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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通控股: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5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通过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监事会会议等方式,对公司依法运作、合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实施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现将监事会在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基本情况

本届监事会目前共3人,分别为监事会主席:丁明曦先生;监事:陈文质先生、郑安玲女士。其中,郑安玲女士为职工代表监事。

原职工代表监事张帆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23年12月28日申请辞去职工代表监事一职。由于张帆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帆先生辞去职工代表监事的申请将在公司补选产生新任职工代表监事后方能生效。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了郑安玲女士为职工代表监事。

二、监事会年度工作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了8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3月6日,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4年3月26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十项议案。

2024年4月23日,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6月12日,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关于<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十二项议案。2024年8月2日,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出租船舶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4年8月23日,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4年10月21日,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12月18日,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追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合规召开监事会,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依法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公司董事会决策科学、运作规范、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勤勉尽责,未发现其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损害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事项

在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实施了全面而有效的监督与审查,并针对各定期报告给出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能够遵循国家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强化财务管理与经营核算工作。公司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均真实、客观地展现了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内部控制体系完备,财务操作规范,能够切实防控各类经营风险。在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控股股东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此外,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

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资产与财务状况。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披露了《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司拟向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广州招商滚装运输有限公司70%股权。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构成重组上市,同时亦构成关联交易。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择机重新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本次交易最终能否达成和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四)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的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关联交易的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的有关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事项。

(七)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构建了一套相对全面且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该体系在经营管理的核心环节中发挥了关键的风险防控作用,既保障了经营的合法合规性,也维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公司2024年的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真实、详尽且客观反映了内部控制的现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将秉持忠诚勤勉的原则,持续聚焦于公司的财务健康及重大决策。我们将着力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力度。通过这些举措,我们促进公司平稳、健康地向前发展。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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