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4月18日,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明禄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2008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现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08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8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运作流程合法,决策程序合理,内控制度在不断完善,有效的控制了企业的各类风险,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和履行职责时能够勤勉敬业,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六、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08年财务结构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对相关事项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七、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收购、出售资产的行为。 八、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严格执行相关协议价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