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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力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38人
2023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272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706家
审计收费总额7.21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采矿业,建筑业,综合,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41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十一次会议、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费用的议

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健”)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12次会议,会议中公司年审会计师与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进行了年审前的沟通。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会计师进场审计工作,与会计师沟通审计资源配置,保障公司年审的顺利进行;会议中强调会计师要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要求,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重要业务流程以及重要风险点、管理制度进行了梳理,重视资金占用、关联交易等重点事项的风险把控。

(二)2025年1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2次会议,会议中会计师反馈公司严格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财务会计报表编制流程合理规范,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的情况。年审会计师在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出具的内部控制初步审计意见,明确了公司2024年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以及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的强调事项。

(三)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审计报告》以及《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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