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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0

二○二五年五月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5年

日(星期三)14:30网络投票的时间:2025年5月28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6层公司会议室。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络投票平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主持人:董事长王广西先生

一、会议报告和议案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听取)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7.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9.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11.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二、讨论、审议各项报告和议案。

三、表决各项报告和议案。

四、宣读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五、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股东大会提交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审议。2024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能源保供和“双碳”决策部署,聚焦煤电主业,在深挖现有产业潜力提质增效,保证基本盘稳定的同时,加快海则滩煤矿重点项目建设,争取早日投产见效,全面实现煤电一体化目标。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发展持续向好。

第一部分2024年工作回顾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要求,认真履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所赋予的权力和职责,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质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保证了公司稳定运行和业绩提升,保持了公司良好发展态势,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经营管理情况

(一)海则滩煤矿建设情况公司煤电一体化重点项目海则滩煤矿自2022年12月底正式开工以来,全力推进各项工程建设,矿建工程于2024年6月进入二期工程施工,目前四条井筒已实现地下全部贯通,形成了井下供电、排水、通风系统;土建工程中矿山救护楼、110kV变电站、生活污水处理站、进场道路已竣工交付,行政办公楼、调度中心、职工食堂等行政后勤设施已完成主体施工,宿舍楼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0%、矿井水处理站已完成总工程量的40%、选煤厂已完成总工程量的30%,均在有序推进,预计2025年年底前完成土建主体工程施工;安装工程中主、副立井永久井架、110kV变电站、生活污水处理站等均根据矿建工程同步推进。2024年,海则滩煤矿建设安全平稳顺利、质量管理全面受控、技术创新成果丰硕,为项目建设高效推进打下了坚实基础。

海则滩煤矿计划2025年进行井下永久泵房、水仓、变电所等主要硐室掘砌,回风、主运、辅运三条大巷及三期顺槽工程施工;2026年二季度完成三期工程建设,6月底形成首采工作面进行试生产,预计当年产煤300万吨;2027年全面投产,力争当年产煤1,000万吨。

海则滩煤矿项目井田面积约200平方公里,拥有煤炭资源储量11.45亿吨,煤种主要为优质化工用煤和动力煤,平均发热量6,500大卡以上,具有资源储量大、煤种煤质优、建矿条件好、预期效益高、开采寿命长、外运条件便利等诸多优势。项目投产后,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整体业绩将得到大幅提升。

(二)生产经营工作

.生产组织精心部署,煤电主业稳产高效

)电力企业抢发电量创新高。报告期内,公司电力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84.06亿元,同比增长10.14%,占公司营业收入的64.91%;毛利率14.42%,同比增加3.74个百分点。一是坚持抢发电量策略。根据电力市场形势,科学制定抢发电量策略,全年完成发电量

412.60亿千瓦时,创历史新高。其中:张家港沙洲电力完成发电量193.27亿千瓦时,百万级机组全年利用小时达5,800小时以上,在江苏省排名第二;

万级机组利用小时超6,000小时,位居江苏省第一;裕中能源全年完成发电量

117.13亿千瓦时,年利用小时数4,338小时,在河南省百万机组电厂中排名第二,较省网平均利用小时高644小时;周口隆达完成发电量53.0亿千瓦时,在河南省60万级机组中排名第二;丹阳中鑫华海#1机组年度发电量创国内安萨尔多6F机组历史新高。二是加强机组检修管理。优化机组检修计划和项目,加强修前和过程督导检查,高质量完成

台机组等级检修任务,较计划合计提前99天,为抢发电量增产增效奠定基础。三是稳步推进技改项目。张家港沙洲电力#3机组、裕中能源#4机组完成空预器传热元件改造,有效降低差压约0.8kPa;张家港沙洲电力#1、3机组加装完成罗茨真空泵,节电60%~65%;张家港沙洲电力、周口隆达3台磨煤机完成永磁电机改造,节电10%~15%。四是积极推动供热改造和管网建设。周口隆达#1机组完成供热改造,新增供热能力420MW;裕中能源慧居热力70MW供热首站投入运行,新增供热面积

万平方米;张家港华兴电力盛虹线、新合线投入使用;丹阳中鑫华海热网珥陵线顺利贯通。

(2)煤炭企业挖掘潜能提效率。一是持续保持生产接续稳定。从优化生产布局、设备改造升级等方面入手,深挖矿井生产潜能,在“三量”平衡基础上,编制完善矿井中长期生产规划,确保采掘接续不断档。二是全力推行集约化生产模式。公司所属

座煤矿中

座煤矿被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评为“特级安全高效矿井”,并列入山西省先进产能名录,华熙矿业、银源煤焦两家公司被评为“安全高效集团”,全国获评煤炭企业集团仅71家。银源煤焦采煤工效同比提高5.8吨/工,掘进工效同比提高0.016米/工,兴庆煤矿、华强煤矿连续三个季度创单产纪录;康伟集团布置大切眼、大走向工作面及推行大功率设备,季度产量以及推进度均创历史新高。三是积极推动辅助运输系统改造。公司现已投入

套锂电、

柴油、气动单轨吊和16辆无轨胶轮车、1套卡轨车,显著提升了运输效率。四是加快推进智能化建设。公司所属煤矿已建成投用

个薄煤层、

个中厚煤层智能化采煤工作面和

个智能化掘进工作面,固定场所基本实现无人值守;森达源煤矿中央变电室、水泵房安装自动巡检机器人,进一步提升了智能化水平和采掘工作效率。

)石化企业多措并举稳运营。一是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方案及操作纪律,规范工艺管理,优化工艺操作参数,消除工艺和设备缺陷、隐患,提高接卸效率。二是为满足当前18个货种业务经营需要,加强工艺优化、技术改造、管线配置及罐底清洗,狠抓精细操作,满足了不同客户仓储需求。三是创新思路盘活华瀛大厦资产,全年总计出租面积9,893.23㎡,超额完成计划目标。2.精细管理严控成本,挖潜创效成果显著(

)精细化提质,巩固管理成果。坚持PDCA循环管理持续改进理念,不断巩固、完善对标管理体系、精细化管理体系,将管理重心下沉,增强工作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电力企业实施对标管理,重点在发电利用小时数、供电煤(气)耗、入厂标煤(气)价等指标方面与行业同类型企业开展对标,各指标排名位于区域行业前列。二是煤炭企业推行集约化生产、项目化管理,实现降本增效目标,减轻煤价下行影响。三是陕西亿华海则滩煤矿建设以实现立转平及短路贯通为年度重要任务节点,全面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并均按期完成。

(2)深层次研判,提高采销效益。采购方面:一是燃料采购坚持“长协兑现为主、市场补充为辅”原则,长协煤采购占比达80%以上,各燃煤电厂入厂标煤单价均低于年度预算。二是深入贯彻“三化两推”原则,积极推进设备融资租赁及框架采购、代储代销,各板块采购总金额比预估价节省约2.5亿元。三是煤炭板块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引进生产厂家

余家,大宗物资厂家直供采购价格同比下降5%~10%;电力、储能板块终端化等采购金额比例同比分别提高33.4%、5.6%。电力销售方面:通过多渠道强化电量营销工作,张家港沙洲电力、周口隆达年初长协电量签订比例高达80%以上,裕中能源优先电量计划同比增加5.84亿千瓦时。另外,积极调整销售策略和开展对标分析,各燃煤电厂发电副产品销售价格对标排名保持区域前三。煤炭销售方面:一是从优洗优售品种开发、铁路发运方式、运输车队招标、电煤保供方式四个方面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提高综合创收能力和降低运输成本。二是拓展多元化销售模式,非标准高灰精煤及副产品完成线上线下竞拍金额约7,100万元。

(3)多渠道开源,实现增收创效。电力企业开展增产增效活动,弥补了焦煤价格下降对公司整体效益的影响;积极参与深度调峰及辅助调频服务,创收约15,600万元;通过省间现货、调峰、备用等中标电量,增效约1,200万元。张家

港华兴电力开发10家新用户;丹阳中鑫华海热网管损率同比下降6.5%,增效超1,000万元;张家港华兴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承接博茨瓦纳4台150MW机组维护工作,为后续开拓国际市场奠定基础。煤炭企业充分利用坑口选煤厂洗选加工能力,实现尾矿深度回收和原煤产品就地加工增值,通过配洗配售、中煤回洗、煤泥再浮、中煤精选等优洗优配创效约6,600万元。

(4)全方位节流,降低经营成本。电力企业:燃煤电厂掺烧经济煤种319万吨,有效降低了发电成本。张家港华兴电力积极探索运行参数调整,优化高排压力控制线,降本约1,200万元。煤炭企业:华熙矿业和银源煤焦通过采取深化“消尖避峰填谷用平”措施、优化巷道设计、自制掘进工作面自移机尾和皮带机等措施,节约成本约8,800万元;康伟集团通过修旧利废、海则滩煤矿通过优化设计合计减少投入约900万元。3.科技赋能加强创新,发展动能持续增强公司不断加大科技及管理创新工作力度,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管理、科技类论文60篇,取得专利32项。电力企业:周口隆达推行积分制发电策略,实现收益最大化;张家港沙洲电力创新采用“三机一船”模式,接卸效率创新高,滞期费同比降幅30%,并获批苏州市3A级绿色工厂。煤炭企业:华熙矿业、银源煤焦推广应用端头与切眼放煤、厚夹矸高效放煤、柔性网收作、极近距离煤层联合开采、孤岛工作面开采、爆破切顶沿空留巷等新技术、新工艺,采煤效率提高约5%。康伟集团创建

个创新工作室,开展课题研究

余项。陕西亿华成立了8个创新工作室,开展设计优化,减少了工程量,节约投资成本约1,600万元。储能企业:汇宏矿业被认定为酒泉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德泰储能装备全年获授权专利8项,同时与长沙理工大学合作“储能全钒液流电池产业化关键技术”项目获中国发明协会2024年度发明创新奖二等奖。

(三)储能项目情况

1.依托科技创新成果持续优化产线建设

目前,公司拥有优质五氧化二钒资源量

158.89万吨,资源赋存及开采条件优良。公司正依托资源优势同步拓展电解液制备能力,从优化生产设计、提高设备利用效率等关键环节入手,对汇宏矿业一期3,000吨/年高纯五氧化二钒选冶生产线进行优化,应用短流程先进技术就地直接制备电解液,有效降低成本。

德泰储能装备全力攻克BMS电池管理系统优化、电解液添加剂提升电流密度、双极板流道结构创新及碳布+碳毡组合应用等多项关键技术难题,在储能装备制造技术领域取得了重要突破,成功入选“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录,一期300MW全钒液流电池储能装备制造基地正依托上述科技成果优化生产线建设。

2.储能示范项目成功投运张家港250kW/1,000kWh全钒液流试验展示项目于2024年8月正式并网投运。项目设计1个单元储能系统,由8个32kW电堆组成,为公司储能系统的建设、调试和优化升级积累了宝贵的数据和经验。南山光储一体化电站项目是德泰储能第一个独立自主承接完成的EPC项目,于2024年9月正式投运,标志着公司4小时储能时长的全钒液流电池储能项目正式落地。项目配置1.5MW/6MWh储能装置、

2.4MW光伏,由

套250kW储能系统组成,其电堆产品、系统设计、项目集成、施工、调试和运行均由德泰储能独立自主完成,并配备自主开发的BMS和高效的温度调控系统。

(四)资源获取项目情况

.煤下铝资源获取项目进展顺利。作为山西省第一批获取煤下铝土矿采矿权的矿井,公司优选兴庆煤矿、金泰源煤矿、森达源煤矿作为采矿权申请试点矿,正在积极推进地质勘查、储量备案及采矿权获取工作,且该三个煤下铝资源均获得了较好的勘查成果。

2.优质焦煤资源扩增项目有序推进。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5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公司所属孙义煤矿、金泰源煤矿和孟子峪煤矿周边优质焦煤边界资源符合规定要求。在山西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下,上述

座矿井边界资源出让程序已启动,正在进行出让准备工作。

(五)还本付息及价值管理工作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稳定运营的同时,认真、及时做好还本付息工作。自发生债务问题以来至2024年

月末,公司累计现金偿还本金

223.13亿元、支付利息137.56亿元、以股抵债偿还本金174.42亿元,共计535.11亿元;有息负债规模由709.47亿元大幅下降至393.52亿元,资产负债率由73.18%大幅下降至

51.72%,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且随着公司经营状况持续向好,有息负债余额和资产负债率持续下降,近三年来已有20余家金融机构上调公司分类评级,信用修复基本完成,金融机构对公司授信支持力度逐年上升。

为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促使公司股价回归至合理水平,公司积极开展价值管理工作。于2024年6月制定了5亿元至10亿元股票回购计划并稳步推进,截至2025年4月10日已累计回购股份金额2.93亿元,回购数量2.46亿股、达到总股本的1.11%;于2024年11月实施了2023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共计1.22亿元;2024年6月和9月核心管理人员连续两次提前完成股票增持,共计增持股票2,780.40万股,充分体现了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

(六)安全管理工作1.持续完善制度体系,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公司系统推进

项核心规章制度优化,实现管理流程全面提效。电力板块聚焦重大操作和高风险作业,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外委队伍“班组包保+双值班”机制,同步开展热力电气系统专项排查及机组检修消缺,确保责任穿透至末梢。煤炭板块构建“五层级责任体系+三位一体”管理机制,刚性执行领导干部负面清单、“五个一律”追责及“两挂一联”考核,创新实施机电网格化、顶板“5+1”管控模式,并通过风险周辨识、“隐患、三违、工伤”三位一体分析及地质灾害排查等举措强化源头治理。石化板块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为抓手,在落实装卸、清罐等重点环节“五定”整改的同时,推动安全标准全要素覆盖,形成常态化达标保持机制,实现各业务领域安全管控全面升级。

2.强化现场管理,进一步防范安全风险电力企业从“三措两案”的制定、审批及安全技术交底、作业过程监管等方面强化机组等级检修管理;推行“安全红线”管理,共制定

条红线;编写作业自检OK表,强化班前检查及异常处理。煤炭企业强化高风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和许可手续办理;井下危险区域安装“电子围栏”;通过视频对现场生产组织情况不间断监控;强化工队安全作业管理。石化企业根据风险辨识管控指南开展全面风险辨识,针对作业关键环节重点排查海上溢油、防火防爆、窒息、中毒、高处坠落等安全隐患。

.全面开展专项活动,进一步提升安全水平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安全生产月”、雨季“三防”、冬季“三防”“百日安全”等活动,强化安全管控。电力企业开展春秋季安全检查、“迎峰度夏(冬)”活动,以及高处坠落、人身触电、油系统着火、火灾疏散等应急演练。煤炭企业开展“一通三防”、顶板、防治水、机电运输、煤仓、地面消防等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活动。石化企业开展防台风、防暴风雨、防雷“三防”工作。4.扎实抓好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电力企业推广应用安全云平台、多媒体工具箱、VR事故体验机,开展不安全事件宣讲、内训师及总经理授课、异常分析、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等。煤炭企业加强特殊工种取证、新上岗人员、自救器盲戴、“三新”、实操等培训;开展起底式、事故警示安全教育,推广应用员工素养APP、安管云APP、安全大讲堂;创新开展重大节日停产培训和“旬安全日”活动。石化企业开展海上溢油、锅炉火灾、海底电缆事故等应急演练培训。

(七)环境保护工作

.依法依规,提升环保管理能力。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结合国家政策及相关

规范建立健全环保和节能减排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应急制度和预案,定期开展与强化应急演练,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不断提升。

.持续投入,提高环境治理能力。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严格按国家及行业要求,确保环保设施运行正常,通过矿井水、生活水、除尘、脱硝等设施的技术改造,在满足标准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了排放量。

.加强设备管理,确保排放达标。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及隐患,确保环保设施长周期稳定运行。加强环保检查,通过持表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各单位积极整改,堵漏洞、补短板,持续提升企业污染防治能力。

(八)内控管理工作1.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以机构设置为中心点,结合其职责,各专业制度规定,对每个流程图从专业名称释义、不相容职务控制、涉及岗位及对应职责、表格及文档、参考制度、风险点识别和流程描述等方面进行详细描述,并配套相应风险控制矩阵,不断优化与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文件。

2.加强流程的动态管理。编制《流程管理办法》,实行流程分类、分级管理,界定流程管理界面,对流程建设、流程优化和再造、流程废止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实现了流程的动态管理。

3.提升内部控制评价效果。编制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调整评价方式,采用各单位自评和公司层面评价的“双评价”机制,同步开展本年度内控评价工作,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五要素出发,检查内控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4.确保内部控制有序高效。将内部控制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有效结合,从设计和执行两方面切入,将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与企业经营活动进行了深度融合,进一步起到防范和化解风险的作用。

(九)内部监督工作

1.完善制度强化一线监督。根据公司及所属单位实际管理情况,先后修订完善了《招标监督实施细则》《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内部监督制度,逐步完善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内部监督制度体系。同时,建立了监督片区管理制度,针对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环节实施了现场监督,并通过基层派驻监察专员现场工作,有效提升了基层单位的管理效能。

2.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根据2024年的年度计划安排,相继完成了所属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及时识别并纠正了被审计单位在生产组织、工程管控、财务管理、集采集销等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确保了整改到位。

.精准开展专项监察工作。围绕公司管理敏感点和焦点开展专项监察工作。

在煤炭销售、物资和燃料煤采购、工程及服务类项目招标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察,对促进降本增效以及降低管理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

4.适时开展“回头看”工作。公司积极落实“回头看”制度,对审计、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管理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实施“回头看”,有效减少了问题反复和管理风险的产生,确保监督成果能够顺利转化为管理效益。

2024年度,公司所属电力业务实现发电量

412.60亿千瓦时,售电量

391.23亿千瓦时,营业收入184.06亿元。公司所属煤炭业务实现原煤产量1,368.01万吨、销量1,368.31万吨(其中:对外销售825.13万吨、内部销售543.18万吨),洗精煤产量288.65万吨、销量289.44万吨,营业收入91.67亿元。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1,077.7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71.45亿元;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3.57亿元,利润总额25.0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1亿元,经营性净现金流65.10亿元。

二、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工作实际,董事会共召开了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202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人,实出席董事8人,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了三位独立董事分别所作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所作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审议通过了: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8.《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9.《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10.《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12.《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13.《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14.《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形成了会议决议。

——2024年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

人,实参与表决董事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德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形成了会议决议。——2024年6月25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形成了会议决议。

——2024年7月24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

人,实参与表决董事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股份回购金额的议案》;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并形成了会议决议。——2024年8月7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

人,实参与表决董事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3.《关于<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意向协议>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议案》;6.《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9.《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11.《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12.《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13.《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15.《关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暂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并形成了会议决议。

——2024年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股份回购进度及推迟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的议案》,并形成了会议决议。

——2024年8月26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人,实出席董事

人,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2.《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形成了会议决议。

——2024年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形成了会议决议。

——2024年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

人,实参与表决董事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2.《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形成了会议决议。——2024年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并形成了会议决议。

三、召开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共组织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共计

次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2024年6月2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听取了三位独立董事分别所作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审议通过了: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8.《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9.《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四、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根据年度内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要求,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全面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和事项分类整理、明确责任、积极组织、合理调度,及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办理和执行,确保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和决议的顺利执行。

年度内,公司已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办理了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融资担保等各项工作。

五、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尽诚信勤勉义务,密切关注年度内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重点项目建设、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运作,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发表专业化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年度内,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以严谨、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独立、客观、公正的进行判断,对收购北京德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49%

股权暨关联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行事前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专业作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完善公司制度,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024年,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要求,依法规范运作,完善内控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内控流程,加强内控管理和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强化规范管理和运作,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质量。

七、完成公司定期报告及摘要的编制、披露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要求,本着对投资者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态度,公司董事会认真编制和披露了2024年度内的各期定期报告。2024年顺利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和披露工作,并按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报纸上进行了披露,定期报告的格式、内容及有关各项文件材料均符合证券监管部门披露要求。

八、做好临时公告信息披露工作

2024年,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公司不断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压实信息披露工作责任,持续优化信息披露程序,加强内幕信息管理,细化信息披露上报、审批等工作流程,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水平。同时,公司信息披露部门相关人员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通过参加监管部门培训与自学相结合方式,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认真理解和掌握监管部门对信息披露的新规定和新要求,持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切实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全年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重要事项,进行各类事务信息披露。全年公司共发布临时性公告78次,做到了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和规范。

九、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24年,资本市场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和重要举措,面对新形势和新动态,结合市场发展新要求,公司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一是多渠

道开展沟通,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电话咨询、上证E互动、公司网站等多种形式,为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信息和动态,使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海则滩煤矿加快建设和发展持续向好的基本面,积极营造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良好沟通平台。二是做好日常关系维护,认真做好投资者日常来电、来访等接待工作,对投资者咨询做到认真对待、不急不躁、耐心解答,对个别情绪波动投资者的咨询,做到冷静对待、耐心安抚、细致回答,努力给投资者以满意回复,做好投资者稳定和维护工作。三是加强与投资机构、券商研究机构和媒体联系,通过接待调研、邀请走进公司、主动上门拜访、参加策略会等方式,形成良好互动,突出公司亮点与优势,展示公司良好发展前景,积极向市场宣传和推介公司,努力维护公司媒体及舆情稳定,增强市场信心,提升市场认可度,为公司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十、加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培训学习工作

2024年,结合证券监管部门发布的新政策和新规则,公司不断加强对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学习培训工作。一是认真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组织召开的各项工作会议、专业会议、董监高人员辖区年度培训会和网络培训,通过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专项会议和培训学习,使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新政策、证券市场发展新形势和证券监管部门新要求,增强了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提升了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了规范运作自觉性,全年共组织参加各类培训学习19次、培训人员159人次;二是加强日常学习工作,通过在董事会、高管人员会议上集中学习、印发材料、上传网站和微信推送等多种形式,加强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对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知识的持续学习,不断提升诚信意识、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增强履职的主动性、责任性与合规性,积极承担自我规范、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直接责任和第一责任,有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提高公司质量。

十一、做好公司各项股权管理工作

按照监管部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公司认真做好年度内各项股权事务工作。一是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做好年度内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增持股票后的持股信息报备、披露与管理;二是对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持股情况加强监督,督促其认真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持股管理办法》和锁定期承诺,规范个人持股行为,自觉做好相关自律工作,防范违规行为发生。三是做好公司回购证券账户的开立,确保股份回购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做好年度内公司股东名册查询、分析与管理、保证了股东大会召开和股东日常沟通等工作需要。

第二部分行业形势与可能面对风险

一、行业形势

(一)电力行业2024年,电力行业经受住了年初大范围极端严寒以及夏季多轮高温、台风等考验,统筹做好保供电、促转型、稳投资、优服务等各项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提供了坚强电力保障。全国电力供应安全稳定,电力消费平稳较快增长,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电力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进。2024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

9.8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6.8%,增速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国民经济运行总体稳定以及电气化水平提升,拉动近年来全行业用电量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二)煤炭行业2024年,我国煤炭市场运行总体平稳有序,供需相对平衡,煤炭产量增幅先低后高,进口煤总量再创新高,电煤消费仍有韧性,但非电行业对煤炭需求疲软,国内煤炭价格整体呈区间震荡,重心下移的走势。2024年,全国原煤产量

47.8亿吨,同比增长

1.2%,产能有序释放。焦煤市场方面,市场整体呈现供大于求格局,产地生产虽出现明显减量,但由于下游需求低迷,供应端减量未能对煤价起到支撑作用,炼焦煤价格呈现年初高位震荡回落的运行态势。动力煤市场方面,国内动力煤产量先降后增,进口量再创历史新高,全年国内动力煤供应继续保持在高位水平,煤炭供需格局仍偏宽松,动力煤价格重心继续向下调整。

(三)储能行业2024年,“发展新型储能”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新型储能保持快速发展态势,装机规模突破7,000万千瓦。截至2024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73.76GW/168.00GWh,约为“十三五”末的20倍,较2023年底增长超过130%。平均储能时长

2.3

小时,较2023年底增加约

0.2

小时。按照全钒液流电池在新型储能中渗透率维持1%保守预估,到2030年全钒液流储能累计装机量为

2.2GW/9GWh,预计2025年累计装机量有望达到

1.35GW/5.6GWh;若持续降本叠加4小时以上装机比例上升,达到专家预期的渗透率5%,则预估市场将达到11GW/45GWh,有望进入指数级上升趋势,相应的五氧化二钒需求每年将新增6~7万吨。

二、可能面对风险与应对措施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公司所处电力和煤炭行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性行业,与宏观经济密切相关。目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严峻,贸易战、关税战等影响宏观经济的不稳定因素依然较多。

应对措施:公司将继续加强对电力、煤炭等能源行业发展的趋势研究,结合市场变化情况,优化生产经营策略,强化风险管控,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加强精细化管理、新技术应用和成本管控,优化产品结构,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培育核心竞争力,确保生产经营平稳有序。

(二)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国家“双碳”重大决策部署有序推进,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和调整能源结构,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逐年上升,公司所处能源行业面临着淘汰落后产能、传统能源市场份额减少、竞争日益加剧的严峻形势。

应对措施: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将加强市场研判,准确把握市场走向,合理制定营销政策,提高产品盈利能力;并将进一步提升品牌优势,加大对新市场开发和现有市场维护力度,均衡安排生产和销售;同时,为应对能源结构调整,将积极探索进行相关能源产业整合与储能产业发展,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三)安全生产风险公司所属电力、煤炭和石化行业对安全生产要求高,面临的安全管理风险较大。

应对措施:公司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首要任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管控体系,加强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及应急管理工作,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及双预控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安全管控水平,保证公司安全生产与稳定。

(四)环境保护风险随着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日趋提高,对环境保护要求愈加严格,未来需要不断加大科技和环保投入。

应对措施:公司将坚持依法合规和保护优先,严守生态红线,严格按照国家节能减排各项政策规定,组织和安排企业生产,坚持项目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部分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公司生产经营的提质年,是海则滩煤矿项目建设的攻坚年。公司将继续发挥煤电互补优势,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加快海则滩煤矿项目推进,守牢生产安全、资金安全、外部环境安全底线,统筹当前与发展、产品与市场、存量与增量、守正与创新的关系,落实好各项措施,砥砺前行,攻坚克难,确保公司经营稳健发展。

一、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

(一)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以巩固现有电力与煤炭主业为基础,有序推进储能产业发展,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公司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将公司打造成为国内领先的能源供应商。

一是不断夯实电力、煤炭与石化能源产业基础,充分发挥煤电作为国家能源安全“稳定器”和“压舱石”作用,全力提升现有能源产业现代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水平,全面打造成为清洁、高效的能源企业。电力业务充分发挥机组容量大、可靠性高、性能先进、负荷调节能力强等优势,积极增加调峰调频收益,扩大供热市场,保障区域电力和热力供应,并将结合火电市场形势和实际发展需要,积极对优质火电项目进行论证与推进前期工作;煤炭业务继续稳基础、提产能,着力提升煤炭安全、智能和高效生产能力;石化业务积极进行市场拓展和客户培育,不断挖掘仓储潜力,拓展油品贸易业务,增加长期业务客户,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是全速推进海则滩煤矿项目建设,计划2025年进行回风、主运、辅运三条大巷等主要工程建设;2026年二季度完成三期工程建设,

月底首采工作面投产;2027年一季度进行联合试运转,实现当年投产即达产。在海则滩煤矿投产后,其生产的6,500大卡以上的高热值优质动力煤可直接满足公司所属电厂大部分用煤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全面实现公司煤电一体化目标。

三是在保证现有煤电能源产业基本盘稳定增长的同时,有序推进储能产业战略布局,逐步形成“传统能源+新型储能”双轮驱动发展的新格局,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将在现有已形成的全钒液流电池全产业链基本架构基础上,根据市场情况有序推进全钒液流电池上下游项目产线优化与建设;充分发挥已有储能研究院科技引领作用,构建自有研发团队,推动关键技术突破,助力产业化提升。

(二)2025年经营目标

公司全年计划发电量400亿千瓦时以上、煤炭产量1,368万吨以上、煤炭销售量1,368万吨以上,海则滩煤矿加快建设、储能项目有序推进。

二、全年工作重点

为确保2025年公司各项目标顺利完成,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切实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一是注重以人为本,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落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监督保障体系,明确职责到部门、班组和岗位。领导干部深入现场管理,加强动态监督和指导。严格安全考核,对安全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追责。二是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电力企业结合事故案例,专项排查人身伤亡、火灾、非停和重大设备损坏等隐患,加强高风险项目监管和极端天气预判。煤炭企业采用物探、钻探等手段查清隐蔽致灾因素,排查机电运输等系统缺陷,强化重点区域监督检查。石化企业全面辨识风险,重点排查海上溢油、防火防爆等安全隐患。三是强化现场管理,狠抓员工行为和措施落实。电力企业严管外委队伍,加强高风险作业管理和“两票三制”执行,提升标准化查评质量。煤炭企业严格作业许可审批,加强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和现场监督,建立反“三违”机制,强化工队管理和安监队伍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创建。石化企业重点管控油品装卸、清罐等关键环节,强化受限空间、动火等高风险作业安全管控。四是开展专项活动,盯紧短板弱项和关键时段。在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基础上,结合生产和季节特点,电力企业开展“迎峰度夏(冬)”、春(秋)季安全检查;煤炭企业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及瓦斯、水、火等灾害治理;石化企业开展防台风、防雷电等“三防”活动,消除薄弱环节和季节性安全隐患。

(二)高效组织规范生产,促进生产效率稳步提升

一是电力企业积极争取电量、热量双增加。加强机组运行管理,确保机组稳定高效运行。健全技术监督网络体系,提高发现、解决问题能力。提高设备点检、巡检质量和故障分析能力;加强设备定检定修和维护保养,完善保护定值校核制度。提前掌握入厂煤关键指标信息,及时优化入炉煤掺配方案。加快热网工程建设,全面挖掘潜在供热市场用户。二是煤炭企业稳步推进工效、煤质双提升。科学制定并严格落实采掘接续计划,优化采掘设计和生产布局,确保生产接续。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准确掌握构造情况,通过强化设计避开构造带或研究制定有效措施,进行超前治理。组建专业搬家队伍,缩短收面、搬家时间。逐步淘汰落后设备,引进适应井下环境的大功率重装化设备。注重源头设计控制,完善系统,加强煤矸分装分运和杂质、水分控制。瞄准高产高效,推进集约化生产模式,不断提高工效水平。三是石化企业创新推动储量、客户双突破。打破常规思维,优化用人机制,积极引进市场客户,拓展和提升业务量。推进与周边大型石化企业联系,争取长期业务合作。完善操作工艺、强化设备维护保养,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加快推进华瀛大厦合作运营,提升出租效益。四是突出抓好技改和智能化建设。持续推动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广应用“四新”技术和智能化成套装备。加

快井下辅助运输系统装备升级步伐,推广使用单轨吊车等运输装备。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智能化建设,实现智能化采掘工作面、无人值守等人工智能应用。

(三)细化增效措施,稳健提升经营业绩一是拓展增收路径,激发创收增效活力。电力企业争取优先发电计划和有效益电量,科学制定抢发电策略。创新思路寻找增量业务,开拓供热市场,参与电力现货交易,争取盈碳创收。煤炭企业持续挖掘增产潜力,以量补价;优化生产规划,提高回收率;优化洗选工艺,提升精煤产率和质量;推进洗煤系统升级和洗煤厂改扩建,提升洗选能力与效率。二是加强成本管控,释放节支降耗潜能。电力企业要重点降低供电煤耗、气耗、供热管损;同时加强费用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优化检修项目和工期,减少修理费用支出。煤炭企业完善可控成本管理体系,从现场管理、材料、用工成本等方面严格控制,降低吨煤成本。三是坚持三化两推,推进采购成本降低。优选知名大型煤企签订优质煤源,统筹长协煤、市场煤和进口煤采购比例,持续优化进煤结构。加强监装监运、接卸、采制化等关键环节管理,消除质量问题。四是强化精细管理,提升经营质效水平。完善对标管理体系,不断发现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强化精细化管理与技术创新结合,科学制定立项评审标准,加强过程跟踪调研,确保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增强企业发展新动能。五是突出业绩导向,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科学制定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任务和总体考核方案,优化考核体系,确定差异化考核标准。围绕融资、安全、产量等实施专项考核,确保重点工作落实。

(四)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打造长远发展基础支撑一是海则滩煤矿项目。综合平衡矿建、土建、安装三类工程,紧盯关键节点,加强资源调度协调、进度考核,确保完成各主要工程任务。安全、环保、消防、节能等专项工程要做到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确保不影响竣工验收。严抓工程质量,认真执行煤矿建设标准,充分发挥施工单位质量控制作用,加强施工过程监督和隐蔽工程质量验收。二是储能项目。抓好市场开发,培养复合型营销人才,打造团队独立报价和投标能力,提升营销硬实力;拓展市场开发途径,重点跟踪各央国企研发课题,争取战略合作关系。抓好科技研发,汇宏矿业完成5个以上专利授权;德泰储能装备完成10个以上专利申请,5个以上专利授权,积极创建高新企业。抓好装备制造,开展300MW生产线设计优化、工艺改进和设备性能提升,确保现有产线建设的延展性和兼容性,推进产线实现自动化和智能化。

(五)提升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一是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加快生产方式转变。转变依靠资金投入、劳动力增加等支撑增长的生产方式,逐步向集约化、自动化、智能化方向发展,运用科技

手段推动绿色、数字化转型升级,有效提升智能化管控水平。二是借力院校科技力量,强化内外资源协同。深化产学研合作,通过与高校、科研院所深入对接,共同承担创新项目等方式建立长效机制。三是选准选好创新课题,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立足当前和谋划长远相结合,针对技术瓶颈,确定科技创新工作目标和方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六)扎实推进队伍建设,增强履职尽责能力一是优化选人用人机制,提供人才坚实支撑。按照“忠诚、勤勉、专业、年轻”的原则,树立重实干、重业绩的用人导向,完善干部履职考评机制,探索末位淘汰机制,不断提升干部考核工作质效。二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高业务综合水平。发挥归口管理部门协同指导效用,采用多元化培训方式,促进员工技能技术水平提升。三是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保障能力。站在全局角度思考问题,全力落实公司安排的工作,切实发挥好主要负责人领航掌舵作用。提高各级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基层的能力。2025年,面对新任务、踏上新征程,公司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社会各界及广大投资者的关心和支持下,会同监事会和经理层一起,带领全体员工,认清形势、把准方向,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齐心协力、积极主动应对困难和挑战,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利用一切有利条件,用实干彰显担当、以苦干续写辉煌,坚定不移地完成全年主要工作目标和任务,推动公司持续、稳健、高质量发展。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监事会的委托,向股东大会提交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审议。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重大决策事项召开各次监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年度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检查了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财务状况,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资产质量、内控管理和规范运作情况。在公司日常运行中,监事会督促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质量;督促经理层加强安全与生产、强化经营与管理、落实与执行公司各项重大决策,实现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年度内,监事会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确保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贯彻落实,以及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一、2024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结合公司实际,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

(一)2024年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形成了会议决议。

(二)2024年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德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形成了会议决议。

(三)2024年8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人,实参与表决监事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3.《关于<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意向协议>的议案》;5.《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议案》;6.《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

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13.《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并形成了会议决议。

(四)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形成了会议决议。

(五)2024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形成了会议决议。

二、2024年监事会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职情况意见

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加快推进海则滩煤矿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储能产业发展,持续提升公司质量。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规定,依法行使职权,尽诚信勤勉之义务。

监事会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意见

2024年,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与检查,并对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审计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监事会认为:通过持续强化财务管理和内部管控,加大日常监督与检查力度,不断提升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与流程、加强财务工作规范性、提升财务预算与核算水平,做好资金统筹安排与合理使用,加强资金管控,提高资金利用率,切实保障公司资金和资产安全,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三)对公司各期定期报告审议情况意见

2024年,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各期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中,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各期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各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各期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情况意见2024年,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重整后生产经营、还本付息和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兼顾了全体股东和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意见2024年,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覆盖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2023年度,公司经营决策程序科学合理,重点控制活动规范有效,内部控制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经营发展和抵御经营风险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对内控制度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运行情况。

(六)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意见2024年,通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以及审议相关各项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条件,同意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议案。

(七)对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2024年,公司对关联交易事项严格履行决策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定价合理公允,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在表决时实行回避,对于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监事会认为:

2024年,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2024年,监事会在证券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广大股东的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大力配合下,紧紧围绕公司全年目标和任务,恪尽职守,忠实地履行各项职责,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秉持客观、独立、严谨的工作原则,持续强化监督深度,完善协同机制、提升履职能力。一是持续加强监督与检查职能,深化开展生产组织、工程管控、财务管理、集采集销的监督检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质量;二是持续加强内外部审计结合,特别是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交流,不断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监督制度体系,对公司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环节进行全面监督,有效防范经营与管理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三是持续加强监事履职主动性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监事履职意识、能力和效率,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更好地履行各项监督职能,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全力保障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引贵)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在2024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赵引贵,汉族,1966年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外经贸部行政司财务处主任科员,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经商处三等秘书,外经贸部行政事务管理局企业财务管理处副处长,商务部机关服务中心企业管理部副经理,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办公室副主任,北京世纪资源电子商务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财务部主任,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北京优炫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广田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财务总监,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暂未上市)独立董事,西藏润富空气处理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顾问。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没有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为此,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能够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工作职责,尽诚信勤勉之义务,均按时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列席了股东大会。

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

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重大事项未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情况。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姓名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参加通讯会议次数参加现场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赵引贵101082002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4年,公司共召开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推举,均由本人召集并主持,对于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交流,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表示同意,没有反对、弃权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4年5月12日事先审议《关于收购北京德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方案合理,遵循了自愿、公平和公开的原则,以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述的评估值为基础,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8月7日事先审议: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3.《关于<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意向协议>的议案》;5.《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议案》;6.《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9.《关于本次交易不存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及其摘要,并同意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10.《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11.《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12.《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13.《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2024年,公司共召开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和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均亲自出席各次会议,认真履行各项职责。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表示同意,没有反对、弃权情况。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10.《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11.《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12.《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13.《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召开时间

召开时间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4年4月15日与年审会计师就年审事项进行沟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对于会计师年度审计工作给予肯定,对其形成的公司2023年度初步审计意见表示认可
2024年4月24日审议:1.《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5.《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6.《2023年年度报告》;7.《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认真审阅了年度相关议案和报告及一季报,对各项议案和报告均同意和认可
2024年5月12日审议《关于收购北京德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真审阅了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和认可
2024年8月26日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认真审阅了半年度报告并同意和认可
2024年10月28日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认真审阅了三季度报告并同意和认可

2.出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情况

召开时间

召开时间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4年4月24日审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所披露薪酬和2024年度拟发放薪酬标准认真审阅了相关薪酬议案并同意和认可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2024年,本人没有提议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2024年,本人认真审阅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工作情况、重点事项等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总体安排提出了意见。同时,本人认真审阅公司财务报表,代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会计师事务所发出督促函,督促会计师按计划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公司年报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2024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关注投资者网上评论,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了解中小股东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向公司反馈,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七)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2024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及其他时间,通过电话、现场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流,全面了解公司日常经营发展、财务管理和规范运作情况,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建议,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本人2024年度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和交流,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条件和充分支持,不存在影响本人发挥独立作用和发表意见的情况。

(八)培训与学习情况

2024年度,本人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对于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及制定修订的若干配套文件和制度规则,深入学习和领会文件精神。同时,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山西证监局、山西省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各类合规培训,包括2024年度山西辖区公司条线监管工作会议、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课程等,进一步增强了履职意识,明确了履职重点,提升了履职水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2024年,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分别履行了董事长与董事会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相关关联交易在市场经济原则下公开、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情况2024年,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2024年,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认真编制并按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要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6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法律法规有关开展业务要求,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恪守职责、保质保量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公司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2024年,公司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2024年,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公司未提名或任免董事,未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

对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标准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状况和同行业水平,有利于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024年,公司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无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事项,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审慎、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以认真负责和审慎态度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照公司制订的全年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充分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经理层进行有效沟通与配合,从自身专业化角度,为公司经营发展和规范运作献计献策。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年审会计师交流,强化履职责任,亲自参与重点审计事项,确保审计程序到位,全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公司质量不断提升。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引贵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文利)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客观、公正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王文利,汉族,1968年

月出生,专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会计师。曾任云南CY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主管,云南云机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总管;现任四川师范大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艺术学项目财务顾问。2022年

月至今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没有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性要求。为此,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次董事会和

次股东大会,本人按时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列席了股东大会,能够积极参与讨论和研究,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和报告,客观、独立地发表意见。

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重大事项未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情况。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姓名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参加通讯会议次数参加现场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王文利101082002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4年,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对于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交流,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且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表示同意,没有反对、弃权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4年5月12日事先审议《关于收购北京德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方案合理,遵循了自愿、公平和公开的原则,以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述的评估值为基础,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8月7日事先审议: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3.《关于<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意向协议>的议案》;5.《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议案》;6.《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9.《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及其摘要,并同意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10.《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11.《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12.《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13.《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亲自出席各次会议,发挥自身专业知识,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勤勉履行职责。2024年,公司无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事项,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表示同意,没有反对、弃权情况。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议案》;10.《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11.《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12.《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13.《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召开时间

召开时间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4年4月15日与年审会计师就年审事项进行沟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对于会计师年度审计工作给予肯定,对其形成的公司2023年度初步审计意见表示认可
2024年4月24日审议:1.《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5.《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6.《2023年年度报告》;7.《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认真审阅了年度相关议案和报告及一季报,对各项议案和报告均同意和认可
2024年5月12日审议《关于收购北京德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真审阅了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和认可
2024年8月26日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认真审阅了半年度报告并同意和认可
2024年10月28日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认真审阅了三季度报告并同意和认可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各期定期报告和财务报表,保持与公司内审机构和年审会计师的良好沟通,就年报审计工作、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并提出了意见。在年报审计中关注工作进展情况和审计程序,认真审阅财务报表,督促会计师按计划出具审计报告,确保年报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不断加强与中小股东交流,进一步了解中小股东对公司的意见和诉求,从个人专业角度向公司进行反馈,积极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七)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安排,采取现场考察、电话了解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交流,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规范运作和企业发展情况,重点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从个人专业角度积极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2024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和交流,积极配合本人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良好条件和充分支持,不存在影响本人发挥独立作用和发表意见的情况。

(八)培训与学习情况

2024年,资本市场迎来新“国九条”发布,中国证监会相应制定修订了若干配套文件和制度规则,从严格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和全面保护投资者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本人高度重视,深入领会监管部门文件精神,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时,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山西证监局和山西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相关专项会议与培训,包括2024年度山西辖区公司条线监管工作会议、新法新规培训、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课程等,进一步提高和夯实履职职责,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

关联交易事项均按照权限履行了董事长、董事会审批程序。相关关联交易在市场经济原则下公开、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要求,认真编制并按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各报告期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发展规划和重要事项等情况,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重要信息。本人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会计准则和监管部门相关要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6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符合法律法规有关开展业务要求,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在工作中尽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公司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未提名或任命董事,未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

对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标准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状况和同行业水平,有利于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无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事项,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责和义务,本着审慎、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为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5年,本人将以诚信、勤勉精神,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继续秉持专业操守,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沟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个人专业知识,切实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为公司重大事项、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文利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洪潮波)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独立、审慎地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年度内公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与企业发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有效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洪潮波,汉族,1966年

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金融大厦集团公司职员,广东龙虎豹酒业有限公司会计、驻外销售办事处财务主管,深圳市宝安华周电子有限公司会计主管,广东扬帆矿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湛江市大业建材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成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没有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在履职过程中保持了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年度内,公司共召开了

次董事会和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列席了1次股东大会(因身体原因请假1次)。本人能够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会议审议事项,仔细审阅每项议案和报告,提出合理化建议。

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重大事项未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情况。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姓名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参加通讯会议次数参加现场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洪潮波101082001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年度内,公司共召开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案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表示同意,没有反对、弃权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4年5月12日事先审议《关于收购北京德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方案合理,遵循了自愿、公平和公开的原则,以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述的评估值为基础,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8月7日事先审议: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3.《关于<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意向协议>的议案》;5.《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议案》;6.《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9.《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及其摘要,并同意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10.《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11.《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12.《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13.《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年度内,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谨慎态度行使表决权。2024年,公司无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事项,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的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本次议案未提出异议,表示同意,没有反对、弃权情况。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情况

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10.《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11.《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12.《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13.《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召开时间

召开时间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4年4月24日审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所披露薪酬和2024年度拟发放薪酬标准认真审阅了相关薪酬议案并同意和认可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年度内,本人没有提议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年度内,本人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工作、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与交流,积极了解和关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审阅各项报告,确保年度审计工作正常推进。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年度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关注投资者网上意见,加强与公司中小股东沟通和交流,积极了解中小股东关注事项并向公司进行反映,为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发挥自身作用。

(七)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年度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其他安排,以电话交流、现场考察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有效沟通,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企业发展等方面情况,及时获知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并发挥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科学管理和高效决策。同时,独立行使相应职权,审慎进行表决,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和交流,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条件和充分支持,没有影响本人发挥独立作用和发表意见,不存在影响本人履职的情况。

(八)培训与学习情况

2024年是国内资本市场制度建设的关键一年,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发布了一系列加强上市公司监管、提升上市质量和鼓励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注重投资者回报及并购重组的政策与文件,本人认真学习证券市场新制订与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深入领会文件精神,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山西证监局、山西省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相关专题会议与培训,进一步明确履职责任,强化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持续提升个人专业知识水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年度内,公司关联交易在市场经济原则下公开、公平、合理地进行,按照《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均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按程序履行了董事长批准。相关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需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情况

年度内,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年度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年度内,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各项报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年度内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通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本人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会计准则和监管部门相关要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内,公司分别于2024年

日、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丰富的从业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符合法律法规有关开展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勤勉尽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公司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度内,公司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年度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年度内,公司未提名或任命董事,未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

对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标准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状况和同行业水平,有利于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024年,公司无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未发生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事项,没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要求和《公司章程》

等各项规章制度,忠实履行各项职责,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相关议案,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相关意见,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起到积极作用。

2025年,本人将继续以勤勉尽责的态度,主动适应监管要求与市场变化,持续加强对法律法规和履职所需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协同协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切实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建言献策,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坚持独立判断,更好地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稳健发展。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洪潮波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股东大会提交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请审议。

一、公司主要会计政策

.公司自2007年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华晨电力股份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华熙矿业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华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华衍物流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华泰矿业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北京德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永泰国际(亚洲)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澳大利亚永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永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分公司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灵石装备制造分公司、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2024年末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在合并过程中,公司内部的所有重大往来及交易均已抵销。

.主要税项: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3%抵扣进项税后计缴,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4.利润分配公司净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按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向股东分配股利。

二、公司资产情况截至2024年度末,公司拥有资产总额107,775,146,728.94元,比上年度末107,082,816,233.39元增加692,330,495.5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7,145,223,763.69元,比上年度末46,387,006,791.01元增加758,216,972.68元。

三、主要经济指标1.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28,356,526,769.20元,利润总额2,501,923,783.3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0,550,125.59元。

.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1,356,523,258.94元。

3.主要财务指标

每股收益(元/股)

每股收益(元/股)0.07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3373
每股净资产(元)2.141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29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元/股)0.0641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业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股东大会提交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请审议。

一、预算编制说明本预算报告是以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根据公司2024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2025年度生产与经营计划,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在分析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现实状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2.国家现行主要税收政策及银行信贷利率无重大变化;3.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5.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能够顺利执行,不存在因资金来源不足、市场需求或供求价格变化等使各项计划的实施发生困难;

6.公司经营所需的原材料、劳务等资源获取按计划顺利完成,主要产品的市场价格、供求关系无重大变化;

7.公司现行的经营与生产结构、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发生重大变动;

.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不可预测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5年主要预算指标

.发电量

亿千瓦时以上;

2.煤炭产量1,368万吨以上、销售量1,368万吨以上。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股东大会提交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请审议。

一、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0,550,125.59元,每股收益

0.0705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5,454,666.14元,提取盈余公积金9,545,466.61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1,393,012,767.58元,2024年度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1,356,523,258.94元,资本公积金13,841,873,578.30元。

基于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承诺:将按期完成2024年

月制定的回购股份并用于注销方案,并在该方案完成后,另行制定2025年回购股份方案,拟定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

亿元,所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确保在

个月的回购期限内完成;公司2025年回购股份具体方案制定后尚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情况公司所处电力、煤炭行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性能源行业。在当前新型能源快速发展的同时,通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推进数字化和智能化应用、增强调节能力等一系列举措,煤炭和火电作为国家能源安全的“压舱石”和“稳定器”,在能源结构中将发挥着兜底保障及不可替代的作用。自2020年12月底完成重整以来,公司生产经营运转正常,但仍处于重整后的恢复发展阶段。目前,公司立足能源资源禀赋优势,深耕煤电主业,充分发挥电力区域保供主力军、焦煤核心供应商作用,电力业务抢发电量、效益持续提升,煤炭业务稳产增效、保持稳定发展,海则滩煤矿项目加快建设、力争早日投产见效,储能业务有序推进、做好资源与技术储备,确保了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稳定、按时还本付息和发展持续向好。

(二)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83.57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15.61亿元。公司虽然实现盈利,但目前正常还本付息、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稳定运行以及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截至2024年末,公司有息负债本金余额

393.52亿元,根据公司重整方案及子公司债务重组协议,预计2025年需偿还债务本息约

亿元。自2018年

日发生债务违约以来至2024年

月末,公司已累计现金偿还本金

223.13亿元、支付利息

137.56亿元、以股抵债偿还本金

174.42亿元,共计

535.11亿元。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夯实电力与煤炭主业,全力提升经营业绩,保持经营性现金流稳定,并将不断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确保按时偿还到期债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三)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偿还债务本息及重点项目建设,以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优化债务结构,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长期盈利能力,有利于实现公司股东的长期回报。

(四)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保证所有股东享有平等权利表达意见和诉求,并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单独披露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公司将在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前召开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经营发展、现金分红等情况与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五)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坚持聚焦能源主业、扎根实业,不断夯实电力与煤炭主业基础、持续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加快海则滩煤矿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推进煤电一体化发展,做好储能资源和核心技术储备、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抵御行业周期性风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公司将确保生产经营稳定、发展持续向好,努力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整体价值,以实现对公司股东的长期回报。

公司将认真贯彻与落实证券监管部门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政策精神,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结合公司实际,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影响,积极进行现金分红安排,与公司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更好地回报公司股东。

2025年,公司将按期完成2024年6月制定的回购股份并用于注销方案,并在该方案完成后,另行制定2025年回购股份方案,拟定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3亿元,所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确保在

个月的回购限期内完成。公司2025年回购股份具体方案制定后尚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请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基本信息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7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7楼。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王晖先生,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5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0,1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68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238万元;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145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家。2.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诚信记录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

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孔令芹女士,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赵燕燕女士,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军先生,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孔令芹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赵燕燕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军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孔令芹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赵燕燕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军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万元,两项合计

万元。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审计收费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审计收费。

二、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是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确定聘任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一年来,该所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的财务报告、经营情况、资产状况和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地审计和验证,并为公司的相关业务提供了咨询服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状况。现聘期已满,聘期内双方合作良好。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为保持公司财务信息的可连续性,本着规范运作、

方便工作的原则,决定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80万元。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请审议。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薪酬制度的规定,结合2024年度公司实际情况和董事履职情况以及制订的2025年度经营目标,同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现拟定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2024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任职状态从公司取得的报酬(万元)
王广西董事长现任200
窦红平常务副董事长现任200
常胜秋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200
涂为东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现任195
赵引贵独立董事现任20
王文利独立董事现任20
洪潮波独立董事现任20
王军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离任195

二、2025年度董事薪酬标准及发放办法1.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标准为

万元整(税后)/年,按季度平均发放。2.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董事长、常务副董事长、副董事长实行年薪制,基本年薪140万元、绩效年薪60万元。

3.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董事薪酬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董事实行年薪制,基本年薪136.50万元、绩效年薪

58.50万元。

4.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以及与履行董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相关制度与本议案不一致时,以本议案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监事会的委托,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请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薪酬制度的规定,结合2024年度公司实际情况和监事履职情况以及制订的2025年度经营目标,同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现拟定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薪酬执行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任职状态从公司取得的报酬(万元)
曹体伦监事会主席现任195
朱新民监事现任0
杨明才监事现任100

二、2025年度监事薪酬标准及发放办法

.监事会主席薪酬

监事会主席实行年薪制,基本年薪136.50万元、绩效年薪58.50万元。

.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监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监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行政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并结合绩效考核情况执行,不另行发放监事薪酬。

.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以及与履行监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相关制度与本议案不一致时,以本议案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5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披露,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时,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亦刊登在同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请审议。为稳定公司股价,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价合理回归,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将回购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主要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9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

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股份回购金额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回购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二、本次变更股份回购用途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资本市场变化以及公司实际情况,为稳定公司股价,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有利于提升公司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进一步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项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事项顺利实施,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办理股份注销相关各项事宜。

2.根据最终股份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所需的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各项事宜。

3.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所必须的相关各项事项。

上述授权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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