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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理财投资额度和延长有效期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28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理财投资额度和延长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 年 6 月 21 日,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种子酒”)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投资额度不超过 6亿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2013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201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理财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不超过 6 亿元委托理财金额的基础上,再增加 2 亿元委托理财投资额度。 鉴于上述 8 亿元投资额度将分别于 2015 年 6 月份和 11 月份到期,为便于统一管理,公司拟将其使用期限统一延长自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有效。根据目前经济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理财投资额度和延长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原不超过 8 亿元委托理财金额的基础上,再增加 2 亿元委托理财投资额度,用于购买仅限定在银行发行的保证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且评级风险度较低的)理财产品。 一、投资理财业务概况 1、投资目的: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业务。投资额度范围内,开展理财业务的资本金可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购买品种仅限定在银行发行的保证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且评级风险度较低的)理财产品。不得购买任何非银行发行或银行代售的理财产品,不得购买任何与利率、汇率、证券等挂钩的结构性理财产品。单笔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二年。 4、授权期限:本次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之日起二年。 5、该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理财业务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作为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 三、实施方式 在投资额度范围内,开展理财业务的资金可滚动使用,每一笔投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四、投资理财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对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关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不会给公司造成资金压力,符合广大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公司制订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从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日常管理与报告制度,以及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予以规定。财务部应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1)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审批人、操作人、风险监控人应相互独立; (2)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尹正昌、朱卫东、余世春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投资理财,前期已收到较好的效果,现公司根据实际运作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理财投资额度和延长有效期,进行委托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该投资主要用于购买保证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且评级风险度较低的)理财产品等风险可控的产品品种,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定。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基于此,我们同意公司在原委托理财的基础上增加理财投资额度,开展投资理财业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理财产品管理制度; 3、独立董事关于增加理财投资额度和延长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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