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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健米业关于获得财政补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03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财政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收到财政补贴合计241.07万元,全部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贴。现因本次收到财政补贴的累计额度已超过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补贴情况公告如下:

一、获得财政补贴的基本情况

1、2020年1月14日,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资金的通知》(湘财金指【2019】70号)的文件精神,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新中意食品有限公司收到津市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拨付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资金11.75万元。

2、2020年1月19日,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8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明细的通知》和常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市本级农产品加工企业扶持资金的通知》(常财农指【2019】110号)的文件精神,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新中意食品有限公司分别收到津市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拨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42.77万元和市本级农产品加工企业扶持资金6万元。

3、2020年1月20日,根据常德市财政局、常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19年常德市工业扶持专项资金的通知》(常财企指【2019】73号)的文件精神,公司收到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

局拨付的工业扶持专项资金20万元。

4、2020年1月21日,根据常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市本级常德香米区域公用品牌使用授权扶持资金的通知》(常财农指【2019】136号)的文件精神,公司收到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的常德香米区域公用品牌使用授权扶持资金10万元。

5、2020年2月25日,根据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实施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新中意食品有限公司收到津市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拨付的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补助资金2.02万元。

6、2020年2月28日,根据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认定2019年度益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的通知》(益人社发【2019】45号)的文件精神,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健粮食(益阳)有限公司收到益阳大通湖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拨付的就业补助资金10万元。

7、2020年3月10日,根据常德市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启动2020年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常就服函【2020】2号)的文件精神,公司收到常德市就业服务中心拨付的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资金15.86万元。

8、2020年3月20日,根据《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会议纪要(第10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新中意食品有限公司收到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拨付的蒸汽补贴资金12万元。

9、2020年3月30日,根据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关于将新增城镇土地使用税部分用作扶持企业发展资金问题的请示》的文件精神,公司及子公司金健粮食有限公司、湖南金健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收到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的土地使用税返还资金13.82万元、14.44万元和11.68万元。

10、2020年3月31日,根据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定支付困难企业稳岗返还费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新中意食品有限公司收到津市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

拨付的企业稳岗返还补贴资金70.73万元。

二、补贴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将上述收到的资金合计241.07万元计入当期收益,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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