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太重集团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67%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
月
日,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重工”或“公司”)披露了《关于收购太重集团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6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公司控股股东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重集团”)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将所持太重集团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重向明”)51%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同时公司收购山西艾克赛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克赛勒公司”)和自然人范巷民先生分别持有太重向明共计16%的股权,公司合计收购太重向明67%股权,交易价格共计299,515,795元,均以现金支付。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收益法对太重向明股权进行评估,太重向明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447,038,500.00元,交易标的太重向明67%股权对应评估价值为299,515,795元。为保障公司及公司股东的相关权益,太重集团就太重向明的业绩及补偿作出承诺。相关情况补充如下:
一、业绩承诺期及业绩承诺
(一)业绩承诺期间
2025年度、2026年度和2027年度
(二)业绩承诺
依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太重集团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所涉及的太重集团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5]第10768号)和《太重集团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众环专字(2025)3600118号),太重向明在承诺期内预计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2025年度 | 2026年度 | 2027年度 |
目标公司合并口径下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 | 4,193.19 | 4,572.61 | 5,215.29 |
1.太重集团承诺:承诺期内,太重向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经审计的归属于太重向明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3,981.09万元(以下简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
2.会计师事务所将出具太重向明2025、2026、2027年度审计报告,确定业绩承诺期间太重向明累计实现的归属于太重向明股东的净利润数(以下简称“累计实现净利润数”)。
二、补偿方式
1.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太重集团应当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
2.太重集团应补偿金额=(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累计实现净利润数)×太重集团转让的股份比例(即51%)。
太重集团应在太重向明2027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60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补偿现金一次性支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