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23-54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拟新增与间接控股股东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农业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共计不超过人民币430,332,293.58元(不含税)。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7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苏臻先生回避了对此项议案的表决,董事张小威先生、李子清先生、杨乾诚先生,独立董事凌志雄先生、胡君先生、周志方先生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均为赞成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已与独立董事沟通并获得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专项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下设子公司新增与关联方间接控股股东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所需,可以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该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主导,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关联董事苏臻先生回避了对此项议案的表决,决策审议程序客观、公允、合规,我们同意新增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的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人 | 本次新增 预计金额 (不含税) | 2023年1-6月实际发生金额 (不含税) | 2022年实际 发生金额 (不含税) |
1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湖南嘉合晟贸易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117,664,240.53 | 54,483,835.80 |
2 | 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 29,312,293.58 | 0.00 | 17,853,211.01 | |
3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衡阳九炫商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6,427.24 | 0.00 |
4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衡阳九炫商业有限公司 | 20,000.00 | 3,332.08 | 0.00 |
总 计 | 430,332,293.58 | 117,773,999.85 | 72,337,046.81 |
3、截止公告日,公司2023年度已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3日、2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拟与关联方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旗下子公司、重庆市四季风日用品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共计不超过人民币279,981,111.7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4日、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编号:临2023-08号)、《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临2023-12号)。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新增与关联方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分子公司耒阳新五丰生物饲料科技有限公司衡阳蒸湘分公司、东安新五丰生物饲料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23-38
号)。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注:湖南嘉合晟贸易有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工商手续正在进行中,尚未完成。公司董事长苏臻先生实质上已未在湖南嘉合晟贸易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一职,也未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类型 | 注册资本(万元)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成立时间 | 注册地址 | 经营范围 |
1 | 湖南嘉合晟贸易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5,000 | 苏 臻【注】 | 2015年11月26日 | 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芙蓉北路1119号交易大楼101 | 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农产品、棉花、水泥、矿产品、焦炭、煤炭及制品、水泥制品、纸浆的销售;燃料油销售(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米、面制品及食用油、肉制品、冷冻肉、蛋类、水产品、生鲜家禽、谷物副产品、谷物、豆及薯类、畜牧渔业饲料、棉、麻、牲畜、油料作物、糖料作物、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金属及金属矿、建材、化工产品的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贸易代理;农产品收购;粮食收购;食用植物油加工;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 | 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50,000 | 伍湘东 | 2018年3月22日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1119号南栋 | 储备粮的管理,粮、油的收购、储存、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 | 衡阳九炫商业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1,501 | 伍湘群 | 2009年10月19日 | 衡阳市雁峰区天马山南路56号金果花苑B栋 | 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市场营销策划;图文设计制作;包装服务;装卸搬运;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化妆品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杂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礼品花卉销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分支机构经营】;小餐饮【分支机构经营】;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分支机构经营】;烟草制品零售【分支机构经营】;生活美容服务【分支机构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2、关联方的财务情况
截止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序号 | 关联人名称 | 总资产 | 总负债 | 净资产 | 2023年1-3月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1 | 湖南嘉合晟贸易有限公司 | 55,541 | 49,431 | 6,110 | 90,844 | 49 |
2 | 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母公司) | 279,571 | 243,604 | 35,967 | 6,915 | -451 |
3 | 衡阳九炫商业有限公司 | 2,691 | 3,527 | -837 | 1,882 | -33 |
3、关联方关系介绍
①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的二级全资子公司。
②湖南嘉合晟贸易有限公司、衡阳九炫商业有限公司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的三级全资子公司。
以上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规定的关联方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履约能力较强。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1、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在2023年12月31日前新增与间接控股股东湖南农业集团旗下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共计不超过人民币430,332,293.58元(不含税),其中包括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2、交易原则
(1)交易的定价原则及方法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如国家有定价的按国家定价执行,国家没有定价的按市场价格执行。
(2)交易的数量与价格
公司下属子公司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拟新增与间接控股股东湖南
农业集团旗下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共计不超过人民币430,332,293.58元(不含税),在此范围内交易双方签订具体合同约定实际交易数量和价格,计算交易金额。
(3)交易价款结算
通过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或根据关联交易业务发生时签署的协议约定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4)协议及合同生效条件
在本次关联交易授权的范围内,关联交易的具体协议待实际业务发生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安排签署,由公司及子公司和关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可以利用双方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将坚持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上述关联交易。
五、备查文件目录
1、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4、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