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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种子酒:金种子酒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由5%减持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0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由5%以上减持至

5%以下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种子酒”或“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付小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收到公司股东付小铜发来的《关于减持金种子酒股票告知函》和《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付小铜

减持时间:2021 年1 月18日

减持数量:3,617,8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5%

减持股份性质:已解除限售的金种子酒非公开发行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 (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 (股)占总股本比例(%)
付小铜28,820,1514.38%25,202,2563.83%

2020年12月8日,公司披露《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公告》,2020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进展公告》及《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布了付小铜在最近6个月的集中竞价减持计划、集中竞价减持进展情况,股东付小铜减持行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以下简称《减持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股份减持后,付小铜及其一致行动人陕西柳林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股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付小铜本次减持行为符合《减持规定》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本次股份减持后,付小铜及其一致行动人陕西柳林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2,850,4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信息披露义务人付小铜及其一致行动人陕西柳林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付小铜所持股份仍是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该股份的减持行为将遵守《减持规定》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则中对特定股份减持的规定。特此公告。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月19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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