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68 公司简称:武汉控股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王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碧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磊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993,397,569股计算,向全体股东以派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现金红利0.27元(含税),共计26,821,734.36元。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存在风险事项,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部分。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5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武汉控股/上市公司 | 指 |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市财政局 | 指 | 武汉市财政局 |
市水务局 | 指 | 武汉市水务局 |
市城投集团公司 | 指 | 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市水务集团公司/控股股东 | 指 |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排水公司 | 指 | 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 |
工程公司 | 指 | 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长江隧道公司 | 指 | 武汉市长江隧道建设有限公司 |
水务环境公司 | 指 | 武汉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济泽公司 | 指 | 武汉市济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仙桃水务环境 | 指 | 仙桃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黄梅济泽公司 | 指 | 黄梅济泽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红安既济公司 | 指 | 红安既济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宜都公司 | 指 | 宜都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北湖厂 | 指 | 北湖污水处理厂 |
黄家湖厂 | 指 | 黄家湖污水处理厂 |
黄浦路厂 | 指 | 黄浦路污水处理厂 |
三金潭厂 | 指 | 三金潭污水处理厂 |
二郎庙厂 | 指 | 二郎庙污水处理厂 |
龙王嘴厂 | 指 | 龙王嘴污水处理厂 |
汤逊湖厂 | 指 | 汤逊湖污水处理厂 |
南太子湖厂 | 指 | 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 |
落步嘴厂 | 指 | 落步嘴污水处理厂 |
沙湖厂 | 指 | 沙湖污水处理厂 |
BIM | 指 | 建筑信息模型。通过数字化手段在计算机中建立一个虚拟建筑模型,利用数字化技术,为这个模型提供完整的、与实际情况一致的建筑工程信息库。借助三维建模和信息集成来提升建筑设计、施工和管理的效率。 |
EPC+O | 指 | 承包方拥有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权,和负责对设备的运营与维护 |
PPP | 指 |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事先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为特征,发挥双方优势,提高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效率。 |
BOT | 指 | 建设-运营-移交。指政府授予企业特定范围、一定期限内的特许经营权,许可其投资、建设、运营项目并获得收入,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到期时,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的经营模式。 |
银行间 | 指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武汉控股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WUHAN SANZHEN INDUSTRY HOLDING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WHKG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静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凯 | 陈曦 |
联系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63号武汉控股大厦 |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63号武汉控股大厦 |
电话 | 027-85725739 | 027-85725739 |
传真 | 027-85725739 | 027-85725739 |
电子信箱 | dmxx@600168.com.cn | dmxx@600168.com.cn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发大厦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公司注册地址未发生变更 |
公司办公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63号武汉控股大厦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430061 |
公司网址 | www.600168.com.cn |
电子信箱 | www.600168.com.cn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www.stcn.com)、《证券日报》(www.zqrb.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武汉控股 | 600168 | 未发生变更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10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叶忠辉、陈海艳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3,774,552,805.53 | 3,103,464,732.58 | 21.62 | 2,893,870,999.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8,223,347.24 | 144,701,998.59 | -39.03 | 7,203,974.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0,344,646.34 | -256,530,710.65 | -23,923,590.4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95,805.18 | 833,899,755.85 | -98.44 | 286,793,000.44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310,590,575.72 | 5,243,589,829.20 | 1.28 | 5,091,412,258.13 |
总资产 | 24,374,191,361.21 | 22,513,124,884.57 | 8.27 | 20,401,044,995.48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15 | -40.00 | 0.00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15 | -40.00 | 0.00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26 | -0.0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8 | 2.80 | 减少1.12个百分点 | 0.1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5 | -4.97 | 增加6.12个百分点 | -0.41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报告期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按每10股转增4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股本增加至993,397,569股,上表中公司已按照转增后总股本调整了同期每股收益。公司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22.33万元,同比减少39.03%,主要原因是公司子公司排水公司上期发生二郎庙厂土地处置非经常性损益事项,使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36,928.50万元,而本期无该事项。
公司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034.4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公司污水处理收入和工程施工业务收入均较去年同期增加,使得利润相应增加;二是排水公司本期收回沙湖厂土地出让金导致信用减值损失减少,使得利润增加。
公司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99.58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98.44%,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
公司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0.09元/股,稀释每股收益0.09元/股,同比均为减少40.00%,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净利润同比减少。公司本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06元/股,较去年同期增加123.08%,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加。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809,049,332.19 | 999,761,971.01 | 1,044,364,439.45 | 921,377,062.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9,321,752.39 | 31,951,990.45 | -8,594,515.02 | 15,544,119.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40,887,427.38 | 20,455,952.99 | -15,821,697.40 | 14,822,963.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5,197,623.95 | 256,195,070.99 | -109,732,289.61 | 301,730,647.75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700,746.05 | 431,772,925.83 | 3,153,662.6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 35,426,322.29 | 31,448,202.65 | 29,961,894.45 |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31,979.17 | 2,021,440.97 | 2,021,440.9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250,506.85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1,823,888.63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4,476.00 | 832,005.00 | -1,046,089.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314,758.81 | 84,328.89 | -515,316.8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41,773.85 | 65,592,249.62 | 75,264.1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39,863.17 | 584,451.33 | 548,874.23 | |
合计 | 27,878,700.90 | 401,232,709.24 | 31,127,565.25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投资性房地产 | 51,082,124.59 | 51,086,600.59 | 4,476.00 | 4,476.00 |
合计 | 51,082,124.59 | 51,086,600.59 | 4,476.00 | 4,476.00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秉持“立足武汉,走向全国”的战略方针,坚持绿色发展与创新驱动,致力于推动传统水务环保行业的全产业链智能化转型,积极培育“技术研发-场景落地-数据赋能”的创新生态,不断强化水务环保全周期的综合竞争力,致力于打造从单一水务环保服务商向国内一流环境综合服务商的升级。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污水处理设计能力341.58万吨/日(含委托运营规模2.64万
吨/日),其中,武汉市内污水处理业务产能331万吨/日,武汉市外污水处理业务产能10.58万吨/日(含委托运营规模2.64万吨/日);自来水生产设计能力130万吨/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污水处理量106,539万吨,同比增加4,642万吨,增幅4.56%;供水量31,497万吨,同比增加502万吨,增幅1.62%;水务工程收入143,214.28万元,同比增加57,922.84万元,增幅67.91%;长江隧道通行车辆2,556.60万辆,同比减少44.2万辆,减少1.70%。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7,455.28万元,较计划增加38,454.28万元,其主要原因是工程板块加大了外部施工市场的开拓及污水处理收入增加;营业外收入3,223.85万元,营业成本307,058.96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0,066.8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822.33万元,较计划增加5,015.33万元,其主要原因详见本报告第二节第七条“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部分。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污水处理行业
随着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新型城镇化战略等深入实施,我国污水处理行业规模仍呈现增长态势。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报告提出,要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并强调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推动重要流域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国家发改委《“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推广实施供排水一体化、“厂—网—河(湖)”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住建部《推进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及厂网一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指南》要求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建立厂网一体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收集效能。同时,在“双碳”目标的引领下,污水处理行业正积极探索节能降耗技术,打造绿色低碳标杆厂,推进再生水利用、生态补水、污泥资源化、污水热源等循环综合利用,并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实现行业智慧化管理及数字化升级,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
2、水务工程建设行业
在国家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韧性城市建设、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等背景下,水务工程建设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如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多部门发布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提出,到2025年,环境基础设施处理处置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00万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4.5万公里,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1000万立方米/日。同时,随着BIM、智能建造、节能绿色建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工程项目中的应用,水务工程建设行业将更加注重项目的智能化、信息化、绿色化,以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安全风险,加快施工效率。
3、自来水生产行业
自来水生产行业主要呈现地区性自然垄断特点,传统城镇供水市场正趋于饱和。自2023年4月1日起,城市供水全面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到2025年,我国将建立较为完善的城市供水全流程保障体系和基本健全的城市供水应急体系。未来,通过加速推进供水设施智能化改造,构建完善的检测预警与应急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城市供水服务质量以及建立动态调整的供水价格形成机制,自来水生产与供应行业将向城乡供水一体化、集约化、数字化转型升级。
4、隧道运营行业
2024年出台的国家标准《城市隧道运维服务规范(GB/T43991-2024)》,对打造智能、安全、高效、绿色的城市隧道运维服务提出更高的要求。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也明确指出要实施公路数字化专项行动,推动公路设计施工、养护保通、运营服务、市场治理、标准供给的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未来,随着BIM、物联网、光伏发电、通风节能等技术的应用,隧道运营将向着绿色化、专业化、智能化等方向发展,对隧道运营管理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为专业化隧道运营业务市场释放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核心业务包括污水处理、水务工程建设、自来水生产、隧道运营等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核心业务情况如下:
1、污水处理业务
公司下属排水公司作为武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行业的领军企业,为武汉市主城区提供污水处理服务。依据与武汉市政府签订的《武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项目运营服务特许经营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自2012年4月25日起,排水公司取得了为期30年的污水处理服务特许经营权。在此期间,排水公司对特许经营项目下的各类城市污水收集、运输、处理等相关设施拥有经营管理权、运营维护权和重置更新权,致力于在服务区域内提供符合标准的城市污水处理公共服务,并依法享有合理服务费用的特许权益。武汉市政府作为唯一的采购方,在特许经营期内向排水公司采购污水处理服务,并负责支付相应的污水处理服务费用。截至报告期末,排水公司下属北湖厂(80万吨/日)、三金潭厂(50万吨/日)、南太子湖厂(45万吨/日)、龙王嘴厂(40万吨/日)、黄家湖厂(40万吨/日)、二郎庙厂(24万吨/日)、汤逊湖厂(20万吨/日)、落步嘴厂(12万吨/日)、黄浦路厂(10万吨/日)等九座污水处理厂,总设计处理能力为321万吨/日,相应的自管污水泵站44座、自管污水收集管网339公里。除排水公司外,公司积极拓展国内水务市场,通过公开市场招标、股权收购等方式,先后获得以下污水处理项目:
(1)武汉市东西湖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处理规模为10万吨/日。根据与武汉市东西湖区水务局签订的《东西湖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工程BOT特许经营协议》,该项目采用BOT模式,特许经营期为21年,已于2018年开始投产运行。
(2)湖北省宜都城西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处理规模1万吨/日。根据与宜都市政府签订的《宜都市城西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BOT协议书》,该项目采用BOT模式,特许经营期为29年,于2019年开始投产运行。
(3)湖北省仙桃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处理规模为4.5万吨/日。根据与仙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签订的《仙桃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合同》,该项目采用PPP模式,特许经营期为30年,于2020年12月转入商业运营。
(4)黄梅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处理规模为1.08万吨/日,根据与黄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的《黄梅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协议》,该项目采用PPP模式,特许经营期为30年,于2021年1月转入商业运营。
(5)海南澄迈县农村污水治理项目(第一批18个村、第二批42个村),项目采用EPC+O模式,公司控股子公司水务环境公司负责上述污水处理工程的运营。截至报告期末,18村项目接收行政村15个,设计处理规模0.23万吨/日;42村项目接收行政村33个,设计处理规模0.45万吨/日。
(6)海南澄迈镇域污水处理厂项目,由澄迈县水务局将11座镇域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1.38万吨/日)委托给水务环境公司,水务环境公司负责上述污水处理工程的运营维护,并收取委托运营费。截止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接收并获准运营项目内的11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已接收项目规模1.38万吨/日。
(7)红安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处理规模为1.36万吨/日。根据与红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的《红安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该项目采用PPP模式,特许经营期为30年,于2020年7月1日转入商业运营。公司于2022年收购了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红安既济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84%股权(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2年6月28日公司相关公告)。
(8)海南澄迈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合计处理规模为1.27万吨/日。根据与澄迈县水务局签订的《澄迈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合同》,该项目采用PPP模式,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报告期内,已安装管网总长度902.98公里,已进场实施的自然村357个。
(9)澄迈县和岭农场与昆仑农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澄迈县水务局委托公司下属海南济泽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昆仑农场处理规模0.04万吨/日,污水提升泵站3座,和岭农场处理规模为0.04万吨/日,运营期3年。
(10)澄迈县存量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委托运营项目,澄迈县水务局和生态环境局委托公司下属海南济泽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运营金江镇、福山镇、永发镇、加乐镇、瑞溪镇、中兴镇等六个乡镇共计78个自然村存量污水项目。本项目涉及的78个自然村污水处理设计规模为0.50万吨/日,运营期3年。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污水处理设计能力增加0.66万吨/日(增加部分均为委托运营),达到341.58万吨/日(含委托运营2.64万吨/日)。各污水处理厂经营稳定,共处理污水106,539万吨,较上年同比增加4.56%。此外,公司正在推进民院片区污水收集系统优化工程、湖滨泵站及出站管道扩建等项目,未来随着上述项目的陆续建成投产,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污水处理能力,提高规模效应及区域经营优势。
2、水务工程建设业务
公司水务工程建设业务主要通过下属子公司工程公司和武汉水务环境开展。工程公司集给水处理、污水处理、机电设备安装、管道安装、消防设施、市政建筑、工程机械施工等经营业务为一体,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等专业资质,并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GB/T50430-201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四标一体”认证证书,已逐步成长为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领域的排头兵。武汉水务环境集水务工程、人工智能、水环境治理、水务投资、污泥处理处置、环保项目运营、低空经济、环保装备制造业务板块一体,拥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等施工资质,荣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光谷瞪羚企业”荣誉,拥有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36项,以国家环境技术与产品创新应用的“领跑者”为发展目标。工程公司与水务环境公司形成在水务施工建设业务领域差异化协同发展态势。报告期内,公司水务工程板块收入143,214.28万元。
3、自来水生产业务
公司自来水业务产品为自来水,经营区域在武汉市汉口地区。下属宗关水厂、白鹤嘴水厂总设计处理能力为130万吨/日,能够有效地满足服务区域内社会用水需求,居于区域主导地位,根据公司与市水务集团公司签署的《自来水代销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公司将生产的自来水通过市水务集团公司的供水管网资源进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下属两水厂实现供水量31,497万吨,较上年同比增加1.62%。
4、隧道运营业务
公司控股的长江隧道公司是武汉长江隧道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是武汉市大型隧道投资、建设和运营单位。武汉长江隧道目前是武汉市中心城区的重要长江过江通道之一,对缓解武汉市过江交通的拥挤状态发挥了重要作用。报告期内,长江隧道公司在做好武汉长江隧道运营维护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外部市场拓展力度,除持续运营汕头海湾隧道外,还通过市场化竞标中标深圳、襄阳等多个隧道运营管理项目,报告期内新增中标金额321.63万元。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特许经营及区域市场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市排水公司继续拥有武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拥有独家从事排水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的权利。公司下属宗关、白鹤嘴水厂在武汉市汉口地区的供水市场具备供水区域垄断优势。特许经营权和区域市场优势地位为公司供排水业务的稳健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及收入基础。
2.环保产业协同优势。
公司下属工程公司及水务环境公司以水务工程项目建设为基础,结合多元化业务经验,向环保行业上下游产业链延伸,充分发挥环保产业链的协同优势。围绕污水处理厂资源化综合利用,公司积极拓展光伏发电、污水能源、污泥固废处理、再生水利用及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等衍生绿色产业链业务,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水务资源的高效利用。这一协同优势不仅为公司拓展了业务规模,夯实了主业,还提升了公司在水务市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增加了公司业务的附加价值,对公司在区域内的业务延伸和跨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具有深远意义。
3.水务一体化运营能力。
公司秉承“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的治水理念,依托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通过深度参与黄孝河机场河流域治理、黄家湖片区治理等项目,成功构建了厂网一体的运营管理体系。从而实现全面系统化地满足区域水环境安全、城市运行安全、水资源安全和节能减排的业务需求,展现了公司厂网一体的强大运营能力。同时,公司还具备提供厂网系统一体化综合运营的整体解决方案和定制化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水务市场的竞争力。
4.科学高效的风险管理。
公司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为核心,打造了内控、风控、合规三位一体的全面风险管控体系。建立了涵盖公司治理、财务、运营、人力资源等多个方面的内部控制体系,保障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到位。同时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并应对潜在风险。同时,不断健全合规管理体系,确保公司各项业务的合规性和高效性。
5.科技创新优势。
公司持续推进深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结合,大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一是不断完善创新体系建设,子公司排水公司、工程公司、武汉水务环境及红安公司均已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进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湖北珞珈实验室、武汉人工智能研究院、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市水务科学研究院等多所顶尖院所共建创新联合体,形成强大的专家智库,建立联合实验室,实现科创资源的共享共建;二是科创成果丰硕,在报告期内获得67项科创成果,包括专利授权、标准、软件著作权、省级工法、荣誉等,参编国家标准《城市隧道运维服务规范(GB/T 43991-2024)》,先后取得中国创新方法大赛全国总决赛二等奖、“龙图杯”全国BIM大赛优秀奖、“市政杯”BIM应用技能大赛二类成果等成绩;三是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显著,依托湖北省城镇污水低碳处理与资源化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湖北省中试基地、净水厂技术研究中试基地等3家省市科创平台,自主研发的MBR元件再生装置、市政污泥破壁技术等多项科创成果已应用于市场、生产中,有助于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6.良好财务信用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贷方面,公司始终按时足额履行债务偿还义务,无逾期或违约情况,展现出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表明公司在经营、财务、偿债能力等方面表现优异,违约风险极低。公司始终按时完成债券付息和兑付工作,不存在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况。这一信用评级和良好的履约记录不仅增强了市场对公司的信心,也为公司未来的融资活动提供了有力支持。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污水处理结算水量106,576.74万吨,其中排水公司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为1.99元/吨,宜都公司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为1.09元/吨(自2025年1月起,宜都公司污水处理服务费由1.09元/吨上调至1.19元/吨,上浮9.17%),武汉济泽公司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为
1.07元/吨,仙桃水务环境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为3.23元/吨,黄梅济泽公司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为2.35元/吨,红安既济公司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为2.21元/吨,实现污水收入201,438.51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53.37%。水务工程收入143,214.28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37.94%。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774,552,805.53 | 3,103,464,732.58 | 21.62 |
营业成本 | 3,070,589,579.58 | 2,708,208,611.55 | 13.38 |
销售费用 | 4,667,189.60 | 4,761,206.74 | -1.97 |
管理费用 | 100,593,069.16 | 101,476,751.42 | -0.87 |
财务费用 | 519,154,860.99 | 469,147,122.54 | 10.66 |
研发费用 | 107,016,716.51 | 72,964,912.50 | 46.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95,805.18 | 833,899,755.85 | -98.4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2,289,623.72 | -1,913,608,825.37 | 42.9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69,273,226.23 | 1,281,699,508.53 | -0.97 |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有新增研发项目。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一是公司子公司排水公司本期收回沙湖厂土地处置款,二是公司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7,455.28万元,其中污水主营业务收入201,438.51万元,水务工程主营业务收入143,214.28万元,供水主营业务收入16,818.92万元;营业外收入3,223.85万元;营业成本307,058.96万元,其中:污水主营业务成本136,209.71万元,水务工程主营业务成本130,203.98万元,供水主营业务成本18,197.22万元;利润总额10,066.87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8,822.33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9元。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污水处理业务 | 2,014,385,090.19 | 1,362,097,060.16 | 32.38 | 4.57 | -5.09 | 增加6.88个百分点 |
水务工程业务 | 1,432,142,814.77 | 1,302,039,756.28 | 9.08 | 67.91 | 59.40 | 增加4.8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污水处理业务 | 2,014,385,090.19 | 1,362,097,060.16 | 32.38 | 4.57 | -5.09 | 增加6.88个百分点 |
水务工程业务 | 1,432,142,814.77 | 1,302,039,756.28 | 9.08 | 67.91 | 59.40 | 增加4.8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湖北省 | 2,882,126,279.66 | 2,277,386,627.31 | 20.98 | -3.25 | -12.92 | 增加8.77个 |
百分点 | ||||||
海南省 | 778,052,895.52 | 718,323,370.52 | 7.68 | 635.28 | 853.97 | 减少21.1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特许经营模式 | 1,986,158,935.21 | 1,338,240,039.12 | 32.62 | 11.11 | 2.40 | 增加5.73个百分点 |
工程施工 | 1,432,142,814.77 | 1,302,039,756.28 | 9.08 | 67.91 | 59.40 | 增加4.8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澄迈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按建设计划推进施工进展,因此本报告期内海南省收入、成本均较上年出现大幅提高;同时由于工程施工业务毛利率低于污水运营、材料销售等业务,因此本期海南省业务毛利率较上年下降。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污水处理 | 吨 | 1,065,389,270 | 1,065,767,418 | 0 | 4.56 | 4.58 | 0 |
自来水 | 吨 | 323,173,260 | 314,972,577 | 0 | 0.77 | 1.62 | 0 |
产销量情况说明
因红安既济公司部分月份按照保底水量结算,故污水处理销售量大于生产量。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污水处理业务 | 电 | 197,043,526.73 | 14.47 | 199,185,783.20 | 13.88 | -1.08 | |
药剂及消毒剂 | 93,790,051.10 | 6.89 | 100,438,472.54 | 7.00 | -6.62 | ||
折旧 | 614,009,042.36 | 45.08 | 567,693,086.22 | 39.56 | 8.16 | ||
人工成本 | 96,718,015.82 | 7.10 | 98,862,320.95 | 6.89 | -2.17 |
污泥处置 | 117,798,291.24 | 8.65 | 129,032,574.34 | 8.99 | -8.71 | ||
其他生产成本 | 242,738,132.91 | 17.82 | 339,884,006.03 | 23.68 | -28.58 | ||
水务工程建设业务 | 折旧 | 1,556,741.80 | 0.12 | 1,800,598.25 | 0.22 | -13.54 | |
人工成本 | 37,985,894.60 | 2.92 | 47,840,316.87 | 5.86 | -20.60 | ||
材料 | 550,892,821.47 | 42.31 | 389,752,747.38 | 47.72 | 41.34 | 工程施工业务增加,收入增加成本相应增加 | |
专业/劳务分包 | 701,563,292.14 | 53.88 | 358,677,590.96 | 43.91 | 95.60 | 工程施工业务增加,收入增加成本相应增加 | |
其他工程成本 | 10,041,006.27 | 0.77 | 18,756,446.09 | 2.30 | -46.47 | 本期存量工程施工项目,安全文明资金投入已在往期发生,本期投入减少。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污水处理业务 | 电 | 197,043,526.73 | 14.47 | 199,185,783.20 | 13.88 | -1.08 | |
药剂及消毒剂 | 93,790,051.10 | 6.89 | 100,438,472.54 | 7.00 | -6.62 | ||
折旧 | 614,009,042.36 | 45.08 | 567,693,086.22 | 39.56 | 8.16 | ||
人工成本 | 96,718,015.82 | 7.10 | 98,862,320.95 | 6.89 | -2.17 | ||
污泥处置 | 117,798,291.24 | 8.65 | 129,032,574.34 | 8.99 | -8.71 | ||
其他生产成本 | 242,738,132.91 | 17.82 | 339,884,006.03 | 23.68 | -28.58 | ||
水务工程建设业务 | 折旧 | 1,556,741.80 | 0.12 | 1,800,598.25 | 0.22 | -13.54 | |
人工成本 | 37,985,894.60 | 2.92 | 47,840,316.87 | 5.86 | -20.60 | ||
材料 | 550,892,821.47 | 42.31 | 389,752,747.38 | 47.72 | 41.34 | 工程施工业务增加,收入增加成本相应增加 | |
专业/劳务分包 | 701,563,292.14 | 53.88 | 358,677,590.96 | 43.91 | 95.60 | 工程施工业务增加,收 |
入增加成本相应增加 | |||||||
其他工程成本 | 10,041,006.27 | 0.77 | 18,756,446.09 | 2.30 | -46.47 | 本期存量工程施工项目,安全文明资金投入已在往期发生,本期投入减少。 |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32,582.1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88.11%;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66,084.3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7.51%。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武汉市水务局 | 192,776.09 | 51.07 |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89,733.9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0.1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7,924.3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78%。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4,667,189.60 | 4,761,206.74 | -1.97 |
管理费用 | 100,593,069.16 | 101,476,751.42 | -0.87 |
财务费用 | 519,154,860.99 | 469,147,122.54 | 10.66 |
研发费用 | 107,016,716.51 | 72,964,912.50 | 46.67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07,016,716.51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107,016,716.51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84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309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5.45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18 |
本科 | 210 |
专科 | 72 |
高中及以下 | 9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20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45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99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45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完成的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1、“大型城市污水厂低碳运行模拟优化研究”已完成,研究目的是对北湖污水处理厂现有工艺工况开展现状调研,并对MBR工艺和A/A/O工艺两套并联工艺综合效益进行对比分析,形成低碳运行方案,满足污水厂节能降耗低碳运行需求。
2、“基于湖泊生态补水下的污水厂尾水深度脱氮技术研究与应用”已完成,研究目的是构建生物滤池预测模型和水质波动预警系统,根据水量、水质、水温、碳源投加系数、滤池运行状况波动,实现实时、自动调控,碳源精准投加。
3、“MBR元件弹状流稳态再生装置”已完成,研究目的是研发出适配MBRU-1260G-60膜箱的弹状流稳态再生装置,在满足原膜组器设计参数(产水、跨膜压差、出水水质等)要求的前提下,减少单个膜组器的进气量,达到膜组器节能降耗30%-40%的效果。
4、“基于CIM—water模型的智慧污水管理平台研发”已完成,研究目的是通过建设智慧污水管理平台增加生产工艺感知维度,提高数据应用及共享程度,提高智能化生产水平和管理水平,助力企业生产节能增效。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314,631,248.32 | 3,054,562,790.19 | -24.22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715,634.45 | 1,336,517.04 | 103.19 | 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4,305,336.64 | 70,359,970.29 | 34.03 | 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906,927,787.98 | 1,759,099,976.27 | 8.40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20,272,118.11 | 329,585,806.94 | -2.8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8,223,406.01 | 142,381,307.48 | -23.9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233,102.13 | 61,292,430.98 | 3.17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5,981,250.00 | 100.00 | 主要原因是公司大额存单到期。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01,108,416.29 | 73,726.66 | 408,311.85 | 主要原因是排水公司本期收到沙湖厂土地处置款。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250,506.85 | -100.00 | 主要原因是工程公司上期收到三镇房地产公司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449,379,290.01 | 1,941,933,058.88 | -25.36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464,269,505.05 | 5,840,685,600.05 | 27.8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18,000.00 | -100.00 | 主要原因是公司上期收到转让控股子公司海南济泽公司 49%股权款项。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650,159,374.85 | 4,091,821,038.98 | 38.08 | 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偿还的银行借款增加。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37,224,874.96 | 462,522,901.46 | 16.1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612,029.01 | 7,060,151.08 | 7.82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6,352,931.17 | 0.03 | -100.00 | 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应收票据到期兑付。 | ||
应收账款 | 5,203,149,845.24 | 21.35 | 4,406,302,046.57 | 19.57 | 18.08 | |
应收款项融资 | 143,638,532.40 | 0.59 | 400,000.00 | 0.00 | 35,809.63 | 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
存货 | 43,632,956.23 | 0.18 | 21,993,338.81 | 0.10 | 98.39 | 主要原因是公司原材料及合同履约成本增加。 |
固定资产 | 12,260,366,159.86 | 50.30 | 11,663,184,840.26 | 51.81 | 5.12 | |
在建工程 | 70,272,433.78 | 0.29 | 456,127,798.94 | 2.03 | -84.59 | 主要原因是排水公司本期南湖生态活水项目尾水再生利用工程、黄家湖泵站出站管道项目转入固定资产。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48,706,471.88 | 3.07 | 4,262,791.75 | 0.02 | 17,463.76 | 主要原因是武控(澄迈)公司项目建设投入增加。 |
应付票据 | 21,439,926.01 | 0.09 | 99,843,920.57 | 0.44 | -78.53 | 主要原因是公司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 |
预收款项 | 102,140.60 | 0.00 | 361,790.15 | 0.00 | -71.77 | 主要原因是公司部分预收租金结转收入。 |
应交税费 | 22,911,006.16 | 0.09 | 15,688,204.97 | 0.07 | 46.04 | 主要原因是工程公司本期工程施工收入增加,导致应交增值税增加。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537,459,781.44 | 14.51 | 1,399,856,988.11 | 6.22 | 152.70 | 主要原因是公司2020年3月发行的绿色债券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长期借款 | 6,518,099,374.61 | 26.74 | 7,284,126,758.04 | 32.36 | -10.52 | |
递延收益 | 25,284,344.67 | 0.10 | 13,563,385.07 | 0.06 | 86.42 | 主要原因是排水公司本期收到政府补助。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板块为污水处理、水务工程建设、自来水生产、隧道运营,其中武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采用特许经营模式运营。《武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项目运营服务特许经营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及公司所属各地污水运营企业与当地政府签订的相关协议,均能有效保障公司污水处理业务的合法经营地位和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自来水由公司控股股东市水务集团公司代销,《自来水代销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能有效保障公司自来水业务的合法经营地位。
1、污水处理方面
国家“十四五”规划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快补齐城镇污水设施短板,推动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2024年多项政策密集出台,如《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的通知》要求完善管网全流程管理,提升污水收集效能。
在此背景下,公司依托武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模式,结合政策支持的“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样板区”建设,持续巩固市场地位。此外,《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强化行业监管,倒逼企业提升处理标准,公司凭借成熟的运营体系和技术优势,有望进一步承接区域化、系统化治理项目,巩固盈利稳定性。
2、水务工程建设方面
住建部《“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提出2035年全面实现工程工业化目标,2022年发布的《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进一步推动标准化建设。2024年,各地加速推进“新城建”项目。
政策驱动下,水务工程向绿色化、智能化转型。依托《市政道路城市建设污水管道工程施工技术规范》(T/LCH 017-2024)等新标准,公司将持续强化施工质量与效率。同时,生态环境部提出的“突出治污减排”任务,要求工程企业协同推进超低排放改造、VOCs治理等,公司可通过整合设计、施工、运维全链条服务,抢占区域市场先机,如参与长江大保护、武汉市湖泊流域治理等。
3、自来水生产方面
2023年4月,强制性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开始实施。公司自来水业务能够实现安全、稳定供应,水质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在区域内形成稳定终端用户。
4、隧道运营方面
随着《城市隧道运维服务规范》(GB/T 43991-2024)等新标准实施,行业管理趋向精细化、标准化。国家推动立体化交通网络建设,水下隧道及城市隧道需求增长显著。
公司运营武汉长江隧道16年,拥有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认证及成熟管理体系,具备承接大型隧道运维项目的资质优势。新规要求强化设施养护、应急响应等环节,公司可通过市场拓展,跨区域承接运维服务。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以下股权投资及变更事项:
公司与下属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汉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武控(澄迈)城乡污水治理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金认缴40,193.13万元,2024年内实缴注册资本金16,072万元,合计实缴26,072万元。该项目公司具体实施海南澄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海南澄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建设期为3年,已于2023年11月开工,预计完工时间2026年11月。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是否并表 | 报表科目(如适用)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如适用) | 投资期限(如有)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如有) | 本期损益影响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武控(澄迈)城乡污水治理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水资源管理;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环 | 是 | 新设 | 40,193.13 | 100% | 是 | 长期股权投资 | 自有资金 | 已完成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已实缴注册资本金26,072万元。 | -784.94 | 否 |
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固体废物治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市政设施管理;电气设备销售;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对外承包工程(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合计 | / | / | / | 40,193.13 | / | / | / | / | / | / | / | -784.94 | / | / | / |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
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污水处理,注册资本88,027.43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内,其所属北湖厂、三金潭厂、南太子湖厂、龙王嘴厂、黄家湖厂、二郎庙厂、汤逊湖厂、落步嘴厂、黄浦路厂等九座污水处理厂为武汉市主城区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截至报告期末,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1,814,395.74万元,净资产475,119.4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87,719.83万元,营业利润16,470.49万元,净利润13,944.04万元。
(2)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管道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等,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内,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要参与了市政管网、净水厂、污水处理厂站工程建设。截止报告期末,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265,073.37万元,净资产41,128.5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79,829.23万元,营业利润10,610.23万元,净利润8,807.38万元。
(3)武汉长江隧道建设有限公司
武汉长江隧道建设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公路、桥梁、隧道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及其拆迁还建相关的房地产开发等,注册资本金80,000.00万元,其中武汉控股占80%。报告期内,长江隧道公司正在运营管理武汉长江隧道、汕头海湾隧道等。截至报告期末,长江隧道公司总资产102,863.38万元,净资产80,274.90万元,营业收入1,677.13万元,其他收益11,126.97万元,净利润79.70万元。
(4)武控(澄迈)城乡污水治理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武控(澄迈)城乡污水治理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海南澄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注册资本金40,193.13万元。武汉控股及下属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武汉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股100%。截至报告期末,海南澄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尚处于建设期中,公司总资产91,892.69万元,净资产25,287.06万元。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随着美丽中国建设的持续推进,水务环保行业正成为引领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新态势。当前,我国正加快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以“厂网一体化”与流域综合治理,持续推进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巩固碧水保卫战成果。在政策方面,《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要“推进水、能源、交通等领域价格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要素价格机制;中共中央、国务院《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明确提出,要加大生态环保设施建设力度,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构建集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生态环保设施建设需求以及价格形成机制改革,都将为水务环保行业带来显著的投资价值及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秉持“立足武汉,走向全国”的战略方针,坚持绿色发展与创新驱动,致力于推动传统水务环保行业的全产业链智能化转型,积极培育“技术研发-场景落地-数据赋能”的创新生态,不断强化水务环保全周期的综合竞争力,着力打造从单一水务环保服务商向国内一流环境综合服务商的升级。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377,455.28万元,较计划增加38,454.28万元;营业外收入3,223.85万元,较计划增加352.85万元;营业成本307,058.96万元,较计划增加28,959.96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22.33万元,较计划增加5,015.33万元,主要原因详见本报告第二节第七条“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部分。
2025年度,公司污水板块全年计划污水结算量为107,000万吨,供水板块全年计划供水量为30,360万吨,水务工程建设板块全年计划主营业务收入为158,817万元;预计营业收入407,241万元,营业外收入2,816万元,营业成本342,189万元;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28万元。该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政策变动风险。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水处理及自来水供应业务,属于市政公用环保行业,行业发展及相关企业经营活动受政府相关政策影响,政策导向性显著。目前我国处于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相关管理体制与监管政策可能面临调整及落实,具有长期投资特性的公共事业投资面临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相关政策变化,加强对产业政策和监管政策的研究、分析,紧跟行业发展步伐,巩固公司优势,主动与政府沟通,积极发展符合国家政策、前景方向好的环境服务产业。进一步内部挖潜增效、加强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积极应对宏观政策和行业政策的变更,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促使公司业绩稳步发展。
2.利率风险。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虽然近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充沛且保持稳定,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厂网一体化”、流域水环境治理及污水处理厂改扩建等项目增加,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若外部融资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并引发融资利率水平上涨,将形成融资成本上升的风险。
为降低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将根据宏观经济和政策变动情况,提前组织谋划,通过多元化融资及创新金融产品等方式降低利率,从而减少利率波动导致的融资成本增加。
3.污水处理服务费回收风险。在污水业务方面,由于污水处理服务费结算回收周期较长,存在应收款项无法及时回收风险。
为应对污水处理服务费回收风险,公司将积极与项目所在地政府协商,全力配合水量及水质审核等工作,推进应收款项回收工作。
4.技术更新滞后的风险。科技行业技术迭代快,若无法及时跟进,可能被市场淘汰,由于研发周期过长,可能存在技术尚未完成就已落后市场最新技术趋势。
公司将持续保持对行业技术趋势的高度敏感,密切关注市场动态,深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加速技术成果转化,及时把握科技导向。通过这样的策略,公司旨在确保在技术前沿保持领先地位,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以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
5.税务风险。为确保税务合规,公司采取了多种管理措施。一方面,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税务管控流程,优化税务管理制度,强化合规文化建设,并定期开展内部审计,以提升税务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另一方面,公司积极借助外部力量,聘请了专业税务顾问、开展税务培训、进行税务健康检查等,借助第三方机构的专业能力,提升税务管理水平。同时,公司也通过跟踪政策法规、合理利用税收优惠以及引入数字化管理工具,进一步优化税务成本和管理效率。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控管理体系,有效执行公司内控管理流程。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经理层之间权责明确,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制衡、相互协调。公司在股东与股东会、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利益相关者、信息披露与透明度等主要治理方面均符合监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要求。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市水务集团公司与公司在自来水供水业务方面存在同业竞争。2013年6月,市水务集团公司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出具了5年内实现自来水业务整体上市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2013年资产重组完成后,市水务集团公司积极履行承诺,于2015年启动供水资产整体上市工作。但由于始终未能就供水特许经营协议及盈利机制等问题与市政府有关部门达成一致意见,重组工作于2017年4月阶段性中止。2018年7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市水务集团公司将前次资产重组承诺变更为“对于本公司与武汉控股在自来水供水业务方面经营相同业务的问题,本公司承诺,自此次承诺变更事项获得武汉控股股东大会批准后5年内,在本公司自来水业务资产盈利能力提高并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情况下,武汉控股有权按合理价格优先收购该等业务资产,从而实现本公司自来水业务的整体上市,彻底解决本公司与武汉控股之间的同业竞争。”(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18年7月5日、2018年7月21日公司相关公告)
2023年7月,鉴于市水务集团公司供水特许经营协议及盈利机制等问题仍未解决,其自来水供水业务资产盈利能力仍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为继续推动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有效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市水务集团公司对原同业竞争承诺再次延期,变更后的承诺具体如下:
“自本次承诺变更事项获得武汉控股股东大会批准后5年内,在市水务集团公司自来水业务资产盈利能力提高并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情况下,武汉控股有权按合理价格优先收购该等业务资产,从而实现市水务集团公司自来水业务的整体上市,以彻底解决市水务集团公司与武汉控股之间的同业竞争;届时如市水务集团公司自来水业务资产盈利能力仍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市水务集团公司承诺于本次承诺到期前由市水务集团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回购宗关、白鹤嘴水厂资产”。(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7月18日、2023年8月3日公司相关公告)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月24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1月25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4月29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4月30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6月28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6月29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申请豁免股权激励承诺的议案》《关于为武控(澄迈)城乡污水治理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0月29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10月30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可续期公司债发行条件的议案》《关于发行可续期公司债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签订<武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项目运营服务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王静 | 董事长 | 女 | 51 | 2024-01-24 | 2025-03-31 | 0 | 0 | 0 | 68.76 | 否 | |
周强 | 董事 | 男 | 52 | 2013-11-29 | 2025-03-31 | 0 | 0 | 0 | 0 | 是 | |
孙大全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1 | 2024-04-29 | 2025-03-31 | 0 | 0 | 0 | 0 | 是 | |
曹明 | 董事 | 男 | 52 | 2018-04-11 | 2025-03-31 | 0 | 0 | 0 | 0 | 是 | |
曾云波 | 董事 | 男 | 51 | 2022-04-01 | 2025-03-31 | 0 | 0 | 0 | 53.42 | 否 | |
赵春来 | 董事 | 男 | 43 | 2024-10-29 | 2025-03-31 | 0 | 0 | 0 | 0 | 是 | |
邓柏松 | 董事 | 男 | 37 | 2024-01-24 | 2025-03-31 | 0 | 0 | 0 | 0 | 是 | |
张司飞 | 独立董事 | 男 | 44 | 2020-08-21 | 2025-03-31 | 0 | 0 | 0 | 9.52 | 否 | |
杨小俊 | 独立董事 | 男 | 51 | 2020-09-14 | 2025-03-31 | 0 | 0 | 0 | 9.52 | 否 | |
吴立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2021-07-09 | 2025-03-31 | 0 | 0 | 0 | 9.52 | 否 | |
廖琨 | 独立董事 | 男 | 52 | 2022-12-12 | 2025-03-31 | 0 | 0 | 0 | 9.52 | 否 | |
关凯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3 | 2024-04-29 | 2025-03-31 | 0 | 0 | 0 | 0 | 是 | |
孙丽 | 监事 | 女 | 48 | 2019-10-08 | 2025-03-31 | 0 | 0 | 0 | 0 | 是 | |
徐菲 | 监事 | 女 | 47 | 2015-07-10 | 2025-03-31 | 0 | 0 | 0 | 0 | 是 | |
张卫军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53 | 2022-04-01 | 2025-03-31 | 0 | 0 | 0 | 38.98 | 否 | |
刘轶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53 | 2024-08-22 | 2025-03-31 | 0 | 0 | 0 | 40.28 | 否 | |
程飞 | 副总经理 | 男 | 50 | 2023-07-18 | 2025-03-31 | 0 | 0 | 0 | 53.33 | 否 | |
岳源 | 副总经理 | 男 | 55 | 2023-07-18 | 2025-03-31 | 0 | 0 | 0 | 53.06 | 否 | |
倪威 | 副总经理 | 男 | 36 | 2024-08-13 | 2025-03-31 | 0 | 0 | 0 | 23.68 | 否 | |
龚碧芳 | 总会计师 | 女 | 52 | 2024-10-10 | 2025-03-31 | 0 | 0 | 0 | 19.32 | 否 |
李磊 | 财务负责人 | 女 | 50 | 2019-08-16 | 2025-03-31 | 0 | 0 | 0 | 38.66 | 否 | |
李凯 | 董事会秘书 | 男 | 47 | 2019-04-03 | 2025-03-31 | 0 | 0 | 0 | 40.27 | 否 | |
刘宁 | 董事(离任) | 男 | 62 | 2019-04-03 | 2024-03-26 | 0 | 0 | 0 | 0 | 否 | |
刘鑫宏 | 董事(离任) | 男 | 42 | 2022-04-01 | 2024-10-10 | 0 | 0 | 0 | 0 | 是 | |
王翔 | 职工代表监事(离任) | 男 | 45 | 2018-04-15 | 2024-08-22 | 0 | 0 | 0 | 28.46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 | 496.30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王静 | 曾任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董事,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部长,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现任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
周强 | 曾任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党委委员、董事长,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现任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武汉城市铁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孙大全 | 曾任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部副部长、部长。现任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
曹明 | 曾任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曾云波 | 曾任武汉市水务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部长、纪委委员,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部长,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现任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赵春来 | 曾任三峡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市场投资中心主任,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邓柏松 | 曾任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主管,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区域公司生产管理部经理、安全总监兼生产管理部经理。现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区域公司副总经理,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张司飞 | 曾任武汉大学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副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技术经济及创新管理系系副主任,副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杨小俊 | 曾任教育部纺织印染清洁生产工程中心副主任、给排水教研室主任。现任武汉纺织大学土建水利测绘专业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吴立 | 曾任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工程学院地下工程领域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作为访问学者赴德国魏玛包豪斯大学从事地下工程相关研究。现任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下工程领域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廖琨 | 曾任武汉竞发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北鑫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现任武汉市铖达科技有限公司经理、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凯 | 曾任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部长、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
孙丽 | 曾任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财务负责人,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武汉市自来水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现任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武汉汉水高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
徐菲 | 曾任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排水运营部团委副书记,二郎庙污水处理厂副厂长、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武汉誉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
张卫军 | 曾任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稽查大队党支部副书记、武汉汉水计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党支部书记、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副部长、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副部长。现任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党群工作部部长、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
刘轶 | 曾任武汉长江供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书记、董事。现任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 |
程飞 | 曾任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副部长,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副部长,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现任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
岳源 | 曾任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事业部党支部委员、副经理,武汉城排天源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事业部党支部委员、经理。 |
倪威 | 曾任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主管、主管。现任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龚碧芳 | 曾任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机关党总支委员、机关二支部书记、计划部部长,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计划部部长,武汉市新洲区阳逻供水实业有限公司监事,武汉长江供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
李磊 | 曾任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公司财务负责人、武汉市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宜都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仙桃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现任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金融中心部长。 |
李凯 | 曾任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宗关水厂生产技术部科员,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制水部生产技术科科员,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
刘宁(离任) | 曾任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投资计划部部长、副总经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刘鑫宏(离任) | 曾任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咨询部部门总经理、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负责人、资本运营部主任、副总师级投资副总监兼资本运营部主任、副总经济师、市场投资中心主任、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王翔(离任) | 曾任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部长、部长、职工代表监事,武汉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副总经理刘宁先生已于2024年1月3日、3月26日辞去副总经理、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蔡意先生已于2024年1月5日辞去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曹明先生已于2024年1月3日、1月24日辞去总经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但仍继续担任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静女士已于2024年1月5日辞去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王翔先生已于2024年8月辞去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公司董事刘鑫宏先生已于2024年10月10日辞去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4年1月3日、1月8日、1月24日、3月28日、8月26日、10月11日公司相关公告)
经公司2024年1月8日、1月24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王静女士、邓柏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经公司2024年1月24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王静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经公司2024年3月26日、4月2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孙大全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关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经公司2024年8月13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倪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经公司2024年8月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选举刘轶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公司2024年10月10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龚碧芳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经公司2024年10月10日、10月2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赵春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经公司2025年3月6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孙大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4年1月8日、1月24日、3月28日、4月29日、8月13日、8月26日、10月11日、10月29日、2025年3月6日公司相关公告)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王静 |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2月 | |
曹明 |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总经理 | 2024年1月 | |
孙丽 |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审计法务部部长 | 2022年10月 | 2024年9月 |
孙丽 |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财务部部长 | 2024年9月 | |
徐菲 |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财务部部长 | 2020年6月 | 2024年9月 |
徐菲 | 武汉誉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总会计师 | 2024年9月 | |
赵春来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市场投资中心主任 | 2024年9月 | |
邓柏松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湖北区域公司副总经理 | 2024年1月 | |
刘鑫宏(离任)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市场投资中心主任 | 2022年4月 | 2024年4月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张司飞 | 武汉大学 | 副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 | 2010年 | |
张司飞 |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4年 | |
杨小俊 | 武汉纺织大学 | 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 2012年 | |
吴立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 教授、博士生导师 | 2010年 | |
廖琨 | 武汉市铖达科技有限公司 | 经理 | 2023年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审查了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认为其薪酬的发放符合公司绩效考评及薪酬制度的相关规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1)根据武汉市当地同类企业薪资水平 ;(2)根据岗位工作内容及复杂程度。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领取的应付报酬总额为492.09万元。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447.45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刘宁 | 董事 | 离任 | 退休 |
刘鑫宏 | 董事 | 离任 | 工作调整 |
王翔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工作调整 |
王静 | 董事长、董事 | 选举 | 经董事会、股东会选举产生 |
孙大全 | 董事、总经理 | 选举 | 经董事会、股东会选举产生 |
赵春来 | 董事 | 选举 | 经董事会、股东会选举产生 |
邓柏松 | 董事 | 选举 | 经董事会、股东会选举产生 |
关凯 | 监事会主席、监事 | 选举 | 经监事会、股东会选举产生 |
刘轶 | 监事 | 选举 | 经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
倪威 | 副总经理 | 聘任 | 经董事会审议后聘任为副总经理 |
龚碧芳 | 总会计师 | 聘任 | 经董事会审议后聘任为总会计师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曹明、李磊、李凯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43号)。公司已针对上述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和针对性分析,认真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确定整改措施,并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以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11月29日公司相关公告)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4年1月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4年1月24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4年3月26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业务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2023年度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金转增股本预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经营计划的议案》《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交易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支付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关于支付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4年4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4年4月29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4年6月1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申请豁免股权激励承诺的议案》《关于为武控(澄迈)城乡污水治理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4年6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职能部门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4年8月13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实施白鹤嘴水厂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议案》《关于实施佛祖岭转压站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议案》《关于实施高新六路转压站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议案》《关于实施金口水厂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4年8月22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符合可续期公司债发行条件的议案》《逐项审议<关于发行可续期公司债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24年10月10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武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项目运营服务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2024年10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2024年11月13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2024年12月19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排水公司收购市城建基金办龙王嘴地区等6项污水收集系统干管工程资产的议案》。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王静 | 否 | 12 | 9 | 3 | 0 | 0 | 否 | 4 |
周强 | 否 | 13 | 9 | 4 | 0 | 0 | 否 | 4 |
孙大全 | 否 | 9 | 6 | 3 | 0 | 0 | 否 | 2 |
曹明 | 否 | 13 | 9 | 4 | 0 | 0 | 否 | 4 |
曾云波 | 否 | 13 | 9 | 4 | 0 | 0 | 否 | 4 |
赵春来 | 否 | 2 | 1 | 1 | 0 | 0 | 否 | 0 |
邓柏松 | 否 | 12 | 9 | 3 | 0 | 0 | 否 | 4 |
张司飞 | 是 | 13 | 9 | 4 | 0 | 0 | 否 | 4 |
杨小俊 | 是 | 13 | 9 | 4 | 0 | 0 | 否 | 4 |
吴立 | 是 | 13 | 9 | 4 | 0 | 0 | 否 | 4 |
廖琨 | 是 | 13 | 9 | 4 | 0 | 0 | 否 | 4 |
刘鑫宏 | 否 | 10 | 7 | 3 | 0 | 0 | 否 | 3 |
刘宁 | 否 | 3 | 2 | 1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3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9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4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为武控(澄迈)城乡污水治理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时,董事刘鑫宏、邓柏松认为“考虑到武汉控股目前资产负债率偏高、盈利能力有待提升等现状,加之农村污水项目在运营难度、项目周期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故对此议案弃权表决,其他9位董事对上述议案投赞成票。(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4年6月12日公司相关公告)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排水公司收购市城建基金办龙王嘴地区等6项污水收集系统干管工程资产的议案》时,董事赵春来、邓柏松认为“长期来看,‘厂网一体化’是城市污水处理的新趋势,是国家和多地政府政策支持的新方向,本次武汉控股收购管网资产,响应了武汉市政府‘厂网一体化’战略安排,有助于补足地方污水管网治理短板。但是考虑武汉市污水管网运营收费机制尚未明确,拟收购资产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故对此议案弃权表决,其他9位董事对上述议案投赞成票。(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4年12月23日公司相关公告)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廖琨、张司飞、吴立、杨小俊、周强 |
提名委员会 | 吴立、杨小俊、张司飞、周强、曹明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张司飞、杨小俊、廖琨、周强、曹明 |
战略委员会 | 王静、周强、曾云波、赵春来、吴立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3月19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经营计划的议案》《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交易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核查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议议案,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支付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关于支付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2024年4月22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议议案,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2024年8月22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审计委员会2024年上半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议议案,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2024年9月26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议议案,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2024年10月22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议议案,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月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 施细则》审议议案,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2024年3月19日 | 审议通过了《提名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 施细则》审议议案,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2024年8月6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 施细则》审议议案,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2024年8月 | 审议通过了《提名委员会2024年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
22日 | 上半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 施细则》审议议案,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2024年9月26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总会计师候选人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 施细则》审议议案,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3月19日 | 审议通过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议议案,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 |
2024年8月22日 | 审议通过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上半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议议案,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 |
2024年12月19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理层及班子成员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薪酬兑现的议案》《关于拟定公司经理层年度绩效考核细则的议案》《关于确定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议议案,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
(五)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3月19日 | 审议通过了《战略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202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 施细则》审议议案,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2024年8月22日 | 审议通过了《战略委员会2024年上半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 施细则》审议议案,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71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943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214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826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547 |
销售人员 | 0 |
技术人员 | 244 |
财务人员 | 52 |
一般管理人员 | 214 |
中层管理人员 | 155 |
内退人员 | 2 |
合计 | 1,214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96 |
大学本科 | 784 |
大学专科 | 256 |
高中及以下 | 78 |
合计 | 1,214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企业的经营战略和目标制定相应的薪酬政策,并根据市场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员工薪酬主要包括以岗位技能工龄为主的基本月薪,以及保障员工生活待遇的各类合规补贴,根据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的绩效奖金,以及保障员工社会福利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金等。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围绕企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司员工岗位技能的现状和薄弱点,有针对性分层次的推进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各类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一线岗位人员的专业技能特点以及企业发展需要,突出重点,坚持整体推动,制定员工培训计划,以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水准、诠释爱岗敬业精神、熟练业务技术本领、树立团队协作意识、增强自我管理能力,为公司发展做贡献。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2,435,550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6,710 |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规定,修改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当年盈利状况和公司发展需要提出分配预案,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利润分配符合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合规,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投资者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能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27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26,821,734.36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8,223,347.24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0.40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26,821,734.36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0.40 |
(五)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70,815,055.2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70,815,055.2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80,043,106.8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88.47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8,223,347.24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255,028,150.74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经建立了全员绩效考评机制,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依照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结合年度个人考核测评,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进行考评。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2024年度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生。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度,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修订完善了招标管理、关联交易管理、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等方面的制度,并同步调整了相应的内部控制流程,使得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得以进一步完善,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了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了公司整体运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依法合规运营,并严格依照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向公司报告重大事项信息,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信息。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与公司自我评价意见一致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开展辖区上市公司专项行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于2021年4月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提交了《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并于2021年12月提交了《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相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其中关于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及完善子公司制度问题已于2021年度完成整改。关于同业竞争问题,公司控股股东市水务集团公司于2023年8月再次变更承诺事项履行期限(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2023年7月18日、2023年8月3日公司相关公告)。截至目前,承诺时间暂未到期,市水务集团公司方面正在积极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及时机,以完成消除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
十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86,059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排水公司所属二郎庙污水处理厂、黄家湖污水处理厂、黄浦路污水处理厂、龙王嘴污水处理厂、落步嘴污水处理厂、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三金潭污水处理厂、汤逊湖污水处理厂、北湖污水处理厂及武汉市济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所属东西湖区污水处理厂被武汉市环保局列为2024年重点排污单位。
(1)二郎庙污水处理厂
二郎庙污水处理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如下:
种类 | 排放限(mg/L) | 2024年平均浓度(mg/L) | 2024年排放总量(kg) |
COD | 50 | 12.62 | 841002 |
氨氮 | 5 | 0.43 | 28319 |
排放口数量:一个;
分布情况:接触消毒池出水口;
排放方式: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江河、湖、库);出厂水经沙湖港、罗家港入江。
超标排放情况:全年排放全部符合标准,未发生超标排放;
核定的排放总量(国家排污许可证):COD为4380.00吨/年,氨氮为503.70吨/年。
(2)黄家湖污水处理厂
黄家湖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一二期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如下:
种类 | 排放限(mg/L) | 2024年平均浓度(mg/L) | 2024年排放总量(kg) |
COD | 50 | 17.24 | 1193340 |
氨氮 | 5 | 0.25 | 17264 |
排放口数量:一个;
分布情况:巴氏计量槽;
排放方式: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江河、湖、库);出厂水经青菱河、夹套河骨干箱涵,经巡司河第二出江泵站(江南泵站)工程入河排污口排入长江(武汉段);
超标排放情况:全年排放全部符合标准,未发生超标排放;
黄家湖污水处理厂三期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排放浓度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其他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三期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如下:
种类 | 排放限(mg/L) | 2024年平均浓度(mg/L) | 2024年排放总量(kg) |
COD | 30 | 12.00 | 852783 |
氨氮 | 1.5 | 0.03 | 1884 |
排放口数量:一个;
分布情况:巴氏计量槽;
排放方式: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江河、湖、库);出厂水通过箱涵进入青菱河、夹套河骨干箱涵,经巡司河第二出江泵站(江南泵站)工程入河排污口排入长江(武汉段);
超标排放情况:全年排放全部符合标准,未发生超标排放;
核定的排放总量(国家排污许可证):COD为5840.00吨/年,氨氮为474.50吨/年。
(3)黄浦路污水处理厂
黄浦路污水处理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如下:
种类 | 排放限(mg/L) | 2024年平均浓度(mg/L) | 2024年排放总量(kg) |
COD | 50 | 25.77 | 59458 |
氨氮 | 5 | 1.02 | 2359 |
排放口数量:一个;
分布情况:尾水泵房;
排放方式: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出厂水采用深排江扩散方式进入长江。
超标排放情况:全年排放全部符合标准,未发生超标排放;核定的排放总量(国家排污许可证):COD为1501.98吨/年,氨氮为172.73吨/年。
(4)龙王嘴污水处理厂
龙王嘴污水处理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如下:
种类 | 排放限(mg/L) | 2024年平均浓度(mg/L) | 2024年排放总量(kg) |
COD | 50 | 17.32 | 1815992 |
氨氮 | 5 | 0.15 | 16365 |
排放口数量:一个;
分布情况:尾水泵房;
排放方式: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江河、湖、库)。出水经南湖联通渠,通过巡司河第二出江泵站工程排污口排入长江;
超标排放情况:全年排放全部符合标准,未发生超标排放;
核定的排放总量(国家排污许可证):COD为6570.00吨/年,氨氮为684.38吨/年。
(5)落步嘴污水处理厂
落步嘴污水处理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如下:
种类 | 排放限(mg/L) | 2024年平均浓度(mg/L) | 2024年排放总量(kg) |
COD | 50 | 12.33 | 299841 |
氨氮 | 5 | 0.41 | 9970 |
排放口数量:一个;
分布情况:接触消毒池出水口;
排放方式: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出厂水经沙湖港、罗家港入江。
超标排放情况:全年排放全部符合标准,未发生超标排放;
核定的排放总量(国家排污许可证):COD为2190.00吨/年,氨氮为251.85吨/年。
(6)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
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总磷执行≤0.3mg/L标准,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如下:
种类 | 排放限(mg/L) | 2024年平均浓度(mg/L) | 2024年排放总量(kg) |
COD | 50 | 10.26 | 1579608 |
氨氮 | 5 | 0.44 | 67304 |
排放口数量:一个;
分布情况:五期出水泵房;
排放方式: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丰水期出厂水经长江路、东风渠等区域,由厂内泵房抽排至长江,枯水期出厂水重力自流进入东风渠,通过东风闸排入长江。
超标排放情况:全年排放全部符合标准,未发生超标排放;
核定的排放总量(国家排污许可证):COD为6387.50吨/年,氨氮为638.75吨/年。
(7)三金潭污水处理厂
三金潭污水处理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如下:
种类 | 排放限(mg/L) | 2024年平均浓度(mg/L) | 2024年排放总量(kg) |
COD | 50 | 13.39 | 2464816 |
氨氮 | 5 | 0.75 | 138090 |
排放口数量:一个;分布情况:接触消毒池出水口(汛期时需经排水泵房抽排);排放方式: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出厂水采用自排与抽排相结合的方式排至府河(黄花涝-入江段)。超标排放情况:全年排放全部符合标准,未发生超标排放;核定的排放总量(国家排污许可证):COD为9125.00吨/年,氨氮为1047.50吨/年。
(8)汤逊湖污水处理厂
汤逊湖污水处理厂有两个排口,其中中芯国际排口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如下:
种类 | 排放限(mg/L) | 2024年平均浓度(mg/L) | 2024年排放总量(kg) |
COD | 50 | 11.14 | 186860 |
氨氮 | 5(8) | 0.17 | 2851 |
钢坝闸排口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准Ⅳ类标准mg/L,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如下:
种类 | 排放限(mg/L) | 2024年平均浓度(mg/L) | 2024年排放总量(kg) |
COD | 30 | 12.28 | 541657 |
氨氮 | 1.5 | 0.13 | 5734 |
排放口数量:二个;
分布情况:中芯国际排口,钢坝闸排口;
排放方式:中芯国际排口通过中芯国际排江管道引至北湖闸处排入长江,钢坝闸排口通过排江管道引至钢坝闸排入巡司河,再经由巡司河二通道、夹套河骨干箱涵,最后通过江南泵站排入长江
超标排放情况:全年排放全部符合标准,未发生超标排放;
核定的排放总量(国家排污许可证):COD为1825.00吨/年,氨氮为209.88吨/年。
(9)北湖污水处理厂
北湖污水处理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COD和氨氮优于一级A标准),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如下:
种类 | 排放限(mg/L) | 2024年平均浓度(mg/L) | 2024年排放总量(kg) |
COD | 40 | 9.20 | 2065786 |
氨氮 | 2 | 0.08 | 17963 |
排放口数量:一个;
分布情况:接触消毒池出水口(汛期时需经排水泵房抽排);
排放方式: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出厂水经八吉府路尾水箱涵输送至八吉府路与规划临江大道西北角的尾水泵站。(长江汛期时,开启泵站进水闸,关闭自排闸及防洪闸,北湖污水处理厂尾水通过水泵抽排,经消能后排入长江;长江非汛期时,关闭泵站进水闸,开启自排闸及防洪闸,北湖污水处理厂尾水通过自排箱涵自排入长江。)
超标排放情况:全年排放全部符合标准,未发生超标排放;
核定的排放总量(国家排污许可证):COD为11680.00吨/年,氨氮为584.00吨/年。
(10) 东西湖区污水处理厂一期
东西湖区污水处理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如下:
种类 | 排放限 | 2024年平均浓度 | 2024年排放总量 |
(mg/L) | (mg/L) | (kg) | |
COD | 50 | 18.50 | 779000 |
氨氮 | 5(8) | 0.30 | 12112 |
排放口数量:一个;分布情况:接触消毒池出水口;排放方式: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尾水排口设置在南十四支沟(南十四支沟与通航沟交汇处上游1000m,坐标东经114°3'19.95",北纬30°38'35.86")。尾水经南十四支沟、通航沟、沈家港、蔬干沟等沟渠排入东流港,最终排入府河;超标排放情况:全年排放全部符合标准,未发生超标排放;核定的排放总量(国家排污许可证):COD为1825吨/年,氨氮为182.5吨/年。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二郎庙污水处理厂
二郎庙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于1999年初开工建设,2002年11月投产运行;二期工程于2007年10月开工建设,2009年12月底出水达到一级B排放标准,2012年12月通过武汉市环保局环保验收。2024年共处理污水6779.05万吨,水质综合达标率100%。各级环保双随机抽查结果均正常。污泥规范处置转运。
(2)黄家湖污水处理厂
黄家湖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于2003年3月开工建设,2007年7月投产运行,2017年3月通过湖北省环保厅环保验收;改扩建工程于2015年1月开工建设,2017年6月底通水运行,2018年1月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并于2018年5月完成验收工作;三期工程于2018年6月开工建设,2022年7月投运。2021年12月24日召开验收会并验收合格,2022年2月11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填报。
2024年共处理污水13847.87万吨,水质综合达标率100%。各级环保双随机抽查结果均正常。污泥规范处置转运。
(3)黄浦路污水处理厂
黄浦路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于1998年3月开工建设,1999年5月投产运行,2015年3月通过武汉市环保局环保验收;二期工程于2010年9月开工建设,2015年9月底出水达到一级B排放标准,2016年底完成了一级B到一级A尾水排放标准的升级改造工程,出水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017年8月通过武汉市环保局环保验收。
2024年共处理污水2759.59万吨,水质综合达标率100%。各级环保双随机抽查结果均正常。污泥规范处置转运。
(4)龙王嘴污水处理厂
龙王嘴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于1998年4月开始前期立项等工作,2003年6月投产运行;二期工程于2005年4月开工建设,2006年6月投入试运行;三期改扩建工程于2010年启动前期立项等工作,建设内容为将处理量15万吨/日的一级B标准污水处理厂改扩建为30万吨/日的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厂,2014年4月通水运行,出水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019年5月28日召开验收会并验收合格,并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填报。四期项目处理量10万吨/日于2023年1月验收合格,2023年3月投入应急运行,2024年8月获得环评批复。2024年12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2024年共处理污水11750.67万吨,水质综合达标率100%。各级环保双随机抽查结果均正常。污泥规范处置转运。
(5)落步嘴污水处理厂
落步嘴污水处理厂工程于2007年11月动工兴建,2009年12月12日落步嘴厂正式通水调试运行,采用二级处理工艺,出水达到一级B排放标准,于2015年12月通过武汉市环保局环保验收。
2024年共处理污水2431.80万吨,水质综合达标率100%。各级环保双随机抽查结果均正常。污泥规范处置转运。
(6)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
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于2002年年底开工建设,2005年7月投产运行,2014年9月通过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环保验收;二期工程于2008年年底开工建设,2011年5月底投产运行,出水达到一级B排放标准,2015年10月通过武汉市环境保护局环保验收;三期提标工程于2016年10月完成了一级B到一级A尾水排放标准的升级改造工程,出水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017年9月通过武汉市环保局环保验收;四期工程于2017年3月开始动工,2018年11月10日进入调试运行阶段,出水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019年12月18日召开验收会并验收合格,2020年3月19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五期工程于2021年3月动工,2023年8月份通水调试,2024年4月在排水公司官网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2024年共处理污水15560.1541万吨,水质综合达标率100%。各级环保双随机抽查结果均正常。污泥规范处置转运。
(7)三金潭污水处理厂
三金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于2004年3月开工,2007年3月通水试运行,出水水质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二期(扩建20万吨/日)工程于2014年4月开工建设,2015年8月通水试运行,出水水质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2016年12月通过武汉市环保局环保验收;升级改造原一期30万吨/日工程,该工程于2016年4月开工,2017年6月30日通水调试,出水水质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2018年1月2日召开验收会并验收合格。
三金潭厂配套污泥处理工程(300吨/日)和亚行贷款武汉城市环境改善项目子项目(200吨/日)于2017年4月开工建设,2017年12月底建成。亚行贷款武汉城市环境改善项目子项目(200吨/日)于2019年4月开始调试,2019年6月3日-4日召开验收会并验收合格。三金潭厂配套污泥处理工程(300吨/日)于2020年11月9日-10日召开验收会并验收合格。
2024年共处理污水18412.01万吨,水质综合达标率100%。各级环保双随机抽查结果均正常。污泥规范处置转运。
(8)汤逊湖污水处理厂
汤逊湖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规模为日处理5万吨污水,由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BOT的方式承建,于2001年9月动工兴建,于2005年移交给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投入运行,出水达到一级B排放标准,2014年6月通过武汉市环保局环保验收。2015年经升级改造后,处理规模核减至4万吨/日,出水排放标准升级至一级A标;二期于2014年动工新建,于2015年6月投产。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4日召开验收会并验收合格,2023年11月27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一、二期合计处理总规模为10万吨/日,出水水质指标达到GB18918一级A标准。三期扩建工程于2018年4月开工,三期完工时间2020年12月,2021年3月三期正式投产运行,该厂设计处理规模达20万吨/日,尾水消毒后经尾水排放口进入水体,共有二处尾水排放口,一处通过中芯国际排江管道引至北湖闸处排入长江(5万吨/日执行一级A标准);一处通过排江管道引至钢坝闸排入巡司河,再经由巡司河二通道、夹套河骨干箱涵,最后通过江南泵站排入长江(15万吨/日执行地表准四类标准)。
2024年共处理污水6088.00万吨,水质综合达标率100%。各级环保双随机抽查结果均正常。污泥规范处置转运。
(9)北湖污水处理厂
2017年4月18日开工,2018年11月土建主体结构完工,2019年12月设备安装工作全部完成。2020年9月16日北湖厂正式通水试运行。设计处理能力80万吨/日,出水水质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COD不大于40mg/L,氨氮不大于2mg/L)。于2021年3月通过武汉市环保局环保验收。
2024年共处理污水22454.20万吨,水质综合达标率100%。各级环保双随机抽查结果均正常。污泥规范处置转运。
(10)武汉市济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东西湖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处理能力为10万吨/日,于2016年4月28日开工建设,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于2018年4月30日完工。2018年4月15日开始进行活性污泥培菌及设备
调试,5月8日完成培菌工作,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已通过武汉市环保局环保验收。2024年共处理污水4252.32万吨,水质综合达标率100%。各级环保双随机抽查结果均正常。污泥规范处置转运。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二郎庙污水处理厂
二郎庙二期项目环评经武汉市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申报,湖北省环境保护局批准建设。
(2)黄家湖污水处理厂
黄家湖一期项目环评经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申报,湖北省环境保护局批准建设。二期项目环评经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申报,武汉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建设;三期项目环评经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申报,武汉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建设。
(3)黄浦路污水处理厂
黄浦路一期项目环评经原武汉市城市污水合理排江工程指挥部申报,武汉市环保局批准建设。二期项目环评经武汉市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申报,湖北省环保厅批准建设。
(4)龙王嘴污水处理厂
龙王嘴二期项目环评为武汉市生态环保局批复建设,三期项目环评为武汉市生态环保局批复建设,第四期项目环评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批复建设。
(5)落步嘴污水处理厂
落步嘴项目环评由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申报,武汉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建设。
(6)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
南太子湖一期项目环评由湖北省环保厅批准建设。二期项目环评由湖北省环保厅批准建设。三期(升级改造)项目环评由武汉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建设。四期项目环评由武汉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建设。五期项目环评由武汉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建设。
(7)三金潭污水处理厂
三金潭一期项目环评经建设部和湖北省环境保护局申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建设。二期扩建项目环评经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报送,武汉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建设。三金潭改造项目环评经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报送,武汉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建设。
三金潭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泥处理工程(300吨/日)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报送,武汉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建设。亚行贷款武汉城市环境改善项目子项目(200吨/日)经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报送,武汉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建设。
(8)汤逊湖污水处理厂
汤逊湖一期项目环评经原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申报,武汉市环保局批准建设。二期项目环评经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申报,武汉市环保局批准建设。三期项目环评经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申报,武汉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建设。
(9)北湖污水处理厂
北湖项目环评由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申报,武汉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建设。
(10)武汉市济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东西湖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由武汉市济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申报,武汉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建设。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排水公司已组织各污水处理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及应急预案,并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备案。预案作为公司事故状态下环境污染应急防范措施的实施依据,切实加强和规范公司环境风险源的监控和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的措施。2024年排水公司对下属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
应急预案进行修编,《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应急资源调查、应急预案》已于2024年7月呈报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西湖区分局备案。武汉市济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武汉华正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修订了东西湖区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及《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4月28日呈报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西湖区分局备案。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将作为武汉市济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东西湖区污水处理厂事故状态下环境污染应急防范措施的实施依据,切实加强和规范环境风险源的监控和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措施。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1)二郎庙污水处理厂
二郎庙污水处理厂采用人工监测与在线监测两套系统连续监测,部分非常规指标委托第三方监测。人工监测项目:由厂化验室负责监测排放水中SS,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色度, PH,总磷,总氮,氨氮,粪大肠菌群,余氯每天一次;阴离子,动植物油,石油类每月一次。监测方法全部按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国家标准进行。自动监测项目:PH、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总氮,监测频次为每两小时监测一次,监测数据直接在武汉市环保局“武汉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综合管理系统”网站上实时公布。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公司进行非常规项目监测: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每季度一次,烷基汞每半年一次。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每半年一次,甲烷每年一次;雨水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每季度一次;噪声每季度一次;厂内污泥pH、含水率、粪大肠菌群、有机物、总汞、总镉、总铬、总铅、总铜、总镍、总砷、硼、总锌、总磷、总钾、总氮每季度一次。
(2)黄家湖污水处理厂
黄家湖污水处理厂采用人工监测与在线监测两套系统连续监测,部分非常规指标委托第三方监测。人工监测项目:由厂化验室负责监测排放水中SS,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色度, PH,总磷,总氮,氨氮,粪大肠菌群,余氯每天一次;阴离子,动植物油,石油类每月一次,监测方法全部按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国家标准进行。自动监测项目:PH、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氨氮,监测频次为每两小时监测一次,监测数据直接在武汉市环保局“武汉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综合管理系统”网站上实时公布。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公司进行非常规项目监测: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每季度一次,烷基汞每半年一次。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每半年一次,甲烷每年一次;雨水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每季度一次;噪声每季度一次;厂内污泥pH、含水率、粪大肠菌群、有机物、总汞、总镉、总铬、总铅、总铜、总镍、总砷、硼、总锌、总磷、总钾、总氮每季度一次。
(3)黄浦路污水处理厂
黄浦路污水处理厂采用人工监测与在线监测两套系统连续监测,部分非常规指标委托第三方监测。人工监测项目:由厂化验室负责监测排放水中SS,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色度, PH,总磷,总氮,氨氮,粪大肠菌群,余氯每天一次;阴离子,动植物油,石油类每月一次,监测方法全部按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国家标准进行。自动监测项目:PH、化学需氧量、总磷,监测频次为每两小时监测一次,监测数据直接在武汉市环保局“武汉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综合管理系统”网站上实时公布。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公司进行非常规项目监测: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每季度一次,烷基汞每半年一次。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每半年一次,甲烷每年一次;雨水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每季度一次;噪声每季度一次;厂内污泥pH、含水率、粪大肠菌群、有机物、总汞、总镉、总铬、总铅、总铜、总镍、总砷、硼、总锌、总磷、总钾、总氮每季度一次。
(4)龙王嘴污水处理厂
龙王嘴污水处理厂采用人工监测与在线监测两套系统连续监测,部分非常规指标委托第三方监测。人工监测项目:由厂化验室负责监测排放水中SS,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色度, PH,总磷,总氮,氨氮,粪大肠菌群,余氯每天一次;阴离子,动植物油,石油类每月一次,监测方法全部按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国家标准进行。自动监测项目:PH、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监测频次为每两小时监测一次,监测数据直接在武汉市环保局“武汉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综合管理系统”网站上实时公布。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公司进行非常规项目监测:总汞,总镉,总铬,六价
铬,总砷,总铅每季度一次,烷基汞每半年一次。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每半年一次,甲烷每年一次;雨水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每季度一次;噪声每季度一次;厂内污泥pH、含水率、粪大肠菌群、有机物、总汞、总镉、总铬、总铅、总铜、总镍、总砷、硼、总锌、总磷、总钾、总氮每季度一次。
(5)落步嘴污水处理厂
落步嘴污水处理厂采用人工监测与在线监测两套系统连续监测,部分非常规指标委托第三方监测。人工监测项目:由厂化验室负责监测排放水中SS,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色度, PH,总磷,总氮,氨氮,粪大肠菌群,余氯每天一次;阴离子,动植物油,石油类每月一次,监测方法全部按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国家标准进行。自动监测项目: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监测频次为每两小时监测一次,监测数据直接在武汉市环保局“武汉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综合管理系统”网站上实时公布。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公司进行非常规项目监测: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每季度一次,烷基汞每半年一次。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每半年一次,甲烷每年一次;雨水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每季度一次;噪声每季度一次;厂内污泥pH、含水率、粪大肠菌群、有机物、总汞、总镉、总铬、总铅、总铜、总镍、总砷、硼、总锌、总磷、总钾、总氮每季度一次。
(6)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
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采用人工监测与在线监测两套系统连续监测,部分非常规指标委托第三方监测。人工监测项目:由厂化验室负责监测排放水中SS,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色度, PH,总磷,总氮,氨氮,粪大肠菌群,余氯每天一次;阴离子,动植物油,石油类每月一次,监测方法全部按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国家标准进行。自动监测项目:氨氮、PH、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监测频次为每两小时监测一次,监测数据直接在武汉市环保局“武汉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综合管理系统”网站上实时公布。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公司进行非常规项目监测: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每季度一次,烷基汞每半年一次。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每半年一次,甲烷每年一次;雨水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每季度一次;噪声每季度一次;厂内污泥pH值、含水率、粪大肠菌群、有机物含量、 总汞、总镉、总铬、总铅、总铜、总镍、总砷、硼、总锌、总氮、总磷、总钾每季度一次。
(7)三金潭污水处理厂
三金潭污水处理厂采用人工监测与在线监测两套系统连续监测,部分非常规指标委托第三方监测。人工监测项目:由厂化验室负责监测排放水中SS,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色度, PH,总磷,总氮,氨氮,粪大肠菌群,余氯每天一次;阴离子,动植物油,石油类每月一次,监测方法全部按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国家标准进行。自动监测项目:PH、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总氮监测频次为每一小时监测一次,监测数据直接在武汉市环保局“武汉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综合管理系统”网站上实时公布。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公司进行非常规项目监测: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每季度一次,烷基汞每半年一次。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每半年一次,甲烷每年一次;雨水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每季度一次;噪声每季度一次;厂内污泥pH、含水率、粪大肠菌群、有机物、总汞、总镉、总铬、总铅、总铜、总镍、总砷、硼、总锌、总磷、总钾、总氮每季度一次。
(8)汤逊湖污水处理厂
汤逊湖污水处理厂采用人工监测与在线监测两套系统连续监测,部分非常规指标委托第三方监测。人工监测项目:由厂化验室负责监测排放水中SS,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色度, PH,总磷,总氮,氨氮,粪大肠菌群,余氯每天一次;阴离子,动植物油,石油类每月一次。监测方法全部按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国家标准进行。自动监测项目:PH、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氨氮监测频次为每两小时监测一次,监测数据直接在武汉市环保局“武汉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综合管理系统”网站上实时公布。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公司进行非常规项目监测: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每季度一次,烷基汞每半年一次。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每半年一次,甲烷每年一次;雨水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每季度一次;噪声每季度一次;厂内污泥pH、含水率、粪大肠菌群、有机物、总汞、总镉、总铬、总铅、总铜、总镍、总砷、硼、总锌、总磷、总钾、总氮每季度一次。
(9)北湖污水处理厂
北湖污水处理厂采用人工监测与在线监测两套系统连续监测,部分非常规指标委托第三方监测。人工监测项目:由厂化验室负责监测排放水中SS,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色度, PH,总磷,总氮,氨氮,粪大肠菌群,余氯每天一次;阴离子,动植物油,石油类每月一次,监测方法全部按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国家标准进行。自动监测项目:PH、水温、化学需氧量、总氮、氨氮、总磷,监测频次为每两小时监测一次,监测数据直接在武汉市环保局“武汉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综合管理系统”网站上实时公布。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公司进行非常规项目监测: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每季度一次,烷基汞每半年一次。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每半年一次,甲烷每年一次;雨水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每季度一次;噪声每季度一次;厂内污泥pH、含水率、粪大肠菌群、有机物、总汞、总镉、总铬、总铅、总铜、总镍、总砷、硼、总锌、总磷、总钾、总氮每季度一次。
(10)武汉市济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武汉市济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编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经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审核通过后,于2019年3月1日起执行;于2024年10月16日修订环境自行监测方案,经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审核通过后,于2024年10月17日起执行。
东西湖区污水处理厂采用人工监测与自动监测两套系统连续监测,部分指标委托第三方监测。人工监测项目:由武汉济泽公司化验室负责监测污泥含水率,检测频次:每天一次;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色度、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石油类、粪大肠菌群,检测频次:每月一次;雨水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检测频次:每季度监测一次。污染物监测方法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国家标准进行。自动监测项目:进厂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水温及流量,出厂水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水温及流量,监测频次为每小时监测一次。进厂水监测仪表由武汉云胜源智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维护,出厂水监测仪表由武汉世纪天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维护,监测数据在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汉市环保在线监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上实时公布。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公司监测的项目:进厂水与出厂水中总砷、总铬、总铅、总镉、总汞、六价铬,检测频次:每季度一次;烷基汞,检测频次:每半年一次;有组织废气及无组织废气硫化氢、氨(氨气)、臭气浓度,检测频次:每半年一次;无组织废气甲烷,检测频次:每年一次;厂界噪声、脱水污泥:每季度一次。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规,报告期内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1)宜都市城西污水处理厂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宜都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所属宜都城西污水处理厂未被宜昌市环保局列为2024年重点排污单位。
①排污信息
宜都城西污水处理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如下:
种类 | 排放限(mg/L) | 2024年全年平均浓度(mg/L) | 2024年全年排放总量(kg) |
COD | 50 | 9.80 | 44777 |
氨氮 | 5(8) | 1.86 | 8288 |
排放口数量:一个;
排放方式:处理后净化水进入宜都城西红湖排洪沟,经红湖排洪沟进入清江;
分布情况:尾水出水口;
超标排放情况:全年排放全部符合标准,未发生超标排放;
核定的排放总量:COD为182.5吨/年,氨氮为18.3吨/年。
②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宜都城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日处理1万吨污水,采用A/A/O+MBR膜工艺,于2016年开工建设,2017年建成通水,出水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于2018年投入试运行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2019年开始商业运行。
2024年全年共处理污水461.60万吨,水质综合达标率99.45%。
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项目环评由湖北天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经原宜都市供水总公司申报,宜都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建设。
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24年01月,宜都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宜昌汇森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对宜都城西污水处理厂进行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形成了《宜都城西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呈报宜都市环保局备案。预案作为公司事故状态下环境污染应急防范措施的实施依据,切实加强和规范公司环境风险源的监控和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的措施。
⑤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宜都城西污水处理厂采用人工监测与在线监测两套系统连续监测,部分非常规指标委托第三方监测。
人工监测项目:由厂化验室负责监测排放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SS,PH。频次:每天一次,监测方法全部按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国家标准进行。 自动监测项目: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监测频次为每两小时监测一次,监测仪表由湖北深未科技有限公司维护,监测数据直接在宜昌市环保局“宜昌市在线监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上实时公布。
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公司进行非常规项目监测:色度,粪大肠菌群,阴离子,动植物油,石油类,生化需氧量,总氮,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烷基汞。频次:每月一次。
(2)黄梅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PPP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黄梅济泽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所属11个污水处理厂未被黄冈市市环保局列为2024年重点排污单位。
①排污信息
项目孔垄、濯港等11个污水处理厂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如下:
种类 | 排放限(mg/L) | 2024年全年平均浓度(mg/L) | 2024年全年排放总量(kg) |
COD | 50 | 9.53 | 27808 |
氨氮 | 5 | 0.26 | 848 |
排放口数量:11个;
分布情况:尾水出水口
排放方式:处理后净化水进入周边自然水体。(河道、港汊、湖泊等)
超标排放情况:全年排放全部符合标准,未发生超标排放。核定的排放总量:COD为197.1吨/年,氨氮为19.71吨/年。
②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黄梅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设计规模10800吨/日,3个2000吨规模以上大厂采用A/A/O工艺,另8个小厂采用A/A/O+MBR膜一体化设备工艺。项目于2018年开工建设,2019年底建成通水,2020年6月通过环保验收,2020年底完成竣工验收,2021年1月起转入商业运营。
2024年全年共处理污水322.38万吨,水质综合达标率99.91%。各级环保双随机抽查结果均正常。污泥规范处置转运。
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项目环评由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县分局批准建设。
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参照行业规则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该预案已在相关政府部门备案,作为黄梅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突发环保事件处置的行动指南和实施依据,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保障黄梅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安全生产,加强对厂区的环境风险监控和安全生产管理。
⑤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按排污许可证要求,项目11个污水处理厂采用手工、自动两种监测方案。
自动监控指标包括:进水pH、COD、氨氮、流量,出水COD、氨氮、总磷、总氮、pH、流量,24小时在线监测,频次每4小时监测一次,监测数据实时上传到湖北省数字村镇信息平台网站。
手工监测项目:排污许可证其他检测指标按要求频次开展。日常类指标(含自动监测指标)由公司中心化验室负责开展检测;另每季度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负责季度监督性监测,检测指标包括排污许可证要求各类指标。
(3)仙桃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仙桃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16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未被仙桃市生态环境局列为2024年年度重点排污单位。
①排污信息
报告期内,仙桃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污水处理厂有:张沟镇污水处理厂、陈场镇污水处理厂、通海口镇污水处理厂、西流河镇污水处理厂、杨林尾镇污水处理厂、三伏潭镇污水处理厂、胡场镇污水处理厂、郑场镇污水处理厂、沙湖镇污水处理厂、九合垸原种场污水处理厂、沙湖原种场污水处理厂、郭河镇污水处理厂、剅河镇污水处理厂、沔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湖风景区污水处理厂、彭场镇污水处理厂。
各污水处理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如下:
种类 | 排放限(mg/L) | 2024年年度平均浓度(mg/L) | 2024年年度排放总量(kg) |
COD | 50 | 16.87 | 180630 |
氨氮 | 5 | 0.38 | 4069 |
排放口数量:16个;
分布情况:巴式计量槽出水口;
排放方式: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超标排放情况:2024年排放全部符合标准,未发生超标排放;
核定的排放总量:COD为821.225吨/年,氨氮为82.187吨/年。
②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仙桃乡镇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包含仙桃市16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陈场、张沟、郑场、剅河、郭河、西流河、胡场、沙湖、沙原、九合垸、通海口、排湖、沔城、三伏潭、彭场、杨林尾),设计规模为日处理4.5万吨污水,采用“CAST生物池+纤维滤布滤池+次氯酸钠消毒”,也有“A/A/O工艺+次氯酸钠消毒+连续流砂过滤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于2019年底基本完成了项目建设,开始调试、试运行,2020年10月,经过近1年的调试、试运行后,所有污水处理厂
出水均能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整体通过环保验收。2020年12月,经仙桃市政府方批准,项目正式开始商业运营。
2024年度共处理污水约1089.5万吨,出水水质综合达标率98.8%。各级环保双随机抽查结果均正常。污泥规范处置转运。
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仙桃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5月办理完成12镇环评批复,3+2项目(彭场、三伏潭、排湖、沔城、杨林尾)于2018年3月由市住建局办理完成。
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仙桃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参照行业规则制定了《仙桃水务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保事件应急预案》,该预案在项目实施机构仙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作为16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突发环保事件处置的行动指南和实施依据,我司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保障16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安全生产。加强对厂区的环境风险监控和安全生产管理。
⑤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仙桃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16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采用在线监测与人工检测两套系统,部分非常规指标委托第三方监测。
自动监测项目: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监测频次为每两小时监测一次,监测设备由湖北威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维护,监测数据与当地环保部门和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信息系统联网实时同步。
(4)红安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红安既济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所属9个污水处理厂未被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列为2024年重点排污单位。
①排污信息
公司所属九座污水处理厂分别分布在红安县(城关、高桥、八里、太平桥、永佳河、七里坪、华家河、上新集、二程)镇,出水标准执行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如下:
种类 | 排放限(mg/L) | 2024年全年平均浓度(mg/L) | 2024年全年排放总量(kg) |
COD | 50 | 12.55 | 64586 |
氨氮 | 5(8) | 0.49 | 2118 |
排放口数量:九个;
排放方式:其中城关、七里坪、八里湾、高桥、太平桥、二程共六厂区将处理后净化水进入红安县倒水河流域,经倒水河下游进入长江;永佳河厂区处理后净化水进入举水支流永佳河;上新集厂区、华家河厂区处理后净水进入滠水流域。
分布情况:尾水出水口
超标排放情况:2024年排放全部符合标准,未发生超标排放;
核定的排放总量:COD为186.79吨/年,氨氮为18.679吨/年。
②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红安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 PPP 项目,下属9个污水处理厂,均采用IBR污水处理工艺,处理规模1.36万吨/日,代建总配套污水收集管网约290公里,并负责收集管网及22座一体化泵站的运营维护工作。根据与红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的《红安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该项目采用PPP模式,特许经营期为30年,项目获批于2020年7月1日正式转入商业运营。项目于2017年12月开工建设,2019年6月完成厂区工程竣工验收,并同步进行工艺调试,2019年10月完成管网竣工验收。2020年6月完成环保专项验收并进入商业试运行,同年7月进入商业正式运营。
2024年全年共处理污水422.3021万吨,水质均达标。根据《红安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对污泥进行规范转运。
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项目环评由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经红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红安县分局批准建设。
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20年12月,红安既济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委托黄冈博创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并于2021年1月25日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红安县分局备案。预案作为公司事故状态下环境污染应急防范措施的实施依据,切实加强和规范公司环境风险源的监控和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的措施。
⑤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按排污许可证要求,项目9个污水处理厂采用手工、自动两种监测方案。
自动监控指标包括:进水pH、COD、氨氮、总磷、流量,出水COD、氨氮、总磷、总氮、pH、流量,24小时在线监测,自2023年5月1日起频次改为每4小时监测一次,监测数据实时上传到湖北省乡镇污水治理工作信息平台网站。手工监测项目:排污许可证其他检测指标按要求频次开展;另每季度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武汉既济检测)负责季度监督性监测,检测指标包括排污许可证要求各类指标。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在保护生态和防治污染方面,公司利用污水处理运维业务优势,积极参与武汉市水环境治理工作,并充分利用污水处理厂现有资源,实施了光伏发电、再生水利用等污水资源化项目。
1、污染防治
2024年,公司实施了龙王嘴污水处理厂生化系统改造工程、南湖花园泵站及配套进出水管改扩建工程、南湖生态活水项目尾水再生利用工程、民院片区污水优化工程等项目。2024年,公司在武汉地区日均污水处理量为286万吨,全年COD削减量约18.4万吨,氨氮的削减量约1.9万吨,累计处理污泥约58万吨(以80%含水率计算),污泥无害化处置率100%。净化了城市环境,为武汉市的绿色发展贡献力量。
2、污水处理厂光伏发电项目
2024年,武汉控股公司实施了黄家湖污水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黄家湖污水厂三期厂区内现有构筑物(二沉池、生物池等)上空建设预应力柔性支架光伏约5.1万平米,装机总容量约
7.18MW,投资费用约4940万元。该项目已于2024年7月30日完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截至2024年年底,已累计发电约380万度。同时,2024年北湖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累计发电2763万度。随着上述两个光伏发电项目的投产运营,公司2024年累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
1.65万吨。
3、再生水利用
再生水利用是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的重要举措,可以作为“第二水源”,降低自来水用量,节约淡水资源,缓解城市缺水问题。公司2024年全年再生水回用量约4300万吨,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厂区生产用水、港渠生态补水、道路清扫、园林绿化、自助洗车等。
在城管道路清扫绿化及厂内自用方面,已投入使用:三金潭厂城管道路清扫用再生水项目约1100吨/日、黄家湖厂城管道路清扫及生产自用中水约1100吨/日、黄浦路厂中水回用江滩绿化项目约1200吨/日、南太子湖厂用于水泥厂生产及自用中水约4500吨/日、龙王嘴厂用于水泥厂生产及绿化中水约2400吨/日、北湖厂用于生产自用及绿化中水约8500吨/日。
在河道补水方面,三金潭厂中水用于黄孝河生态补水约10万吨/日,已投入使用。
根据南湖流域专项治理规划,报告期内南湖生态活水项目补水项目已具备通水条件,2024年12月30日完工验收。该工程将对南湖进行生态补水,提升改善未来南湖水质,同步实现再生水利用。
公司与青山区水务局进行合作,在北湖厂开展青山北湖流域再生水利用工程试点工作,新建再生水回用管网及提升泵站,用于向武钢集团有限公司、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等企业提供再生水,满足工业企业生产再生水供水需求;向白玉山明渠、八吉府明渠进行生态补水。该项目已于2024年12月底进入试运行阶段,预计可以提供再生水达20万吨/日。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16,500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清洁能源发电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4年年底,黄家湖污水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累计发电约380万度,北湖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累计发电2763万度,两个光伏发电项目的投产运营,累计为公司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65万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3月28日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46.96 | |
其中:资金(万元) | 46.96 | |
物资折款(万元) | ||
惠及人数(人) | 8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就业帮扶 | 农村人员就业帮扶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宗关水厂以结对帮扶解决部分农村人员就业的方式开展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总投入46.96万元。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市水务集团公司 | 根据国资委与证监会相关规定,积极推进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在2024年6月30日前实施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 2019年6月 | 是 | 2024年6月30日 | 是 | 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市水务集团公司已豁免股权激励承诺。(详见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29日公司相关公告) | 不适用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市水务集团公司 | 市水务集团公司保证不会因本次重组完成后改变所持武汉控股的股份比例而损害武汉控股的独立性,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上继续与武汉控股保持分开原则,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违规利用武汉控股提供担保,不非法占用武汉控股资金,保持并维护武汉控股的独立性。 | 2012年4月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市水务集团公司 | 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本次重组完成后,市水务集团公司保证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避免市水务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从事与武汉控股及其下属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对于市水务集团公司与 | 2023年8月 | 是 | 2028年8月3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武汉控股在自来水供水业务方面经营相同业务的问题,市水务集团公司承诺:“自本次承诺变更事项获得武汉控股股东大会批准后5年内,在市水务集团公司自来水业务资产盈利能力提高并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情况下,武汉控股有权按合理价格优先收购该等业务资产,从而实现市水务集团公司自来水业务的整体上市,以彻底解决市水务集团公司与武汉控股之间的同业竞争;届时如市水务集团公司自来水业务资产盈利能力仍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市水务集团公司承诺于本次承诺到期前由市水务集团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回购宗关、白鹤嘴水厂资产”。 | ||||||||
解决关联交易 | 市水务集团公司 | 市水务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将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与武汉控股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市水务集团公司将与武汉控股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并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以确保不发生有损于武汉控股及其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 2012年4月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市水务集团公司 | (1)如因房产、土地瑕疵问题对上市公司生产运营造成损失的,市水务集团公司将于实际发生损失认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就上市公司实际遭受的损失以现金的方式给予全额赔偿。(2)就本次置入武汉控股的市排水公司所属的瑕疵土地房产,为保障武汉控股及其股东利 | 2012年9月 | 是 | 本次重组获核准后的12个月至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益,市水务集团公司与武汉控股经协商,提供了若干价值保障措施。 | 24个月内 | ||||||||
解决同业竞争 | 武汉城投集团 | 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本次交易完成后,保证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避免武汉城投及下属企业从事与武汉控股及其下属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 2012年4月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武汉城投集团 | 武汉城投集团及下属企业将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与武汉控股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武汉城投将与武汉控股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并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以确保不发生有损于武汉控股及其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 2012年4月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市水务集团公司 | 公司收购市水务集团公司持有的工程公司100%股权时,关联方市水务集团公司承诺标的公司工程公司2022至2024年度实现的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三年合计数不低于人民币16,335.11万元。(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27日公司相关公告) | 2021年12月 | 是 | 2022至2024年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工程公司2022-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勤信专字(2025)第0276号),工程公司2022年至2024年分别实现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85.40万元、4,063.41万元、8,807.38万元,合计16,656.19万元,超过承诺数321.08万元,完成业绩承诺金额的比例为101.97%。水务集团关于工程公司2022年至2024年的业绩承诺得到了有效履行。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试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该规定自2024年1 月1日起施行。
2024年3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3日临2024-052号公告。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原聘任 |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350,000.00 | 1,25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26年 | 1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 | 叶忠辉、陈海艳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 | 1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00,0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公开选聘程序,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已于2024年10月10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见公司2024年10月11日临2024-044号公告),并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见公司2024年10月29日临2024-048号公告)。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第九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及2023年12月29日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自来水代销合同》,此次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原《自来水代销合同》至2024年12月31日(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3年12月13日、12月29日公司相关公告)。根据公司与市水务集团公司、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签订的《自来水代销合同补充协议三》,自2024年12月1日起,自来水价格由0.55元/吨调整为每立方米人民币0.6元/吨(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5年3月5日、3月21日相关公告)。报告期内,该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元)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含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销售商品 | 销售自来水 | 根据《自来水代销合同》的协议价格 | 0.55-0.6元/吨 | 168,189,239.92 | 支票与汇票 |
合计 | / | / | 168,189,239.92 | /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与市水务集团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市水务集团公司承诺标的公司工程公司2022至2024年度实现的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下同)三年合计数不低于人民币16,335.11万元。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25】第0819号),工程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07.38万元,综上所述,工程公司2022年至2024年实现的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656.19万元,超过承诺数321.08万元,完成业绩承诺金额的比例为101.97%。工程公司 2022年至2024年度的业绩承诺已经实现,水务集团关于工程公司2022年至2024年的业绩承诺得到了有效履行,无需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600,000,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5,649,470,0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5,649,470,00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02.13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5,649,470,00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2,883,704,725.92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8,533,174,725.92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其经营情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未有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对外担保逾 |
期的情形。本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为武控(澄迈)城乡污水治理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29日公司相关公告)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 (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其他 | 2020年3月12日 | 87,000.00 | 86,582.40 | 86,582.40 | 86,582.40 | 100 | 0 | 0 | 27,500.00 | |||
其他 | 2024 年4月1日 | 90,000.00 | 89,586.00 | 89,586.00 | 89,586.00 | 100 | 89,586.00 | 100 | 0 | |||
合计 | / | 177,000.00 | 176,168.40 | 176,168.40 | 176,168.40 | / | / | 89,586.00 | / | 27,5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其他 | 武汉市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16,000 | 0 | 16,000 | 100 | 2018年11月1日 | 是 | 是 | / | 5,813.22 | 44,454.35 | 否 | 0 |
其他 | 黄家湖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是,此项目为新项目 | 27,500 | 0 | 27,500 | 100 | 2021年9月21日 | 是 | 是 | / | 13,492.00 | 38,330.48 | 否 | 0 |
其他 | 补充营运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43,082.40 | 0 | 43,082.40 | 100 | / | / | 是 | / | / | / | 否 | 0 |
其他 | 偿还有息债务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89,586.00 | 89,586.0 | 89,586.00 | 100 | / | / | 是 | / | / | / | 否 | 0 |
合计 | / | / | / | / | 176,168.40 | 89,586.0 | 176,168.40 | / | / | / | / | / | 19,305.22 | / | / | 0 |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709,569,692 | 100 | 283,827,877 | 283,827,877 | 993,397,569 | 1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709,569,692 | 100 | 283,827,877 | 283,827,877 | 993,397,569 | 1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709,569,692 | 100 | 283,827,877 | 283,827,877 | 993,397,569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283,827,877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09,569,692股增加至993,397,569股。(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30日、2024年6月14日公司相关公告)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总数由 709,569,692股增加至993,397,569股,根据变更后股份总数计算的公司报告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详见本报告“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 | ||||||
债券(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 ||||||
武汉三镇实业控 | 2024-03-28 | 3.00 | 900,000,000元 | 2029-04- |
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01 | |||||
其他衍生证券 |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1,47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1,397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114,040,218 | 399,140,764 | 40.18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42,574,182 | 149,009,636 | 15.00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13,907,366 | 48,675,782 | 4.90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解剑峰 | 1,820,000 | 5,190,000 | 0.52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陈宜辉 | 1,954,660 | 5,145,960 | 0.52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 3,975,382 | 3,982,940 | 0.40 | 0 | 未知 | 境外法人 | ||
李梦蝶 | 3,621,680 | 3,818,980 | 0.38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魏伟 | 3,701,900 | 3,701,900 | 0.37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陈峰 | 1,160,000 | 2,770,000 | 0.28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代渝洲 | 2,500,340 | 2,500,340 | 0.25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399,140,764 | 人民币普通股 | 399,140,764 |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149,009,636 | 人民币普通股 | 149,009,636 | |||||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48,675,782 | 人民币普通股 | 48,675,782 | |||||
解剑峰 | 5,1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190,000 | |||||
陈宜辉 | 5,145,960 | 人民币普通股 | 5,145,960 | |||||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 3,982,940 | 人民币普通股 | 3,982,940 | |||||
李梦蝶 | 3,818,98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18,980 | |||||
魏伟 | 3,701,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01,900 | |||||
陈峰 | 2,7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70,000 | |||||
代渝洲 | 2,500,34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00,34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公司不知除上述公司之外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黄思 |
成立日期 | 1997年1月10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代理记账;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测绘服务;建设工程勘察;检验检测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税务服务;财务咨询;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工程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环境保护监测;标准化服务;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计量技术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字技术服务;软件开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盛继亮 |
主要经营业务 |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管市属国有资产。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2月28日,市城投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20%市水务集团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市城投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信城产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该股权划转事项完成后,市水务集团公司仍为武汉控股控股股东。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王殿常 | 2018年12月13日 | 91420000MA4976CJ | 30,000,000,000 | 依托长江经济带建设,负责与生态、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相关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技术研发、产品和服务。涵盖原水、节水、给排水业务,城镇污水综合治理、污泥处置、排污口整治、再生水利用、管网工程、设备设施安装维护、以及工业废水处理、固废处理处置、危废处理、船舶污染物处理、农村面污染治理、土壤修复;河道湖库水环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与石漠化治理、黑臭水体治理、村镇环境综合治理;引调水工程、河流源区及水源地保护与治理、河湖水系连通、生态防护林工程、岸线保护与治理、湿地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修复、保护区及国家公园保护、消落带生境修复、河口生境修复、海绵城市规划建设;长江流域珍稀、濒危、特有动植物生境恢复和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节能减排、垃圾发电、环保清洁能源、清洁能源替代利用、热电冷三联供;绿色节能建筑设计及建设、生态农业技术开发、生物制药技术研究及推广;船舶电动化;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建设、管理;闸坝联合生态调度、补水调度、应急调度、以及流域水环境监测预警;土地开发(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情况说明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49,009,63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 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2025年4月30日后的最近回售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主承销商 | 受托管理人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2020年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 G20武控(上交所)、20武控绿色债(银行间) | 152407.SH(上交所)、2080039.IB(银行间) | 2020-03-09 | 2020-03-12 | 不适用 | 2025-03-12 | 8.70 | 3.60 |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同步发行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专业机构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竟买成交和协商成交 | 否 |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4武控01 | 240806.SH | 2024-03-28 | 2024-04-01 | 不适用 | 2029-04-01 | 9.00 | 3.00 |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 海通证券股份 | 专业机构投资 | 匹配成交、点击成 | 否 |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司 | 有限公司 | 者 | 交、询价成交、竟买成交和协商成交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2020年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 2020年3月12日,公司完成8.7亿元绿色企业债券的发行工作。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报告期内,公司已按时完成本期债券利息的偿付。 |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2024年4月1日,公司完成9亿元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报告期内,尚未到付息兑付日期,无付息兑付情况发生。 |
2、 公司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武控绿色债约定的投资者保护条款为加速到期还款义务,报告期内未触发该投资者保护条款;24武控01约定的投资者保护条款为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承诺,报告期内未触发该投资者保护条款。
3、 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奥南五号大厦15层 | - | 熊婕宇 | 010-88027267 |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200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F12栋 | - | 苏力 | 027-87316818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 杨红青、吴玉妹 | 吴玉妹 | 027-86791215 |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 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4层 | - | 林贇婧 | 021-63501349 |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278号大武汉中海中心19楼 | - | 刘旸 | 027-59625780 |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变更、变化和执行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均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1、 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是否为专项品种债券 | 专项品种债券的具体类型 | 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
240806.SH | 24武控01 | 否 | / | 9.00 | 0.00 | 0.00 |
2、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 实际使用情况(此处不含临时补流)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 偿还有息债务(不含公司债券)情况及所涉金额 | 偿还公司债券情况及所涉金额 |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及所涉金额 | 固定资产项目投资情况及所涉金额 | 其他用途及所涉金额 |
240806.SH | 24武控01 | 9.00 | 9.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 募集资金用于特定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补流
□适用 √不适用
4、 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用途(包括实际使用和临时补流) | 实际用途与约定用途(含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和合规变更后的用途)是否一致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是否合规 | 募集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定 |
240806.SH | 24武控01 |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 是 | 是 | 是 |
募集资金使用和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因募集资金违规使用行为被处罚处分
□适用 √不适用
(三) 专项品种债券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为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为绿色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代码 | 152407.SH(上交所)、2080039.IB(银行间) |
债券简称 | G20武控(上交所)、20武控绿色债(银行间) |
专项债券类型 | 绿色企业债券 |
募集总金额 | 8.70 |
已使用金额 | 8.70 |
临时补流金额 | 0.00 |
未使用金额 | 0.00 |
绿色项目数量 | 2 |
绿色项目名称 | 武汉市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黄家湖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 |
募集资金使用是否与承诺用途或最新披露用途一致 | √是 □否 |
募集资金用途是否变更 | √是 □否 |
变更后用途是否全部用于绿色项目 | √是 □否 □不适用 |
变更履行的程序 | 已于2020年7月16日召开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16,000.00万元用于武汉市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27,500.00万元用于黄家湖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43,500.00万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其中部分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支出),并提交国家发改委备案。持有人会议决议及法律意见书均已公告。 |
变更事项是否披露 | √是 □否 □不适用 |
变更公告披露时间 | 2020年6月23日公告变更用途的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2020年7月18日公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
报告期内闲置资金金额 | 0.00 |
闲置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计划情况 | 不涉及 |
募集资金所投向的绿色项目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目概述、所属目录类别,项目所处地区、投资、建设、现状及运营详情等 | 武汉市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和黄家湖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均已完工。属于《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中“5.3.1.1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及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运营”的项目。募投项目均位于湖北省武汉市内,武汉市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总投资为5.33亿元,扩建规模为15万立方米/天,2024年全年实现经济效益0.58亿元;黄家湖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总投资为11.48亿元,扩建规模为20万立方米/天,2024年全年实现经济效益1.35亿元。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所投向的绿色项目发生重大污染责任事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和其他环境违法事件等信息,及是否会对偿债产生重大影响(如有) | 无 |
募集资金所投向的绿色项目环境效益,所遴选的绿色项目环境效益测算的标准、方法、依据和重要前提条件
本期债券为2020年获发改委批复的企业债券,募投项目适用于《绿色债券发行指引》(发改办财金〔2015〕3504号)“(七)条污染防治项目包括污水垃圾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大气、水、土壤等突出环境问题治理等”,满足绿色企业债券的发行条件。 | |
募集资金所投向的绿色项目预期与/或实际环境效益情况(具体环境效益情况原则上应当根据《绿色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指南》相关要求进行披露,对于无法披露的环境效益指标应当进行说明) | 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总磷执行≤0.3mg/L标准,未发生超标排放情况,2024年全年共处理污水15,560.15万吨,水质综合达标率100%,各级环保双随机抽查结果均正常,污泥规范处置转运;黄家湖污水处理厂三期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排放浓度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其他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未发生超标排放情况,2024年全年黄家湖污水处理厂共处理污 |
水13,847.87万吨,水质综合达标率100%,各级环保双随机抽查结果均正常,污泥规范处置转运。 | |
对于定量环境效益,若存续期环境效益与注册发行时披露效益发生重大变化(变动幅度超 15%)需披露说明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管理方式及具体安排 | 设立资金专项账户监管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的存放及执行情况 | 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设立的专项账户中,按照约定监管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支付情况建立详细的账务管理并及时做好相关会计记录,且不定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确保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
公司聘请评估认证机构相关情况(如有),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认证机构基本情况、评估认证内容及评估结论
无 | |
绿色发展与转型升级相关的公司治理信息(如有) | 在保护生态方面,公司利用污水处理运维业务优势,积极参与武汉市水环境治理工作,净化城市环境,助力武汉市的绿色发展。公司积极拓展污水资源化利用途径,采用中水回用、再生水利用等技术,广泛用于生产用水、生态补水、园林绿化等,不断探索污水的资源化利用。此外,公司还通过引进光伏发电项目实现减少碳排放的目标。 |
其他事项 | 无 |
3、公司为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为扶贫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为乡村振兴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6、公司为一带一路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7、公司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或者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8、公司为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9、公司为纾困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10、公司为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发行人
□适用 √不适用
11、其他专项品种公司债券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相关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
(1).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余额
报告期初,公司合并口径应收的非因生产经营直接产生的对其他方的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以下简称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余额:0亿元;报告期内,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情形是否存在违反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报告期末,未收回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合计:0亿元
(2).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明细
报告期末,公司合并口径未收回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占合并口径净资产的比例:0%是否超过合并口径净资产的10%:□是 √否
(3).以前报告期内披露的回款安排的执行情况
√完全执行 □未完全执行
2、 负债情况
(1).有息债务及其变动情况
1.1 公司债务结构情况
报告期初和报告期末,公司(非公司合并范围口径)有息债务余额分别为31.98亿元和32.63亿元,报告期内有息债务余额同比变动2.04%。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有息债务类别 | 到期时间 | 金额合计 | 金额占有息债务的占比(%) | ||
已逾期 | 1年以内(含) | 超过1年(不含) | |||
公司信用类债券 | 8.70 | 9.00 | 17.70 | 54.24 | |
银行贷款 | 9.51 | 5.27 | 14.78 | 45.30 | |
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 | |||||
其他有息债务 | 0.05 | 0.10 | 0.15 | 0.46 | |
合计 | 18.26 | 14.37 | 32.63 | — |
报告期末公司存续的公司信用类债券中,公司债券余额9.00亿元,企业债券余额8.70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余额0亿元,且共有0亿元公司信用类债券在2025年5至12月内到期或回售偿付。
1.2 公司合并口径有息债务结构情况
报告期初和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有息债务余额分别为134.33亿元和152.53亿元,报告期内有息债务余额同比变动13.55%。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有息债务类别 | 到期时间 | 金额合计 | 金额占有息债务的占比(%) | ||
已逾期 | 1年以内(含) | 超过1年(不含) | |||
公司信用类债券 | 8.70 | 9.00 | 17.70 | 11.60 | |
银行贷款 | 67.06 | 65.18 | 132.24 | 86.70 | |
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 | |||||
其他有息债务 | 1.02 | 1.57 | 2.59 | 1.70 | |
合计 | 76.78 | 75.75 | 152.53 | — |
报告期末,公司合并口径存续的公司信用类债券中,公司债券余额9.00亿元,企业债券余额
8.70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余额0亿元,且共有0亿元公司信用类债券在2025年5至12月内到期或回售偿付。
1.3 境外债券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发行的境外债券余额0亿元人民币,且在2025年5至12月内到期的境外债券余额为0亿元人民币。
(2).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逾期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有息债务或者公司信用类债券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主要负债情况及其变动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本期末余额 | 2023年余额 | 变动比例(%) | 变动比例超过30%的,说明原因 |
短期借款 | 4,241,819,846.94 | 3,790,077,172.49 | 11.92 | |
应付账款 | 2,747,298,544.19 | 2,702,838,062.09 | 1.6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537,459,781.44 | 1,399,856,988.11 | 152.70 | 主要原因是公司2020年3月发行的绿色债券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长期借款 | 6,518,099,374.61 | 7,284,126,758.04 | -10.52 |
(4).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五)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报告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以及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九)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0,344,646.34 | -256,530,710.65 | 主要原因一是公司污水处理收入和工程施工业务收入均增加,使得利润相应增加;二是公司子公司排水公司本期收回沙湖厂土地出让金导致信用减值损失减少,使得利润增加。 | |
流动比率 | 0.775 | 0.898 | -13.70 | |
速动比率 | 0.733 | 0.845 | -13.25 | |
资产负债率(%) | 77.31 | 75.71 | 1.60 |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075 | 0.084 | -10.71 | |
利息保障倍数 | 1.174 | 1.385 | -15.23 |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1.095 | 2.961 | -63.02 | 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2.705 | 3.000 | -9.83 | |
贷款偿还率(%) | 100 | 100 | 0.00 | |
利息偿付率(%) | 100 | 100 | 0.00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勤信审字【2025】第0817号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控股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所有者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武汉控股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武汉控股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 营业收入确认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1、污水处理收入的确认 请参见第十节、七、61。 武汉控股公司本年营业收入为377,455.28万元,其中公司子公司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污水处理收入为187,719.83万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为49.73%,主要销售给武汉市水务局,存在对单一客户依赖的风险,因此我们将污水处理收入的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污水处理收入确认的应对措施: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污水处理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采取抽样方式对本年记录的污水处理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武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项目运营服务特许经营协议》、经确认的水量统计报表、发票等原始凭证,以确认污水处理收入是否真实准确的记录; 3、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污水处理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检查其入账记录、水量统计表、发票等,以评价相关收入是否被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4、检查在财务报表中相关收入确认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工程施工收入确认的应对措施: |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2、工程施工收入的确认 请参见第十节、七、61。 武汉控股公司本年营业收入为377,455.28万元,其中工程施工收入为143,214.28万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为37.94%。公司对于所提供的工程施工收入,主要是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合同期内,管理层根据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 按照投入法确定的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合同预计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需根据工程项目的合同预算予以确定,并于合同执行过程中持续进行评估和修订, 相关合同预算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将工程施工业务的收入确认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工程施工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抽样选取工程施工项目样本,检查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金额与其所依据的工程项目合同和成本预算是否一致; 3、复核重大工程施工合同的实际成本及预算总成本,复核工程施工合同的变更资料,评估其金额调整的合理性; 4、检查实际发生工程成本的合同、发票、材料收发单、结算单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估实际成本的认定的合理性; 5、执行截止性测试程序,检查相关合同成本是否被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6、获取工程施工合同台账,重新计算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进度的准确性; 7、选取工程施工项目样本,对工程形象进度进行现场查看,与工程管理部门等讨论确认工程的形象进度,并与账面记录的履约进度进行比较,评估工程履约进度的合理性; 8、检查和评价管理层对收入确认的会计处理以及相关信息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和披露是否恰当。 |
四、其他信息
武汉控股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 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武汉控股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武汉控股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武汉控股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武汉控股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所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职业判断,并保持了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武汉控股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武汉控股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武汉控股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叶忠辉(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海艳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592,391,460.08 | 1,420,824,570.3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6,352,931.17 | |
应收账款 | 七、5 | 5,203,149,845.24 | 4,406,302,046.57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143,638,532.40 | 400,000.00 |
预付款项 | 七、8 | 76,986,177.83 | 75,803,116.1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765,037,135.99 | 982,790,922.1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0,000,219.47 | 20,000,000.00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43,632,956.23 | 21,993,338.81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七、6 | 431,944,302.66 | 433,063,749.07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422,343,586.67 | 439,328,084.72 |
流动资产合计 | 8,679,123,997.10 | 7,786,858,758.95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483,240,156.93 | 418,351,685.4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51,086,600.59 | 51,082,124.59 |
固定资产 | 七、21 | 12,260,366,159.86 | 11,663,184,840.26 |
在建工程 | 七、22 | 70,272,433.78 | 456,127,798.94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6,073,516.67 | 22,794,584.69 |
无形资产 | 七、26 | 1,897,441,297.72 | 1,955,064,080.25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3,311,749.52 | 3,403,989.0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164,568,977.16 | 151,994,230.6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748,706,471.88 | 4,262,791.7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5,695,067,364.11 | 14,726,266,125.62 | |
资产总计 | 24,374,191,361.21 | 22,513,124,884.5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4,241,819,846.94 | 3,790,077,172.49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21,439,926.01 | 99,843,920.57 |
应付账款 | 七、36 | 2,747,298,544.19 | 2,702,838,062.09 |
预收款项 | 七、37 | 102,140.60 | 361,790.15 |
合同负债 | 七、38 | 241,044,006.05 | 234,808,941.5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21,148,151.97 | 117,968,583.17 |
应交税费 | 七、40 | 22,911,006.16 | 15,688,204.97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29,606,001.74 | 267,720,479.78 |
其中:应付利息 | 26,688,811.52 | 26,688,811.52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3,537,459,781.44 | 1,399,856,988.11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38,194,956.06 | 45,224,809.68 |
流动负债合计 | 11,201,024,361.16 | 8,674,388,952.5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6,518,099,374.61 | 7,284,126,758.04 |
应付债券 | 七、46 | 896,454,473.02 | 868,944,334.77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3,239,283.89 | 17,938,057.65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144,683,448.11 | 146,230,682.7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30,363,162.95 | 24,843,518.20 |
递延收益 | 七、51 | 25,284,344.67 | 13,563,385.0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13,512,364.63 | 14,965,563.1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641,636,451.88 | 8,370,612,299.60 | |
负债合计 | 18,842,660,813.04 | 17,045,001,252.1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993,397,569.00 | 709,569,69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599,813,297.44 | 860,870,454.2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25,355,054.29 | 25,355,054.29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254,586,637.73 | 248,129,302.46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3,437,438,017.26 | 3,399,665,326.1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310,590,575.72 | 5,243,589,829.20 | |
少数股东权益 | 220,939,972.45 | 224,533,803.2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531,530,548.17 | 5,468,123,632.4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4,374,191,361.21 | 22,513,124,884.57 |
公司负责人:王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碧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78,184,169.57 | 455,014,047.6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60,314,848.10 | 46,833,452.15 |
应收款项融资 | 143,638,532.40 | ||
预付款项 | 217,786.50 | 183,209.33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624,356,047.28 | 1,012,027,287.8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11,821,118.23 | 160,253,369.23 | |
存货 | 14,635,484.36 | 12,680,553.04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28,709,346.96 | 5,670,238.15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435,894,316.65 | 7,485,986.11 | |
其他流动资产 | 6,879,288.30 | 61,957,431.65 | |
流动资产合计 | 1,492,829,820.12 | 1,601,852,205.9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454,000,000.00 | 435,000,000.00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4,257,049,520.65 | 4,075,265,609.5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99,694,059.70 | 488,372,932.06 | |
在建工程 | 1,486,238.54 | 30,702,602.0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3,054,981.86 | 18,403,418.19 | |
无形资产 | 500,809.11 | 842,392.23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047,819.91 | 1,375,033.6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330,179.27 | 27,904,851.7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256,163,609.04 | 5,077,866,839.47 | |
资产总计 | 6,748,993,429.16 | 6,679,719,045.3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0,007,222.22 | 650,634,027.77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62,263,046.96 | 99,921,596.22 | |
预收款项 | 265,566.92 | ||
合同负债 | 37,752,138.35 | 42,881,890.69 | |
应付职工薪酬 | 32,590,633.72 | 33,661,287.31 | |
应交税费 | 3,929,362.56 | 2,192,099.58 | |
其他应付款 | 70,347,372.54 | 54,669,911.4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24,804,502.54 | 98,482,454.53 | |
其他流动负债 | 4,142,200.24 | ||
流动负债合计 | 2,081,694,278.89 | 986,851,034.69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527,087,329.30 | 1,594,605,693.74 | |
应付债券 | 896,454,473.02 | 868,944,334.77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9,929,309.57 | 14,430,090.21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97,071.80 | 116,020.2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514,225.47 | 10,851,334.5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43,082,409.16 | 2,488,947,473.50 |
负债合计 | 3,524,776,688.05 | 3,475,798,508.1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93,397,569.00 | 709,569,69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721,204,383.64 | 2,005,316,088.52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54,586,637.73 | 248,129,302.46 | |
未分配利润 | 255,028,150.74 | 240,905,454.2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224,216,741.11 | 3,203,920,537.1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748,993,429.16 | 6,679,719,045.37 |
公司负责人:王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碧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磊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774,552,805.53 | 3,103,464,732.58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3,774,552,805.53 | 3,103,464,732.5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824,552,341.28 | 3,380,259,105.96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3,070,589,579.58 | 2,708,208,611.5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2,530,925.44 | 23,700,501.21 |
销售费用 | 七、63 | 4,667,189.60 | 4,761,206.74 |
管理费用 | 七、64 | 100,593,069.16 | 101,476,751.42 |
研发费用 | 七、65 | 107,016,716.51 | 72,964,912.50 |
财务费用 | 七、66 | 519,154,860.99 | 469,147,122.54 |
其中:利息费用 | 516,510,848.93 | 464,464,458.65 | |
利息收入 | 6,653,879.46 | 6,495,086.23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18,577,915.71 | 114,656,830.0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42,266,122.05 | 46,693,790.5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1,834,142.88 | 44,672,349.62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4,476.00 | 832,005.0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7,410,322.99 | -143,522,887.3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2,499,921.15 | -8,036,496.4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462,238,387.72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0,938,733.87 | 196,067,256.28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32,238,520.60 | 28,642,003.47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2,508,601.58 | 31,099,639.3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0,668,652.89 | 193,609,620.39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6,039,136.44 | 48,303,014.8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4,629,516.45 | 145,306,605.5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4,629,516.45 | 145,306,605.5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8,223,347.24 | 144,701,998.5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593,830.79 | 604,606.91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875,696.98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875,696.98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875,696.98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6,875,696.9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4,629,516.45 | 152,182,302.4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88,223,347.24 | 151,577,695.57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593,830.79 | 604,606.91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二十、2 | 0.09 | 0.15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二十、2 | 0.09 | 0.1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王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碧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磊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275,260,214.92 | 232,034,464.08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214,353,236.20 | 252,492,165.24 |
税金及附加 | 4,808,185.56 | 3,064,839.50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40,732,929.87 | 47,144,714.28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07,923,459.91 | 94,215,650.61 | |
其中:利息费用 | 110,069,783.74 | 95,184,533.33 | |
利息收入 | 2,163,895.95 | 994,789.90 | |
加:其他收益 | 514,995.79 | 172,407.5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136,076,470.99 | 188,273,117.3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2,911,361.11 | 25,956,284.4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7,112.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184,369.81 | -22,545,991.2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04,993.18 | 17,436.5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1,244,507.17 | 786,952.51 | |
加:营业外收入 | 30,869,917.80 | 28,160,000.25 | |
减:营业外支出 | 303,508.82 | 242,720.2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1,810,916.15 | 28,704,232.51 | |
减:所得税费用 | -2,762,436.56 | -5,930,180.54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4,573,352.71 | 34,634,413.0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4,573,352.71 | 34,634,413.0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4,573,352.71 | 34,634,413.05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王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碧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磊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314,631,248.32 | 3,054,562,790.19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715,634.45 | 1,336,517.0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94,305,336.64 | 70,359,970.2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11,652,219.41 | 3,126,259,277.5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906,927,787.98 | 1,759,099,976.2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20,272,118.11 | 329,585,806.9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8,223,406.01 | 142,381,307.4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63,233,102.13 | 61,292,430.9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98,656,414.23 | 2,292,359,521.6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95,805.18 | 833,899,755.8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5,981,25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01,108,416.29 | 73,726.66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28,250,506.8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7,089,666.29 | 28,324,233.5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449,379,290.01 | 1,941,933,058.8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49,379,290.01 | 1,941,933,058.8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2,289,623.72 | -1,913,608,825.3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464,269,505.05 | 5,840,685,600.05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2,418,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464,269,505.05 | 5,843,103,600.0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650,159,374.85 | 4,091,821,038.98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37,224,874.96 | 462,522,901.46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7,612,029.01 | 7,060,151.0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194,996,278.82 | 4,561,404,091.5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69,273,226.23 | 1,281,699,508.5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229.13 | 6,929.9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9,987,636.82 | 201,997,368.9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98,831,837.70 | 1,196,834,468.7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88,819,474.52 | 1,398,831,837.70 |
公司负责人:王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碧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4,817,797.11 | 212,668,183.9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15,314.77 | 2,712,447.6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4,833,111.88 | 215,380,631.5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3,327,967.05 | 126,423,202.62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7,929,453.22 | 79,232,770.3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926,215.81 | 8,742,878.1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003,015.08 | 16,276,997.3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2,186,651.16 | 230,675,848.4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7,353,539.28 | -15,295,216.8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5,981,250.00 | 2,418,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61,165,381.71 | 116,466,213.9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1,412.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31,719,730.52 | 1,429,825,929.4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48,866,362.23 | 1,548,751,555.3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1,758,960.48 | 53,383,938.3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8,872,550.00 | 113,9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76,000,000.00 | 1,413,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76,631,510.48 | 1,580,283,938.3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765,148.25 | -31,532,382.9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79,243,935.40 | 1,465,955,693.74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80,843,935.40 | 1,465,955,693.7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12,902,299.84 | 1,007,7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3,272,951.28 | 93,188,662.2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79,874.80 | 5,609,937.4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52,555,125.92 | 1,106,498,599.6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711,190.52 | 359,457,094.0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76,829,878.05 | 312,629,494.3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55,014,047.62 | 142,384,553.2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8,184,169.57 | 455,014,047.62 |
公司负责人:王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碧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09,569,692.00 | 860,870,454.26 | 25,355,054.29 | 248,129,302.46 | 3,399,665,326.19 | 5,243,589,829.20 | 224,533,803.24 | 5,468,123,632.4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09,569,692.00 | 860,870,454.26 | 25,355,054.29 | 248,129,302.46 | 3,399,665,326.19 | 5,243,589,829.20 | 224,533,803.24 | 5,468,123,632.4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3,827,877.00 | -261,057,156.82 | 6,457,335.27 | 37,772,691.07 | 67,000,746.52 | -3,593,830.79 | 63,406,915.7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8,223,347.24 | 88,223,347.24 | -3,593,830.79 | 84,629,516.4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3,054,548.06 | 23,054,548.06 | 23,054,548.0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3,054,548.06 | 23,054,548.06 | 23,054,548.06 |
(三)利润分配 | 6,457,335.27 | -50,450,656.17 | -43,993,320.90 | -43,993,320.9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457,335.27 | -6,457,335.2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3,993,320.90 | -43,993,320.90 | -43,993,320.9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83,827,877.00 | -284,111,704.88 | -283,827.88 | -283,827.88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83,827,877.00 | -283,827,877.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283,827.88 | -283,827.88 | -283,827.88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93,397,569.00 | 599,813,297.44 | 25,355,054.29 | 254,586,637.73 | 3,437,438,017.26 | 5,310,590,575.72 | 220,939,972.45 | 5,531,530,548.17 |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09,569, 692.00 | 860,270, 578.76 | 18,479,3 57.31 | 244,665, 861.15 | 3,258,426, 768.91 | 5,091,412, 258.13 | 222,052,07 7.51 | 5,313,464 ,335.6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09,569, 692.00 | 860,270, 578.76 | 18,479,3 57.31 | 244,665, 861.15 | 3,258,426, 768.91 | 5,091,412, 258.13 | 222,052,07 7.51 | 5,313,464 ,335.6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99,875. 50 | 6,875,69 6.98 | 3,463,44 1.31 | 141,238,55 7.28 | 152,177,57 1.07 | 2,481,725. 73 | 154,659,2 96.8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875,69 6.98 | 144,701,998.59 | 151,577,69 5.57 | 604,606.91 | 152,182,3 02.4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99,875. 50 | 599,875.50 | 1,880,124. 50 | 2,480,000 .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450,000. 00 | 2,450,000. 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
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599,875. 50 | 599,875.50 | -569,875.5 0 | 30,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3,463,44 1.31 | -3,463,441 .31 | -3,005.68 | -3,005.6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463,44 1.31 | -3,463,441 .3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005.68 | -3,005.68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09,569, 692.00 | 860,870, 454.26 | 25,355,0 54.29 | 248,129, 302.46 | 3,399,665, 326.19 | 5,243,589, 829.20 | 224,533,80 3.24 | 5,468,123 ,632.44 |
公司负责人:王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碧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磊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09,569,692.00 | 2,005,316,088.52 | 248,129,302.46 | 240,905,454.20 | 3,203,920,537.1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09,569,692.00 | 2,005,316,088.52 | 248,129,302.46 | 240,905,454.20 | 3,203,920,537.1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3,827,877.00 | -284,111,704.88 | 6,457,335.27 | 14,122,696.54 | 20,296,203.9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4,573,352.71 | 64,573,352.7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6,457,335.27 | -50,450,656.17 | -43,993,320.9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457,335.27 | -6,457,335.27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3,993,320.90 | -43,993,320.9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83,827,877.00 | -284,111,704.88 | -283,827.88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83,827,877.00 | -283,827,877.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283,827.88 | -283,827.88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93,397,569.00 | 1,721,204,383.64 | 254,586,637.73 | 255,028,150.74 | 3,224,216,741.11 |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09,569, 692.00 | 2,005,316 ,088.52 | 244,665, 861.15 | 209,734, 482.46 | 3,169,286 ,124.1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09,569, 692.00 | 2,005,316 ,088.52 | 244,665, 861.15 | 209,734, 482.46 | 3,169,286 ,124.1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463,44 1.31 | 31,170,9 71.74 | 34,634,41 3.0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4,634,4 13.05 | 34,634,41 3.0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463,44 1.31 | -3,463,4 41.3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463,44 1.31 | -3,463,4 41.3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09,569, 692.00 | 2,005,316 ,088.52 | 248,129, 302.46 | 240,905, 454.20 | 3,203,920 ,537.18 |
公司负责人:王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碧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磊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1.企业注册地和总部地址。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1997年经武汉市人民政府武政(1997)75号文批准筹建,由武汉三镇基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后改制为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独家发起,以其所属的宗关水厂和后湖泵站的全部经营性资产投资,于1998年3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8)31号、证监发字(1998)32号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A股股票8,500万股,1998年4月17日,股票发行成功公司正式设立,设立时的总股本为34,000万股,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071163060。
本公司注册地:中国湖北省武汉市。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63号武汉控股大厦。2.企业的业务性质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城市给排水、污水综合处理、道路、桥梁、供气、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投资、经营管理。
3.主要经营活动公司核心业务主要包括污水处理、水务工程建设、自来水生产、隧道运营等方面。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6日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第十节、五、34“收入”的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第十节、五、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项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占在建工程账面价值≧10%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占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账面余额≧2%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占所有者权益总额≧0.05%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3)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3)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公司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4)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处理
在报告期内,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
(5)处置子公司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
后续计量,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五、19“长期股权投资”或本报告第十节、五、11“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五、19“长期股权投资”(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6)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7)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
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报告第十节、五、19“长期股权投资”
(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报表折算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近似汇率折算。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期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年初数和上期实际数按照上期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其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
型等。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本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账款: | |
组合1-排水公司污水处理费 | 本组合为公司子公司排水公司特许经营项下产生的应收款项。 |
组合2-账龄为基础的款项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合同资产: | |
组合1 | 本组合为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组合2 | 本组合为工程质保金。 |
组合3 | 本组合为在建PPP项目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采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如下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等,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合同履约成本也列报为存货。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取得的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公司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报告第十节、五、11“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合同资产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 | 本组合为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组合2 | 本组合为工程质保金。 |
组合3 | 本组合为在建PPP项目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五、11“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
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
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报告第十节、五、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股东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股东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
选择公允价值计量的依据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在资产负债表日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时,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无法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的,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最近交易价格,并考虑交易情况、交易日期、所在区域等因素,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或基于预计未来获得的租金收益和有关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
在极少的情况下,若有证据表明,本公司首次取得某项投资性房地产(或某项现有房地产在完成建造或开发活动或改变用途后首次成为投资性房地产时)时,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不能持续可靠取得的,对该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直至处置,并且假设无残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时,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以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5 | 3-5 | 2.71-4.85 |
管道及沟槽 | 年限平均法 | 30 | 3 | 3.23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5 | 3-5 | 3.80-19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3-5 | 9.50-19.40 |
固定资产装修 | 年限平均法 | 5 | 20 | |
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 | 3-5 | 19-19.40 |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五、27“长期资产减值”。
(4)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的计价:按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应当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
(2)本公司在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确认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其中,本公司依据PPP项目合同将对价索取权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也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所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各类无形资产项目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如下:
项目 | 使用寿命(年)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50.00 | 直线法 |
特许经营权 | 19-28 | 直线法 |
软件使用权 | 5.00 | 直线法 |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经发生的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负担的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并按项目受益期采用直线法平均摊销。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本公司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本公司运作一项设定受益退休金计划,该计划要求向独立管理的基金缴存费用。设定受益计划下提供该福利的成本采用预期累积单位法。报告期末,本公司将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以及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确认为
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将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精算利得或损失、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在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本公司在下列日期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修改设定受益计划时;本公司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时。本公司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本公司和个人共同承担。公司缴纳总额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4%,从本公司的成本中列支。个人缴费比例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分为2%、4%两档,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无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按当月工资核定,由本公司在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内,另一在本公司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公司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
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本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订立PPP项目合同,并提供建设、运营、维护等多项服务,本公司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按照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在提供建造服务或将项目发包给其他方时,确定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并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合同资产。本公司在项目运营期间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的费用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的,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在项目运营期间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在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确认为应收款项。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本公司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本公司确认与运营服务相关的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包括污水处理收入、供水收入、工程施工收入、设备销售收入、垃圾渗滤液收入等,具体的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1)污水处理收入:公司的污水处理收入采取政府采购的形式,在取得经政府部门(含政府部门合同授予方)审批确定的水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2)供水收入:供水收入在已将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后,取得经客户盖章确认的“售水确认结算书”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3)工程施工收入:本公司向客户提供工程建造服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的在建商品,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的确定方法为投入法,具体根据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4)设备销售收入:本公司销售设备的业务通常仅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在商品已经发出并收到客户的签收单时,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本公司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实现;
(5)垃圾渗滤液收入:在取得经客户签字盖章的渗沥液处理服务费用结算表后确认收入的实现。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如果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一)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二)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当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款(一)减(二)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时,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本公司的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土地及房屋。
①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后续计量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五、21“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人民币40,000.00元的租赁),本公司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
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收入确认
如本报告第十节、五、34“收入”所述,本公司在收入确认方面涉及到如下重大的会计判断和估计:识别客户合同;估计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的可收回性;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估计合同中存在的可变对价以及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估计合同中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确定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进度的确定,等等。
本公司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这些重大判断和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3)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对无形资产则对其原值在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4)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5)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的董事会已成立估价委员会(该估价委员会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长领导),以便为公允价值计量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本公司会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师来执行估价。估价委员会与有资质的外部估价师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相关模型的输入值。财务部长每季度向本公司董事会呈报估价委员会的发现,以说明导致相关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发生波动的原因。在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在本报告第十节、十三披露。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试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3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①供水收入:应税收入按 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不作进项税额扣除; ②污水处理收入:应税收入按 6%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③工程施工收入:应税收入按 9%、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扣除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④垃圾渗滤液收入:应税收入按 6%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⑤出租收入:增值税税率为 9%; ⑥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长江隧道建设有限公司增值税税率为 6%。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 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合并报表内存在执行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纳税主体,详见存在执行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明细。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 2% |
土地增值税 | 按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缴 | 采用超率累进税率计缴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土地使用税 | 以实际占用的土地使用面积为计税依据,依据规定税额计缴。 | 规定税额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5% |
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 | 15% |
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5% |
武汉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武汉城排天源环保有限公司 | 15% |
红安既济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2.50% |
武汉长江隧道建设有限公司 | 25% |
宜都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 |
仙桃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武汉市济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25% |
黄梅济泽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海南济泽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武控(澄迈)城乡污水治理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增值税
公司污水处理收入及垃圾渗滤液收入根据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40号)的规定,按6%征收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
①2019年4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60号),公告中规定对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适用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子公司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及武汉城排天源环保有限公司符合该公告的规定,故其所得税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15%的税率。
2022年1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2第4号),公告中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60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8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38号),公告中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排水公司的公共污水处理形成的利润,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
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故排水公司各下属污水处理厂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起开始享受上述所得税减免,每个污水处理厂具体所得税优惠期间均需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确认。
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财税〔2009〕166号)的规定,红安既济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自2020年起至2021年免征企业所得税,自2022年至2024年减半按12.5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36号)的规定,上述财税〔2009〕166号文自2022年1月1日起废止。同时规定企业属于从事财税〔2009〕166号文中目录规定范围的项目2021年12月31日前已进入优惠期的,可按政策规定继续享受至期满为止,故红安既济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按12.50%计缴企业所得税。
③2023年10月,经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批准,本公司子公司武汉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被延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3420002368,有效期三年)。故2024年武汉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④2023年12月,经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批准,本公司子公司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342005323,有效期三年)。故2024年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⑤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控股子公司宜都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济泽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标准,按照规定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其所得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1,589,209,474.52 | 1,399,103,842.54 |
其他货币资金 | 3,181,985.56 | 21,720,727.80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1,592,391,460.08 | 1,420,824,570.3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571,985.56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21,992,732.64元),系PPP项目运营期履约保函保证金
1,700,101.00元、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596,884.56元、承兑保证金885,000.00元、司法冻结390,000.00元,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七、31。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000,00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4,637,687.98 | |
减:坏账准备 | 284,756.81 | |
合计 | 6,352,931.17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2,000,000.00 | 30.13 | 85,800.00 | 4.29 | 1,914,200.00 | |||||
商业承兑汇票 | 4,637,687.98 | 69.87 | 198,956.81 | 4.29 | 4,438,731.17 | |||||
合计 | / | / | 6,637,687.98 | / | 284,756.81 | / | 6,352,931.1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银行承兑汇票 | 85,800.00 | 85,800.00 | ||||
商业承兑汇票 | 198,956.81 | 198,956.81 | ||||
合计 | 284,756.81 | 284,756.8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 年以内 | 2,011,344,057.61 | 1,474,425,050.76 |
1年以内小计 | 2,011,344,057.61 | 1,474,425,050.76 |
1至2年 | 1,156,255,381.27 | 1,054,651,092.22 |
2至3年 | 992,819,688.21 | 913,995,197.05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878,664,104.52 | 766,911,823.16 |
4至5年 | 694,376,188.49 | 711,716,523.28 |
5年以上 | 113,504,052.30 | 79,921,183.96 |
合计 | 5,846,963,472.40 | 5,001,620,870.4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846,963,472.40 | 100.00 | 643,813,627.16 | 11.01 | 5,203,149,845.24 | 5,001,620,8 70.43 | 100.00 | 595,318,823. 86 | 11.90 | 4,406,302,04 6.57 |
其中: | ||||||||||
组合1-排水公司污水处理费 | 4,373,561,489.15 | 74.80 | 448,249,032.11 | 10.25 | 3,925,312,457.04 | 3,873,180,7 99.45 | 77.44 | 416,541,400. 47 | 10.75 | 3,456,639,39 8.98 |
组合2-账龄为基础的款项 | 1,473,401,983.25 | 25.20 | 195,564,595.05 | 13.27 | 1,277,837,388.20 | 1,128,440,0 70.98 | 22.56 | 178,777,423. 39 | 15.84 | 949,662,647. 59 |
合计 | 5,846,963,472.40 | / | 643,813,627.16 | / | 5,203,149,845.24 | 5,001,620,8 70.43 | / | 595,318,823. 86 | / | 4,406,302,04 6.5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排水公司污水处理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314,778,562.92 | 52,964,639.45 | 4.03 |
1年至2年(含2年) | 847,392,768.34 | 66,897,714.49 | 7.89 |
2年至3年(含3年) | 792,825,726.47 | 92,006,775.99 | 11.60 |
3年至4年(含4年) | 796,969,376.01 | 120,867,038.73 | 15.17 |
4年至5年(含5年) | 621,595,055.41 | 115,512,863.45 | 18.58 |
合计 | 4,373,561,489.15 | 448,249,032.11 | 10.2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综合考虑其信用风险、货币时间价值及账龄等因素确定了该组合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及比例。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2-账龄为基础的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696,565,494.69 | 29,463,180.31 | 4.23 |
1年至2年(含2年) | 308,862,612.93 | 25,401,560.94 | 8.22 |
2年至3年(含3年) | 199,993,961.74 | 27,129,660.24 | 13.57 |
3年至4年(含4年) | 81,694,728.51 | 15,223,958.09 | 18.64 |
4年至5年(含5年) | 72,781,133.08 | 18,895,201.09 | 25.96 |
5年以上 | 113,504,052.30 | 79,451,034.38 | 70.00 |
合计 | 1,473,401,983.25 | 195,564,595.05 | 13.2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用风 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 595,318,823.86 | 48,494,803.30 | 643,813,627.16 | |||
合计 | 595,318,823.86 | 48,494,803.30 | 643,813,627.1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合计数的汇总金额为5,538,336,224.24元,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87.94%,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为560,625,979.04元。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448,543,313.42 | 18,777,224.68 | 429,766,088.74 | 450,589,407.65 | 19,793,810.80 | 430,795,596.85 |
合同质保金 | 2,267,555.61 | 89,341.69 | 2,178,213.92 | 2,377,529.44 | 109,377.22 | 2,268,152.22 |
澄迈在建PPP项目 | 752,295,784.53 | 3,761,478.92 | 748,534,305.61 |
减: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七、30) | 752,295,784.53 | 3,761,478.92 | 748,534,305.61 | |||
合计 | 450,810,869.03 | 18,866,566.37 | 431,944,302.66 | 452,966,937.09 | 19,903,188.02 | 433,063,749.07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50,810,869.03 | 100.00 | 18,866,566.37 | 4.19 | 431,944,302.66 | 452,966,937.09 | 100.00 | 19,903,188.02 | 4.39 | 433,063,749.07 |
其中: | ||||||||||
组合 1 已完工未结 算资产 | 448,543,313.42 | 99.50 | 18,777,224.68 | 4.19 | 429,766,088.74 | 450,589,407.65 | 99.48 | 19,793,810.80 | 4.39 | 430,795,596.85 |
组合2合同质保金 | 2,267,555.61 | 0.50 | 89,341.69 | 3.94 | 2,178,213.92 | 2,377,529.44 | 0.52 | 109,377.22 | 4.60 | 2,268,152.22 |
组合3澄迈在建PPP项目 | ||||||||||
合计 | 450,810,869.03 | / | 18,866,566.37 | / | 431,944,302.66 | 452,966,937.09 | / | 19,903,188.02 | / | 433,063,749.0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448,543,313.42 | 18,777,224.68 | 4.19 |
合同质保金 | 2,267,555.61 | 89,341.69 | 3.94 |
澄迈在建PPP项目 | |||
合计 | 450,810,869.03 | 18,866,566.37 | 4.1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原因 |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其他变动 | ||||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19,793,810.80 | -1,016,586.12 | 18,777,224.68 | ||||
合同质保金 | 109,377.22 | -20,035.53 | 89,341.69 | ||||
澄迈在建PPP项目 | |||||||
合计 | 19,903,188.02 | -1,036,621.65 | 18,866,566.37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43,638,532.40 | 400,000.00 |
应收账款 | ||
合计 | 143,638,532.40 | 400,000.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3,638,532.40 | 100.00 | 143,638,532.40 | 400,000.00 | 100.00 | 400,000.00 | ||||
其中: |
银行承兑 汇票 | 143,638,532.40 | 100.00 | 143,638,532.40 | 400,000.00 | 100.00 | 400,000.00 | ||||
合计 | 143,638,532.40 | / | / | 143,638,532.40 | 400,000.00 | / | / | 400,0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76,937,754.66 | 99.94 | 74,909,006.43 | 98.82 |
1至2年 | 46,371.67 | 0.06 | 786,811.14 | 1.04 |
2至3年 | 2,051.50 | 0.00 | ||
3年以上 | 107,298.57 | 0.14 | ||
合计 | 76,986,177.83 | 100.00 | 75,803,116.14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66,660,142.68元,占预付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86.59%。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0,000,219.47 | 20,0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745,036,916.52 | 962,790,922.13 |
合计 | 765,037,135.99 | 982,790,922.1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武汉汉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武汉碧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19.47 | |
合计 | 20,000,219.47 | 20,000,000.00 |
(8).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08,970,777.67 | 687,086,177.42 |
1年以内小计 | 108,970,777.67 | 687,086,177.42 |
1至2年 | 660,845,869.93 | 63,104,457.73 |
2至3年 | 33,738,049.02 | 328,783,704.64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8,215,048.06 | 28,177,068.50 |
4至5年 | 28,177,068.50 | 28,540,717.61 |
5年以上 | 55,148,090.37 | 27,956,506.76 |
减:坏账准备 | 170,057,987.03 | 200,857,710.53 |
合计 | 745,036,916.52 | 962,790,922.13 |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7,215,198.06 | 5,768,162.60 |
备用金借支 | 513,471.42 | 523,348.61 |
对关联方的应收款项 | 4,177,482.16 | 6,720,589.49 |
对非关联方的应收款项 | 902,822,603.33 | 1,150,636,531.96 |
减:坏账准备 | 170,057,987.03 | 200,857,710.53 |
合计 | 745,036,916.52 | 962,790,922.13 |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73,376,203.77 | 27,481,506.76 | 200,857,710.53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9,756,307.11 | -1,043,416.39 | -30,799,723.5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43,619,896.66 | 26,438,090.37 | 170,057,987.03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第一阶段 | 173,376,203.77 | -29,756,307.11 | 143,619,896.66 | |||
第三阶段 | 27,481,506.76 | -1,043,416.39 | 26,438,090.37 | |||
合计 | 200,857,710.53 | -30,799,723.50 | 170,057,987.0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 555,709,800.00 | 60.73 | 对非关联公司应收款 | 1-2年 | 55,570,980.00 |
武汉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 | 168,960,000.00 | 18.46 | 对非关联公司应收款 | 1年以内、1-2、2-3、3-4、4-5、5年以上 | 74,624,000.00 |
武汉市水务局 | 110,784,798.12 | 12.11 | 对非关联公司应收款 | 1年以内、1-2年 | 8,398,662.38 |
中建三局湖北大东湖深隧工程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14,620,281.13 | 1.60 | 对非关联公司应收款 | 1年以内、1-2年、2-3年 | 1,896,624.34 |
武汉新沙北岸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8,445,479.79 | 0.92 | 对非关联公司应收款 | 1年以内、1-2年 | 666,247.98 |
合计 | 858,520,359.04 | 93.82 | / | / | 141,156,514.70 |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 称 | 年末余额 | 年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 金额及依据 |
武汉市人民政府 城市建设基金管 理办公室 | 隧道公司资本性投入补贴 | 168,960,000.00 | 1年以内、1-2、2-3、3-4、4-5、5年以上 | 依据详见第十节、七、74 |
合计 | 168,960,000.00 |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0,952,235 .19 | 1,687,739.89 | 19,264,495 .30 | 8,867,903. 72 | 1,687,739. 89 | 7,180,1 63.83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2,024,127 .40 | 12,024,127 .40 | 14,195,094. 95 | 14,195,094. 95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12,267,659 .85 | 12,267,659 .85 | 571,311.98 | 571,311.98 |
低值易耗品 | 76,673.68 | 76,673.68 | 46,768.05 | 46,768.05 | ||
合计 | 45,320,696 .12 | 1,687,739.89 | 43,632,956 .23 | 23,681,078. 70 | 1,687,739. 89 | 21,993,3 38.81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687,739.89 | 1,687,739.89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1,687,739.89 | 1,687,739.89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预缴税费 | 6,325,480.43 | 3,355,102.17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416,018,106.24 | 380,423,711.72 |
一年以内到期的大额存单本金及利息 | 55,549,270.83 | |
合计 | 422,343,586.67 | 439,328,084.72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武汉汉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81,385,372.93 | 18,921,504.56 | 200,306,877.49 | ||||||||
武汉碧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743,417.45 | 1,277.21 | 23,054,548.06 | 219.47 | 26,799,023.25 | ||||||
中建武汉黄孝河机场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233,222,895.08 | 22,911,361.11 | 256,134,256.19 | ||||||||
小计 | 418,351,685.46 | 41,834,142.88 | 23,054,548.06 | 219.47 | 483,240,156.93 | ||||||
合计 | 418,351,685.46 | 41,834,142.88 | 23,054,548.06 | 219.47 | 483,240,156.93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期初余额 | 35,941,255.94 | 15,140,868.65 | 51,082,124.59 | |
二、本期变动 | 16,076.00 | -11,600.00 | 4,476.00 | |
加:外购 | ||||
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企业合并增加 | ||||
减:处置 | ||||
其他转出 | ||||
公允价值变动 | 16,076.00 | -11,600.00 | 4,476.00 | |
三、期末余额 | 35,957,331.94 | 15,129,268.65 | 51,086,600.59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2,260,332,888.16 | 11,663,184,840.26 |
固定资产清理 | 33,271.70 | |
合计 | 12,260,366,159.86 | 11,663,184,840.2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管道及沟槽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固定资产装修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314,099,508.87 | 3,070,352,689.94 | 3,064,277,651.94 | 35,608,259.22 | 45,511,794.49 | 1,445,268,473.75 | 16,975,118,378.2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2,488,166.80 | 630,801,174.77 | 173,442,801.49 | 1,744,047.48 | 22,033,052.94 | 245,178,169.83 | 1,345,687,413.31 |
(1)购置 | 32,655,340.48 | 342,492,562.19 | 43,751,457.53 | 354,306.00 | 972,993.58 | 8,319,600.27 | 428,546,260.05 |
(2)在建工程转入 | 239,832,826.32 | 288,308,612.58 | 129,691,343.96 | 1,389,741.48 | 21,060,059.36 | 236,858,569.56 | 917,141,153.26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7,408,148.25 | 23,995,221.73 | 346,500.00 | 291,809.01 | 8,095,029.73 | 60,136,708.72 | |
(1)处置或报废 | 27,408,148.25 | 23,995,221.73 | 346,500.00 | 291,809.01 | 8,095,029.73 | 60,136,708.72 | |
4.期末余额 | 9,559,179,527.42 | 3,701,153,864.71 | 3,213,725,231.70 | 37,005,806.70 | 67,253,038.42 | 1,682,351,613.85 | 18,260,669,082.8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479,923,061.80 | 817,190,304.52 | 1,177,090,457.33 | 24,452,078.13 | 38,807,721.52 | 770,608,820.80 | 5,308,072,444.10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0,481,521.42 | 107,697,514.86 | 149,023,136.85 | 2,114,179.84 | 4,358,194.85 | 171,981,976.08 | 735,656,523.90 |
(1)计提 | 300,481,521.42 | 107,697,514.86 | 149,023,136.85 | 2,114,179.84 | 4,358,194.85 | 171,981,976.08 | 735,656,523.90 |
(2)其他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303,793.86 | 22,934,650.67 | 329,175.00 | 283,054.74 | 7,789,276.72 | 47,639,950.99 | |
(1)处置或报废 | 16,303,793.86 | 22,934,650.67 | 329,175.00 | 283,054.74 | 7,789,276.72 | 47,639,950.99 | |
(2)其他减少 | |||||||
4.期末余额 | 2,764,100,789.36 | 924,887,819.38 | 1,303,178,943.51 | 26,237,082.97 | 42,882,861.63 | 934,801,520.16 | 5,996,089,017.0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159,855.77 | 1,368,461.51 | 87,066.47 | 245,710.10 | 3,861,093.8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2,408.51 | 392,408.51 | |||||
(1)计提 | 392,408.51 | 392,408.5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324.73 | 6,324.73 | |||||
(1)处置或报废 | 6,324.73 | 6,324.73 | |||||
4.期末余额 | 2,552,264.28 | 1,368,461.51 | 87,066.47 | 239,385.37 | 4,247,177.63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792,526,473.78 | 2,776,266,045.33 | 1,909,177,826.68 | 10,681,657.26 | 24,370,176.79 | 747,310,708.32 | 12,260,332,888.16 |
2.期初账面价值 | 6,832,016,591.30 | 2,253,162,385.42 | 1,885,818,733.10 | 11,069,114.62 | 6,704,072.97 | 674,413,942.85 | 11,663,184,840.26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管网维护所-水果湖泵站 | 410,298.61 | 尚在办理中 |
黄家湖污水处理厂 | 1,288,129.24 | 尚在办理中 |
黄浦路污水处理厂 | 635,343.33 | 尚在办理中 |
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月湖泵站 | 740,722.11 | 尚在办理中 |
龙王嘴污水处理厂-荣军泵站 | 21,236.25 | 尚在办理中 |
龙王嘴污水处理厂-喻家湖泵站 | 616,160.90 | 尚在办理中 |
龙王嘴污水处理厂-湖滨花园泵站 | 264,872.76 | 尚在办理中 |
龙王嘴污水处理厂-民院路泵站 | 373,647.39 | 尚在办理中 |
管网维护所-铁路桥泵站 | 13,213,225.22 | 尚在办理中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所有权存在瑕疵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 房屋面积 (平方米) | 年末账面价值 | 所有权存在瑕疵的原因 |
管道办公楼房产(注1) | 3,332.44 | 产权所有权人为市水务集团公司 | |
蔡家田基地房产(注2) | 2,735.54 | 3,269,183.65 | 产权所有权人为市水务集团公司 |
宗关水厂房产(注3) | 17,623.52 | 18,197,761.30 | 产权所有权人为市水务集团公司 |
白鹤嘴水厂房产(注3) | 11,947.58 | 1,490,971.47 | 产权所有权人为市水务集团公司 |
西港污水泵站管理房 | 125.00 | 549,470.12 | 土地使用权人为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
马鹦路泵站 | 1,008.00 | 4,130,969.04 | 土地使用权人为武汉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
南湖花园立交污水泵站(注4) | 50.00 | 4,191,070.72 | 土地使用权人为武汉理工大学 |
谌家矶泵站 | 1,200.00 | 10,336,499.24 | 土地使用权人为武汉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
青山镇泵站(注5) | 1,569.60 | 7,742,262.32 | 土地使用权人为武汉土地整理储 |
项 目 | 房屋面积 (平方米) | 年末账面价值 | 所有权存在瑕疵的原因 |
备中心 | |||
121泵站 | 1,001.40 | 7,636,186.64 | 土地使用权人为武汉市青山区园林局代管 |
合计 | 40,593.08 | 57,544,374.50 |
注1:管道办公楼房屋系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于2001年6月14日经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以该房产对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增资,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办理完成过户手续;该房产按折旧年限已计提完折旧,无残值。注2:蔡家田基地房产系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经董事会决议以该房产对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增资,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办理完过户手续。注3:宗关水厂及白鹤嘴水厂的房屋所有权人为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系由于该房产对应的土地所有权人为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因此房屋产权无法过户至公司。注4:南湖花园立交污水泵站所占用土地系借用武汉理工大学的土地,城建基金办于2017年7月10日与武汉理工大学签订了用地协议,约定使用洪山区岭南路南侧武汉理工大学范围内的部分土地用于污水泵站的建设,但该用地协议使用期间为2017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目前已到期,尚未签署新的用地协议。
注5:青山镇泵站占地1,569.60平方米尚未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仅取得武规选【2010】259号建设用地项目选址意见书。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办公设备、运输设备 | 33,271.70 | |
合计 | 33,271.70 |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70,272,433.78 | 456,127,798.94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70,272,433.78 | 456,127,798.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黄家湖泵站出站管道项目 | 94,550,969.33 | 94,550,969.33 | ||||
南湖生态活水项目 | 331,132,674.51 | 331,132,674.51 | ||||
民院片区污水系统优化工程 | 57,909,086.96 | 57,909,086.96 | ||||
其他 | 12,363,346.82 | 12,363,346.82 | 30,444,155.10 | 30,444,155.10 | ||
合计 | 70,272,433.78 | 70,272,433.78 | 456,127,798.94 | 456,127,798.94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黄家湖泵站出站管道项目 | 259,063,100.00 | 94,550,969.33 | 91,971,965.96 | 186,522,935.29 | 72.00 | 完工 | 自筹 |
南湖生态活水项目 | 847,951,300.00 | 331,132,674.51 | 329,808,784.75 | 660,941,459.26 | 77.95 | 完工 | 9,340,148.04 | 8,874,211.78 | 3.53 | 贷款、自筹 | ||
民院片区污水系统优化工程 | 335,995,300.00 | 57,909,086.96 | 57,909,086.96 | 17.24 | 在建 | 自筹 | ||||||
合计 | 1,443,009,700.00 | 425,683,643.84 | 479,689,837.67 | 847,464,394.55 | 57,909,086.96 | / | / | 9,340,148.04 | 8,874,211.78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5).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9,802,399.92 | 39,802,399.92 |
2.本期增加金额 | ||
本期租入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39,802,399.92 | 39,802,399.9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7,007,815.23 | 17,007,815.23 |
2.本期增加金额 | 6,721,068.02 | 6,721,068.02 |
(1)计提 | 6,721,068.02 | 6,721,068.0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3,728,883.25 | 23,728,883.2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073,516.67 | 16,073,516.67 |
2.期初账面价值 | 22,794,584.69 | 22,794,584.69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特许经营权 | 软件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31,731,566.52 | 917,356,853.35 | 4,978,677.61 | 2,254,067,097.48 |
2.本期增加金额 | 4,225,722.97 | 8,096,196.69 | 1,338,420.80 | 13,660,340.46 |
(1)购置 | 2,603,100.00 | 1,338,420.80 | 3,941,520.8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 | 1,622,622.97 | 8,096,196.69 | - | 9,718,819.66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335,957,289.49 | 925,453,050.04 | 6,317,098.41 | 2,267,727,437.94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23,813,340.06 | 164,719,796.68 | 2,086,850.30 | 290,619,987.04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647,782.15 | 39,214,748.83 | 1,037,936.64 | 61,900,467.62 |
(1)计提 | 21,647,782.15 | 39,214,748.83 | 1,037,936.64 | 61,900,467.6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
4.期末余额 | 145,461,122.21 | 203,934,545.51 | 3,124,786.94 | 352,520,454.6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8,383,030.19 | 8,383,030.1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382,655.37 | 9,382,655.37 | ||
(1)计提 | 9,382,655.37 | 9,382,655.3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7,765,685.56 | 17,765,685.56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90,496,167.28 | 703,752,818.97 | 3,192,311.47 | 1,897,441,297.7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07,918,226.46 | 744,254,026.48 | 2,891,827.31 | 1,955,064,080.2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A、本公司有3宗划拨土地,因规划变更暂未办理出让土地证。
序号 | 土地 用途 | 坐落地 | 面积(㎡) | 已取得的相关证明文件 |
1 | 原排水公司办公楼 | 江汉区常青街复兴一村18号 | 2,024.43 | 武国用(2004)第503号划拨证 |
序号 | 土地 用途 | 坐落地 | 面积(㎡) | 已取得的相关证明文件 |
2 | 龙王嘴三期 | 南湖北岸关山村 | 71,900.07 | 武新国用(2013)第005号 |
合计 | —— | 73,924.50 | —— |
B、本公司有20宗土地正在办理出让性质的土地使用证。
序号 | 土地用途 | 坐落地 | 面积(㎡) | 已取得的相关证明文件 |
1 | 喻家湖泵站 | 华工城建校区,马鞍山苗圃 | 660.00 | 1、武规工选字[2006]071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武规工地字[2006]071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鄂土资函[2009]786号文 4、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2009]076号建设用地批准书 |
2 | 铁路桥泵站 | 江岸后湖大道 | 3,940.00 | 1、计投资[2002]695号项目建议书批复 2、《委托征地协议书》 3、武规(工)选字[2007]243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4、武规(工)地字[2007]243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3 | 民院路泵站 | 东湖高新南湖北路 | 2,213.31 | 1、鄂计外经[2002]723号项目建议书批复 2、武规选(工)字[2003]145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武规(工)地字(2003)145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4 | 建设渠泵站 | 江岸后湖乡 | 3,179.08 | 1、计投资[2002]695号项目建议书批复 2、《建设渠泵站工程项目征地协议》 3、武规(工)选字[2007]247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4、武规(工)地字[2007]247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5 | 月湖泵站 | 汉阳琴台路 | 1,210.00 | 1、鄂计外经[2002]726号项目建议书批复 2、武规阳选字[2006]006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武规阳地字(2006)006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6 | 黄家湖1#泵站 | 江夏区大桥 新村 | 8,399.64 | 1、武建立项[2007]63号项目建设批复 |
序号 | 土地用途 | 坐落地 | 面积(㎡) | 已取得的相关证明文件 |
2、武规(夏)选[2011]061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江夏经济开发区污水泵站征地补偿协议》 | ||||
7 | 北湖污水处理厂 | 武汉化学工业区八吉府大街 | 538,166.00 | 《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2020年度城区第1批次(增减挂钩)建设用地的批复》 |
8 | 汉阳区冯家畈土地(注1) | 汉阳区琴断口街冯家畈 | 5,158.19 | 阳国用(2015)第7号 |
9 | 蔡家田基地土地(注1) | 江岸区后湖乡红桥村 | 13,519.15 | 岸国用(2015)第26号 |
10 | 复兴村基地土地(注1) | 江汉区贺家墩村 | 9,473.37 | 武国用(2008)第845号 |
11 | 晒湖泵站(注2) | 洪山区黄家湖地区晒湖闸 | 1,299.42 | 鄂(2023)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28843号 |
12 | 琴断口泵站(注2) | 汉阳区郭琴路南侧、朱家亭路东侧 | 1,056.00 | 武规地【2012】027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13 | 青菱湖泵站(注2) | 洪山区黄家湖地区青菱湖东路与红霞一路交汇处 | 1,400.00 | 武规选【2012】082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14 | 黄家大湾泵站(注2) |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落雁岛路以东) | 650.00 | 武规选【2010】212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15 | 北洋桥泵站(注2) | 青山区团结大道与工业三路交叉处 | 1,691.00 | 武规地【2010】162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16 | 落步嘴地区1#泵站(注2) | 青山区建设五路 | 1,647.00 | 武规选【2014】058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17 | 落步嘴地区2#泵站(注2) | 青山区建设十路 | 2,367.00 | 武规(青)选(2016)006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序号 | 土地用途 | 坐落地 | 面积(㎡) | 已取得的相关证明文件 |
18 | 塔子湖污水泵站(注2) | 江岸区塔子湖 | 2,256.40 | 武规选【2012】258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19 | 北湖港泵站(注3) | 青山区绿色支路与焦沙东路交汇处 | 1,202.00 | 武发改审批服务[2018]104号 |
20 | 贾家岭泵站(注3) | 青山区武东街贾家岭村万家路以南 | 1,000.00 | 武发改审批服务[2018]104号 |
合计 | —— | 600,487.56 | —— |
注1:该3宗划拨土地的使用权人名称为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公司,公司将其更名为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手续正在办理中。注2:该8宗土地系排水公司以公开摘牌方式自武汉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收购所得,账面价值累计金额为15,965,896.02元。其中,晒湖泵站所对应的土地已取得划拨用地权证,其它七宗土地系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用地,尚未取得相关土地权证。
注3:该2宗土地系排水公司以公开摘牌方式自武汉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收购所得,账面价值累计金额为2,603,100.00元。该两宗土地系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用地,尚未取得相关土地权证。
C、本公司3宗土地系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占用湖面或江滩建设用地,不属于武汉市国土局颁发土地使用证的范围,国土部门对该土地无登记权,可以依法使用。
序号 | 土地用途 | 坐落地 | 面积(㎡) | 已取得的相关证明文件 |
1 | 湖滨花园泵站 | 东湖高新珞瑜路 | 660.00 | 1、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正式移交湖滨泵站及其管网资产的函》 |
2 | 水果湖泵站 | 武昌水果 湖路 | 753.00 | 1、武水法[2002]19号《武汉市水务局关于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占用水果湖部分水面建设排水泵站的批复》 2、武规选(工)字[2002]176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武规地(工)字(2002)176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3 | 黄浦路厂 | 黄浦路江边 | 11,966.00 | 1、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出具的长许可[2010]109号建设方案批复 2、武规选[2011]245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武规地[2011]245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合计 | —— | 13,379.00 | —— |
D、本公司有1宗土地因建在武汉市水务局管辖的新生路雨水泵站内,待该泵站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方可再分割办理。
土地用途 | 坐落地 | 面积(㎡) | 已取得的相关证明文件 |
新生路泵站 | 武昌友谊大道 | 1,333.34 | 1、鄂计外经[2002]724号项目建议书批复 2、鄂发改重点[2005]327号工程初步设计批复 |
注: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4大类未办妥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其中北湖污水处理厂地块的账面价值为623,690,161.30元,汉阳区冯家畈土地、蔡家田基地土地及复兴村基地土地等三宗地块的账面价值为22,241,979.00元,排水公司以公开摘牌方式自武汉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收购的10宗土地账面价值累计金额为18,568,996.02元,其余土地的账面价值均为零。
(3)暂时闲置的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 | 年末账面价值(元) | 闲置原因 |
沌口开发区1C1地块 | 19,389,086.24 | 规划变更 |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宜都市城西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 | 32,741,723.84 | 26,942,052.40 | 5,799,671.44 | 剩余运营期,即22年 | 根据未来污水处理价格趋势预计水价调整;折现率以投资回报率为依据 | / | 预测期为整个运营期,不存在稳定期 |
黄梅县乡镇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 | 199,033,516.42 | 195,450,532.49 | 3,582,983.93 | 剩余运营期,即24年 | 根据未来污水处理价格趋势预计水价调整;折现率以投资回报率为依据 | / | 预测期为整个运营期,不存在稳定期 |
合计 | 231,775,240.26 | 222,392,584.89 | 9,382,655.37 | / | / | / | /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网络服务费 | 96,996.86 | 3,600.00 | 37,847.16 | 62,749.70 | |
软件使用许可费 | 20,625.00 | 0.00 | 16,500.00 | 4,125.00 | |
装修及制作费 | 3,286,367.15 | 821,969.24 | 863,461.57 | 3,244,874.82 | |
合计 | 3,403,989.01 | 825,569.24 | 917,808.73 | 3,311,749.52 |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826,875,668.50 | 132,622,416.26 | 810,841,919.25 | 126,745,846.05 |
租赁负债 | 17,950,560.65 | 4,135,593.13 | 24,852,976.81 | 5,758,502.38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85,406,451.77 | 27,810,967.77 | 129,932,548.24 | 19,489,882.24 |
合计 | 1,030,232,680.92 | 164,568,977.16 | 965,627,444.30 | 151,994,230.67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投资性房地产及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 57,627,982.01 | 9,795,838.94 | 57,029,280.05 | 9,706,033.64 |
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 16,073,516.67 | 3,716,525.69 | 22,794,584.69 | 5,259,529.53 |
合计 | 73,701,498.68 | 13,512,364.63 | 79,823,864.74 | 14,965,563.17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资产减值准备 | 33,324,594.06 | 19,454,423.90 |
可抵扣亏损 | 624,121,310.76 | 593,443,856.56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3,135,429.22 | 10,831,124.48 |
预计负债 | 30,363,162.95 | 24,843,518.20 |
合计 | 700,944,496.99 | 648,572,923.14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 | 80,264,394.78 | ||
2025 | 89,713,060.00 | 89,713,060.00 | |
2026 | 85,068,552.50 | 85,441,362.33 | |
2027 | 150,168,694.31 | 150,168,694.31 | |
2028 | 187,856,345.14 | 187,856,345.14 | |
2029 | 111,314,658.81 | ||
合计 | 624,121,310.76 | 593,443,856.5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752,295,784.53 | 3,761,478.92 | 748,534,305.61 | |||
预付设备及工程款 | 172,166.27 | 172,166.27 | 4,262,791.75 | 4,262,791.75 | ||
合计 | 752,467,950.80 | 3,761,478.92 | 748,706,471.88 | 4,262,791.75 | 4,262,791.75 |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3,571,985.56 | 3,571,985.56 | 其他 | 保证金等 详见本报告 第十节、七、1 | 21,992,732.64 | 21,992,732.64 | 其他 | 保证金及司法冻结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555,196,174.01 | 422,163,496.07 | 质押 | 特许经营权借款质押 详见本报告 第十节、七、26 | 547,303,807.77 | 439,309,951.57 | 质押 | 特许经营权借款质押 |
其中:数据资源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52,295,784.53 | 748,534,305.61 | 质押 | 特许经营权借款质押 详见本报告 第十节、七、52 | ||||
合计 | 1,311,063,944.10 | 1,174,269,787.24 | / | / | 569,296,540.41 | 461,302,684.21 | / | /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500,000.00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4,241,819,846.94 | 3,788,577,172.49 |
合计 | 4,241,819,846.94 | 3,790,077,172.49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21,439,926.01 | 99,843,920.57 |
合计 | 21,439,926.01 | 99,843,920.57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520,338,522.52 | 1,540,730,673.32 |
1年至2年(含2年) | 539,510,167.36 | 470,769,558.31 |
2年至3年(含3年) | 284,968,409.19 | 221,007,758.01 |
3年以上 | 402,481,445.12 | 470,330,072.45 |
合计 | 2,747,298,544.19 | 2,702,838,062.09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109,726,051.78 | 未结算 |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76,118,005.11 | 未结算 |
仙桃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56,935,600.00 | 未结算 |
武汉长江隧道工程中铁隧道集团联合体指挥部 | 25,450,907.92 | 未结算 |
武汉鹏威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19,411,637.14 | 未结算 |
合计 | 287,642,201.9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02,140.60 | 361,790.15 |
合计 | 102,140.60 | 361,790.1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服务费 | 37,806,468.63 | 46,711,545.58 |
管网运营维护费 | 17,630,764.70 | 18,364,963.23 |
已结算未完工工程 | 182,787,660.16 | 169,732,432.71 |
其他 | 2,819,112.56 | |
合计 | 241,044,006.05 | 234,808,941.5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06,527,032.57 | 286,783,662.23 | 278,178,836.22 | 115,131,858.5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1,441,550.60 | 34,087,079.06 | 39,512,336.27 | 6,016,293.39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17,968,583.17 | 320,870,741.29 | 317,691,172.49 | 121,148,151.97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2,235,304.43 | 219,501,436.72 | 217,123,362.99 | 44,613,378.16 |
二、职工福利费 | 19,114,512.03 | 19,114,512.03 | ||
三、社会保险费 | 35,895,281.21 | 20,290,335.71 | 16,898,484.58 | 39,287,132.3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5,895,281.21 | 18,633,957.46 | 15,242,106.33 | 39,287,132.34 |
工伤保险费 | 889,829.44 | 889,829.44 | ||
生育保险费 | 766,548.81 | 766,548.81 | ||
四、住房公积金 | 2,790.00 | 19,314,412.50 | 19,314,412.50 | 2,790.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8,393,656.93 | 8,562,965.27 | 5,728,064.12 | 31,228,558.08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06,527,032.57 | 286,783,662.23 | 278,178,836.22 | 115,131,858.5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5,832,160.15 | 25,832,160.15 | ||
2、失业保险费 | 1,126,790.15 | 1,126,790.15 | ||
3、企业年金缴费 | 11,441,550.60 | 7,128,128.76 | 12,553,385.97 | 6,016,293.39 |
合计 | 11,441,550.60 | 34,087,079.06 | 39,512,336.27 | 6,016,293.3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2,198,210.86 | 3,882,886.05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2,165,282.27 | 2,705,359.28 |
个人所得税 | 726,414.83 | 216,887.2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47,906.00 | 1,390,066.81 |
教育费附加 | 268,288.30 | 686,105.80 |
房产税 | 1,063,208.43 | 1,639,760.19 |
地方教育附加 | 178,991.61 | 457,401.82 |
土地增值税 | 854,195.50 | 854,195.50 |
土地使用税 | 2,720,226.37 | 3,084,518.10 |
其他 | 2,188,281.99 | 771,024.19 |
合计 | 22,911,006.16 | 15,688,204.97 |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26,688,811.52 | 26,688,811.52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02,917,190.22 | 241,031,668.26 |
合计 | 229,606,001.74 | 267,720,479.7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26,688,811.52 | 26,688,811.52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合计 | 26,688,811.52 | 26,688,811.52 |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12,609,361.77 | 12,925,674.96 |
对关联方的其他应付款 | 152,185,056.83 | 199,352,408.82 |
对非关联方的其他应付款 | 38,122,771.62 | 28,753,584.48 |
合计 | 202,917,190.22 | 241,031,668.26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74,090,387.14 | 尚未支付 |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46,096,023.03 | 重组土地瑕疵款 |
合计 | 120,186,410.1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款项系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的安排,代本公司支付由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转借的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本金及利息余额。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468,020,038.07 | 1,227,330,630.4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 | 17,941,475.65 | 17,138,214.67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869,835,535.46 |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利息 | 46,203,000.00 | 25,578,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711,276.76 | 6,914,919.16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96,990,000.00 | 96,99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利息 | 33,758,455.50 | 25,905,223.88 |
合计 | 3,537,459,781.44 | 1,399,856,988.11 |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超短期融资券 | ||
超短期融资券应付利息 | ||
未终止确认的票据 | 4,637,687.98 | |
待转销项税 | 38,194,956.06 | 40,587,121.70 |
合计 | 38,194,956.06 | 45,224,809.68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971,598,195.41 | 483,253,936.67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2,553,185,375.39 | 2,555,935,375.39 |
信用借款 | 5,461,335,841.88 | 5,472,268,076.38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468,020,038.07 | 1,227,330,630.40 |
合计 | 6,518,099,374.61 | 7,284,126,758.04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质押借款
公司子公司武汉市济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该公司所属的东西湖区污水处理厂一期特许经营权质押,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合计取得借款19,818.75万元,截止至年末,借款余额为14,610.82万元,其中根据还款计划,公司将一年内到期应归还的1,537.98万元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报。公司控股子公司宜都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该公司所属的宜都市城西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项下收费权质押,并由公司及其股东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北支行取得借款额度2,700.00万元并分期提款,截止至年末,借款余额为1,491.76万元,其中根据还款计划,公司将一年内到期应归还的165.76万元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报。
公司控股子公司黄梅济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该公司所属的黄梅县乡镇污水处理PPP项目的所有未来收益权质押,并由公司提供担保,从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取得借款15,000.00万元,截止至年末,借款余额为13,960.00万元,其中根据还款计划,公司将一年内到期应归还的
450.00万元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报。
公司控股子公司仙桃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该公司所属的仙桃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特许经营权、仙桃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全部政府付费预期收益权以及未来经营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质押,并由公司、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仙桃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借款25,500.00万元,截止至年末,借款余额为14,038.50万元,其中根据还款计划,公司将一年内到期应归还的675.00万元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报。
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控(澄迈)城乡污水治理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澄迈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治理PPP项目特许经营权质押,同时由公司、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汉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同时提供连带担保,从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取得借款50,200.00万元,截止至年末,借款余额为50,200.00万元。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绿色产业分公司以所属黄家湖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未来应收账款作为质押,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取得借款2,933.96万元,截止至年末,借款余额为2,858.73万元,其中根据还款计划,公司将一年内到期应归还的200.00万元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报。
2、保证借款
公司子公司排水公司由本公司提供担保,取得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作为牵头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作为联合牵头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作为主代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作为副代理行的银团贷款额度360,000.00万元,截止至年末,累计取得借款321,822.66万,借款余额为249,588.54万元,其中根据还款计划,公司将一年内到期应归还的26,865.00万元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报。
公司控股子公司红安既济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由公司提供担保,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取得借款额度5,800.00万元,累计提取借款金额为5,800.00万元,截止至年末,借款余额为5,730.00万元,其中根据还款计划,公司将一年内到期应归还的50.00万元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报。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债券 | 868,944,334.77 | |
公司债券 | 896,454,473.02 | |
合计 | 896,454,473.02 | 868,944,334.77 |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元) | 票面利率(%)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是否违约 |
绿色债券 | 100.00 | 3.60 | 2020年3月12日 | 5年 | 870,000,000.00 | 894,522,334.77 | 31,320,000.00 | 891,200.69 | 31,320,000.00 | 895,413,535.46 | 否 | |
公司债券 | 100.00 | 3.00 | 2024年3月28日 | 5年 | 900,000,000.00 | 895,860,000.00 | 20,625,000.00 | 594,473.02 | 917,079,473.02 | 否 |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年末余额 | 25,578,000.00 | 916,038,535.46 | ||||||||||
合计 | / | / | / | / | 1,770,000,000.00 | 868,944,334.77 | 895,860,000.00 | 51,945,000.00 | 1,485,673.71 | 31,320,000.00 | 896,454,473.02 | /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土地及房屋 | 17,950,560.65 | 24,852,976.81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711,276.76 | 6,914,919.16 |
合计 | 13,239,283.89 | 17,938,057.65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42,580,000.00 | 142,580,000.00 |
专项应付款 | 2,103,448.11 | 3,650,682.70 |
合计 | 144,683,448.11 | 146,230,682.7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地方政府置换债券 | 239,570,000.00 | 239,570,000.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96,990,000.00 | 96,990,000.00 |
合计 | 142,580,000.00 | 142,580,000.00 |
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仙桃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债券资金 | 3,650,682.70 | 1,547,234.59 | 2,103,448.11 | ||
合计 | 3,650,682.70 | 1,547,234.59 | 2,103,448.11 | / |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特许经营权维护费 | 1,435,462.22 | 1,357,597.65 | 特许经营权维护费为本公司按照PPP项目核算原则计提的项目设备重置费用及大修费 |
设备重置成本 | 28,927,700.73 | 23,485,920.55 | |
合计 | 30,363,162.95 | 24,843,518.20 | / |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3,563,385.07 | 12,151,800.00 | 430,840.40 | 25,284,344.67 | |
合计 | 13,563,385.07 | 12,151,800.00 | 430,840.40 | 25,284,344.6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负债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年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年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年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王琼工作室专项建设经费补贴 | 116,020.23 | 18,948.43 | 97,071.80 | 与资产相关 | ||||
主要污染物减排“以奖代补”资金 | 13,158,525.10 | 267,141.97 | 12,891,383.13 | 与资产相关 | ||||
环保工程设备补贴 | 288,839.74 | 144,750.00 | 144,089.74 | 与资产相 |
关 | ||||||||
2024年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24年武汉市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 | 151,800.00 | 151,8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3,563,385.07 | 12,151,800.00 | 430,840.40 | 25,284,344.67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709,569,692.00 | 283,827,877.00 | 283,827,877.00 | 993,397,569.00 |
其他说明:
根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总股本709,569,692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283,827,877 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709,569,692 股增加至 993,397,569股。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860,870,454.26 | 284,111,704.88 | 576,758,749.38 | |
其他资本公积 | 23,054,548.06 | 23,054,548.06 | ||
合计 | 860,870,454.26 | 23,054,548.06 | 284,111,704.88 | 599,813,297.4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根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总股本 709,569,69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283,827,877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资本公积减少284,111,704.88元(转增股本金额加上手续费)。
2、其他资本公积主要是联营企业武汉碧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资本公积变动所导致。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 | 25,355,054.29 | 25,355,054.29 |
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自用房地产转换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25,355,054.29 | 25,355,054.29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5,355,054.29 | 25,355,054.29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48,129,302.46 | 6,457,335.27 | 254,586,637.73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248,129,302.46 | 6,457,335.27 | 254,586,637.73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本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399,665,326.19 | 3,258,426,768.9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399,665,326.19 | 3,258,426,768.9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8,223,347.24 | 144,701,998.5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6,457,335.27 | 3,463,441.31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3,993,320.9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437,438,017.26 | 3,399,665,326.1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675,245,448.37 | 3,010,681,249.37 | 2,994,300,764.25 | 2,627,534,100.46 |
其他业务 | 99,307,357.16 | 59,908,330.21 | 109,163,968.33 | 80,674,511.09 |
合计 | 3,774,552,805.53 | 3,070,589,579.58 | 3,103,464,732.58 | 2,708,208,611.55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部业务报告分部 | 自来水业务报告分部 | 污水处理业务报告分部 | 隧道运营业务报告分部 | 工程施工业务报告分部 | 垃圾渗滤液处理业务报告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供水收入 | 168,189,239.92 | 181,972,211.70 | 168,189,239.92 | 181,972,211.70 | ||||||||||
污水处理收入 | 2,014,385,090.19 | 1,362,097,060.16 | 2,014,385,090.19 | 1,362,097,060.16 | ||||||||||
工程施工收入 | 1,432,142,814.77 | 1,302,039,756.28 | 1,432,142,814.77 | 1,302,039,756.28 | ||||||||||
垃圾渗滤液处理收入 | 9,606,905.82 | 8,283,432.66 | 9,606,905.82 | 8,283,432.66 | ||||||||||
其他业务收入 | 41,362,652.39 | 18,445,210.69 | 91,428,763.11 | 73,604,348.51 | 16,771,318.19 | 123,601,318.10 | 666,021.14 | 546,241.48 | 150,228,754.83 | 216,197,118.78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中国大陆地区 | 41,362,652.39 | 18,445,210.69 | 168,189,239.92 | 181,972,211.70 | 2,105,813,853.30 | 1,435,701,408.67 | 16,771,318.19 | 123,601,318.10 | 1,432,808,835.91 | 1,302,585,997.76 | 9,606,905.82 | 8,283,432.66 | 3,774,552,805.53 | 3,070,589,579.58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41,362,652.39 | 18,445,210.69 | 168,189,239.92 | 181,972,211.70 | 2,105,813,853.30 | 1,435,701,408.67 | 16,771,318.19 | 123,601,318.10 | 1,432,808,835.91 | 1,302,585,997.76 | 9,606,905.82 | 8,283,432.66 | 3,774,552,805.53 | 3,070,589,579.5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318,302.84 | 4,275,990.88 |
教育费附加 | 1,069,209.62 | 1,975,008.87 |
资源税 | 1,162,505.61 | |
房产税 | 4,147,910.79 | 4,650,149.13 |
土地使用税 | 8,539,478.64 | 10,326,822.91 |
车船使用税 | 50,213.88 | 53,469.14 |
印花税 | 4,524,052.25 | 1,089,207.50 |
地方教育附加 | 712,941.22 | 1,316,672.56 |
其它 | 6,310.59 | 13,180.22 |
合计 | 22,530,925.44 | 23,700,501.21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482,982.52 | 3,967,062.27 |
办公费 | 355,126.88 | 271,103.09 |
差旅费 | 72,614.26 | 137,344.70 |
运输费 | 111,198.94 | 71,372.95 |
其他 | 645,267.00 | 314,323.73 |
合计 | 4,667,189.60 | 4,761,206.74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折旧费 | 6,641,987.69 | 12,203,286.38 |
职工薪酬 | 65,687,197.88 | 63,517,515.00 |
中介费用 | 10,888,434.25 | 9,920,452.17 |
信息披露费 | 1,174,338.43 | 1,270,359.84 |
修理费 | 670,703.37 | 1,250,191.54 |
绿化费 | 170,876.28 | 108,597.60 |
物业管理费 | 2,401,834.49 | 2,172,499.32 |
运输费 | 939,228.63 | 887,016.66 |
安全生产费 | 707,067.01 | 689,534.10 |
其他 | 11,311,401.13 | 9,457,298.81 |
合计 | 100,593,069.16 | 101,476,751.42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4,221,300.91 | 26,163,011.44 |
直接材料 | 28,826,168.86 | 14,260,987.20 |
折旧费 | 13,415,091.95 | 16,311,019.44 |
水电费 | 15,735,012.01 | 14,856,541.11 |
委外研发费用 | 4,329,112.74 | 442,361.24 |
其他 | 490,030.04 | 930,992.07 |
合计 | 107,016,716.51 | 72,964,912.50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516,510,848.93 | 464,464,458.65 |
减:利息收入 | 6,653,879.46 | 6,495,086.23 |
手续费 | 1,494,226.61 | 1,409,105.23 |
汇兑损益 | 7,803,664.91 | 9,768,644.89 |
合计 | 519,154,860.99 | 469,147,122.54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18,533,821.97 | 114,410,327.17 |
进项税加计扣除 | 153,448.12 | |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44,093.74 | 93,054.77 |
合计 | 118,577,915.71 | 114,656,830.06 |
其他说明:
1、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关于给予武汉长江隧道建设有限公司及其股东单位补贴的通知”,本年确认隧道营运补贴收入111,267,499.68元。
2、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的具体情况,见第十节、十一、“政府补助”。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1,834,142.88 | 44,672,349.6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431,979.17 | 2,021,440.97 |
合计 | 42,266,122.05 | 46,693,790.59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4,476.00 | 832,005.00 |
合计 | 4,476.00 | 832,005.00 |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84,756.81 | -284,756.81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48,494,803.30 | -30,407,511.5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0,799,723.50 | -112,830,618.96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17,410,322.99 | -143,522,887.30 |
其他说明:
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036,621.65 | 346,533.78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392,408.51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9,382,655.37 | -8,383,030.19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3,761,478.92 | |
合计 | -12,499,921.15 | -8,036,496.41 |
其他说明:
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其他为澄迈PPP项目合同资产(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的减值损失。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损失“-”) | 462,238,387.72 | |
合计 | 462,238,387.72 |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686,813.02 | 8,662.74 | 686,813.02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686,813.02 | 8,662.74 | 686,813.02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28,160,000.00 | 28,170,000.00 | 28,160,000.00 |
其他 | 3,391,707.58 | 463,340.73 | 3,391,707.58 |
合计 | 32,238,520.60 | 28,642,003.47 | 32,238,520.6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关于投资建设武汉长江隧道工程有关问题的批复》(武政〔2005〕23号)文件,本年确认政府补助收入28,160,000.00元。
2、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的具体情况,详见第十节、十一、“政府补助”。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2,387,559.07 | 30,474,124.63 | 12,387,559.07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2,387,559.07 | 30,474,124.63 | 12,387,559.07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税收滞纳金、罚款 | 121,042.51 | 78,336.48 | 121,042.51 |
其他 | 547,178.25 | ||
合计 | 12,508,601.58 | 31,099,639.36 | 12,508,601.58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0,067,081.47 | 73,172,392.3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4,027,945.03 | -24,869,377.45 |
合计 | 16,039,136.44 | 48,303,014.89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00,668,652.8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5,167,163.2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5,167,759.4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280,835.33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5,719,194.32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607,648.2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154,543.41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8,001,496.95 |
子公司所得税减免额 | -361,584.87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7,614,925.31 |
所得税费用 | 16,039,136.4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七、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隧道公司营运补贴款 | 42,957,875.45 | 42,960,859.64 |
收稳岗补贴 | 656,179.00 | 469,654.28 |
收政府补助 | 18,719,772.64 | 2,360,000.00 |
收利息收入 | 7,234,172.83 | 6,495,086.23 |
保证金及押金等 | 4,812,866.27 | 6,212,281.01 |
收回司法冻结款 | 272,004.84 | 9,000,000.00 |
PPP项目铺底流动资金 | 4,590,000.00 | |
复垦资金 | 2,513,900.00 | |
碳排放配额交易额 | 2,709,917.79 | |
其他往来款项 | 9,838,647.82 | 2,862,089.13 |
合计 | 94,305,336.64 | 70,359,970.2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管理费用 | 30,378,997.97 | 23,220,505.91 |
销售费用 | 1,049,640.80 | 794,144.47 |
研发费用 | 19,821,338.41 | 22,533,707.81 |
银行手续费 | 1,494,226.61 | 1,227,381.91 |
支付代收代付款项 | 5,457,385.02 | 2,443,995.54 |
保证金及押金等 | 361,804.29 | 3,563,850.59 |
支付的司法冻结款 | 272,004.84 | |
其他往来款项 | 4,669,709.03 | 7,236,839.91 |
合计 | 63,233,102.13 | 61,292,430.98 |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龙王嘴地区6项污水收集系统工程资产 | 418,241,400.00 | |
管网所涉15项资产 | 814,132,300.00 | |
北湖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 | 242,593,414.52 | 164,066,940.37 |
南太子湖扩建(五期) | 88,646,755.76 | 248,818,820.09 |
汤逊湖尾水排江工程项目 | 37,964,082.48 | 117,496,189.02 |
黄家湖污水处理厂三期改扩建工程 | 42,594,962.57 | 85,478,039.49 |
龙王嘴扩建(四期) | 22,481,070.96 | 82,154,597.28 |
北湖配套污泥项目 | 7,024,802.79 | 11,484,718.69 |
汤逊湖尾水排江二期 | 18,257,749.44 | 32,690,499.09 |
绣球山污水泵站及进出管道工程 | 16,039,423.01 | 24,304,447.48 |
南湖生态活水项目 | 367,215,077.70 | 90,774,830.25 |
三金潭改扩建 | 572,163.00 | 30,049,242.33 |
汤逊湖三期改扩建项目 | 194,700.00 | 37,284,467.16 |
龙阳湖泵站及出站管道改造工程 | 1,638,270.35 | 6,722,397.04 |
黄家湖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14,458,915.38 | 21,909,351.43 |
黄家湖泵站出站管道工程 | 38,581,276.09 | |
龙王嘴污水处理厂生化系统改造工程 | 57,273,919.23 | |
民院片区污水处理系统 | 15,030,669.23 | |
宗关水厂6号净水系统改造 | 595,449.79 | 19,799,880.95 |
黄梅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 | 21,291,973.49 | 625,451.00 |
仙桃市乡镇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 9,266,573.12 | 3,121,000.00 |
红安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 | 2,346,462.54 | 3,900,442.85 |
合计 | 1,422,309,111.45 | 1,794,813,614.52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预付购房款及资金占用费 | 28,250,506.85 | |
合计 | 28,250,506.85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不丧失控制权处置股权款 | 2,418,000.00 | |
合计 | 2,418,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租金 | 7,612,029.01 | 7,060,151.08 |
合计 | 7,612,029.01 | 7,060,151.08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3,790,077,172.49 | 4,743,300,000.00 | 31,230,699.03 | 4,322,153,996.81 | 634,027.77 | 4,241,819,846.9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99,856,988.11 | 3,751,746,253.38 | 1,511,553,097.39 | 102,590,362.66 | 3,537,459,781.44 | |
长期借款 | 7,284,126,758.04 | 1,825,109,505.05 | 508,790,215.68 | 310,030,781.51 | 2,789,896,322.65 | 6,518,099,374.61 |
应付债券 | 868,944,334.77 | 895,860,000.00 | 5,625,673.71 | - | 873,975,535.46 | 896,454,473.02 |
租赁负债 | 17,938,057.65 | 3,198,305.33 | 7,265,082.21 | 631,996.88 | 13,239,283.89 | |
长期应付款 | 142,580,000.00 | 142,580,000.00 | ||||
应付股利 | 43,993,320.90 | 43,993,320.90 | ||||
合计 | 13,503,523,311.06 | 7,464,269,505.05 | 4,344,584,468.03 | 6,194,996,278.82 | 3,767,728,245.42 | 15,349,652,759.90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84,629,516.45 | 145,306,605.5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2,499,921.15 | 8,036,496.41 |
信用减值损失 | 17,410,322.99 | 143,522,887.30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735,656,523.90 | 695,787,599.43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6,721,068.02 | 7,263,602.85 |
无形资产摊销 | 61,900,467.62 | 61,802,109.6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917,808.73 | 1,139,724.8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86,813.02 | -462,238,387.7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387,559.07 | 30,465,461.89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476.00 | -832,005.0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24,314,513.84 | 474,233,103.5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2,266,122.05 | -46,693,790.5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574,746.49 | -22,741,558.0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453,198.54 | -2,127,819.4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639,617.42 | -12,333,880.9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95,454,727.72 | -870,099,739.0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30,637,804.65 | 683,409,345.21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95,805.18 | 833,899,755.8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588,819,474.52 | 1,398,831,837.7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398,831,837.70 | 1,196,834,468.7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9,987,636.82 | 201,997,368.9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588,819,474.52 | 1,398,831,837.70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588,819,474.52 | 1,398,831,837.7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88,819,474.52 | 1,398,831,837.70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559,740.51 |
其中:美元 | 77,867.19 | 7.1884 | 559,740.51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368,586,712.67 |
其中:美元 | 51,275,209.04 | 7.1884 | 368,586,712.67 |
欧元 | |||
港币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61,093,765.20 |
其中:美元 | 8,498,937.90 | 7.1884 | 61,093,765.20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为361,205.00元。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7,977,929.01(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其他业务收入 | 8,872,840.29 | |
合计 | 8,872,840.29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6,426,548.17 | 8,703,509.60 |
第二年 | 5,358,548.43 | 6,087,732.26 |
第三年 | 5,320,108.06 | 5,930,453.46 |
第四年 | ||
第五年 |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17,105,204.67 | 20,721,695.32 |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4,221,300.91 | 26,163,011.44 |
直接材料 | 28,826,168.86 | 14,260,987.20 |
折旧费 | 13,415,091.95 | 16,311,019.44 |
水电费 | 15,735,012.01 | 14,856,541.11 |
委外研发费用 | 4,329,112.74 | 442,361.24 |
其他 | 490,030.04 | 930,992.07 |
合计 | 107,016,716.51 | 72,964,912.50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07,016,716.51 | 72,964,912.50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 | 武汉市 | 88,027.43 | 洪山区团结大道1018号14栋 | 污水处理 | 100.00 |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武汉长江隧道建设有限公司 | 武汉市 | 80,000.00 | 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68号 | 隧道建设 | 80.00 | 设立 | |
武汉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市 | 3,000.00 | 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延喜路1号空港中心工程D座办公项目5栋5单元1-4层1室 | 工程施工 | 100.00 | 设立 | |
宜都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宜都市 | 1,500.00 | 宜都市姚家店镇刘家嘴村 | 污水处理 | 51.00 | 设立 | |
武汉城排天源环保有限公司 | 武汉市 | 3,000.00 | 洪山区团结大道1018号14栋B单元2楼B208室 | 垃圾渗滤液处理 | 60.00 | 设立 | |
仙桃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仙桃市 | 7,587.00 | 湖北省仙桃市仙桃大道东段79号 | 污水处理 | 45.90 | 设立 | |
武汉市济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武汉市 | 40,000.00 | 武汉市东西湖五环路5栋18号 | 污水处理 | 100.00 | 设立 | |
黄梅济泽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黄冈市 | 7,000.00 | 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黄梅镇西河桥社区四组 | 污水处理 | 80.00 | 10.00 | 设立 |
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 | 武汉市 | 10,000.00 | 江岸区花桥街园丰村510号 | 工程施工 | 100.00 |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有限公司 | 1栋 | ||||||
红安既济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黄冈市 | 2,313.65 | 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城关镇上店村 | 污水处理 | 84.00 |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海南济泽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澄迈县 | 8,000.00 | 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宝信小区行政中心大道1号 | 污水处理 | 51.00 | 设立 | |
武控(澄迈)城乡污水治理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澄迈县 | 40,193.13 | 海南省澄迈县福山镇福山咖啡文化风情镇中心区10号楼二楼 | 污水处理 | 98.90 | 1.1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本公司持有仙桃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45.90%的股权,对仙桃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亦为45.90%。虽然本公司持有仙桃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表决权比例未达到半数以上,但本公司能够控制仙桃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理由如下:本公司为仙桃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仙桃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权比例虽合计为54.10%,但没有迹象表明其他股东会集体表决;本公司有权任免仙桃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中的多数成员;本公司有权主导仙桃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活动并在股东中享有最大比例的可变回报。
其他说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计持有黄梅济泽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90%的股权,但根据公司章程约定,其少数股东黄梅县综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不参与该公司的利润分配,利润分配按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出资额分比例享有,即本公司享有的利润分配比例为88.89%,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享有的利润分配比例为
11.11%。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武汉长江隧道建设有限公司 | 20.00% | 159,404.80 | 160,549,799.35 | |
仙桃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54.10% | 1,316,632.71 | 46,201,251.90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武汉长江隧道建设有限公司 | 14,970,988.32 | 1,013,662,826.86 | 1,028,633,815.18 | 225,884,818.40 | 225,884,818.40 | 16,677,814.31 | 1,079,572,453.09 | 1,096,250,267.40 | 294,298,294.62 | 294,298,294.62 | ||
仙桃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06,285,969.99 | 204,504,172.33 | 310,790,142.32 | 89,414,192.72 | 135,976,285.77 | 225,390,478.49 | 111,127,394.59 | 212,644,677.30 | 323,772,071.89 | 96,598,253.12 | 144,207,855.02 | 240,806,108.14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武汉长江隧道建设有限公司 | 16,771,318.19 | 797,024.00 | 797,024.00 | -3,050,010.94 | 20,333,883.62 | 604,349.09 | 604,349.09 | 1,762,835.69 |
仙桃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34,110,463.43 | 2,433,700.08 | 2,433,700.08 | 10,497,445.43 | 39,525,059.48 | 6,794,747.82 | 6,794,747.82 | 16,420,742.13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武汉汉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生态园管委会马池公司七队 |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生态园管委会马池公司七队 | 污水处理 | 20.00 | 按权益法核算 | |
武汉碧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晴川街解放1村8号 |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晴川街解放1村8号 | 投资、研究、开发城市水体修复、水环境改善新技术;建设水环境改善示范工程;管理、维护城市水环境;开发水环境保护新产品,对外提供给排水、污水处理和湖泊治理专项技术咨询服务。 | 30.00 | 按权益法核算 | |
中建武汉黄孝河机场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后湖街道三金潭社区福溢环路5号 |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后湖街道三金潭社区福溢环路5号 | 对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进行设计、建设、运维;城市水域综合治理与垃圾清运;河流、湖泊等地表以及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与恢复;环保设备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与 | 20.00 | 按权益法核算 |
安装调试;环保技术开发;水利与水质治理工程、水生态治理工程、智慧水务工程及河道景观配套等工程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园林植物与水生态系统植被的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园林环境景观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的运营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483,240,156.93 | 418,351,685.46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41,834,142.88 | 44,672,349.62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41,834,142.88 | 44,672,349.62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168,960,000.0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13,563,385.07 | 12,151,800.00 | 430,840.40 | 25,284,344.67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3,563,385.07 | 12,151,800.00 | 430,840.40 | 25,284,344.67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430,840.40 | 358,548.37 |
与收益相关 | 146,262,981.57 | 142,221,778.80 |
合计 | 146,693,821.97 | 142,580,327.17 |
其他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类型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隧道公司运营成本费用补贴 | 111,267,499.68 | 111,132,124.52 |
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市级奖励 | 750,000.00 | |
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和增幅奖 | 210,000.00 | 1,600,000.00 |
稳定岗位就业补贴 | 868,180.00 | 338,716.28 |
主要污染物减排“以奖代补”资金 | 267,141.97 | 198,065.53 |
环保工程设备补贴 | 144,750.00 | 144,750.00 |
王琼工作室 | 18,948.43 | 15,732.84 |
科创工作站智能清淤机器人工程化测试服务资金 | 100,000.00 | |
扩岗补助 | 1,000.00 | 130,938.00 |
隧道公司资本投入补贴 | 28,160,000.00 | 28,160,000.00 |
企业发展服务专项资金 | 10,000.00 | |
招商引资扶持资金 | 5,461,301.89 |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 | 200,000.00 | |
社会投资项目投资奖励 | 50,000.00 | |
专项贷款贴息资金 | 45,000.00 |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借款等,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公司的运营融资。本公司还有多种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如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报告第十节、七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公司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1)市场风险
①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有关,除本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存在以美元结算的银行账户及借款,本公司的其他主要
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24年12月31日,除下表所述资产或负债为美元余额外,本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559,740.51 | 551,225.1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1,093,765.20 | 61,750,265.54 |
长期借款 | 368,586,712.67 | 422,693,088.22 |
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所有现金流量套期均符合有效性要求。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如下:
项目 | 汇率变动 | 本年 | 上年 |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美元 | 对人民币升值1% | 4,291,207.37 | 4,291,207.37 | 4,838,921.29 | 4,838,921.29 |
美元 | 对人民币贬值1% | -4,291,207.37 | -4,291,207.37 | -4,838,921.29 | -4,838,921.29 |
②利率风险-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本公司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七、43/45)有关。本公司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本公司带息金融工具概况列示如下:
浮动利率工具
项目 | 年末账面余额 | 年初账面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134,520,038.07 | 982,330,630.40 |
长期借款 | 5,970,599,374.61 | 6,905,126,758.04 |
合计 | 8,105,119,412.68 | 7,887,457,388.43 |
固定利率工具
项目 | 年末账面余额 | 年初账面余额 |
短期借款 | 4,241,819,846.94 | 3,790,077,172.49 |
其他流动负债 | 4,637,687.98 | |
长期借款 | 547,500,000.00 | 379,000,000.00 |
租赁负债 | 13,239,283.89 | 17,938,057.65 |
长期应付款 | 142,580,000.00 | 142,58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02,939,743.37 | 417,526,357.71 |
应付债券 | 896,454,473.02 | 868,944,334.77 |
合计 | 7,244,533,347.22 | 5,620,703,610.60 |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基于下述假设:
? 市场利率变化影响可变利率金融工具的利息收入或费用;
?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固定利率金融工具,市场利率变化仅仅影响其利息收入或费用;? 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利率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计算相关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
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利率上升或下降0.25%,则本公司利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如下: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净利润变动 | 股东权益变动 | 净利润变动 | 股东权益变动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336,300.10 | ±5,336,300.10 | ±2,455,826.58 | ±2,417,762.53 |
长期借款 | ±14,926,498.44 | ±14,926,498.44 | ±17,262,816.90 | ±17,300,880.94 |
注:上表以正数表示增加,以负数表示减少。
③其他价格风险
公司目前也未面临相关价格风险。
(2)信用风险
2024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公司承担的财务担保,具体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款项年末余额较大,应收款项的主要客户为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占资产比重较大,由于回收速度放缓,但其客户为政府行政事业单位,信用风险较低,且公司已采取相应的措施并积极催收,以降低相关信用风险。
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3)流动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本公司通过利用银行贷款及债务维持资金延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以管理其流动性风险。
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项目 | 金融负债 | |||
1年以内(含1年) | 1-2年(含2年) | 2-3年(含3年) | 3-4年(含4年) | |
短期借款 | 4,241,819,846.94 | |||
应付票据 | 21,439,926.01 | |||
应付账款 | 2,747,298,544.19 | |||
其他应付款 | 229,606,001.7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537,459,781.44 | |||
长期借款 | 1,512,973,328.93 | 687,157,413.22 | 618,781,217.79 | |
应付债券 | ||||
租赁负债 | 4,968,361.54 | 5,621,423.48 | 424,692.15 | |
长期应付款 |
项目 | 金融负债 | |||
1年以内(含1年) | 1-2年(含2年) | 2-3年(含3年) | 3-4年(含4年) | |
合计 | 10,777,624,100.32 | 1,517,941,690.47 | 692,778,836.70 | 619,205,909.94 |
(续表)
项目 | 金融负债 | ||
4-5年(含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4,241,819,846.94 | ||
应付票据 | 21,439,926.01 | ||
应付账款 | 2,747,298,544.19 | ||
其他应付款 | 229,606,001.7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537,459,781.44 | ||
长期借款 | 472,914,506.66 | 3,226,272,908.01 | 6,518,099,374.61 |
应付债券 | 896,454,473.02 | 896,454,473.02 | |
租赁负债 | 578,466.48 | 1,646,340.24 | 13,239,283.89 |
长期应付款 | 142,580,000.00 | 142,580,000.00 | |
合计 | 1,369,947,446.16 | 3,370,499,248.25 | 18,347,997,231.84 |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51,086,600.59 | 51,086,600.59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15,129,268.65 | 15,129,268.65 | ||
2.出租的建筑物 | 35,957,331.94 | 35,957,331.94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143,638,532.40 | 143,638,532.40 | ||
(1)应收票据 | 143,638,532.40 | 143,638,532.4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51,086,600.59 | 143,638,532.40 | 194,725,132.99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年末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重要可观察 输入值 |
投资性房地产 | 51,086,600.59 | ||
1.出租的建筑物 | 35,957,331.94 | ||
排水办公楼 | 35,957,331.94 | 收益法、市场比较法 | 注1 |
2.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 15,129,268.65 | 收益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 注2 |
注1: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的房产系排水公司办公楼,该房产可以从房地产市场获得与估价对象具有可比性的交易案例,且收益可以确定,故可以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进行估值。因此分别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对该资产进行估值,采用两种方法的加权平均值作为最终的估值结果。注2: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的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使用权属于本公司子公司排水公司。该土地周边地区类似出租的物业较多且租金资料较易获得,适宜选用收益还原法进行估值,且该土地位于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内,也可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经实地勘察、分析论证并结合评估对象的区域条件,公司最终确定该土地采用收益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两种方法分别进行估值,最后综合分析其计算结果,确定该土地的公允价值。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重要可观察输入值 |
应收款项融资 | 143,638,532.40 | 注 |
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票据 | 143,638,532.40 |
注: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票据因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近,采用票面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170号 | 主要从事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代理记账,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测绘服务,建设工程勘察,检验检测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餐饮服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127,000.00 | 40.18 | 40.18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为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母公司。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详见本报告第十节、十、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中建武汉黄孝河机场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武汉汉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武汉碧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武汉市流域治理水环境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武汉汉水智联制造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武汉德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武汉市青山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武汉城投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武汉市城乡统筹示范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武汉国际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武汉市新洲区阳逻供水实业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武汉宏大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武汉市水务集团蔡甸自来水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利川宏大置业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武汉市宏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武汉三镇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武汉汉水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武汉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武汉市信息管网投资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武汉城投房产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武汉誉城千里建工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武汉誉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武汉既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武汉城投停车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武汉长江供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武汉飞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武汉长江现代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武汉大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武汉桥建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武汉三镇实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武汉城鑫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武汉城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武汉城铁美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4,667,196.64 | 5,305,057.94 | ||
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更新改造 | 335,457.61 | 99,484.92 | ||
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材料采购 | 991,150.40 | |||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更新改造 | 2,439,985.74 |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更新改造 | 743,493.00 | |||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固定资产更新改造 | 55,330,845.30 | 97,167,809.72 | ||
武汉飞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更新改造 | 1,737,836.38 | 4,424,356.06 | ||
武汉飞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审计费 | 66,440.00 | |||
武汉市宏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更新改造 | 4,978,592.69 | |||
武汉汉水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采购 | 68,720,553.09 | 518,311.89 | ||
武汉汉水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 无形资产采购 | 17,210.52 | |||
武汉汉水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 材料采购 | 7,110,905.89 | 16,948,443.43 | ||
武汉三镇实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车位费 | 216,000.00 | 216,000.00 | ||
武汉三镇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 物业及水电费等 | 1,393,903.33 | 918,415.29 |
武汉汉水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 购水支出 | 372,590.00 | 59,460.28 | ||
武汉既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监测费等 | 2,650,968.02 | 2,805,625.80 | ||
武汉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购天然气 | 315,312.27 | 480,077.37 | ||
武汉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更新改造 | 247,576.51 | |||
武汉城投房产集团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188,679.25 | |||
武汉市流域治理水环境有限公司 | 维修费 | 700,990.10 | |||
武汉市流域治理水环境有限公司 | 咨询费 | 120,000.00 | |||
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培训费 | 188,897.46 | 95,720.00 | ||
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测量费 | 36,803.90 | |||
武汉城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材料款 | 825,622.21 | |||
武汉汉水智联制造有限公司 | 材料设备 | 4,985,044.78 | |||
武汉国际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展会场地费 | 47,169.81 | |||
武汉国际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博览会费 | 160,377.36 | |||
武汉长江现代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水费 | 648,557.85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自来水销售 | 110,442,355.94 | 165,506,681.41 |
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337,660,739.38 | 199,329,051.70 |
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水电费及餐费 | 564,500.85 | 38,408.80 |
武汉市流域治理水环境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27,001.42 | 144,707.56 |
武汉市青山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64,204.88 | |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自来水销售 | 57,746,883.98 | |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154,327,137.64 | |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研学活动收入 | 26,995.15 | |
武汉市新洲区阳逻供水实业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7,574,396.82 | 21,062,444.62 |
武汉市水务集团蔡甸自来水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17,507,431.81 | 164,975,756.70 |
武汉长江供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1,064,052.10 | 1,158,067.90 |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 | 1,394,484.61 | 12,634,385.44 |
武汉德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164,702.16 | 1,582,065.62 |
武汉桥建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316,531.94 | 76,912.31 |
武汉誉城千里建工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11.50 | |
武汉汉水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27,794.22 | |
武汉城鑫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157,500.04 | |
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50,833,647.67 | 22,089,328.66 |
武汉三镇实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利息收入 | 1,250,506.85 | |
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技术咨询费 | 5,679.25 | |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违约赔偿收入 | 58,000.00 | |
武汉飞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违约赔偿收入 | 65,100.00 | |
中建武汉黄孝河机场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派驻收入 | 2,796,890.07 | |
中建武汉黄孝河机场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运维收入 | 17,142,041.79 | 8,095,404.90 |
武汉市信息管网投资有限公司 | 通信通道维护费 | 27,595.02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武汉市自来水公司签订协议,按协议价格将所生产自来水全部销售给武汉市自来水公司,合同有效期为1997年12月29日至2047年12月28日。2003年2月,武汉市自来水公司注销,其原有的经营业务全部由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承继,故公司与原武汉市自来水公司之间的业务变更为公司与大股东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业务。2015年11月,根据市城投集团公司关于武汉市水务集团将本部供水业务相关资产无偿划转至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批复(武城投[2015]109号),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公司与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业务变更为由其子公司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具体实施。2024年9月,经批准,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所属供水业务相关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无偿划转至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与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之间的相关业务变更为由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具体实施。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武汉誉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486,382.21 | 1,368,696.86 |
武汉国际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796,032.08 | 1,194,048.12 |
武汉城投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266,235.60 | 399,353.39 |
武汉市青山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泵站 | 45,871.56 | 15,290.52 |
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4,875,740.92 | 3,087,085.56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武汉三镇实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539,874.80 | 769,937.40 | 4,599.90 | 53,504.49 | ||||||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宗关水厂土地 | 2,540,000.00 | 2,540,000.00 | 262,295.16 | 343,563.36 | ||||||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白鹤嘴水厂土地 | 2,300,000.00 | 2,300,000.00 | 237,511.32 | 311,100.6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注1) | 2,495,885,375.39 | 2017-10-22 | 2035-10-29 | 否 |
红安既济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注2) | 57,300,000.00 | 2022-12-29 | 2044-12-28 | 否 |
武控(澄迈)城乡污水治理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注3) | 502,000,000.00 | 2024-6-29 | 2049-6-28 | 否 |
宜都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注4) | 7,607,999.01 | 2018-2-12 | 2031-12-20 | 否 |
仙桃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注5) | 64,436,715.00 | 2019-4-15 | 2044-4-14 | 否 |
黄梅济泽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注6) | 139,600,000.00 | 2019-11-7 | 2039-11-6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7) | 7,309,646.10 | 2018-2-12 | 2031-12-20 | 否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8) | 61,909,785.00 | 2019-4-15 | 2044-4-14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公司子公司排水公司由本公司提供担保,取得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作为牵头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作为联合牵头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作为主代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作为副代理行的银团贷款额度360,000.00万元,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取得借款321,822.66万,借款余额为249,588.54万元,其中根据还款计划,公司将一年内到期应归还的26,865.00万元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报。注2:公司控股子公司红安既济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由公司提供担保,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取得借款额度5,800.00万元,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提取借
款金额为5,800.00万元,借款余额为5,730.00万元,其中根据还款计划,公司将一年内到期应归还的50.00万元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报。
注3: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控(澄迈)城乡污水治理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由公司、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汉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同时提供连带担保,同时质押子公司武控(澄迈)城乡污水治理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澄迈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治理PPP项目特许经营权,取得银行最高借款额度为160,000.00万元,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取得借款50,200.00万元,借款余额为50,200.00万元。注4:公司控股子公司宜都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由本公司及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各自持股比例共同提供担保,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长江新城支行取得银行借款额度2,700.00万元,其中由本公司担保取得借款额度1,377.00万元,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取得借款1,141.21万元,借款余额为760.80万元,其中根据还款计划,公司将一年内到期应归还的84.54万元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报。注5:公司控股子公司仙桃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由本公司、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仙桃市市政建设总公司按各自持股比例共同提供担保,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借款额度30,0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担保取得借款额度13,770.00万元,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取得借款11,704.50万元,借款余额为6,443.67万元,根据还款计划,公司将一年内到期应归还的309.83万元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报。
注6:公司控股子公司黄梅济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该公司所属的黄梅县乡镇污水处理PPP项目的所有未来收益权质押,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从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取得借款额度24,000.00万元,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取得借款15,000.00万元,借款余额为13,960.00万元,其中根据还款计划,公司将一年内到期应归还的450.00万元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报。
注7:公司控股子公司宜都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借款2,700.00万元由公司及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各自持股比例共同提供担保,其中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1,323.00万元;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取得借款1,096.46万元,借款余额为
730.96万元,根据还款计划,公司将一年内到期应归还的81.22万元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报。
注8:公司控股子公司仙桃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借款最高额度为30,000.00万元,由公司、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仙桃市市政建设总公司按各自持股比例共同提供担保,其中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取得借款额度13,230.00万元;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取得借款11,245.50万元,借款余额为6,190.98万元,根据还款计划,公司将一年内到期应归还的297.68万元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报。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96.32 | 399.04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142,467,998.93 | 6,474,835.17 | 469,455,320.99 | 79,905,505.87 |
应收账款 | 武汉德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332,394.76 | 13,096.35 | 332,394.76 | 14,259.74 |
应收账款 | 武汉市水务集团蔡甸自来水有限公司 | 107,647,556.60 | 6,542,746.26 | 77,184,152.16 | 3,918,356.92 |
应收账款 | 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69,511,001.56 | 14,933,507.92 | 57,268,050.26 | 17,845,566.22 |
应收账款 | 武汉长江供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73,147.03 | 13,217.67 | 73,147.03 | 12,120.46 |
应收账款 | 武汉市新洲区阳逻供水实业有限公司 | 117,412,014.85 | 12,844,767.58 | 112,537,887.29 | 8,998,714.83 |
应收账款 | 武汉誉城千里建工有限公司 | 23,134,357.76 | 3,378,118.32 | 23,134,357.76 | 2,615,050.21 |
应收账款 | 武汉市信息管网投资有限公司 | 106,928.56 | 106,928.56 | 106,928.56 | 106,928.56 |
应收账款 | 武汉桥建集团有限公司 | 10,467,042.35 | 4,324,211.86 | 9,268,004.95 | 2,985,810.92 |
应收账款 |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8,861,719.33 | 688,139.45 | 16,695,135.25 | 899,617.46 |
应收账款 | 武汉市城乡统筹示范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270,707.21 | 270,707.21 | 270,707.21 | 270,707.21 |
应收账款 | 武汉碧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407,144.03 | 1,407,144.03 | 1,407,144.03 | 1,407,144.03 |
应收账款 |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583,656,764.49 | 78,099,136.11 | ||
应收 | 武汉宏大资 | 28,120.00 | 28,120.00 |
账款 | 产运营有限公司 | ||||
合计 | 1,065,376,897.46 | 129,124,676.49 | 767,733,230.25 | 118,979,782.43 | |
应收款项融资 |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143,638,532.40 | |||
合计 | 143,638,532.40 | ||||
预付账款 | 武汉三镇实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08,000.00 | 108,000.00 | ||
预付账款 | 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4,882.98 | 19,634.26 | ||
预付账款 | 武汉汉水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 4,118,708.11 | |||
预付账款 | 武汉城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488,777.73 | |||
合计 | 4,720,368.82 | 127,634.26 | |||
其他应收款 | 武汉桥建集团有限公司 | 16,000.00 | 16,000.00 | 16,000.00 | 16,000.00 |
其他应收款 | 武汉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305,680.00 | 123,680.00 | 305,680.00 | 71,680.00 |
其他应收款 | 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203,300.00 | 200,488.73 | 504,795.60 | 184,867.54 |
其他应收款 | 武汉誉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99,957.40 | 14,997.87 | 570,290.35 | 28,514.52 |
其他应收款 | 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166,544.74 | 17,129.88 | 5,323,823.54 | 274,993.82 |
其他应收款 | 武汉碧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54.33 | 254.33 | 254.33 | 254.33 |
其他应收款 |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173,520.44 | 173,520.44 | ||
其他应收款 | 武汉市青山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7,521.78 | 2,376.09 | ||
其他应收款 | 中建武汉黄孝河机场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运 | 2,964,703.47 | 148,235.17 |
营有限公司 | |||||
合计 | 4,177,482.16 | 696,682.51 | 6,720,843.82 | 576,310.21 | |
合同资产 |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167,050,633.29 | 6,581,794.95 | ||
合同资产 | 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28,730,775.62 | 1,131,992.56 | 163,245,358.99 | 7,003,225.90 |
合同资产 | 武汉长江供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35,000.00 | 1,379.00 | 32,110.09 | 1,377.52 |
合同资产 | 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11,365,853.96 | 447,814.65 | 13,643,352.36 | 585,299.82 |
合同资产 | 武汉市水务集团蔡甸自来水有限公司 | 17,842,646.35 | 703,035.95 | 45,322,143.21 | 1,944,319.94 |
合同资产 | 武汉桥建集团有限公司 | 428,854.23 | 16,896.86 | 1,318,904.88 | 56,581.02 |
合同资产 |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1,594,404.73 | 62,819.55 | 281,078.77 | 12,058.28 |
合同资产 | 武汉城鑫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71,675.04 | 6,764.00 | 171,675.04 | 7,364.86 |
合同资产 | 武汉德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89,923.15 | 3,857.70 | ||
合同资产 | 武汉汉水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 15,819.17 | 623.28 | 16,399.69 | 703.55 |
合同资产 | 武汉宏大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28,120.00 | 1,206.35 | ||
合同资产 | 中建武汉黄孝河机场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24,251,693.48 | 1,212,584.67 | ||
合计 | 251,487,355.87 | 10,165,705.47 | 224,149,066.18 | 9,615,994.9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622,296.00 | |||
合计 | 622,296.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1,823,885.99 | 2,576.36 |
应付账款 | 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1,111,915.81 | 161,941.20 |
应付账款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1,906,742.24 | 69,277,245.75 |
应付账款 |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158,908,459.27 | 158,210,030.28 |
应付账款 | 武汉飞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616,681.08 | 3,840,088.75 |
应付账款 | 武汉市宏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2,607,831.82 | 3,621,865.72 |
应付账款 | 武汉市青山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1,321.26 | 2,049,022.20 |
应付账款 | 武汉汉水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 74,781,851.16 | 6,331,533.46 |
应付账款 | 武汉既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528,671.20 | 589,550.00 |
应付账款 | 武汉誉城千里建工有限公司 | 539,169.36 | 539,169.36 |
应付账款 | 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3,038,017.50 | |
应付账款 | 武汉三镇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 346,944.00 | |
应付账款 | 武汉城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417,853.10 | |
应付账款 | 武汉汉水智联制造有限公司 | 5,031,141.94 | |
应付账款 | 武汉国际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 | |
合计 | 272,760,485.73 | 244,623,023.08 | |
预收账款 | 武汉市青山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0,581.04 | 30,581.04 |
预收账款 | 武汉国际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99,008.02 | |
预收账款 | 武汉城投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66,558.90 | |
合计 | 30,581.04 | 296,147.96 | |
其他应付款 | 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77,336,446.81 | 145,646,071.04 |
其他应付款 |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 | 357,200.00 | 357,200.00 |
司 | |||
其他应付款 |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60,148,145.25 | 46,096,023.03 |
其他应付款 | 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404,694.77 | 7,170,964.75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00 | 8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武汉汉水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 88,570.00 | 2,150.00 |
其他应付款 | 中建武汉黄孝河机场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13,770,000.00 | |
合计 | 152,185,056.83 | 199,352,408.82 | |
合同负债 | 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305,470.98 | 133,412,056.29 |
合同负债 | 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205,334.95 | 343,877.84 |
合同负债 |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148,727,723.16 | |
合同负债 | 武汉市水务集团蔡甸自来水有限公司 | 1,789,965.86 | 415,994.09 |
合同负债 | 武汉城铁美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32,925.10 | |
合同负债 | 武汉城投停车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2,819,112.56 | |
合同负债 | 武汉德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300,641.45 | |
合同负债 | 武汉市新洲区阳逻供水实业有限公司 | 322,540.93 | |
合同负债 | 中建武汉黄孝河机场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564,972.46 | |
合计 | 154,503,714.99 | 134,736,900.68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21年12月10日及2021年12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款为77,210.00万元。2022年1月7日,公司已完成工程公司工商
变更登记工作,并完成股权交割。根据公司与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签订的《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期为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工程公司2022至2024年度实现的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三年合计数不低于人民币16,335.11万元。该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工程公司2022至2024年度累计已实现的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6,656.19万元。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26,821,734.36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26,821,734.36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2月20日,公司收到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书面通知,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武汉控股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部分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配套募集资金事项。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本公司和个人共同承担。公司缴纳总额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4%,从本公司的成本中列支。个人缴费比例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分为2%、4%两档,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无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按当月工资核定,由本公司在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分部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六个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公司确定了六个报告分部,分别为:本部业务分部、自来水业务分部、污水处理业务分部、隧道运营业务分部、工程施工业务分部、垃圾渗滤液处理业务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根据业务的性质及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为基础确定的。本公司各个报告分部提供的主要产品及劳务分别为:
A、本部业务分部:公司本部主要从事自来水业务、污水处理业务以及隧道运营业务投资管理服务。
B、自来水业务分部:公司自来水业务产品主要为市政自来水。
C、污水处理业务分部:公司子公司排水公司、武汉市济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宜都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仙桃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黄梅济泽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红安既济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济泽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武控(澄迈)城乡污水治理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业务产品主要是污水处理业务。
D、隧道运营业务分部: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长江隧道建设有限公司主要是武汉长江隧道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是武汉市大型隧道投资、建设和运营单位。
E、工程施工业务分部:公司子公司工程公司及武汉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大中型给排水管道、水厂污水厂工程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各类用户工程及环保建筑工程等。
F、垃圾渗滤液处理业务分部: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城排天源环保有限公司主要是从事垃圾渗滤液处理的业务。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分部的财务信息
(1).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部业务报告分部 | 自来水业务报告分部 | 污水处理业务报告分部 | 隧道运营业务报告分部 | 工程施工业务报告分部 | 垃圾渗滤液处理业务报告分部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一、营业收入 | 106,981,422.76 | 168,189,239.92 | 2,119,438,845.15 | 16,771,318.19 | 1,867,935,708.32 | 9,606,905.82 | -514,370,634.63 | 3,774,552,805.53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41,362,652.39 | 168,189,239.92 | 2,105,813,853.30 | 16,771,318.19 | 1,432,808,835.91 | 9,606,905.82 | 3,774,552,805.53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65,618,770.37 | 13,624,991.85 | 435,126,872.41 | -514,370,634.63 | - | |||
二、资产减值损失 | -1,604,993.18 | -13,183,037.90 | 1,222,728.54 | 1,065,381.39 | -12,499,921.15 | |||
三、信用减值损失 | 17,054,727.97 | -79,097.78 | 23,212,504.42 | -28,428,546.07 | -10,337,163.28 | -595,511.91 | -18,237,236.34 | -17,410,322.99 |
四、销售费用 | 4,667,189.60 | 4,667,189.60 | ||||||
五、利润总额(亏损) | 81,896,684.51 | -20,085,768.36 | 117,876,935.05 | 1,039,582.99 | 107,079,270.92 | 383,927.38 | -187,521,979.60 | 100,668,652.89 |
六、资产总额 | 6,014,933,741.81 | 621,067,687.35 | 20,032,216,337.26 | 1,141,625,815.18 | 2,862,394,188.30 | 36,942,924.10 | -6,334,989,332.79 | 24,374,191,361.21 |
七、负债总额 | 3,088,736,609.61 | 436,040,078.44 | 14,876,122,665.06 | 225,884,818.40 | 2,408,215,384.08 | 7,323,336.33 | -2,199,662,078.88 | 18,842,660,813.04 |
八、补充信息 | ||||||||
1.折旧和摊销费用 | 22,784,669.40 | 21,638,343.34 | 694,873,739.64 | 66,378,104.27 | 4,268,933.02 | 2,003,423.88 | -6,751,345.28 | 805,195,868.27 |
2.资本性支出 | 16,364,485.53 | 25,394,474.95 | 1,417,710,808.28 | 365,881.22 | 1,295,732.03 | - | -11,752,092.00 | 1,449,379,290.01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对外交易收入信息A、 每一产品的对外交易收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1.供水收入 | 168,189,239.92 | 165,506,681.41 |
2.污水处理收入 | 2,014,385,090.19 | 1,926,409,560.88 |
3.工程施工收入 | 1,432,142,814.77 | 852,914,402.83 |
4.垃圾渗滤液处理收入 | 9,606,905.82 | 9,840,821.63 |
5.其他业务收入 | 150,228,754.83 | 148,793,265.83 |
合计 | 3,774,552,805.53 | 3,103,464,732.58 |
B、地理信息对外交易收入的分布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中国大陆地区 | 3,774,552,805.53 | 3,103,464,732.58 |
合计 | 3,774,552,805.53 | 3,103,464,732.58 |
C、主要客户信息本年度有168,189,239.92元的营业收入系来自于自来水产品分部对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和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收入,1,877,198,307.74元的营业收入系来自于污水处理产品分部对武汉市水务局的收入,154,327,137.64元的营业收入系来自于工程施工业务报告分部对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收入,337,660,739.38元的营业收入系来自于工程施工业务报告分部对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收入。上年度有165,506,681.41元的营业收入系来自于自来水产品分部对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收入,1,787,483,155.59元的营业收入系来自于污水处理产品分部对武汉市水务局的收入,199,329,051.70元的营业收入系来自于工程施工业务报告分部对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收入,164,975,756.70元的营业收入系来自于工程施工业务报告分部对武汉市水务集团蔡甸自来水有限公司的收入。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PPP项目合同情况本公司特许经营项目主要为PPP业务,服务内容主要为污水处理服务,特许经营权合同主要信息如下:
项目所有权归属:所有权归属于政府部门(含政府部门合同授予方),公司负责建设、运营及维护并在运营期满时无偿移交给政府部门。
运营期限及收费计量依据:项目运营期为19年以上,运维服务费以合同约定的运维服务单价、污水处理实际水量或保底水量等确定。
结算条款:分月、按季或每半年支付。
调价机制:特许经营项目进入运营期后,达到特许经营协议约定调整价格条件后可启动调价机制,项目公司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调价公式向主管部门提出调价申请,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审,主管部门审核完成并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告知项目公司,项目公司遵照执行;
设备维护及重置支出:公司为保证运营期内运维状况良好,需根据协议约定对设备、设施等定期进行重置及大修,同时为确保移交时各项设备、设施等均处于良好运转状态公司负有恢复性大修义务。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63,489,313.79 | 49,298,370.68 |
1年以内小计 | 63,489,313.79 | 49,298,370.68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减:坏账准备 | 3,174,465.69 | 2,464,918.53 |
合计 | 60,314,848.10 | 46,833,452.1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3,489,313.79 | 100.00 | 3,174,465.69 | 5.00 | 60,314,848.10 | 49,298,370.68 | 100.00 | 2,464,918.53 | 5.00 | 46,833,452.15 |
其中: | ||||||||||
组合1-排水公司污水处理费 | ||||||||||
组合2-账龄为基础的款项 | 63,489,313.79 | 100.00 | 3,174,465.69 | 5.00 | 60,314,848.10 | 49,298,370.68 | 100.00 | 2,464,918.53 | 5.00 | 46,833,452.15 |
合计 | 63,489,313.79 | / | 3,174,465.69 | / | 60,314,848.10 | 49,298,370.68 | / | 2,464,918.53 | / | 46,833,452.1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 2-账龄为基础的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 2-账龄为基础的款项 | 63,489,313.79 | 3,174,465.69 | 5.00 |
合计 | 63,489,313.79 | 3,174,465.69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464,918.53 | 709,547.16 | 3,174,465.69 | |||
合计 | 2,464,918.53 | 709,547.16 | 3,174,465.6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年末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合计数的汇总金额为93,658,270.40元,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99.95%,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为4,682,913.52元。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11,821,118.23 | 160,253,369.23 |
其他应收款 | 512,534,929.05 | 851,773,918.62 |
合计 | 624,356,047.28 | 1,012,027,287.8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 | 90,629,329.40 | 160,253,369.23 |
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1,191,788.83 | |
合计 | 111,821,118.23 | 160,253,369.23 |
(8).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本公司的应收股利是公司子公司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和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尚未支付的股利,子公司均具有可持续盈利能力,信用风险较小,不可回收的风险较低,因此未考虑计提坏账准备。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67,777,212.15 | 824,701,379.07 |
1年以内小计 | 467,777,212.15 | 824,701,379.07 |
1至2年 | 28,160,000.00 | 28,960,000.00 |
2至3年 | 28,960,000.00 | 28,165,155.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8,165,155.00 | 28,160,000.00 |
4至5年 | 28,160,000.00 | 28,160,000.00 |
5年以上 | 28,219,129.65 | 59,129.65 |
减:坏账准备 | 96,906,567.75 | 86,431,745.10 |
合计 | 512,534,929.05 | 851,773,918.62 |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805,155.00 | 805,155.00 |
对关联方的应收款项 | 439,619,812.15 | 796,543,979.07 |
对非关联方的应收款项 | 169,016,529.65 | 140,856,529.65 |
小计 | 609,441,496.80 | 938,205,663.72 |
减:坏账准备 | 96,906,567.75 | 86,431,745.10 |
合计 | 512,534,929.05 | 851,773,918.62 |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86,372,615.45 | 59,129.65 | 86,431,745.10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0,474,822.65 | 10,474,822.65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96,847,438.10 | 59,129.65 | 96,906,567.75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第一阶段 | 86,372,615.45 | 10,474,822.65 | 96,847,438.10 | |||
第二阶段 | ||||||
第三阶段 | 59,129.65 | 59,129.65 | ||||
合计 | 86,431,745.10 | 10,474,822.65 | 96,906,567.7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 | 300,387,500.00 | 49.29 | 对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1年以内 | 15,019,375.00 |
武汉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 | 168,960,000.00 | 27.72 | 对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1年以内、1-2、2-3、3-4、4-5、5年以上 | 74,624,000.00 |
武汉长江隧道建设有限公司 | 89,081,583.32 | 14.62 | 对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1年以内 | 4,454,079.17 |
黄梅济泽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6,023,833.34 | 4.27 | 对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1年以内 | 1,301,191.67 |
红安既济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9,245,710.84 | 1.52 | 对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1年以内 | 462,285.54 |
合计 | 593,698,627.50 | 97.42 | / | / | 95,860,931.38 |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 项目名称 | 年末余额 | 年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武汉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 | 隧道公司资本性投入补贴 | 168,960,000.00 | 1年以内、1-2、2-3、3-4、4-5、5年以上 | 依据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七、67 |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000,915,264.46 | 4,000,915,264.46 | 3,842,042,714.46 | 3,842,042,714.46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56,134,256.19 | 256,134,256.19 | 233,222,895.08 | 233,222,895.08 | ||
合计 | 4,257,049,520.65 | 4,257,049,520.65 | 4,075,265,609.54 | 4,075,265,609.54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 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武汉长江隧道建设有限公司 | 640,000,000.00 | 640,000,000.00 | ||||||
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 | 2,562,534,063.07 | 2,562,534,063.07 | ||||||
武汉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33,260,000.00 | 33,260,000.00 | ||||||
宜都水务环境有限公司 | 7,650,000.00 | 7,650,000.00 | ||||||
仙桃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34,824,300.00 | 34,824,300.00 | ||||||
武汉市济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10,000,000.00 | 110,000,000.00 | ||||||
黄梅济泽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56,000,000.00 | 56,000,000.00 |
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66,091,680.92 | 266,091,680.92 | ||||||
红安既济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2,691,274.24 | 12,691,274.24 | ||||||
海南济泽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550,000.00 | 2,550,000.00 | ||||||
武汉城排天源环保有限公司 | 17,541,396.23 | 17,541,396.23 | ||||||
武控(澄迈)城乡污水治理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98,900,000.00 | 158,872,550.00 | 257,772,550.00 | |||||
合计 | 3,842,042,714.46 | 158,872,550.00 | 4,000,915,264.46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中建武汉黄孝河机场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233,222,895.08 | 22,911,361.11 | 256,134,256.19 | ||||||||
合计 | 233,222,895.08 | 22,911,361.11 | 256,134,256.19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87,258,651.15 | 202,644,692.66 | 173,602,086.31 | 233,055,145.19 |
其他业务 | 88,001,563.77 | 11,708,543.54 | 58,432,377.77 | 19,437,020.05 |
合计 | 275,260,214.92 | 214,353,236.20 | 232,034,464.08 | 252,492,165.24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12,733,130.71 | 160,265,391.92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2,911,361.11 | 25,956,284.4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大额存单利息 | 431,979.17 | 2,021,440.97 |
合计 | 136,076,470.99 | 188,273,117.33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700,746.0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5,426,322.2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31,979.1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4,476.00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314,758.8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41,773.8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39,863.17 | |
合计 | 27,878,700.90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68 | 0.09 | 0.0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5 | 0.06 | 0.06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王静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3月26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