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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健米业: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29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具体方案

1.投保人: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部分关键岗位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认的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年(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认的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合同期满后在不超过审议通过的赔偿限额和保费额度的前提下,可按照公司采购及招标等相关制度续保或重新选择新的保险公司)。

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是基于公司可持续稳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本次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购买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有利于强化公司治理体系,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能为董监高有效提供职业保障,激发团队经营活力,促进公司可持续稳健发展。

四、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的要求,能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日常生产经营中的履职提供切实保障,从而提高管理层团队经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预计支付的费用在市场合理范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2月28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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