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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东: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09

600148证券简称:长春一东公告编号:

2025-021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权公司)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强制要约收购义务。?本次权益变动前,一汽股权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1,864,231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22.52%。本次权益变动后,一汽股权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0,451,1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2%,持股变动跨越1%的整数倍。?本次变动未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202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4月1日-2025年5月7日
身份类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变动日期减持数量减持比例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4月1日-2025年5月7日1,413,100股0.9985%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864,23122.52%30,451,13121.52%

注:以上所有表格计算结果可能因保留位数原因存在尾差。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减持事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二)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2025年5月9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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