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8年4月20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监事张金星先生因出差没有出席会议,也没有委托其他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明禄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2007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现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07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7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建立并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尽职尽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六、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认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对相关事项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七、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八、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操作规范,程序严谨,交易价格客观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