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 2025-007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签订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租用太原重工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厂房及设备;控股公司山西太重链条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链条公司”)拟租用太重集团榆次液压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液公司”)厂房、太重(察哈尔右翼中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察右科技公司”)租用太重(察右中旗)新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察右实业公司”)厂房及设备。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但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已履行股东大会审批程序的关联交易不做累计计算)。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租用新能源公司厂房及设备;控股公司链条公司拟租用榆液公司厂房、察右科技公司租用察右实业公司厂房及设备。经双方协商,决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分别签订
《租赁协议》。由于新能源公司、榆液公司、察右实业公司系本公司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目的和原因
新能源公司、察右实业公司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后成为公司关联方单位;链条公司随山西太重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转入,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太原重工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出售及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太原重工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新能源公司、控股公司链条公司拟与榆液公司、控股公司察右科技公司与察右实业公司分别签订租赁协议。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程序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但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7条、6.3.15条规定,该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为新能源公司、榆液公司、察右实业公司。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企业名称:太原重工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汾东大街18号
法定代表人:韩玉明
注册资本:125,937.83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0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新
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特种设备出租;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太重集团直接持有新能源公司65.81%的股权,为新能源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与新能源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没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关联交易和债权债务往来。
目前该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企业名称:太重集团榆次液压工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汇通产业园区经西大道太重液压工业园。法定代表人:邱英杰注册资本:34,377.37万元成立日期:2010年07月02日经营范围:液压元件及液力件、液压系统及装置、铸件、液压辅件及附件、液压密封件、气动元件、通用仪器仪表、机械产品、电子产品、金属材料(稀有金属除外)的制造、销售、安装、修理、改造、检测、调试、技术开发、设计、引进转化、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普通设备租赁;复印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铁矿石、建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太重集团直接持有榆液公司72.4113%的股权,为榆液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与榆液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没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关联交易和债权债务往来。
目前该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3.关联企业名称:太重(察右中旗)新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科布尔镇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张建功注册资本:5,000万元成立日期:2011年09月14日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大件货物运输;制造销售压力容器。 一般经营项目:设计、制造、销售、风力发电设备及附属设备;风力发电厂运营、维护;新能源开发、经营及技术服务;制造销售冶金、起重、非标设备、工矿配件、矿山采掘及输送设备、焦炉设备;大件货物仓储;新能源、电源、热力、电力的开发、建设、经营、生产及管理;电力工程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货物贸易;设备安装。
太重集团直接持有察右实业公司100%的股权,为察右实业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与察右实业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没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关联交易和债权债务往来。目前该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新能源公司厂房及设备、榆液公司厂房、察右实业公司厂房及设备,交易类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中的“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二)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涉及妨碍权属转移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太原重工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租赁标的为山西省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汾东大街18号太原重工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厂区部分厂房及设备,其中厂房建筑面积103,686㎡,设备82台套。
2.山西太重链条制造有限公司租赁太重集团榆次液压工业有限公司
租赁标的为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太重集团榆次液压工业园区厂房,建筑面积
52,066㎡。
3.太重(察哈尔右翼中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太重(察右中旗)新能源实业有限公司租赁标的为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太重(察右中旗)新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产业园区塔筒生产厂房及设备,其中厂房建筑面积20,551.15㎡,设备24台套。
四、关联交易定价
以上租赁项目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于厂房等租赁价格,经过市场询价、专家咨询,并结合租赁物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租赁价格;对于专用设备租赁价格,按照折旧及其他必要、合理的费用综合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条款
(一)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太原重工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1.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赁标的每年租金为人民币不含税4,825.25万元,含税5,365.04万元。
项目 | 面积(㎡) | 年租金(万元) | ||
不含税价 | 增值税率 | 含税价 | ||
厂房 | 103,686 | 2,187.39 | 9% | 2,384.26 |
设备 | 2,637.86 | 13% | 2,980.78 | |
合计 | 4,825.25 | 5,365.04 |
租金以电汇方式按季度支付。
(二)山西太重链条制造有限公司租赁太重集团榆次液压工业有限公司
1.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赁标的每年租金为人民币不含税1,399.73万元,含税1,520.33万元。
项目 | 面积(㎡) | 年租金(万元) |
不含税价 | 增值税率 | 含税价 | ||
租金 | 52,066 | 1,220.45 | 9% | 1,330.29 |
物业费 | 179.28 | 6% | 190.04 | |
合计 | 1,399.73 | 1,520.33 |
租金以电汇方式按季度支付。
(三)太重(察哈尔右翼中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太重(察右中旗)新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1.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从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赁标的每年租金为人民币不含税 404.62万元,含税442.06 万元。
项目 | 面积(㎡) | 年租金(万元) | ||
不含税价 | 增值税率 | 含税价 | ||
厂房 | 20,551.15 | 378.83 | 9% | 412.92 |
设备 | 25.79 | 13% | 29.14 | |
合计 | 404.62 | 442.06 |
租金以电汇方式按季度支付。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租赁协议》的签订是公司与新能源公司、榆液公司、察右实业公司之间的正常业务往来,协议内容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租赁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核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公平公正原则下进行,交易价格经交易双方协商后确定且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该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无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