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 年 10 月 28 日,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锁炳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4 年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