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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地产: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0

证券代码:600173证券简称:卧龙地产公告编号:2025-023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8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复兴西路55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黎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表决,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的盈利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兼顾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相关监事回避表决,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姓名报告期内职务2024年度的报酬总额(万元)(税前)
张秋琴监事2
陈群芬职工监事27
杜秋龙离任监事会主席50

八、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关联监事黎明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签订<业务合作年度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监事黎明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5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商品及外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及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可以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就本次计提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卧龙矿业(上海)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的议案》(关联监事黎明回避表决)。

十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超额奖励金计划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2024年度超额奖励金计划的业绩考核指标未完成,即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达1.64亿元,公司2024年度超额奖励金将不计提,符合《公司2024年度超额奖励金计划方案》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运营情况的独立意见》

1、监事会对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董事会决策程序科学、合法、有效,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也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年度监事会检查了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审核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它文件。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公司的各期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收费价格合理公允,协议执行情况良好,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权益。

4、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估,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健全的、执行是有效的。本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无重大缺陷。

特此公告。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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