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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3-24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 年 3 月 23 日(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持有股份情况: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89,574,495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5.46份总数的比例(%)(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李如成先生主持。(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吴幼光列席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 2014 年度出售金融资产情况进行确认 并对 2015 年度金融资产结构调整进行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788,727,854 99.89 846,616  0.11 25  0.00(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本项议案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三、 律师见证情况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农、刘燕妮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目录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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