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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健米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04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31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11月3日在公司总部五楼多媒体会议室召开。会议推举董事苏臻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董事苏臻先生、张小威先生、李子清先生、杨乾诚先生和独立董事凌志雄先生、胡君先生、周志方先生亲自出席现场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管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同意选举苏臻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从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董事会届满止)。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同意选举张小威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从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董事会届满止)。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1、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会议选举苏臻先生、张小威先生、杨乾诚先生、凌志雄先生、胡君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苏臻先生担任召集人。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会议选举凌志雄先生、周志方先生、李子清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凌志雄先生担任召集人。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会议选举胡君先生、凌志雄先生、张小威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胡君先生担任召集人。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会议选举周志方先生、胡君先生、李子清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周志方先生担任召集人。本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董事会届满止。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会议同意聘任张小威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截止至2025年10月30日)。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逐人表决);

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会议同意聘任李启盛先生、彭正阳先生、陈绍红先生、李桥辉先生、杨乾诚先生、黄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截止至2025年10月30日)。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会议同意聘任林利忠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截止至2025年10月30日)。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会议同意聘任李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截止至2025年10月30日)。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逐人表决);

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会议同意聘任张思华先生、马先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截止至2025年10月30日)。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会议同意聘任胡靖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截止至2025年10月30日)。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会议同意聘任孙铭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截止至2025年10月30日)。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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