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雅戈尔置业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直接持有宁波雅戈尔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戈尔置业)92.78%的股权,间接持有雅戈尔置业7.22%的股权。雅戈尔置业通过公开挂牌以147,600万元的价格竞得杭政储出[2007]23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政府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双方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国土资源局 受让人:宁波雅戈尔置业有限公司 (二)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 甲方: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乙方:宁波雅戈尔置业有限公司 二、合同标的 杭政储出[2007]23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位于西湖区,东至浙江工商大学、花园北村、翠微园,南至文二路,西至学院路,北至梧桐公寓、耀江文翠苑,面积为36,131平方米。 三、合同金额 杭政储出[2007]23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81,180.0847万元,土地开发补偿费66,419.9153万元,总计147,600万元。 四、土地用途 居住及配套设施,建筑容积率不大于2.6。 五、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配套商业办公用地40年,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六、支付方式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土地开发补偿费均分三期支付,2007年7月26日之前支付20%,2007年11月30日之前支付40%,2008年4月16日之前全部付清。 七、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宁波雅戈尔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政府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