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吸收合并公司第二大股东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接到通知,公司第一大股东宁波雅戈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戈尔控股')于2011年5月2日与公司第二大股东宁波富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盛投资')签署吸收合并协议,约定以吸收合并形式,由雅戈尔控股吸收合并富盛投资,并以2011年5月2日为基准日,基准日的富盛投资所有资产和负债全部并入雅戈尔控股的资产和负债中,并及时办理各项法定程序。 本次吸收合并前,雅戈尔控股持有公司579,896,185股,占公司股权比例为26.04%;富盛投资持有公司119,375,996股,占公司股权比例为5.36%。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雅戈尔控股将取得富盛投资持有公司的股权,合计持有公司699,272,181股,占公司股权比例为31.41%。 本次雅戈尔控股吸收合并富盛投资并由此取得上市公司股权,有利于理顺上市公司股权关系,简化持股结构和管理线条,节省管理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本次收购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尚待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雅戈尔控股全面要约收购公司全部股份的义务。 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吸收合并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