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6股票简称:复星医药编号:临2025-13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定期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上海市宜山路1289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视频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12人,实到会董事12人。会议由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陈玉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达成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本集团
2025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的本集团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等编制的本集团2025年中期报告及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集团2025年半年度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的本集团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证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2025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
三、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情请见同日发布之《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5-134)。
四、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连董事陈玉卿先生、关晓晖女士、王可心先生、陈启宇先生、潘东辉先生、吴以芳先生回避表决,其余6名董事(包括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关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评估情况刊载于本集团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六、审议通过本集团2025年-2035年暨中长期战略规划。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与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续签产品/服务互供框架协议的议案。
同意并提请股东会批准本公司与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控股”)续签产品/服务互供框架协议以及该框架协议项下2026年至2028年各项交易之年度预计上限。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本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续签产品/服务互供框架协议及其项下交易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修订并执行相关协议等。
因本公司若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国药控股(本公司之联营公司)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证所《上市规则》”),国药控股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续签产品/服务互供框架协议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陈玉卿先生、关晓晖女士、文德镛先生及陈启宇先生回避表决,其余8名董事(包括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批准。
详情请见同日发布之《关于续签产品/服务互供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25-135)。
八、审议通过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同意并提请股东会批准本公司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复星财务公司为本集团提供包括综合授信、存款、结算等在内的非排他性金融服务。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本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及其项下交易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修订并执行相关协议等。
由于复星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及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复星财务公司构成本公司的关联/连方、本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构成本公司的关联/连交易。
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连董事陈玉卿先生、关晓晖女士、王可心先生、陈启宇先生、潘东辉先生、吴以芳先生回避表决,其余6名董事(包括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批准。
详情请见同日发布之《关于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
2025-136)。
九、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同意本公司就本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而编制的《关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连董事陈玉卿先生、关晓晖女士、王可心先生、陈启宇先生、潘东辉先生、吴以芳先生回避表决,其余6名董事(包括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关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与SitalaBioLtd.签订许可协议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医药产业”)与SitalaBioLtd.(以下简称“Sitala”)签订《LicenseAgreement》(以下简称“本次合作”),由复星医药产业授予Sitala除中国(包括港澳台地区)外的全球范围于许可领域(即人类、动物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开发、生产及商业化FXS6837及含有该活性成分的产品的权利。
同时,同意授权本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合作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修订并执行相关协议等。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发布之《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许可协议的公告》(临2025-137)。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安排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