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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健米业:关于诉讼进展暨诉讼完结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7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暨诉讼完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于2021年11月2日就湖南友益佳粮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一”)、沅江市旭泰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二”)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向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并收到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湘0103民初10690号。公司向法院提出依法判令被告一和被告二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等8项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4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金健米业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37号)。

在本案开庭审理的过程中,经各方友好协商,公司与湖南友益佳粮油有限公司、沅江市旭泰米业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公司决定撤销起诉,并于2022年4月29日与沅江市旭泰米业有限公司签署了《和解协议》。2022年5月6日,公司收到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湘0103民初10690号之一,裁定内容如下:准许原告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30,530元,减半收取15,265元,由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金健米业关于诉讼进展暨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24号)。

二、本次诉讼进展暨诉讼完结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经收到沅江市旭泰米业有限公司支付的和解

款20,000元以及无偿转让的第30类第24053868号“”商标、第22228096号“”商标和第22227910号“”商标。同时,沅江市旭泰米业有限公司撤回了对第60562843号“”商标的注册手续。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预计将增加公司2022年度损益20,000元(未考虑所得税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和最终对公司2022年度损益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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