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李如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幼光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35,799,530,288.04 32,227,616,174.31 11.0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12,015,030,226.90 9,457,921,521.85 27.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5.40 4.25 27.06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494,333,053.44 174.7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12 173.17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31,996,629.86 1,749,087,207.88 55.30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491 0.7855 55.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4052 -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491 0.7855 55.30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2.76 14.56 增加1.0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2.69 7.51 增加1.4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597,334.9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2,508,697.71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2,951,575.2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879,738,173.29注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6,774,334.38 合计 846,826,776.90 注:1、公司本期减持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实现收益884,397,367.25元,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处置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759,998.94元,扣除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后的金额为879,738,173.29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38,908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 宁波雅戈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98,979,237 人民币普通股 宁波富盛投资有限公司 119,375,996 人民币普通股 宁波盛达发展公司 20,207,626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4,569,111 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易方达 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3,355,786 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阿玛树贸易有限公司 12,741,58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12,442,034 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博睿财智控股有限公司 12,292,820 人民币普通股 姚建华 11,528,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11,000,330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上年度期末增长68.74%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在报告期内参与认购中天科技、首开股份、荣信股份、海胶集团、安泰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 2、报告期末预收款项较上年度期末增长41.19%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房地产业务预售购房款增加。 3、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较上年度期末增长53.68%的主要原因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价值增长。 4、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74.72%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在报告期内房地产业务预 售购房款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股改承诺: 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48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雅戈尔原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0%,在60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雅戈尔原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40%,在7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雅戈尔原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60%,在84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雅戈尔原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80%。 公司股东严格履行承诺。 2)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宁波雅戈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戈尔控股')已与宁波市鄞州青春职工投资中心(以 下简称'投资中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雅戈尔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415,000,000股限售股转让给投资中心。股权转让于2009年7月初完成。在本次转让过程中,雅戈尔控股、投资中心和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如成先生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雅戈尔控股的承诺: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雅戈尔控股就其持有的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戈尔') 26.04%的股份(579,896,185股)承诺如下: 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将承继权益变动前本公司在雅戈尔股权分置改革中所作的关于股份锁定及 限制转让的承诺;并进一步承诺,自2009年5月16日起,在未来十年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持有的雅戈尔股份。 ·投资中心的承诺: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投资中心就其持有的受让雅戈尔控股持有的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64%的限售股份(4.15亿股)承诺如下: 投资中心受让的上述股份将承继受让前雅戈尔控股在雅戈尔股权分置改革中所作的关于股份锁定及限制转让的承诺;并进一步承诺在目前分四年逐年解禁的基础上延长一年变为分五年逐步解禁,即自2010年5月16日起每年可流通20%(在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0%,在24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40%,在3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60%,在48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80%)。 ·实际控制人李如成先生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李如成先生就其所持有的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承诺如下: 本人承诺,自承诺做出日起,在未来五年内,本人不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直接持有的雅戈 尔股份,也不通过宁波市投资中心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间接持有的雅戈尔股份。 雅戈尔控股、投资中心和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如成先生严格履行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为:每年分配的现金股利不低于公司当年净利润的30%。具 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公司于报告期内按照该现金分红政策实施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详见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6月1日发布的《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雅戈尔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