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增持公司股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股份情况:2025年5月23日,公司监事郑磊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15,000股,增持金额311,530元(不含交易费用),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14%。
2025年5月23日,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监事郑磊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公司监事郑磊先生于2025年5月2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15,000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 | 郑磊 |
增持主体身份 |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是?否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__________ |
增持前持股数量 | 40,000股 |
增持前持股比例(占总股本) | 0.0036% |
二、增持股份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 | 郑磊 |
增持股份种类 | A股 |
增持股份实施期间 | 2025年5月23日 |
增持股份对应方式及数量 | 集中竞价,15,000股 |
增持股份金额 | 311,530元(不含交易费用) |
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 | 0.0014% |
增持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 | 55,000股 |
增持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 0.0050% |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三)公司监事郑磊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持股份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四)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进行管理,并督促监事郑磊先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监事郑磊先生此次增持属个人行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磊先生在之前的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也未提出后续增持计划。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