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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汽车: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亭立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田汽车”)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本人专业背景为财会,现任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委员、工商管理系系主任、工商管理教师党支部书记、合众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中国商业会计学会理事。2022年11月15日,在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我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此外,本人还担任审计/内控委员会主任委员及会议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治理委员会委员。

2024年,本人对所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本人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并全部投同意票、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如下:

姓名

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董事会方式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出席专门委会议情况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出席会议情况审议事项发表意见发表意见日期
刘亭立应出席20次,1次现场出席、19应出席4次,审计/内控委会议应出席9次,实际出席9次;薪酬与独董专门会议2次,实际出席2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2024年12月12日

(二)行使独立职权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行使职权。一方面,参加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针对关联交易等涉及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另一方面,作为董事会专门委成员,参与审计/内控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治理委员会会议,并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

报告期内,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也未发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以及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三)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内控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及重大事项检查报告等,及时掌握公司内部审计重点工作事项及进展状况。在年度审计期间,我与外部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通过电话会议形式,就公司业绩预告、年度审计等事宜进行了沟通。2024年,本人对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全程关注。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组织的业绩说明会及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有效沟通。

(五)现场工作情况

1.积极了解公司业务运营情况

2024年,本人借助参加实体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现场办公等的契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主要产品、财务及规范运作等情况进行了了解;并通过查阅公司月度、季度提供的汇报材料,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在日常工作中,通过电话、微信、每日闪讯等方

实际出席

次,全部投同意票

实际出席20次,全部投同意票次通讯方式出席实际出席4次考核委会议应出席1次,实际出席1次;提名/治理委会议应出席12次,实际出席12次。以上会议全部发表同意意见次,审核议案共3项,全部发表同意意见关于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并出具同意的审核意见2024年12月12日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卡文新能源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12月17日

式,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保持紧密联系,及时知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全方位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2.与管理层沟通情况2024年1月,本人与公司董秘、财务计划部相关人员、会计师等对年度业绩预告相关内容进行了沟通。

2024年4月,本人与公司董秘、试验中心技术总工、欧辉氢能源相关业务负责人对试验中心及欧辉客车的运行情况等进行了沟通。

2024年6月,本人与公司董秘、福田卡文新能源相关业务负责人对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情况、未来业务布局进行了沟通。

2024年6月,本人与公司董秘交流,了解公司近期经营情况。

2024年8月,本人与公司工程研究总院相关负责人对公司技术研发以及未来重点发力方向进行了沟通。

2024年10月,本人与董秘、财务人员对公司三季报情况进行了沟通。

2024年11月,本人与公司董秘对公司市值业务规划等进行了沟通。

2024年12月,本人与公司董秘对公司近期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

2024年12月,本人与公司董秘、欧辉自动驾驶客车相关业务负责人对欧辉自动驾驶客车的运营情况等进行了沟通。

2024年12月,本人与公司董秘、财务人员对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宜进行了沟通,并收阅了公司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计划。

3.参加培训的情况

2024年4月25日,参加公司组织的从实践案例谈市值管理专题培训,对市值管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2024年5月30日,以视频形式参加公司组织的上市公司董监高合规履职专题培训,对信息披露和内幕交易防控等要求更加警醒。

2024年6月6日至6月20日,自学了公司发送的减持新规材料,进一步掌握董监高应重点关注的减持新规相关事项。

2024年12月13日至12月23日,自学了公司下发的《2024年董监高年度培训材料》,通过对内幕交易、董监高和股东单位增减持股票、上市公司造假警示案例等的学习,有了更直观、具体的体会,深刻意识到合法、合规履职的重要性。

通过参加上述培训,本人对新法规以及合规履职要求有了更为全面、深入的了解。

4.现场调研检查情况2024年4月,现场调研试验中心和欧辉总装车间,了解了试验中心的实际使用状况,并对董事会决议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还进一步了解了欧辉客车的生产制造流程。

2024年6月,现场调研福田卡文新能源,主要对业务定位、发展历程、现状及未来规划等情况进行了解,并对董事会决议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2024年8月,现场参加公司周年庆典活动、公司科技文化节以及“广种福田中国力量”公司工会2024年嘉年华活动。

2024年9月,现场调研公司的股东单位首钢集团,了解首钢集团及首钢基金的业务发展情况等。

2024年12月,现场调研欧辉L4级无人驾驶公交车、北汽蓝谷及参加福田卡文新能源技术战略暨全新产品发布会。调研重点聚焦于对欧辉L4级自动驾驶公交车技术研发情况并进行了试乘体验;通过参加福田卡文新能源产品发布会,进一步了解福田卡文新能源的新产品及未来产品规划。

5.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内控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治理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规定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包括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担保、董事及高管调整、高管薪酬等事项,履行了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本人履职提供了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充分地配合本人开展工作,定期向本人通报公司的运营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并组织开展现场调研检查等,能够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能够按规定及时向本人发出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会前与本人充分沟通交流,保证本人有效行使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年度履职过程中,不断加强对中小股东利益的维护意识,并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独立判断,不存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方面的重大风险事项。具体如下:

序号

序号事项分类具体内容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遵循相关规定,对《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于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卡文新能源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项议案审核表决,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4年公司的关联交易合法合规,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况,披露符合监管规定。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无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规及会计政策,董事会审计/内控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对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了同意意见,全体董监高对定期报告进行了书面确认。2024年4月2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4月27日披露《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将披露《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聘任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8月1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24年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资格,聘任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
4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本人作为提名/治理委员会委员,对相关议案进行事前审核,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并将审核意见提交董事会,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审核并发表同意意见。2024年3月14日,聘任鹿政华为常务副总经理,秦志东、巩海东为副总经理;6月24日,提名吴骥为董事候选人,迟晓燕不再担任董事;6月27日,聘任梁兆文为副总经理;9月5日,聘任李庆华为副总经理,宋术山不再担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宋术山调整为李庆华;11月26日,吴海山不再担任副总经理。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2024年公司严格执行薪酬和考核激励规定,薪酬发放程序合法合规。
6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逾期担保,无违规担保,无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无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形。
7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业绩预告情况2024年1月24日发布《2023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无业绩预告更正,符合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8现金分红、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2024年5月23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董事会审议了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待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024年8月14日、8月30日,公司董事会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第三期回购股份用途用于注销,2024年10月,公司完成注销回购股份86,363,108股。
9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公司无业绩承诺、注入资产、资产整合等承诺,董监高承诺履行符合法规规定。
10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公司有效执行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全年披露定期报告4次,临时公告信息96件,其中自愿性信息披露2件。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一)总体评价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勤勉履职,独立判断和表决,没有受到股东单位,特别是大股东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给予了我全方位配合,并提供了保证我履职的条件。

(二)下一年度履职建议在2025年,作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内控委员会主任委员,我会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态势、财务状况以及内部控制情况。我将持续强化对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内容的审核工作,加大对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与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估力度;继续秉持审慎态度,对于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核。

在日常工作中,我会定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总结报告和内部审计计划,严格督促内部审计计划的顺利实施,充分运用自身专业优势,确保公司内部控制能够有效执行。

此外,我会严格遵循独董新规的要求,投入充足的时间与精力,深入公司现场开展工作,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有效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以及长期、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在此,我衷心感谢公司董监事会、经理层以及董秘、董办工作人员,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我工作的支持。期待公司在2025年继续聚焦商用车主业,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实现新的突破。

以上是我的2024年度述职报告,请各位董事评议。

该述职报告尚须提交福田汽车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

独立董事:刘亭立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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