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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种子酒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04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并修改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在充分了解有关情况,并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书面文件后,现就公司拟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进行本次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修订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有利于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次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4、同意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条款进行调整,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字: 独立董事 江海书  独立董事 刘志迎 独立董事 尹宗成 2017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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