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88股票简称:兖矿能源编号:临2025-038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30日
(三)股权登记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股份类别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188 | 兖矿能源 | 2025/5/21 |
注:H股股东参会事项参见公司发布的H股股东大会通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人: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二)提案程序说明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兖矿能源”“公司”)已于2025年4月28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合计持有52.84%股份的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在2025年5月14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三)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新增两项临时议案,具体如下:
1.《关于以协议受让及增资方式收购西北矿业51%股权的议案》;
2.《关于签署与控股股东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上述提案均已经公司2025年4月7日召开的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2025年4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有关详情请见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4月8日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联交易的公告以及关于签署与山能集团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4月2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30日9点00分召开地点:山东省邹城市公司总部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30日
至2025年5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审议批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 | 关于审议批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 | 关于审议批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 |
4 | 关于审议批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5 | 关于续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职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 √ |
6 | 关于审议批准公司董事、监事2025年度酬金的议案 | √ |
7 | 关于续聘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酬金安排的议案 | √ |
8 |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和授权兖煤澳洲及其子公司向兖矿能源澳洲附属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议案 | √ |
9 | 关于授权公司开展境内外融资业务的议案 | √ |
10 | 关于以协议受让及增资方式收购西北矿业51%股权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签署与控股股东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 √ |
11.01 | 《材料物资供应协议》及其所限定交易于2025-2027年度交易上限金额 | √ |
11.02 | 《劳务及服务互供协议》及其所限定交易于2025-2027年度交易上限金额 | √ |
11.03 | 《保险金管理协议》及其所限定交易于2025-2027年度交易上限金额 | √ |
11.04 | 《产品、材料物资供应及资产租赁协议》及其所限定交易于2025-2027年度交易上限金额 | √ |
11.05 | 《大宗商品购销协议》及其所限定交易于2025-2027年度交易上限金额 | √ |
11.06 | 山东能源集团《金融服务协议》及其所限定交易于2025-2027年度交易上限金额 | √ |
11.07 | 兖矿能源《金融服务协议》及其所限定交易于2025-2027年 | √ |
(二)
度交易上限金额
度交易上限金额 | ||
11.08 | 《融资租赁及保理协议》及其所限定交易于2025-2027年度交易上限金额 | √ |
11.09 | 《委托管理服务框架协议》及其所限定交易于2025-2027年度交易上限金额 | √ |
1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3 | 关于给予公司董事会增发本公司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 |
14 | 关于给予公司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 |
15 | 关于选举公司非职工董事的议案 | √ |
16 |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上述各议案的详情请见公司日期为2025年2月24日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日期为2025年3月28日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和授权兖煤澳洲及其子公司向兖矿能源澳洲附属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公告;日期为2025年4月8日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联交易公告、关于签署与山能集团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日期为2025年4月25日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该等公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第8、9、12、13、14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4、6、7、8、10、11.01-11.09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0、11.01-11.09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特此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报备文件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审议批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 | 关于审议批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审议批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
4 | 关于审议批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5 | 关于续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职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 |||
6 | 关于审议批准公司董事、监事2025年度酬金的议案 | |||
7 | 关于续聘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酬金安排的议案 | |||
8 |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和授权兖煤澳洲 |
及其子公司向兖矿能源澳洲附属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议案
及其子公司向兖矿能源澳洲附属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议案 | |
9 | 关于授权公司开展境内外融资业务的议案 |
10 | 关于以协议受让及增资方式收购西北矿业51%股权的议案 |
11.00 | 关于签署与控股股东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
11.01 | 《材料物资供应协议》及其所限定交易于2025-2027年度交易上限金额 |
11.02 | 《劳务及服务互供协议》及其所限定交易于2025-2027年度交易上限金额 |
11.03 | 《保险金管理协议》及其所限定交易于2025-2027年度交易上限金额 |
11.04 | 《产品、材料物资供应及资产租赁协议》及其所限定交易于2025-2027年度交易上限金额 |
11.05 | 《大宗商品购销协议》及其所限定交易于2025-2027年度交易上限金额 |
11.06 | 山东能源集团《金融服务协议》及其所限定交易于2025-2027年度交易上限金额 |
11.07 | 兖矿能源《金融服务协议》及其所限定交易于2025-2027年度交易上限金额 |
11.08 | 《融资租赁及保理协议》及其所限定交易于2025-2027年度交易上限金额 |
11.09 | 《委托管理服务框架协议》及其所限定交易于2025-2027年度交易上限金额 |
1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
13 | 关于给予公司董事会增发本公司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14 | 关于给予公司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15 | 关于选举公司非职工董事的议案 |
16 |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