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7证券简称:金健米业编号:临2025-39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执行湖南省储备粮早籼稻轮换业务
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南金健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健储备粮公司”)在执行湖南省储备粮轮换业务时,需将新收购轮入的4,383吨早籼稻销售给关联方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省储备粮公司”),金健储备粮公司拟就该事项与湖南省储备粮公司签订《湖南省储备粮粮食轮入销售合同》。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旗下子公司分别与除湖南省储备粮公司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就成品包装油轮换、资产置换、引入战略投资者等事项发生了共计3次关联交易,前述事项均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议范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协议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批通过后生效,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根据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南省分行《关于下达2025年度省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的通知》(湘粮调〔2025〕22号)及相关文件精神,公司下属子公司金健储备粮公司在执行湖南省储备粮轮换业务时,需将新收购轮入的4,383吨早籼稻销售给关联方湖南省储备粮公司,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1,658,780.00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履行审批程序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审议范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过去12个月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与除湖南省储备粮公司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1.公司子公司湖南金健米业营销有限公司与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农业集团”)下属三级全资子公司湖南长沙霞凝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签订《成品包装油轮换合作协议》,湖南金健米业营销有限公司拟在2025年11月12日前按协议约定开展2,515.28吨成品包装油的包干轮换业务,品种为一级大豆油,规格为20L成品包装油。根据协议签订时市场行情价格,预计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两次轮入和三次轮出交易总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不含税)。另湖南长沙霞凝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分次向湖南金健米业营销有限公司支付450元/吨/年的轮换包干费用;
2.公司与控股股东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粮食集团”)于2024年11月实施资产置换并签订《资产置换协议》,协议约定,湖南粮食集团购买公司原持有的湖南金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金健农产品(湖南)有限公司100%股权、金健农产品(营口)有限公司100%股权;湖南粮食集团向公司出售其原持有
的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南粮油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82%股权(公司持有该标的18%股权)。本次交易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作价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在对资产置换标的应付对价中等值部分进行冲抵后,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的差额对价为7,698.82万元,以现金方式分两期支付,每期支付金额为差额对价的50%。
3.公司及子公司金健植物油(长沙)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湖南农发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签订《关于对金健植物油(长沙)有限公司的投资意向协议》,拟引入湖南农发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为战略投资者,由战略投资者对金健植物油(长沙)有限公司增资。本次总投资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具体的投资估值、增资交易的对价、付款条件和方式等后续实质性进展事项,届时根据尽职调查结果,再行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协商签订有关协议。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9日、2024年9月30日、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10日、2024年10月1日、2024年11月9日、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31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司编号为临2024-37号、临2024-38号、临2024-50号、临2024-61号、临2024-65号和临2024-84号的公告。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公司住所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1119号南栋 |
法定代表人 | 彭诗远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伍亿元整 |
成立日期 | 2018年3月22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000MA4PEXL58F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粮油仓储服务;粮食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谷物销售;农副产品销售;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二)关联关系介绍湖南农业集团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南省储备粮公司系湖南农业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
以上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的关联方情形。
(三)关联方的财务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湖南省储备粮公司(母公司)总资产为424,610.23万元,总负债为363,777.59万元,净资产为60,832.64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82,855.29万元,净利润为-1,741.98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湖南省储备粮公司(母公司)总资产为394,490.94万元,总负债为334,804.74万元,净资产为59,686.20万元,2025年1-6月的营业收入为46,615.40万元,净利润为-1,146.45万元。
(四)关联方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的说明
湖南省储备粮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南农业集团旗下的全
资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已经依规履行程序并披露。除此之外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根据《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湖南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南省分行《关于下达2025年度省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的通知》(湘粮调〔2025〕22号)等文件规定的质量及数量等标准,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健储备粮公司在执行储备粮稻谷轮入业务中,需要将2025年新收购轮入的4,383吨早籼稻销售给关联方湖南省储备粮公司。交易价格按照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下发文件执行。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金健储备粮公司拟与湖南省储备粮公司签订《湖南省储备粮粮食轮入销售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品种名称及性质:早籼稻、省级储备粮。
(二)生产年限:2025年产。
(三)质量标准:轮入的粮食各项常规质量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中等(含)以上质量标准,储存品质指标应为宜存标准,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规定,质量数据以湖南省粮油质量监测中心检验报告为准。
(四)轮入收购数量:4,383吨(储存期间粮食损耗由金健储备粮公司负责)。
(五)轮入交易价格:仓内交货价格2,660元/吨,交易金额不超过壹仟壹佰陆拾伍万捌仟柒佰捌拾元整(人民币11,658,780.00元)。
(六)交货时间、方式和地点:2025年10月31日前,在金健储备粮公司承储的合口库区OP8仓库区内交货,且轮换架空期不能超过四个月。
(七)结算方式:粮食入库时,湖南省储备粮公司凭金健储备粮公司的检斤单、质检单据等入库凭证,按照粮食收购进度支付货款给金健储备粮公司,同时金健储备粮公司开具发票给湖南省储备粮公司。
(八)双方权利及责任
1.金健储备粮公司的权利及责任
(1)金健储备粮公司确保该批粮食质量、食品安全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并确保省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否则金健储备粮公司承担湖南省储备粮公司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2)金健储备粮公司在该批粮食验收合格后有权要求湖南省储备粮公司按约定及时支付粮食货款及轮换费用补贴。
2.湖南省储备粮公司的权利及责任
(1)该批粮食收购入库过程中,金健储备粮公司如有不执行国家政策或操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致使粮食数量不实、质量不符、资金损失或弄虚作假的,湖南省储备粮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金健储备粮公司赔偿损失。
(2)金健储备粮公司逾期交货或交货数量不足,湖南省储备粮公司可催告金健储备粮公司继续履行,金健储备粮公司不予答复或不完全履行,湖南省储备粮公司有权通知金健储备粮公司解除合同;金健储备粮公司不能交货的,应向湖南省储备粮公司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
(九)双方约定其他事项:如因国家政策或国家计划调整,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可相应变更本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根据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储备粮管理的要求,公平合理地进行,能最大化地提高资源的合理配置。
本次关联交易将按照政府部门制定批准的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上述交易。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获得公司独立董事全票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龙阳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回避表决,董事帅富成先生、邹癸森先生、黄亚先生,独立董事周志方先生、胡君先生、吴静桦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均为赞成票。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范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除本次公司子公司执行湖南省储备粮轮换业务需将收购稻谷销售给湖南省储备粮公司外,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未与湖南省储备粮公司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2.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