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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东: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变更公司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根据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对2022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母公司
递延所得税资产13,890.71
递延所得税负债329,533.62309,691.42
盈余公积-30,969.14-30,969.14
未分配利润-290,785.68-278,722.28
少数股东权益6,111.91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合并母公司
2023.12.31 /2023年度2022.12.31 /2022年度2023.12.31 /2023年度2022.12.31 /2022年度
递延所得税资产478,351.52842,701.04444,854.77825,352.46
未分配利润463,612.95835,067.66444,854.77825,352.46
少数股东权益14,738.577,633.38
所得税费用364,349.52-1,158,343.95380,497.68-1,135,043.88
净利润-364,349.521,158,343.95-380,497.681,135,043.8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1,454.711,156,822.49-380,497.681,135,043.88

少数股东损益

少数股东损益7,105.191,521.46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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