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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健米业:金健米业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8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21-23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系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健米业”)实际控制人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沙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粮食集团”)

4.63%的股权无偿划转给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湖南省国资委”),不涉及要约收购。

?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不变。

一、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湖南粮食集团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湖南金霞粮食产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湖南粮食集团原由长沙市国资委持有其53%的股份,湖南省国资委持有其47%的股份。2021年2月24日,公司收到湖南粮食集团转发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省管理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湘府阅[2021]6号),根据上述会议纪要的要求,将相应调整湖南粮食集团的股权结构,确保湖南省国资委持有湖南粮食集团的股权比例达到51%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编号:临2021-07号)。湖南省国资委2021年6月27日对长沙市国资委《关于将粮食集团部分股权无偿划转的请示》(长国资(2021)53号)复函,湖南省国资委原

则同意接收长沙市国资委无偿划转的湖南粮食集团4.63%的股权。股权划转完毕以后,湖南省国资委将直接和间接持有湖南粮食集团51.63%的股权,长沙市国资委持有湖南粮食集团48.37%的股权。并请长沙市国资委积极指导湖南粮食集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商变更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编号:临2021-21号)。

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南粮食集团转发的已完成股权无偿划转的工商登记变更资料,湖南粮食集团已取得了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6日披露的《关于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完成的提示性公告》(编号:临2021-22号)。

2、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增加)

机构名称: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类型:机关法人负责人:丛培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0007607278946机构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省政府二院二办公楼联系电话:0731-82213520

(2)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减少)

机构名称: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类型:机关法人负责人:王雄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100765613925L机构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公楼联系电话:0731-85480988

3、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比例和数量

本次权益变动前,湖南省国资委通过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持有湖南粮食集团47%的股权,长沙市国资委直接持有湖南粮食集团53%的股权。长沙市国资委通过湖南粮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湖南金霞粮食产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金健米业股份136,932,251股,占金健米业总股本的21.34%,长沙市国资委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湖南省国资委直接持有湖南粮食集团4.63%的股权,通过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湖南粮食集团47%的股权,合计持有湖南粮食集团51.63%的股权。湖南省国资委通过湖南粮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湖南金霞粮食产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金健米业股份136,932,251股,占金健米业总股本的21.34%,湖南省国资委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长沙市国资委变更为湖南省国资委。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2、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仅为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该

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长沙市国资委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由公司代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湖南省国资委已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且当前正在履行签署报告所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程序,公司会在信息披露义务人报告签署完成后及时代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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