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格力地产: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14,516,436.37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32,942,240.7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18,611,803.5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85,669,562.84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保持公司稳健发展及资金流动性的需求,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