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50元/股(含税)、0.45元/股(税后) ●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5日 ●除息日:2008年6月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6月12日 根据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有关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通过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由2008年5月15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8年5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截至2007年末,本公司总股本为2,226,611,695股,本次利润分配以此为基数进行分红派息,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2、发放年度:2007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持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个人股东扣除10%个人所得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即每股0.45元;持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即每股0.50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发放日 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5日 除息日:2008年6月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6月12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本次分配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除宁波青春服装厂和宁波盛达发展公司持有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外)的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红利和宁波青春服装厂、宁波盛达发展公司持有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574-87425136 传真:0574-87425390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