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申报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公司”)拟以向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工”)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中国船舶为吸收合并方,中国重工为被吸收合并方。
公司已于2025年8月5日披露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8),并分别于2025年8月13日、2025年8月15日披露《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0)、《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1)。
本次中国船舶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2日,申报期间为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15日的9:30-11:30、13:00-15:00。现将本次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申报结果公告如下:
在收购请求权申报期间内,共有
名股东进行了申报,申报股份数量10,500股。经公司根据有效申报的原则进行核对,剔除无效申报后,本次收购请求权有效申报的异议股东数量为0名,有效申报的异议股份数量为
股。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