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原第二大股东权益变动过户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通知,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2010)甬鄞执民字第777-1号,已将公司原第二大股东-宁波市鄞州青春职工投资中心(以下简称'投资中心')持有的414,645,615股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划转到赖海峰等4899名申请执行人名下,股份的过户手续已履行完毕。划转完成后,投资中心持有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354 ,385股。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