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永泰能源: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08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2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独立董事对于会议召开时间无异议,应参与表决独立董事3人,实参与表决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赵引贵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山西昕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山西灵石昕益天悦煤业有限公司51.009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自筹划本次交易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审慎研究交易方案,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外部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与交易对方未能就本次交易对价方式及发行价格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二、关于签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终止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公司拟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意向协议>之终止协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是综合考虑近期外部环境发生变化,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本次交易终止,是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后一致决定,双方均不存在任何违反原协议的行为,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为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签署终止协议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引贵) (王文利) (洪潮波)

二○二五年二月七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