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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4-11-30
安徽金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金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1月27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名,代表股份216,435,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8%,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锁炳勋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授权股份公司财务部办理以等额银行承兑汇票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换回等额现汇的议案》。(此项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同意3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35,100股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2、审议《关于将募集资金使用余额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216,43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3、审议《关于与金种子集团阜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议案》。(此项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同意3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35,100股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4、审议《关于向中国银行阜阳分行申请最高额抵押贷款的议案》 同意216,43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张晓健律师现场见证,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章程; 4、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安徽金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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