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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矿能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股票代码:600188股票简称:兖矿能源编号:临2025-027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

鉴于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27名

激励对象因职务调动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5名激励对象绩效考

核结果为“不合格”,9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达标”,应对

上述4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79,858

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回购股份数量(股)注销股份数量(股)注销日期
2,379,8582,379,8582025年4月29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5年2月24日,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日期为2025年2月24日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截至本公告日,公示期已满45天,期间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提出的异议,也未出现债权人向公司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鉴于27名激励对象因职务调动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5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9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达标”,应对上述4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79,858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41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379,858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38,069,46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账户(B886112545),并向中登上海分公司提交

了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相关申请文件,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4月29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A股)——股权激励股份40,449,318-2,379,85838,069,460
无限售条件股份(A股)5,923,911,08405,923,911,084
无限售条件股份(H股)4,075,500,00004,075,500,000
合计10,039,860,402-2,379,85810,037,480,544

四、说明及承诺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回购注销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减资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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