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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之保荐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9-28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之保荐意见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种子酒”或“公司”)201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就金种子酒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有关事宜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0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0年 12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4,332,084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9,999,985.68 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1,08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38,919,985.68 元。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建设“优质基酒酿造技改项目”、“优质酒恒温窖藏技改项目”、“营销与物流网络建设项目”和“技术研发及品控中心建设项目”等项目,上述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营销与物流网络建设项目”外,其余项目均在阜阳市河滨路 302 号进行。 二、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情况 2013 年 9 月 26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决议将募投项目“优质酒恒温窖藏技改项目”部分工程和“优质基酒酿造技改项目”中原在阜阳市河滨路 302 号实施的项目,变更为在阜阳市颍州区经济开发区进行。 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变更增发项目实施地点的复函》(经信技改函【2013】57 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市政规划方案需要,同意将募投项目“优质酒恒温窖藏技改项目”部分工程和“优质基酒酿造技改项目”中原在阜阳市河滨路 302 号实施的项目,变更为在阜阳市颍州区经济开发区进行。 三、上述变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优质酒恒温窖藏技改项目”和“优质基酒酿造技改项目”的变更仅涉及实施地点的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具体建设内容等的变更,项目变更后的实施地为公司自有土地,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及相关保荐代表人审阅了本次部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相关资料,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改变相关项目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建设造成影响,本次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此外,公司已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金种子酒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之保荐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克庆 袁宗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3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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