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 2014-044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4 年 11 月 28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当日 14:00 在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召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的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82,172,626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5.13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691,155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12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如成先生主持,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序 同意比 反对比 弃权比 是否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反对票数 弃权票数号 例 例 例 通过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 子公司雅戈尔服装1 781,057,981 99.8575% 1,077,545 0.1378% 37,100 0.0047% 是 控股有限公司的议 案 注:该议案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陈农律师、刘燕妮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