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安徽省国资委对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种子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10]75号),就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批复,原则同意本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特此公告。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