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0证券简称:瑞茂通公告编号:临2025-033债券代码:255290.SH债券简称:24瑞茂01债券代码:255553.SH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瑞茂通”)全资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嘉瑞”),参股子公司杭州德通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通物产”)、烟台牟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牟瑞”),上述主体均非上市公司关联人。?是否涉及反担保:否?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担保人
担保人 | 被担保人名称 | 已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万元) | 本次担保金额(万元) | 已提供担保余额(万元) |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481,700 | 35,000 | 233,600 |
杭州德通物产有限公司 | 12,740 | 490 | 4,900 | |
烟台牟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56,470 | 14,700 | 17,000 |
注:“已提供担保余额”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郑州嘉瑞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该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在35,000万元担保额度范围内,为郑州嘉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德通物产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该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持有德通物产49%的股权,建德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德市城市建设”)持有德通物产51%的股权,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在49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范围内,为德通物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建德市城市建设按照持股比例在51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范围内,为德通物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的参股子公司烟台牟瑞同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该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及其旗下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烟台牟瑞49%的股权,烟台碧海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开发投资”)持有烟台牟瑞51%的股权,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在14,7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范围内,为烟台牟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烟台开发投资按照持股比例在15,3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范围内,为烟台牟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上述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3995901287
成立时间:2014年5月22日
注册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2号楼4层法定代表人:张广辉注册资本:18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棉、麻销售;棉花收购;鲜肉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食品进出口;食用农产品批发;粮食收购;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4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9,137,392,592.17元;负债总额为6,810,941,989.99元;净资产为2,326,450,602.18元;营业收入为3,494,868,478.80元;净利润为53,391,433.70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5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8,691,686,285.23元;负债总额为6,350,963,760.00元;净资产为2,340,722,525.23元;营业收入为536,512,897.66元;净利润为14,271,923.05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瑞茂通关系:郑州嘉瑞为瑞茂通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杭州德通物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2MA2HY5U306
成立时间:2020年6月10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溪头路168号4楼403室
法定代表人:林晓婷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润滑油销售;耐火材料销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经营;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饲料原料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陶瓷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通讯设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采购代理服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潜水救捞装备销售;再生资源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4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433,602,648.98元;负债总额为272,010,506.52元;净资产为161,592,142.46元;营业收入为853,812,943.97元;净利润为5,535,799.80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5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653,396,653.54元;负债总额为491,649,136.50元;净资产为161,747,517.04元;营业收入为403,481,541.36元;净利润为3,129,092.73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瑞茂通关系:德通物产为瑞茂通的参股子公司。瑞茂通持有德通物产49%的股权;建德市城市建设持有德通物产51%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德通物产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烟台牟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MA3NBY882U
成立时间:2018年10月10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大窑路451号
法定代表人:王文刚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洗选;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炼焦;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棉花收购;棉、麻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纸浆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纸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通讯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五金产品批
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废旧沥青再生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肥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农副产品销售;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水产品批发;林业产品销售;粮油仓储服务;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金银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经营【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4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846,901,672.90元;负债总额为311,260,101.39元;净资产为535,641,571.51元;营业收入为2,207,869,608.34元;净利润为18,720,704.16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5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1,289,418,151.78元;负债总额为748,491,947.81元;净资产为540,926,203.97元;营业收入为616,566,754.71元;净利润为5,284,632.46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瑞茂通关系:烟台牟瑞为瑞茂通的参股子公司。瑞茂通及其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烟台牟瑞49%的股权;烟台开发投资持有烟台牟瑞51%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烟台牟瑞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人: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债务人”)债权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以下或称“甲方”)担保金额:3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范围:
1、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等全部债权。
2、本合同所约定的担保范围为包含增值税的价税合计额。
担保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主债务履行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债务提前到期的,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延长主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3、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甲方按照信用证垫款日或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甲方按保函约定实际承担保函责任日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甲方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4、如存在多个主合同或一个主合同项下有多笔债务的,每一笔债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如主合同当事人约定主合同债务人分期履行主债务的,该主合同项下各期债务的保证期间分别计算,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称“保证人”)
被担保人:杭州德通物产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债务人”)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
担保金额:490万元
担保范围:
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担保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烟台牟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债务人”)
债权人: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或称“乙方”)担保金额:14,700万元担保范围:
1、本合同的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以及在最高额保证设立前已经存在的经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担保范围的合同项下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实现担保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保全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鉴定费、拍卖费、变卖费、处置费、过户费、律师费等)。上述范围中除本金之外的其他款项,均计入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本金余额最高限额。
2、乙方行使本合同项下担保权利所得的款项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其债权:(1)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2)违约金;(3)损害赔偿金;(4)复利;(5)罚息;
(6)利息;(7)本金。乙方有权变更上述顺序。
担保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
1、本合同担保的所有主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乙方依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主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2、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债务的,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如乙方与债务人协议将主合同项下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展期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被担保方申请融资主要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针对上述担保事项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以及2025年度公司的战略部署,有利于增强公司下属全资及参股子公司的融资能力,确保其良性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时各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此次担保预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81,938.6750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7.86%。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124,378.6750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2.53%。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