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快实施A股回购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月22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方案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A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且不超过6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上限为人民币30元/股,回购期间自2025年1月22日起至2025年7月21日止(含首尾两日)。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回购1,613,300股A股(约占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的
0.0604%),累计回购金额约为人民币3,999.4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基于对自身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本公司将于回购期间内加快实施A股回购,以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
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