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07年10月3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7年11月5日在公司召开,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应到15人,实到10人,委托表决5人,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如成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Kellwood Company持有的Xin Ma 100% 股权和Kellwood Asia Limited持有的Smart 100%股权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刊登的对外投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宁波雅戈尔置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进行确认的议案 地块情况详见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10月9日发布的'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宁波雅戈尔钱湖投资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进行确认的议案 地块情况详见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10月9日发布的'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宁波雅戈尔钱湖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合同进行确认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雅戈尔钱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中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合同:由双方出资成立合营公司,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双方各占50%的股权,共同开发杭政储出[2007]50号、51号地块。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11月23日(星期五)上午9:00; (二)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县大道西段2号公司1楼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公司收购Kellwood Company持有的Xin Ma 100% 股权和Kellwood Asia Limited持有的Smart 100%股权 (四)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07年11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表应持有法人代表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表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县大道西段2号八楼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07年11月22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4、其他事项: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电话:0574- 87425136 传真:0574 - 87425390 联系人:童小姐、戚先生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 11月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