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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公告日期:2007-09-07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商保险) 2、投资金额和比例:投资1.8亿元,占浙商保险注册资本的18% 3、投资期限:长期 特别风险提示: 浙商保险现为筹备期,需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后成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浙江省商业集团公司等8家法人共同签署《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拟出资1.8亿元人民币,共同发起成立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18%,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出资参与设立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除本公司外,投资的主体包括浙江省商业集团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远东新聚酯有限公司、浙江名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雪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德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法人。 2、本公司符合投资金融机构的条件。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经营范围: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业务;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2、前5名股东持股比例 浙江省商业集团公司  20%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6.5% 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现金出资1.8亿元,占浙商保险18%的股权,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96%。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2、保险行业在我国属于快速发展的金融行业,本次投资预期将给公司带来较好的收益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投资设立浙商保险为新成立的公司,可能在经营能力、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等方面存在风险。 2、公司将和其他发起人一起,完善浙商保险的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同时聘请专业的管理团队,努力将风险降到最低。 3、浙商保险现为筹备期,需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后成立。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2、董事会决议。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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