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11转债代码:110089 转债简称:兴发转债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025年3月29日,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中审众环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其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30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三)业务规模
2023年经审计的总收入215,466.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含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2023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数量为201家,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6,115.39万元。上述客户中,7家为本公司同行。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达8亿元,近3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夏才渠,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15年,2011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或复核了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罗志雄,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18年,2007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闵超,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年报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或复核了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夏才渠、签字注册会计师罗志雄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闵超近3年未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合计19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审计费用较上年持平。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财务审计工作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