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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发展: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2024年12月31日颁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根据上述规定,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

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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