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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日期:2010-02-26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雅戈尔 股票代码: 600177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市鄞州青春职工投资中心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西段2号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西段2号 邮政编码:315153 联系电话:0574-56198611 签署日期: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市鄞州青春职工投资中心在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己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股东、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他说明 5 第三节 持股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7 二、民事调解书和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7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权利限制情况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3 附表 14 第一节 释义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雅戈尔/上市公司 指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雅戈尔控股/出让人 指 宁波雅戈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青春投资中心/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宁波市鄞州青春职工投资中心 宁波盛达 指 宁波盛达发展公司 鄞州法院 指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指青春投资中心持有的雅戈尔414,645,61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按青春投资中心各股东(除宁波盛达)实际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并由鄞州法院强制执行所导致的股份变动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 称:宁波市鄞州青春职工投资中心 成立日期: 2004年11月11日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西段2号 法定代表人:李如成 注册资本:人民币41,500万元 注册号码:330212000013385 法人组织机构代码:76850374-8 税务登记证号码:330227768503748 企业类型:股份合作制企业 经营范围:投资及与投资相关的业务 营业期限: 长期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西段2号 邮 编:315153 联系电话:0574-561986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股东、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青春投资中心第一大股东为李如成先生,持有其12.09%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在青春投资中心任职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李如成 男 董事长 中国 宁波 无 楼添成 男 董事 中国 宁波 无 张飞猛 男 董事 中国 宁波 无 王 杰 男 董事 中国 宁波 无 张明杰 男 董事 中国 宁波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兼职情况 姓名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李如成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楼添成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张飞猛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王 杰 雅戈尔置业控股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张明杰 宁波雅戈尔西服厂 总经理 上述青春投资中心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在最近5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青春投资中心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他说明 青春投资中心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不存在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三节 持股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计划增加或继续减少其持有的雅戈尔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原告青春投资中心的各股东(除宁波盛达发展公司)赖海峰等4899人为与被告宁波市鄞州青春职工投资中心股权确认纠纷一案,向鄞州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一)确认原告拥有雅戈尔集团的相应股份(4899人合计414,645,615股);(二)被告投资中心为原告办理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被告投资中心对原告诉称的事实均没有异议,同意依法为原告办理相关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诉讼经鄞州法院民事调解书调解结案,因投资中心未能在规定的日期内协助原告办理完成上述股份的过户手续,原告向鄞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次权益变动前,青春投资中心持有雅戈尔限售股份4.15亿股,占雅戈尔已发行股份的18.64%。本次权益变动后,青春投资中心持有雅戈尔限售股份354 ,385股。 二、民事调解书和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青春投资中心于2010年2月12日收到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0)甬鄞商初字第191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作出民事调解和执行裁定的法院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二)作出民事调解的日期:2010年2月10日 (三)作出民事调解的案由:原告青春投资中心的各股东(除宁波盛达发展公司)赖海峰等4899人为与被告宁波市鄞州青春职工投资中心股权确认纠纷一案,向鄞州法院提起诉讼,请求:1、确认原告拥有雅戈尔集团的相应股份(4899人合计414,645,615股);2、被告投资中心为原告办理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被告投资中心对原告诉称的事实均没有异议,同意依法为原告办理相关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四)民事调解书的主要内容:1、被告宁波市鄞州青春职工投资中心名下414,645,615股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属于赖海峰等4899名原告所有;2、被告宁波市鄞州青春职工投资中心协助赖海峰等4899名原告办理上述股份的过户手续,在2010年2月22日前履行完毕。 (五)作出执行裁定的日期:2010年2月24日 (六)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因投资中心未能在上述日期内协助原告办理完成上述股份的过户手续,原告向鄞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鄞州法院已出具执行裁定书(2010)甬鄞执民字第777-1号,主要内容为:扣划被执行人宁波市鄞州青春职工投资中心持有的雅戈尔414,645,61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至赖海峰等4899名申请执行人名下。 (七)过户完成后,赖海峰等4899名自然人将增加持有雅戈尔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14,645,615股,其中雅戈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本次权益变动增加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本次权益变动增加(股) 李如成 董事长 50,180,604 李如刚 副董事长 9,112,500 蒋 群 副董事长 12,757,500 许奇刚 董事、总经理 1,395,900 楼添成 董事 1,809,000 张飞猛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1,341,878 石亦群 董事 1,248,750 李 聪 董事 2,925,000 钟雷鸣 监事长 79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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