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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种子酒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误操作卖出股票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误操作卖出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付小铜先生《关于因误操作导致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说明》,2020年4月23日,付小铜先生家属由于误操作,导致从其个人股票账户卖出2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3%。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误操作减持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2020年4月23日,付小铜先生因家属误操作,导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3%,成交均价为5.08元/股,减持总金额为1,009.96元。

本次减持前后付小铜先生持股情况如下: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付小铜合计持有股份35,398,2305.38133%35,398,0305.381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5,398,2305.38133%35,398,0305.381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二、本次误操作违规情况

付小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398,2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8%,系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取得,限售期为十二个月,该股份已于2020年4月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020年4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显示付小铜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6,311,873股,减持比例不超过4%,减持时间为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11月2日。

本次误操作的交易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构成违规减持。

三、本次股票卖出的后续处理

1、本次操作失误行为发生后,付小铜先生通知了公司相关情况。经自查,上述交易行为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但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2、公司将进一步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付小铜先生已意识到本次违规减持行为的严重性,本次交易亦没有获得收益。付小铜先生承诺将加强对证券帐户的管理,谨慎操作,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并对本次违规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

四、备查文件

1、付小铜先生出具的《关于因误操作导致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说明》;

2、2020年4月23日《证券交易明细》。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8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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