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二○二五年五月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在召集并召开股东大会的过程中,应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办理签到登记手续,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参会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和所持公司股份数,并由主持人安
排发言。每位股东发言时间最好不超过5分钟,发言内容限定为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内容,发言应言简意赅。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每一股份享有一份表决权,特请各位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准确填写表决票。
七、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应按照填票规则进行表决票的填写,不作任何符号视为弃权,不按规定作符号的视为弃权。
八、本次会议在网络投票完毕后,根据网络投票和现场会议投票情况合并统计计算最终表决结果。
九、参会须知仅适用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3日14点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5月22日15:00-5月23日15:00现场会议地点:公司新基地304会议室会议议程
1、审议会议议案
1.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2《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3《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1.4《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5《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1.6《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7《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1.8《关于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1.9《关于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1.10《关于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1.11《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2《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股东发表意见,回答股东提问
3、投票表决
4、宣布表决结果
5、宣读并审议股东大会决议
6、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7、参会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2025年5月23日
东安动力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大会作《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审议。2024年,公司董事会重点开展了董事会建设、定期报告审议、董事会换届等工作,具体如下:
一、实施第三次创业计划,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4年是东安动力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开启第三次创业新征程的关键一年,东安动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集团公司党组和中国长安党委工作要求,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成本突破工作荣获集团公司“兵器芳华·巾帼建功”先进项目一等奖,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董事会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1.董事会组织建设情况
(1)董事会设置情况
2024年2月2日,公司补选刘旭东先生为公司董事,实现董事会成员足额配备。
2024年7月19日,公司八届董事会完成换届,因独立董事任职已满六年,全体独立董事进行了更换,现任独立董事涉及制造业、汽车行业及财务行业专家。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情况
董事会成员补足及换届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时进行了人员调整。
2.董事会制度建设情况
2024年,公司修订董事会制度2项,并制定了1项制度,完善了董事会制度体系,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2月2日,为促进集团内人才流动的同时,更好实现激励目的,保护集团内部调动激励对象的利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涉及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部分条款。
2024年8月23日,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进一步规范了公司董事会议事与依法行使监督职能,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承担义务,该制度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12月30日,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修改了公司因股权激励回购注销股份导致的注册资本减少,经营范围的变更及监事会构成的调整等内容,该预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前,公司董事会现有制度38项,已形成较完善的内控体系,详细规定了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职权及各项会议工作细则等,公司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
3.董事会运行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15次,其中定期会议4次,临时会
议11次。全体董事出席会议情况良好,做到了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义务,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关联交易控制、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召开形式 | 出席情况 | 主要内容 | |
1 | 定期会议 | 八届三十次 | 2024年04月19日 | 现场+视频 | 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 审议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年度报告、内控评价报告、ESG报告、董事及高管薪酬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经营计划、投资计划、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授信等二十项议案。 |
2 | 八届三十一次 | 2024年04月29日 | 现场+视频 | 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听取了公司2024年一季度中国长安规定事项的报告及2023年安全生产计提费用使用情况说明。 | ||
3 | 九届三次 | 2024年08月23日 | 现场+视频 | 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等五项议案。听取《2024年半年度中国长安规定事项的报告》。 | ||
4 | 九届五次 | 2024年10月25日 | 现场+视频 | 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两项议案。听取2023年三季度重点工作情况汇报、2024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 ||
5 | 临时会议 | 八届二十六次 | 2024年01月17日 | 现场+视频 | 应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 | 审议公司补选董事、修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及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等三项议案。 |
6 | 八届二十七次 | 2024年01月31日 | 现场+视频 | 审议公司经理层人员2023年度契约化考核初步结果的议案。 | ||
7 | 八届二十八次 | 2024年02月26日 | 通讯表决 | 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 | 审议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 |
8 | 八届二十九次 | 2024年03月29日 | 现场+视频 | 审议公司补选董事、2024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签订2024年绩效合约及股权激励计划限售股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等五项议案。 | ||
9 | 八届三十二次 | 2024年05月31日 | 通讯表决 | 审议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10 | 八届三十三次 | 2024年7月3日 | 通讯表决 | 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等四项议案。 | ||
11 | 九届一次 | 2024年07月19日 | 现场+视频 | 审议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秘、证代等七项议案。 |
12 | 九届二次 | 2024年08月14日 | 通讯表决 | 审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 ||
13 | 九届四次 | 2024年09月25日 | 通讯表决 | 审议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3年公司经理层人员契约化考核结果复核的议案及对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进行核销等三项议案。 | ||
14 | 九届六次 | 2024年11月27日 | 通讯表决 | 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等两项议案。 | ||
15 | 九届七次 | 2024年12月30日 | 现场+视频 | 审议修改《公司章程》、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等三项议案。听取了公司2025年财务预算(草案)。 |
2024年,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公司全部董事会,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履行董事职责及义务。
公司在定期董事会上对董事会决议及授权事项的执行、检查、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汇报,公司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同时监督管理层落实执行董事会决议。
(2)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
专门委员会 |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召开方式 | 主要内容 |
审计委员会 | 八届十四次 | 04月09日 | 通讯表决 | 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工作评价报告、计提减值准备及2024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八项议案。 |
八届十五次 | 04月19日 | 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
八届十六次 | 07月12日 | 审议公司聘任总会计师的议案。 | ||
九届一次 | 08月13日 | 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两项议案。 | ||
九届二次 | 09月19日 | 审议公司对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进行核销的议案。 | ||
九届三次 | 10月15日 | 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
九届四次 | 11月18日 | 视频会议 | 审议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提名委员会 | 八届四次 | 01月08日 | 通讯表决 | 审议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八届五次
八届五次 | 06月24日 | 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八届六次 | 07月12日 | 审议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秘、证代五项议案。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八届六次 | 01月26日 | 通讯表决 | 审议公司2023年经理层人员契约化考核初步结果的议案。 |
八届七次 | 03月20日 | 审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售股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及签订2024年绩效合约等两项议案。 | ||
八届八次 | 04月09日 | 审议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 ||
九届一次 | 09月19日 | 审议公司2023年经理层人员契约化考核结果复核的议案。 | ||
战略委员会 | 八届五次 | 03月20日 | 通讯表决 | 审议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两项议案。 |
(3)公司向外部董事提供信息情况2024年,公司召开十五次董事会、五次股东大会,公司均随相关议案提供了详细的议案材料,同时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每月初编制月度报告,便于外部董事及时掌握公司基本情况。
(4)董事会重点职权落实情况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履行各项职权,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及“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等多项议案,履行了董事会中长期发展决策权。
2)2024年,公司继续常态化进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年初,公司与全体经理层成员签署2024年度绩效合约,同时对经理层成员2023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初步评定;9月,对2023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复核并提出聘任建议,履行了董事会的经理层成员选聘权、业绩考核权及薪酬管理权。
3)2024年,公司在年度董事会上,对全年财务预算进行审议,其中对公司工资总额预算进行审议,履行了董事会职工工资分配管理权。
4)2024年,公司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财务预算、授信等议案,
履行了董事会的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权。
三、董事会谋方向、“定战略”情况
1.为全面规划公司2024年重点工作,2024年3月29日,公司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及投资计划。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前,由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2.为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上证公告〔2024〕13号),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四、董事会“作决策”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15次,审议通过定期报告4份、董事会换届等议案共59项。召开了7次董事长专题会,审议通过了新基地升级改造项目相关事项等9项议案。公司董事会及授权决策机制符合制度要求。
五、董事会“防风险”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2024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公司健全完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体系,发挥内部审计作用,识别重大风险,对已完成的部分重大投资项目开展了综合评价。
2024年,公司开展投资项目评价1项;优化制度流程42项;审计问题关闭率100%,内部控制自评价和监督评价发现内部控制缺陷5项,均已经整改完毕。
2024年,公司各项风险防控措施有效,不存在未识别的重大风险。
2024年,按照法治央企建设要求,公司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未发生
重大法律合规风险。
六、加强外部董事履职支撑服务情况
1.组织机构健全公司设置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担任办公室主任,另配备工作人员两人。
2.业务能力提升按照监管部门的培训安排,公司积极组织外部董事参加培训,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履职尽责。全年,外部董事参加培训9人次,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11人次,包括企业合规发展、国资委“新国九条”及配套制度、业务培训等内容。
3.定期提供月度报告为便于外部董事履职,公司每月初编制月度报告,包含公司资本市场表现、股东人数变动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产销数据、公司重大要闻等信息。
4.外部董事现场履职2024年,公司安排专职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进行了现场履职,主要调研了市场开发、产品研发、党支部建设、经营质量等内容。监管部门对独立董事现场工作15天的要求,均严格落实,董事会换届前,独立董事孙开运先生、张纯信先生、张春光先生现场履职分别为17天、16天、15天,换届后,独立董事史景明先生、WEICAI先生、韩东平女士现场履职天数分别为13天、13天、14天。现场工作的方式为到公司参加现场调研、参加专题会等。
七、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1.制度建设计划
2025年,证监会颁布了新的《上市公司章程格式指引》,公司将结合实际运作情况,对《公司章程》等现有董事会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公司董事会制度体系。制度名称:公司及子公司相关制度主要内容:对照新《上市公司章程格式指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预期效果:完善公司内控制度体系,保证公司合规运营完成时间:2025年10月30日前2.董事会会议计划按照《上市规则》及集团公司董事会建设要求,东安动力2025年董事会召开定期会议四次,临时会议视需求随时召开,定期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会议
会议 | 时间 | 地点 | 方式 | 会议内容 | 参会人员 | |
定期会议 | 年度董事会 | 4月7日 | 办公楼304会议室 | 现场召开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独立董事述职、审计委员会述职;2025年财务预算、拟聘年度审计机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审计计划、培训计划、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及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等。 | 董事参会,监事、高管列席会议 |
一季度董事会 | 4月25日 |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 ||||
半年度董事会 | 8月 | 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度经理层考核结果、三年滚动计划、中期预算调整方案等。 | ||||
三季度董事会 | 10月 |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6年预算草案、2026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计划按照《上市规则》及集团公司董事会建设要求,东安动力2025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召开定期会议6次,临时会议视需求随时召开,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会议
会议 | 时间 | 会议内容 | |
审计委员会 | 年度会 | 3月28日 | 2024年度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年度报告、审计委员会述职;2025年财务预算、审计计划等。 |
一季度会 | 4月15日 |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 |
半年度会 | 8月 | 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三季度会 | 10月 |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 |
战略委员会 | 年度会 | 3月28日 | 2024年ESG报告;2025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等。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年度会 | 3月28日 | 2024年董事、高管薪酬。 |
4.外部董事调研计划2025年,公司拟安排外部董事调研合作整车厂,了解行业发展趋势。
5.董事会其他日常工作2025年,董事会将一如既往严格落实股东大会决议,履行董事会职能,对经理层实施绩效考核评价、监督检查子公司董事会建设、不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东安动力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大会作《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审议。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企业依法运作、经营运行状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会议的议题和披露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主要内容 |
1 | 八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 | 2月26日 |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
2 | 八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 | 3月29日 | 审议通过《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限售股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
3 | 八届二十次监事会会议 | 4月19日 |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8项议案。 |
4 | 八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 | 4月29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5 | 八届二十二次监事会会议 | 7月3日 |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6 | 八届二十三次监事会会议 | 8月14日 |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
7 | 八届二十四次监事会会议 | 8月23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 |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8 | 八届二十五次监事会会议 | 9月13日 |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9 | 八届二十六次监事会会议 | 9月25日 | 审议通过《关于对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进行核销的议案》。 |
10 | 八届二十七次监事会会议 | 10月25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规范运作,工作认真负责、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较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2024年2月,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4年4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售股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股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后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同意公司为23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396,161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
2024年8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标,公司决定回购注销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4,360,493股并调整回购价格,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售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4,360,493股并调整回购价格。
(四)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合规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并出席了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均无异议。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能够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股东利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3日
东安动力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三
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大会报告《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请审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期末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共计提减值损失1,840万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357万元,资产减值损失3,197万元。具体如下:
一、减值准备确认情况:
(一)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共计提坏账准备-1,357万元。
由于哈飞汽车破产清算,公司收回应收账款2,257万元,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257万元;其他900万元均通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方式计提。2024年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29,059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64万元。
(二)存货
本期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84万元,均是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确认计量的。2024年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7,267万元,其中,库龄较长的低效存货,单项全额计提2,110万元。
(三)预付账款
本期共计提-93万元,按照单项计提将已消除减值迹象的预付款项转回。2024年期末,公司预付账款坏账准备无余额。
(四)无形资产
本期共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329万元。主要是N20L后驱发动机适应性开发、M16KR后驱发动机适应性开发、M15KL直立后驱发动机适应性开发等研发项目预计后续已无市场需求,无法带来收益,将前期资本化未摊销部分全额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余额12,931万元。
(五)固定资产
本期共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77万元。
二、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期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和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全部计入本期损益,使本年度利润减少1,840万元。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东安动力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四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大会作《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请审议。
一、2024年主要经济指标情况
2024年,公司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财务报表分析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 | 年末数 | 年初数 | 增减金额 | 增减幅度(%)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2,942 | 113,728 | 19,214 | 16.8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7,913 | 88,283 | -40,370 | -45.73 |
应收款项融资 | 23,841 | 66,048 | -42,207 | -63.90 |
应收账款 | 117,792 | 101,609 | 16,183 | 15.93 |
预付账款 | 9,566 | 8,361 | 1,205 | 14.41 |
项目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增减额 |
营业收入 | 461,812 | 540,435 | 576,708 | -78,623 |
利润总额 | 751 | 472 | 14,904 | 279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573 | 406 | 10,843 | 167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121 | 0.0085 | 0.2296 | 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6 | 0.14 | 4.29 | 0.024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增减金额 |
资产总额 | 723,564 | 804,459 | 751,972 | -80,895 |
负债总额 | 372,127 | 455,034 | 419,635 | -82,907 |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 254,661 | 252,865 | 253,670 | 1,796 |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 641 | 316 | 325 | 102.77 |
存货 | 67,051 | 57,678 | 9,373 | 16.25 |
合同资产 | 0 | 0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3,059 | 3,089 | -30 | -0.98 |
流动资产合计 | 402,804 | 439,112 | -36,308 | -8.27 |
非流动资产: | 0 | - | ||
债权投资 | 0 | 55,574 | -55,574 | -1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2,221 | 2,516 | -295 | -11.71 |
投资性房地产 | 2,784 | 3,317 | -533 | -16.08 |
固定资产净额 | 181,691 | 138,094 | 43,597 | 31.57 |
在建工程 | 22,774 | 63,264 | -40,490 | -64.00 |
无形资产 | 36,308 | 28,323 | 7,985 | 28.19 |
开发支出 | 65,818 | 63,161 | 2,657 | 4.21 |
商誉 | 5,696 | 5,696 | 0 | 0.0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144 | 3,820 | -676 | -17.7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9 | 1,581 | -1,522 | -96.2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20,759 | 365,347 | -44,588 | -12.20 |
资产总计 | 723,564 | 804,459 | -80,895 | -10.06 |
流动负债: | 0 | - | ||
短期借款 | 15,590 | 38,292 | -22,702 | -59.29 |
应付票据 | 125,030 | 150,553 | -25,523 | -16.95 |
应付账款 | 130,353 | 137,145 | -6,792 | -4.95 |
预收账款 | 0 | - | ||
合同负债 | 12,515 | 19,383 | -6,868 | -35.43 |
应付职工薪酬 | 15,503 | 17,776 | -2,274 | -12.79 |
应交税费 | 786.35 | 810 | -24 | -2.94 |
其他应付款 | 47,875 | 65,902 | -18,026 | -27.35 |
其他流动负债 | 10,097 | 12,890 | -2,793 | -21.67 |
流动负债合计 | 358,751 | 442,750 | -83,999 | -18.97 |
非流动负债: | - | |||
预计负债 | 3,344 | 3,668 | -324 | -8.83 |
递延收益 | 8,397 | 7,934 | 463 | 5.8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0 | 682 | -682 | -1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375 | 12,284 | 1,091 | 8.88 |
负债合计 | 372,127 | 455,034 | -82,907 | -18.2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
股本 | 47,092 | 47,549 | -457 | -0.96 |
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 | 83,711 | 85,329 | -1,618 | -1.90 |
库存股 | 1,618 | 4,884 | -3,266 | -66.87 |
专项储备 | 2,230 | 1,952 | 278 | 14.22 |
盈余公积 | 24,223 | 24,223 | 0 | 0.00 |
未分配利润 | 99,024 | 98,697 | 327 | 0.3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54,661 | 252,865 | 1,796 | 0.71 |
*少数股东权益 | 96,776 | 96,559 | 217 | 0.2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51,437 | 349,425 | 2,012 | 0.5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723,564 | 804,459 | -80,895 | -10.06 |
变动说明如下:
1、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为71,754万元,较年初减少82,577万元,降低53.51%,主要是由于营业收入同比降低以及票据贴现导致;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17,792万元,较年初增加16,183万元,增加15.93%,主要是由于本期四季度销售收入高于同期导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641万,较年初增加325万元,增长102.77%,主要由于本期新增研究院大楼在建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394万元导致;
4、存货期末余额67,051万元,较年初增加9,373万元,增长16.25%,主要是由于本期末海外存货储备增加导致;
5、债权投资期末余额0万元,较年初减少55,574万元,减少100%,主要是由于本期5亿元定期存款到期;
6、固定资产期末余额181,691万元,较年初增加43,597万元,增长31.57%,主要是由于本期子公司东安智悦更新改造进度达到转固条件,转为固定资产导致;
7、在建工程期末余额22,774万元,较年初减少40,490万元,降幅64%,主要是由于本期子公司东安智悦更新改造进度达到转固条件,
转为固定资产导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59万元,较年初减少1,522万元,降幅96.28%,主要是由于本期固定资产投资预付款项增加导致;
9、短期借款期末余额15,590万元,较年初减少22,702万元,降低59.29%,主要是由于本期偿还外部借款20,000万元所致;
10、合同负债期末余额12,515万元,较年初减少6,868万元,降幅35.43%,主要是由于子公司东安智悦预收款结算导致;
11、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无余额,较年初减少682万元,降幅100%,主要是由于会计与税务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减少所致;
12、库存股期末余额1,618万元,较年初减少4,884万元,主要由于本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所致。
(二)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增减金额 | 增减幅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61,812 | 540,435 | -78,623 | -14.55 |
二、营业总成本 | 468,956 | 546,272 | -77,316 | -14.15 |
其中:营业成本 | 441,253 | 508,972 | -67,718 | -13.30 |
税金及附加 | 1,520 | 1,926 | -406 | -21.08 |
销售费用 | 3,631 | 3,564 | 67 | 1.89 |
管理费用 | 17,216 | 25,668 | -8,452 | -32.93 |
研发费用 | 7,306 | 8,377 | -1,072 | -12.79 |
财务费用 | -1,970 | -2,234 | 265 | 不适用 |
其中:利息费用 | 417 | 801 | -384 | -47.96 |
利息收入 | 2,431 | 3,044 | -613 | -20.14 |
加:其他收益 | 5,075 | 6,550 | -1,475 | -22.5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84 | 1,012 | -1,696 | -167.56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70 | 70 | 不适用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57 | -3,291 | 4,648 | 不适用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197 | -1,459 | -1,738 | 不适用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361 | 2,017 | 2,344 | 116.19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32 | -1,079 | 847 | 不适用 |
加:营业外收入 | 1,267 | 1,682 | -415 | -24.69 |
减:营业外支出 | 284 | 131 | 153 | 116.9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51 | 472 | 279 | 59.01 |
减:所得税费用 | -6 | 3 | -9 | -311.3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57 | 469 | 288 | 61.38 |
(一)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73 | 406 | 167 | 41.22 |
2.少数股东损益 | 184 | 63 | 121 | 191.34 |
(二)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 | 757 | 469 | 288 | 61.38 |
2.终止经营净利润 |
变动说明如下:
1、管理费用本期金额17,216万元,同比减少8,452万元,主要是由于本期将生产辅助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在营业成本列支;
2、投资收益本期金额-684万元,同比减少1,696万元,主要是由于本期定期存款利息同比减少所致;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金额0万元,同比增加70万元,主要是由于本期不再持有股票投资所致;
4、信用减值损失本期金额1,357万元,同比减少4,648万元,主要是由于哈飞汽车股份破产重组,偿还部分欠款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本期金额-3,197万元,同比增加了1,738万元,主要是由于本期存货跌价准备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6、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4,361万元,同比增加2,344万元,主要是由于本期搬迁收益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增减金额 | 增减幅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719 | -7,509 | -10,210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083 | -46,620 | 90,703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903 | -17,538 | -1,365 | 不适用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461 | -71,666 | 79,127 | 不适用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2,994 | 174,660 | -71,666 | -41.0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0,454 | 102,994 | 7,460 | 7.24 |
变动说明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17,719万元,同比减少10,210万元,主要是由于存货资金占用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44,083万元,同比增加90,703万元,主要是由于一是本期5亿定期存款到期,二是本期无股权收购事项所致。
三、2025年财务预算情况
本预算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的变化,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预算编制说明
本预算报告是公司本着谨慎性的原则,结合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在公司2024年决算的基础上,按照合并报表要求编制。预算报告所选用的会计政策在各重要方面均与本公司实际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一致。
(二)2025年预算情况
2025年,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52.03亿元,营业成本49.99亿元,因变动因素较多,难以准确预测盈利水平,因此,公司不对2025年利润指标进行预测。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东安动力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五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大会报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请审议。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468,095.26元,加上2024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221,862,170.59元,减去2024年度现金分红2,460,138.94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24,870,126.91元。
为了与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决定2024年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354,616.98元,剩余1,222,515,509.93元未分配利润结转到2025年度。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可进行中期(半年度或三季度)分红。
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0%。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东安动力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六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编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于4月17日对年度报告全文进行修订,更新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3日
东安动力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七
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大会报告《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请审议。
根据公司薪酬制度,人力资源部对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薪酬进行了核定,明细如下:
注:2024年,蓄水池调节部分兑现:陈笠宝先生15.83万元,李学军先生12.66万元。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姓名
姓名 | 职务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陈笠宝 | 董事长、党委书记 | 108.04 |
靳松 | 董事、总经理 | 108.07 |
王国强 | 董事 | 26.09 |
于显彪 | 董事 | 7.85 |
李学军(离任) | 职工董事 | 77.10 |
东安动力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八
关于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大会报告《关于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请审议。2022年3月,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现已到期,均需续签。2025年3月,公司与关联方签署了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包括与哈尔滨东安华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都华川电装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等的采购框架协议,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框架协议;上述协议有效期3年,到期续签。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序号
序号 | 关联方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关联关系 |
1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朱华荣 | 992,179.94万元 | 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 |
2 | 哈尔滨东安华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肖太安 | 6,000万元 | 参股公司 |
3 | 成都华川电装有限责任公司 | 张小兵 | 49,657.34万元 | 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 |
4 |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 鲜志刚 | 103,304万元 | 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 |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主要为商品采购、销售,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与销售价格,均为市场价格。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向关联方采购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而且上述关联方能够提供稳定的供应服务,采购合同是在采取招投标的情况下签订的,定价公允。
(二)向关联方销售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是主营产品——汽车发动机和变速箱及零部件,属正常的商品销售,未因关联关系而影响交易价格。相对于外部市场,公司向兵装集团下属公司销售发动机,有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关联销售价格是完全由市场决定的,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和关联方的共同发展。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东安动力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九
关于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大会报告《关于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请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3月,公司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3年,现已到期。按照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需与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2025年3月,双方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服务、存款服务、结算服务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其中,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00万元及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事项构成公司与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3号科研办公楼5层;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崔云江;
5.注册资本:303,300万元;
6.税务登记证号码:911100007109336571;
7.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8.主要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69,45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2.90%;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68,54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2.60%;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0,24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3.27%。
9.最近一年财务概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公司合并资产总额725.71亿元、保证金及客户存款602.89亿元、净资产90.18亿元;2024年财务公司合并利润总额7.40亿元,净利润3.35亿元。
10.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了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关系。
11.经查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260,000万元的存款服务、最高综合授信总额为120,000万元的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结算服务
1.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财务公司免费为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满足公司支付需求。
(二)存款服务
1.公司在兵装财务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厘定,将不低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
3.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260,000万元;
4.兵装财务保障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三)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
1.财务公司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中对人民币资金的需求,为公司设计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提供综合授信及票据贴现等信贷服务,公司可以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以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兵装财务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公司需求;
2.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给予公司的最高综合授信总额为人民币120,000万元;
3.财务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等信贷业务提供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
4.有关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四)其他金融服务
1.除上述金融服务外,财务公司还将在法律法规和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包括委托贷款、委托投资等委托业务,财务和融资顾问等咨询、代理业务,以及保理、保函、债券承销、融资租赁、提
供担保、保险代理等一揽子金融服务;同时财务公司将与公司共同探讨新的服务产品和新的服务领域,并积极进行金融创新,为公司提供个性化的更优质服务;
2.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3.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
以上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是正常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服务,目的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09,613.86万元,贷款余额为0万元。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东安动力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十
关于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大会报告《关于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请审议。根据2025年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为人民币69.9亿元,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票据贴现、保函等形式的融资,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
银行 | 本部 | 东安汽发 | 东安智悦 | 合计 |
工商银行 | 30,000 | 30,000 | 60,000 | |
光大银行 | 70,000 | 50,000 | 120,000 | |
兴业银行 | 40,000 | 40,000 | ||
建设银行 | 60,000 | 50,000 | 110,000 | |
招商银行 | 40,000 | 50,000 | 20,000 | 110,000 |
农业银行 | 20,000 | 20,000 | 9,000 | 49,000 |
交通银行 | 40,000 | 40,000 | ||
中信银行 | 50,000 | 50,000 | ||
兵装财务公司 | 60,000 | 60,000 | 120,000 | |
合计 | 360,000 | 310,000 | 29,000 | 699,000 |
为确保资金需求,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办理在授信额度内申请授信及借款事宜,并同意其在金融机构或新增金
融机构间可以调剂使用,授权期限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东安动力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十一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大会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请审议。2024年度,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机构。该所在审计业务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与本公司配合良好,按时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审计等工作。2024年度审计费用总计104万元,其中内控审计22万元。公司决定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审计业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东安动力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十二
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史景明先生)2024年7月19日,公司董事会换届,本人担任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范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认真的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审核意见,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作用,积极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史景明先生:196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沈阳飞机工业集团公司技术员、副科长、副处长、副总工程师,金航数码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中航工业发动机有限公司部长、总经理助理,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副部长、部长、科技委常委,现已退休。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任职以来,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具体如下:
应出席
次数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现场+通讯)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董事会 | 7 | 7 | 3 | 0 | 0 |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兼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审计委员会 | 4 | 4 | 0 | 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1 | 1 | 0 | 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2 | 2 | 0 | 0 |
报告期内,本人任独立董事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主要就公司半年度报告、兵器装备集团财务公司风险评估、哈飞汽车应收账款核销、三季度报告及聘任审计机构事项进行审议;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主要就2023年公司经理层人员契约化考核结果复核结果进行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主要就关联交易及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议;任期内未召开战略委员会。
2024年,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了会议的各项议案,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有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事项。
(二)与内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事项进行监督,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检查与评估;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状况,仔细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任期内未涉及2023年度审计工作,在2024年度年度审计工作中,与审计机构进行了两次沟通。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新任独立董事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专题培训,学习独立董事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履职所需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督促公司切实改善治理结构,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审阅了《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通过培训、自学等多种方式持续加深对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认识和理解,不断增强保护股东利益的意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2024年7月,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2024年第3期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切实提升履职能力。
(四)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出席了公司半年度董事会,并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专题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及财务管理等情况,重点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关联交易情况、董事会授权事项等进行跟踪,并及时了解有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持续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为确保独立董事更好履职,公司配备了专职部门和人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撑和协助,畅通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渠道,提前向独立董事发送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积极就重要事项与独立董事事前沟通,定期提供公司月度报告,有效支撑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作用,全面促进董事会高效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审查,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体现了平等、自愿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司2024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结合2025年经营计划做出的预测,交易方式和定价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未发生违反或者未能按期履行承诺的情况。按照公司九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司核销了对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本次核销,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核销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进行审阅,认为公司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能够合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为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另外,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本人参与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制定及《公司章程》的修订,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不断强化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并进行专项排查及治理,对关键业务流程及控制环节内控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保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审会计师,本人事前对事务所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五)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公司管理层换届,聘任新一届总会计师,本人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除外)
2024年,公司管理层换届,本人对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要求。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2024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对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2023年度契约化考核复核结果进行认真审阅,同意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
四、其他事项
(一)报告期内,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二)报告期内,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三)报告期内,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四)报告期内,未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五)报告期内,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在公司经营业务拓展、高管履职监督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史景明2025年5月23日
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WEICAI先生)2024年7月19日,公司董事会换届,本人担任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范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认真的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审核意见,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作用,积极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WEICAI(蔡蔚)先生:1959年9月出生,加拿大国籍,无党派,博士研究生,教授。历任哈尔滨电工学院讲师、副主任、副教授,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校区WEMPEC客座教授,瑞士苏黎士联邦工学院电机所高级科学家、客座教授,美国克拉克森大学电气与计算机博士研究生、助研,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兼首席技术官,现任哈尔滨理工大学博导教授、教育部汽车电子驱动控制与系统集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首席科学家,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任职以来,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具体如下:
应出席
次数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现场+通讯)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董事会 | 7 | 7 | 3 | 0 | 0 |
2024年,本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2次。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兼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1 | 1 | 0 | 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2 | 2 | 0 | 0 |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主要就《关于2023年公司经理层人员契约化考核结果复核的议案》进行审议;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主要就关联交易及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议;未召开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
2024年,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了会议的各项议案,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有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事项。
(二)与内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事项进行监督,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检查与评估;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状况,仔细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任期内未涉及2023年度审计工作,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充分发挥了监督职责。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股东大会2次,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2.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审议议案,学习了独立董事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履职所需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督促公司切实改善治理结构,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审阅了《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持续加深对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认识和理解,不断增强保护股东利益的意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024年参加了北京证券交易所组织的2024年第2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培训,学习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与独董规范履职等课程,切实提升履职能力。
(四)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出席了公司2024年三季度董事会,并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重点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关联交易情况、董事会授权事项等进行跟踪,并及时了解有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同时,与公司增程动力研究院进行了技术交流,互通信息,并持续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的产品研发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为确保独立董事更好履职,公司配备了专职部门和人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撑和协助,畅通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渠道,提前向独立董事发送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积极就重要事项与独立董事事前沟通,定期提供公司月度报告,有效支撑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作用,全面促进董事会高效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审查,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体现了平等、自愿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司2024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结合2025年经营计划做出的预测,交易方式和定价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未发生违反或者未能按期履行承诺的情况。
按照公司九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司核销了对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本次核销,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核销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进行审阅,认为公司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能够合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为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另外,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本人参与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制定及《公司章程》的修订,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不断强化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并进行专项排查及治理,对关键业务流程及控制环节内控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保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审会计师,本人事前对事务所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五)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公司管理层换届,聘任新一届总会计师,本人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除外)
2024年,公司管理层换届,本人对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对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2023年度契约化考核复核结果进行认真审阅,同意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
四、其他事项
(一)报告期内,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二)报告期内,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三)报告期内,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四)报告期内,未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五)报告期内,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在公司经营业务拓展、高管履职监督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WEICAI2025年5月23日
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韩东平女士)
2024年7月19日,公司董事会换届,本人担任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范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认真的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审核意见,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作用,积极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韩东平女士:196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教授。历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教研室主任、财务处副处长、副总经济师,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经济管理学院院长,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导,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任职以来,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具体如下:
应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现场+通讯)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董事会 | 7 | 7 | 3 | 0 | 0 |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本人兼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审计委员会 | 4 | 4 | 0 | 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2 | 2 | 0 | 0 |
报告期内,本人任独立董事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主要就公司半年度报告、兵器装备集团财务公司风险评估、哈飞汽车应收账款核销、三季度报告及聘任审计机构事项进行审议;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主要就关联交易及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议;任期内未召开提名委员会。2024年,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了会议的各项议案,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有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事项。
(二)与内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事项进行监督,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检查与评估;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状况,仔
细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任期内未涉及2023年度审计工作,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充分发挥了监督职责。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出席投资者说明会2次,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2.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审议议案,学习了独立董事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履职所需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督促公司切实改善治理结构,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审阅了《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持续加深对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认识和理解,不断增强保护股东利益的意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024年1月,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2024年第1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切实提升履职能力。
(四)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到现场调研,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及财务管理等情况,重点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关联交易情况、董事会授权事项等进行跟踪,并及时了解有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同时,利用现场调研,重点了解了企业的财务政策及财务状况。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为确保独立董事更好履职,公司配备了专职部门和人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撑和协助,畅通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渠道,提前向独立董事发送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积极就重要事项与独立董事事前沟通,定期提供公司月度报告,
有效支撑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作用,全面促进董事会高效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审查,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体现了平等、自愿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司2024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结合2025年经营计划做出的预测,交易方式和定价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未发生违反或者未能按期履行承诺的情况。按照公司九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司核销了对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本次核销,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核销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进行审阅,认为公司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能够合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为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另外,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本人参与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制定及《公司章程》的修订,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不断强化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并进行专项排查及治理,对关键业务流程及控制环节内控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保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审会计师,本人事前对事务所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五)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公司管理层换届,聘任新一届总会计师,本人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除外)
2024年,公司管理层换届,本人对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对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2023年度契约化考核复核结果进行认真审阅,同意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
四、其他事项
(一)报告期内,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二)报告期内,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三)报告期内,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四)报告期内,未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五)报告期内,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在公司经营业务拓展、高管履职监督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韩东平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