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年5月14日
目录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 5
会议资料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6
会议资料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5
会议资料三: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9
会议资料四: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1
会议资料五: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2会议资料六: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23会议资料七: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4
会议资料八: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28
会议资料九: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 33
会议资料十:关于2025年度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 38
会议资料十一: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 41
会议资料十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 45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14点00分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
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 178 号,杭钢第八会议室会议召集人: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读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并宣布会议开始 |
二、推举监票人、计票人 |
三、会议审议的议案 |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5.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7.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8.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9.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
10.关于2025年度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
11.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
四、独立董事述职 |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
六、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回答股东提问 |
七、股东或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
八、总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
九、主持人宣布议案通过情况 |
十、律师发表见证法律意见 |
十一、主持人宣布大会闭幕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研究,提出如下会议注意事项:
一、董事会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在会议召开过程中,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程序或会议秩序。
三、股东要求在大会发言的,应在大会召开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明确发言主题,出示有效证件,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能发言。
四、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
五、每一股东发言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同一股东第二次发言时间不得超过3 分钟,发言次序按所持股份多少排列,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
六、股东发言不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不涉及董事会尚未形成决议的内容。
七、股东大会正在进行大会表决时,股东不进行发言。
八、公司董事会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回答问题的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对与公司或股东审议内容无关的质询或提问,董事会有权拒绝回答。
九、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董事会不接受股东现场提出的临时提案,也不对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的事项进行表决。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4日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一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受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钢股份”)董事会委托,向大会作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高效执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各项决议。通过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不断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司运营效能,为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现将董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本年度共召开8次董事会,应到董事共72人次,实到董事共72人次,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历次现场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1.2024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项议案:《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2.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项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机房基础设施改造的议案》。
3.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8项议案:《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项议案:《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5.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3项议案:《关于子公司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关于投资理财计划的议案》。
6.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项议案:《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7.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3项议案:《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聘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8.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项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修订<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ESG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2024年经营情况的回顾与分析
2024年是极具挑战的一年,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始终坚持“低成本、高效率”经营策略,积极应对钢铁市场下行压力,深度对标、极致挖潜,持续改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生产经营平稳有序,虽然数字经济产业和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均实现盈利,但对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的效果仍然有限,无法消除钢铁行业市场大幅减利的影响。2024年度公司累计生产铁水427.80万吨、板坯
433.82万吨、热卷429.08万吨,实现营业收入636.64亿元,同比增长14.0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28亿元,同比下降444.68%。
(一)钢铁产业
1.狠抓精益生产管理,构建生产组织动态新平衡
积极克服生产组织与项目建设并轨、废钢入厂模式切换、烧结原矿直供等
新挑战,以高炉稳定运行为中心,动态优化经济性生产组织新模式,圆满完成主工序年度生产计划,多项指标创历史最好水平。2024年焦炉单孔装煤量月平均达28.87t/孔,同比提升0.16t/孔,创历史新高;高炉长周期稳顺运行,休风加焦同比减少25%;创新刚性两炉两机生产组织模式,钢铁料消耗月平均1068.16kg/吨坯、煤气回收热值0.87GJ/T、炼钢夹杂改判率0.24%,均创历史最好水平;热轧工艺提质降耗,创新“三加热炉加待料”经济生产模式,月卷数、月产量、小时产量等指标突破历史最高,热轧原因钢卷改判率两次刷新历史纪录。设备系统以设备状态管控为核心,持续推进备件延寿和国产化,确保主线设备和重要产线平稳高效运行。物流系统完成废钢堆场新旧场地切换保产,落实清洁运输常态化管理,扎实推进数智物流建设,持续打造可靠的物流保障体系。
2.抓实抓牢两端市场,持续增强敏捷经营能力
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强化内部外部协同发力,创新采购模式,控风险抓机会,竭尽全力降低输入端成本,全年累计策略采购降本8,247万元。打破传统安全库存,探索金融工具使用,多措并举防范库存风险,大宗原燃料库存周转天数由原35天压缩至20天以内,有效减少库存资金占用。坚持市场导向、效益为先,深化“产销研用”一体化机制,聚焦高端盈利品种拓展,拓需求、优结构,全力增强品牌价值创造。深化细分市场调研,深挖高端、高增效产品需求,2024年一类产品拓展4.65万吨,同比增长22.47%。持续推进供应链延伸服务拓展,新增镀锌产品交货形态,为进军高端家电市场奠定坚实基础。
3.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大力实施产品高端化战略
全面实施技术创新和产品领先战略,着力提升高精尖产品技术研发能力。自主研制的超高强复相钢CP800-M稳定供货国内知名汽车制造商,生产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全流程高纯净工业纯铁冶炼控制技术取得新突破,硫、磷、锰等产品元素控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具备了超低硫、超低磷工业纯铁产品的稳定生产供货能力;成立取向硅钢新材料联合研发中心,正式跨入中高端取向硅钢门槛;铷铁硼高磁材料用工业纯铁、高牌号无取向硅钢等高精尖产品首次生产,实现零的突破,获得终端客户高度认可;2024年开发新产品19个,新产品产量45.35万吨,其中“1”类产品14个,累计产量4.65万吨。“1”类产品新开发品种数量和产量双双创历史新高。建强科创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2024年发布1项国际标准、1项国家标准、1项行业标准、8项团体标准、成功立项2项行业标准,受理专利106项,授权专利45项,认定技术秘密107项。以满分通过国家标准创新型企业(初级)认定,成功入选省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企业、浙江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名单,荣获宁波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1项,北仑区科技创新奖二等奖1项;首获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2个产品获评2024年度浙江省优秀工业产品,2个产品获评2023年中钢协冶金产品实物质量金杯优质产品。
4.践行绿色低碳理念,擦亮高质量发展底色
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持续加强日常环保管控,各项污染物排放均处于受控状态,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全部达标,2024年颗粒物排放量下降11.8%、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14.5%、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8.6%、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2.4%、降尘下降16.8%;持续推进厂容厂貌网格化长效管理机制,完成建构筑物涂装、路面硬化等厂容厂貌提升项目124项。推进实施“超低排放、极致能效、未来工厂”三大工程,有组织超低排放、无组织超低排放分别于5月29日、10月30日顺利公示,正式成为浙江省首家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公示的钢铁企业;“双碳最佳实践能效标杆示范企业”10月8日验收公示,成为钢铁行业首批、华东地区首家公示企业;“宁钢高端钢铁新材料未来工厂”10月28日成功入选浙江省未来工厂培育企业,成为传统产业升级未来工厂样板。深入推进环保设施公众开放,组织开展2024年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宣传教育主题系列活动,《加强公共关系建设,构建和谐绿色宁钢》案例首次入选生态环境部优秀环境公共关系示范案例,《聚焦智能制造,共赏绿色生态魅力》案例入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案例库。低碳发展持续得到政府和行业认可,焦化工序首次入选国家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煤制焦炭行业名单,废旧钢材回收循环利用项目荣获宁波市2024年节能降碳典型示范案例,“推进产城融合、循环共享,加快绿色发展”案例成功入选浙江省制造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成果汇编。
(二)数字经济产业
1.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拓展业务渠道
公司稳步推进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积极布渠道、拓业务,以塑品牌提品质为抓手,持续增强客户信赖度和粘合力,实现数据中心机柜上架率稳
步提升。截至2024年底,杭钢云数据中心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中,项目规划机柜9670个,已建成机柜约4000个,加数据公司原投入机柜1500个,现有机柜合计约5500个,其中3438个机柜已投入运营(承载服务器26450台),杭钢云其余二期、三期项目尚在建设中;浙江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北区)规划5栋数据楼,已完成3栋的建设和交付,其中B栋已启用机柜1163个,C栋已启用机柜692个,A栋已完成终验并交付;D栋、E栋数据楼按计划稳步推进中。
2.完善业务架构,提升公司云服务能力
积极推动杭钢云从通用数据中心转型升级,已部署信创云、国资云、医保云等五朵云,构建起银行、气象、设计院等六大场景应用。抓住国家信创替代机遇,加大信创云在国资国企的拓展力度,信创云客户入驻和营业收入逐年提高,2024年新入驻信创云客户5个。国资云平台升级扩容项目已实施完成,截至2024年底已网络覆盖20家省属国企,部署了25个国资监管系统。
(三)资源综合利用产业
2024年度,再生资源公司持续深化优化“一平台、多基地”发展模式,新增辽宁凌源、吉林长春、嘉兴绿博和安徽宣城四个废钢产业基地,完成山东烟台不锈钢基地的清退工作;德清产业园一期自备码头扩建及配套厂房新建项目投入运营,废钢加工经营规模逐步扩大,2024年累计实现废钢回收加工超70万吨,创历史新高;充分利用国家“设备更新、以旧换新”政策,着力开展报废车精细化拆解和回用件再利用工作,2024年已回收报废汽车27000辆,同比增长170%;积极探索品种废钢、废不锈钢、废铜、废铝以及进口废旧金属的经营模式,2024年累计销售除废钢以外的有色废旧金属超10万吨;着力提升产业数字化质效水平,建设再生资源基地一体化管控平台,以“监管数字化、生产智能化、模式金融化”为目标,积极完善产业平台功能,不断提升产业基地运营效率,增强风险管控能力。
三、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1.钢铁行业
2025年以来,钢铁行业供需格局及盈利未见大幅改善,且叠加近期关税等因素影响,行业发展面临多维度变化和挑战,同时政策驱动下的存量产能优化或将进一步加速。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机械、汽车、造船、家
电等行业对钢铁的需求占比将逐步提升,钢铁消费结构也开始从传统的建筑用钢向制造业用钢转移。另一方面,随着政策限产和企业兼并重组的持续推进,钢铁行业的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龙头企业将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更大的优势。在碳中和背景下,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绿色发展也将成为钢铁行业未来发展的核心驱动力。
2.数字经济
2025年,我国数字经济行业将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速,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日益完善,新兴产业赛道加快布局,通用大模型进一步分化,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实数融合走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协同,数字产业聚力打造数据驱动优势,有望实现“量”“质”齐升。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秉承高质量发展理念,持续推进实施全面转型升级的发展战略,以钢铁制造产业为优化升级的坚实基础,聚焦新制造高端、绿色要求,继续深化“低成本,高效率”的经营策略,增强钢铁制造产业竞争力;培育壮大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建设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业务,推进数字经济产业运营升级,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致力于将杭钢股份打造成为“智能制造+数字经济”双主业协同发展的资本平台。
四、2025年工作计划及举措
(一)钢铁产业
1.构建新型产线平衡体系,提升生产效率
深入研究“双碳”“双控”政策,加快构建新型生产组织和能源平衡体系。坚持“以高炉为中心”,科学有序推进原料场C型料库施工及投运切换,关注料场切换后的物料接卸和固废平衡,提升炼钢两炉两机和热轧三座加热炉集开集停精益组织能力;聚焦产能有效兑现、品种增效开发、指标长效稳进、订单高效完成等重要环节,进一步强化内外联动、集中一贯制管理和跨部门协作,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管控能力。围绕“铁水成本”和“产品效益” 两大核心竞争力,推动铁水成本等核心指标重返行业第一阵营,高炉燃料比等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采购直供比、产品增效比等指标实现赶超突破,发电量、转炉余热回收等指标实现较快提升。
2.坚持产品高端发展,拓展新兴市场
坚定不移推进“1+3+α”产品战略,推动优质特色产品实现质的全面提高和价的有效提升。深化“研产销用”一体化机制,聚焦高端产品、增效产品全面发力,“三大”核心产品要拓市场增效益,工业纯铁要成系列塑品牌,电工钢要稳质量向高端;着眼新能源汽车、海洋经济、低空经济等新产业和未来产业赛道,加速突破高强、减薄、耐腐蚀等关键技术;全年力争“1”类产品超
4.5万吨,新产品超40万吨。
3.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引领行业规范
不断完善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围绕省属企业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全面推进现有创新平台提档升级,全年R&D投入率达到4%以上;集中攻关省市重大科研项目,力争获得1项以上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注重标准引领和知识产权保护,力争全年主导立项或发布国际/国家/行业标准3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5项以上;对照《钢铁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确保满足“规范企业”要求,向“引领型规范企业”挺进。
4.深化绿色转型发展,打造低碳标杆
进一步提升环境经营能力,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巩固深化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建设成果,年内争创大气污染防治绩效A级评级;加强环保设施的运维管理和数字化环保监测监控;高度重视环保设施经济运行;扎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和厂容厂貌。深化极致能效建设,强化行业低碳冶金新技术的应用,长效保持“双碳最佳实践能效标杆示范企业”;重点推进煤气高效利用等项目建设,有效利用节能技术弥补产能限制对工序能效水平的影响;研究跟进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积极谋划碳排放权和绿电交易;关注零碳园区建设导向,超前布局低碳原料替代、低碳零碳工业流程再造等产业化应用;全力推进区域能源中心建设,打造区域绿色融合发展新样板。
(二)数字经济产业
1.聚集销售管理,全面提升公司营运质效
按照“稳存量、拓增量、提质量”总体思路,以塑品牌提品质为抓手,持续增强客户粘性,在稳固现有基本盘和盈利能力基础上,精准分析市场需求,抢抓产业布局新机遇,加大市场营销拓展力度,灵活调整营销策略,通过项目建设撬动销售增长,更大力度开拓金融和数字产业头部企业客户;同时,持续
提升云服务能力,加强云产品销售,扩大云服务市场占有率,多维度打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极。
2.聚焦运维管理,全面提升客户服务能力
对标行业头部企业,健全运维保障体系,全面强化操作确认、隐患治理、技术协同、应急演练和服务提级,持续提升数据中心运维保障能力、技术支撑能力和客户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加高效、稳定、可靠的服务支持。
3.聚焦项目建设及数字产品研发,全面提升公司发展后劲
紧盯市场需求,统筹协调资源,明确责任职责,全力推进杭钢云和浙江云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建设行业对标,强化合规管理,确保重点项目工程全面提速提质。持续推进数据治理平台产品研发,形成覆盖数据治理领域全生命周期的产品解决方案。加快数字孪生平台研发,提供基于网页的场景搭建功能,与数据治理平台打通,推出定制化的数字孪生解决方案。
公司将继续深化“低成本,高效率”的经营策略,增强钢铁制造产业竞争力,培育壮大数字经济产业,努力实现营业收入630亿元。
五、未来发展的风险因素和采取的对策
(一)市场风险
原燃材料价格高位运行,钢材价格低迷,市场环境竞争激烈,企业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对策:公司将结合自身特点,主动适应并及时调整生产经营状态,继续坚持“低成本、高效率”的经营策略,以提升产品质量为根本,提高自身市场竞争力,全力稳定和优化大宗原燃料资源布局,不断提升资源保障能力,加快推进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提高产品附加值及竞争力,努力创造效益。
(二)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和建设过程中存在高温高热等因素,相关操作人员存在一定的安全生产风险。
对策:公司将始终把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树牢“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提升公司安全管理体系保障能力。持续推进危化品及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不断加强技改检修安全管理,确保过程受控,创新培训模式,规范应急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减小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风险。
(三)环保风险
在2030年碳排放达峰和2060年碳中和背景下,环保标准不断提高,对公司环保达标排放、节能减排要求越来越高,环保压力凸显。公司虽然向来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在环保方面投入巨大,具备较为完善的环保内控制度和环保处理设施,但公司面临的环保压力仍然存在。
对策:公司将坚定不移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扣“环境经营、绿色发展”工作思路,推动绿色布局,实现各类污染物达标合规排放和超低排放长效保持,深入推进“绿色工厂”“无废工厂”建设。
(四)竞争风险
近年来,全国各地掀起数据中心建设热潮,除电信运营商、第三方IDC运营商、互联网企业外,其他行业企业主体也纷纷加入IDC、云平台建设或者运营的行列,目前这些企业新建的数据中心陆续完成建设交付,公司数据中心未来可能面临价格竞争和客户稳定性压力。
对策:公司致力于打造高等级的绿色数据中心,聚焦细分市场,构建全链条解决方案能力。通过充分发挥现有能耗指标优势、土地资源优势等,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快速在新兴领域树立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同时,公司将持续优化服务水平,针对不同客户群体制定差异化的服务策略,提供高可靠性的高品质服务,全面提升客户满意度,进一步增强客户粘性,巩固市场地位。
该报告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谢谢!
2025年5月14日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二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受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钢股份”)监事会委托,向大会作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2024年共召开了7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各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2024年,监事会主要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共十一项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
3.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关于投资理财计划的议案》共三项议案。
5.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6.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聘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共三项议案。
7.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2024年,公司全体监事通过参加监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及与公司经理层的沟通交流、检查公司财务报告等形式重点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依法运作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能,公司全体监事在全面了解公司相关重大事项的基础上,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对特别事项发表监事会意见,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监督检查职能。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相关意见
2024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决议合法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管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2024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重大遗漏或虚假记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相关意见
2024年,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监
督,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监事会审慎审核了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以监事会决议的形式出具上述各期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全体监事对公司上述每一期定期报告都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各定期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均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各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2024年,公司披露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相关意见
2024年,监事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实际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及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了表决。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市场规则及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2024年,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参股子公司杭州紫元置业有限公司14.2%的股权转让给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实际,交易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监事会认真审阅
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有效保障。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以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核心,健全监督机制,持续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该报告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谢谢!
2025年5月14日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三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受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钢股份”)董事会委托,向大会作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如下:
一、损益情况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664,403,119.23元,减营业成本63,515,312,347.11元,税金及附加141,104,530.32元,销售费用19,767,902.39元,管理费用499,633,677.22元,研发费用509,979,835.69元,财务费用-183,652,434.22元,加其他收益398,157,545.54元、投资收益-5,792,212.69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4,560,330.48元、信用减值损失-51,262,359.12元、资产减值损失-33,390,084.56元、资产处置收益-1,868,848.49元,加营业外收入10,212,513.98元,减营业外支出6,087,538.00元,2024年实现利润总额为-513,213,392.14元,减所得税费用113,787,727.43元及少数股东损益1,118,516.5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8,119,636.11元。
二、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
截止2024年底,公司资产总额33,016,238,767.01元;负债总额13,421,096,512.66元;所有者权益19,595,142,254.35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9,402,328,846.54元(股本33.77亿元,资本公积100.25亿元),少数股东权益192,813,407.81元。
三、现金流量情况
202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29,659,454.33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07,993,607.21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7,705,589.36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6,527,622,226.57元。
四、2024年主要财务指标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元/股 | |||||
指标 |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 同比增减 | ||
营业收入 | 6,366,440.31 | 5,582,662.09 | 783,778.2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2,811.96 | 18,223.10 | -81,035.06 | ||
加权平均每股收益 | -0.19 | 0.05 | -0.24 | ||
资产总额 | 3,301,623.88 | 3,120,145.35 | 181,478.5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1,940,232.88 | 2,019,816.11 | -79,583.2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5.75 | 5.98 | -0.2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965.95 | -274,234.37 | 387,200.32 | ||
加权平均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33 | -0.81 | 1.14 | ||
毛利率 | 0.23% | 1.51% | -1.28% | ||
销售利润率 | -0.81% | 0.50% | -1.31%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17% | 0.90% | -4.07% | ||
资产负债率 | 40.65% | 35.23% | 5.42% | ||
流动比率 | 1.33 | 1.54 | -0.21 | ||
速动比率 | 0.87 | 1.04 | -0.17 |
该报告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谢谢!
2025年5月14日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四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于2025年4月12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印刷本。
请各位股东审议,谢谢!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五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8,119,636.11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亏损,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谢谢!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六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绩效管理办法,经人力资源部门对相关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和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公司2024年度相关人员年度考核薪酬发放如下:
1、公司董事长吴东明,由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放年薪,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和津贴。
2、原董事秦炬以及原监事钟琦,监事蒋国平由股东单位考核并发放年薪,不在公司领取报酬与津贴。
3、公司其他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薪酬(含税及各类津补贴)合计6,520,205元,其中5,675,605元已支付,其余843,600元按照规定将于2025年第三季度延期支付,具体情况如下:
副董事长瞿涛150,000元(其中135,000元已支付,15,000元延期支付),董事、总经理牟晨晖991,130元(均已支付),董事范永强1,061,800元(其中832,800元已支付,229,000元延期支付),副总经理吴洪义600,000元(其中540,000元已支付,60,000元延期支付),副总经理陈晓东1,290,800元(其中802,200元已支付,488,600元延期支付),监事会主席陈绍勋510,000元(其中459,000元已支付,51,000元延期支付),监事王海军569,535元(均已支付),董事、财务总监陆才平686,460元(均已支付),董事会秘书吴继华660,480元(均已支付)。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或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谢谢!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4日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七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环境及市场需求,结合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钢股份”)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在对各项业务授信需求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公司拟向工商银行杭州半山支行、宁波北仑支行,农业银行宁波北仑分行、杭州临平支行、杭州半山支行、盐城大丰支行,建设银行宁波北仑支行、杭州半山支行,中国银行宁波北仑分行,宁波银行杭州分行、杭州城西支行、杭州九堡支行、宁波北仑支行,兴业银行宁波北仑支行,交通银行杭州浣纱支行、宁波分行,平安银行宁波北仑支行、杭州分行,浦发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宁波鄞东支行,浙商银行杭州分行、宁波海曙支行,光大银行杭州分行、杭州凤起路支行、北仑支行,杭州银行杭州湖墅支行、杭州城东支行、宁波慈溪支行、宁波北仑支行,华夏银行杭州武林支行、宁波北仑支行,民生银行杭州城北支行、宁波北仑支行,中信银行常州新北支行、招商银行杭州分行、宁波北仑支行,北京银行杭州分行、宁波分行,杭州联合银行半山支行、邮储银行杭州拱墅支行、广发银行北仑支行、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239.7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详见附表),授信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上各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杭钢股份母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以及杭钢股份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资金由杭钢股份母公司统筹平衡。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谢谢!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附表:
2025年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信情况一览表
被授信单位(单位名称) | 银行 | 授信额度(亿元)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杭州浣纱支行 | 1.00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杭州城西支行 | 10.00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浙商银行杭州分行 | 1.00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湖墅支行 | 1.00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光大银行杭州分行 | 2.00 |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农业银行北仑分行 | 10.00 |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北仑分行 | 2.26 |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宁波分行 | 5.00 |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北仑支行 | 6.00 |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北仑支行 | 6.50 |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北仑支行 | 12.00 |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浦发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 | 16.50 |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北仑支行 | 8.00 |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浙商银行宁波海曙支行 | 5.00 |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北仑支行 | 21.10 |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 5.00 |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北仑支行 | 5.00 |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 | 5.00 |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光大银行北仑支行 | 4.00 |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宁波分行 | 4.00 |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北仑支行 | 2.00 |
宁波宁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农业银行北仑分行 | 5.50 |
宁波宁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北仑分行 | 7.74 |
宁波宁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浦发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 | 4.00 |
宁波宁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浙商银行宁波海曙支行 | 2.00 |
宁波宁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北仑支行 | 1.20 |
宁波宁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宁波宁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宁波北仑支行 | 2.00 |
宁波宁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北仑支行 | 5.00 |
宁波宁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北仑支行 | 5.00 |
宁波宁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宁波宁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北仑支行 | 1.50 |
宁波宁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北仑支行 | 2.00 |
宁波宁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北仑支行 | 3.00 |
宁波宁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 | 2.00 |
宁波宁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光大银行北仑支行 | 2.00 |
宁波宁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北仑支行 | 2.00 |
宁波紫恒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农业银行北仑分行 | 0.85 |
宁波紫恒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北仑支行 | 1.30 |
宁波紫恒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浦发银行宁波鄞东支行 | 0.30 |
宁波紫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北仑支行 | 0.20 |
宁波紫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北仑支行 | 0.40 |
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杭州半山支行 | 1.50 |
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杭州分行 | 3.00 |
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 1.00 |
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光大银行杭州凤起路支行 | 0.94 |
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湖墅支行 | 0.40 |
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农业银行杭州临平支行 | 1.00 |
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邮储银行拱墅区支行 | 1.00 |
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杭州分行 | 0.30 |
德清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民生银行杭州城北支行 | 1.20 |
德清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杭州分行 | 5.00 |
德清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湖墅支行 | 1.60 |
德清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 0.40 |
德清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杭州联合银行半山支行 | 2.00 |
德清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杭州分行 | 2.00 |
德清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光大银行杭州分行 | 1.00 |
德清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杭州分行 | 0.50 |
德清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农业银行杭州半山支行 | 1.00 |
德清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杭州分行 | 1.00 |
江苏杭钢联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民生银行杭州城北支行 | 0.50 |
江苏杭钢联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杭州分行 | 0.50 |
江苏杭钢联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湖墅支行 | 0.50 |
江苏杭钢联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农业银行盐城大丰支行 | 0.50 |
江苏杭钢联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杭州半山支行 | 0.50 |
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杭州半山支行 | 0.55 |
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杭州城东支行 | 2.00 |
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杭州分行 | 2.50 |
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杭州联合银行杭州半山支行 | 2.50 |
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农业银行杭州半山支行 | 1.00 |
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杭州分行 | 1.00 |
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建行半山支行 | 1.00 |
浙江德清杭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杭州半山支行 | 0.50 |
浙江德清杭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杭州分行 | 2.00 |
浙江德清杭钢富春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联合银行杭州半山支行 | 2.50 |
浙江德清杭钢富春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杭州城东支行 | 0.30 |
浙江德清杭钢富春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杭州分行 | 1.00 |
常州杭钢卓信机械装备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常州新北支行 | 0.20 |
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 农业银行杭州临平支行 | 1.90 |
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杭州半山支行 | 3.43 |
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湖墅支行 | 0.30 |
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 1.00 |
浙江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湖墅支行 | 0.30 |
浙江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杭州半山支行 | 4.00 |
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杭州半山支行 | 0.12 |
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杭州九堡支行 | 3.00 |
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 | 农业银行杭州半山支行 | 1.00 |
合计 | 239.79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八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计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交易内容 | 2024年度 预计金额 |
向关联人购买原燃材料和动力 |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 | 购买矿石矿粉、煤、合金、废钢、钢材、设备等 | 1,200,000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销售热卷、铝锭、煤、矿等 | 1,000,000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检修协力、劳务、运输、工程服务、后勤保障服务等 | 80,000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后勤保障服务等 | 20,000 |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交易内容 | 2024年度 实际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购买原燃材料和动力 | 杭州钢铁(香港)有限公司 | 购买矿石矿粉、煤、合金、废钢、钢材、设备等 | 351,724.51 |
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 | 3,674.76 | ||
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23,745.25 |
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 | 2,640.16 | ||
宁波杭钢国贸有限公司 | 1,629.11 | ||
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 | 11,246.93 | ||
浙江省环保集团北仑尚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34.24 | ||
浙江富春物贸中心有限公司等 | 658.90 | ||
合 计 | 396,353.86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热卷、铝锭、煤、矿等 | 474,692.09 |
宁波古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2,868.78 | ||
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3,145.52 | ||
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 | 4,282.93 | ||
宁波杭钢国贸有限公司 | 1,312.85 | ||
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 | 35,039.49 | ||
杭州杭钢合金钢铸造有限公司 | 2,260.66 | ||
浙江东菱商贸有限公司等 | 478.56 | ||
合 计 | 534,080.88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检修协力、劳务、运输、工程服务、后勤保障服务等 | 6,357.43 |
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 | 4,106.59 | ||
浙江省环保集团宁波环新能源有限公司 | 1,170.68 | ||
杭州紫云能源综合利用开发有限公司 | 1,155.41 | ||
宁波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3,745.61 |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996.09 | ||
浙江省健康云有限公司等 | 1,437.05 | ||
合 计 | 22,968.86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 | 后勤保障服务等 | 604.66 |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3,768.38 | ||
浙江东菱商贸有限公司 | 662.31 | ||
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533.91 | ||
浙江钱塘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308.44 | ||
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等 | 2,136.55 | ||
合 计 | 9,014.25 |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2025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象皆为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公司以同一控制为口径,对公司与杭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拟发生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交易内容 | 2025年度 预计金额 | 本年年初至2025年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购买原燃材料和动力 |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 | 购买矿石矿粉、煤、合金、废钢、钢材、设备等 | 1,100,000 | 44,914.62 | 396,353.86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销售热卷、铝锭、煤、矿等 | 900,000 | 165,705.13 | 534,080.88 | |
接受关联人 提供的劳务 | 检修协力、劳务、运输、工程服务、后勤保障服务等 | 80,000 | 4,859.54 | 22,968.86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后勤保障服务等 | 20,000 | 2,307.63 | 9,014.25 |
二、关联交易对象介绍
1、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3049039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章建成
成立日期:1963年08月16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拱墅区半山路178号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杭钢集团90%的股权;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杭钢集团10%的股权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钢铁、钢材及其延伸产品的制造、加工,建材、五金产品、煤炭、矿产品(不含专控)、金属材料的销售,环境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水利工程施工,住宿服务(凭许可证经营),餐饮服务(凭许可证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网络技术服务,旅游服务,饮用水供应(凭许可证经营),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装卸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数据处理技术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健康管理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物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环境治理工程、水污染治理工程、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固体废物治理工程施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工程设计和管理服务,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销售,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医疗器械制造及销售(凭许可证经营),药品生产(凭许可证经营),节能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技术和信息技术服务,质检技术服务,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杭钢集团总资产10,987,939.94万元,净资产4,504,232.04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690,099.56万元,净利润123,575.17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
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象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杭钢集团或其下属子公司。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一)项及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方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杭钢集团或其下属公司,对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包括:
1、为有效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充分利用股东方的资源优势,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关联方的采购需求销售热卷等商品,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一律以市场价格结算。
2、为有效地降低采购成本,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和较强的物资供应能力,根据公司年度、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安排,依
据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编制相应的原燃材料采购计划,结合市场情况,采用比价方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矿石矿粉、煤、合金、废钢等原燃材料,采购价格一律以原燃材料的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
3、为最大限度提高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运行效率,充分利用关联方相应的设施和技术力量,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在生产经营中所需要的设备检修、工程建设、技术服务、物流运输、后勤保障等方面服务。各项劳务、服务等相关要求由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具体的合同或协议。
4、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在生产经营中所需要的后勤保障等方面服务。各项劳务、服务等相关要求由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具体的合同或协议。
关联交易的定价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没有市场价格参照,则按成本加成价定价;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保障程度,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谢谢!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九
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钢股份”)根据下属各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 2025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等值不超过人民币35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涉及被担保单位8家,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保预计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2024年年底担保余额 | 2025年计划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担保预计有效期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 |||||||||
杭钢股份 | 德清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100% | 86.21% | 35,969 | 100,000 | 5.15% | 12个月 | 否 | 否 |
杭钢股份 | 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97% | 88.37% | 361.15 | 15,000 | 0.77% | 12个月 | 否 | 否 |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 |||||||||
杭钢股份 | 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100% | 58.40% | 6,400 | 30,000 | 1.55% | 12个月 | 否 | 否 |
杭钢股份 | 浙江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 100% | 27.13% | 0 | 100,000 | 5.15% | 12个月 | 否 | 否 |
杭钢股份 | 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 100% | 13.14% | 4,294 | 50,000 | 2.58% | 12个月 | 否 | 否 |
杭钢股份 | 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41.75% | 0 | 40,000 | 2.06% | 12个月 | 否 | 否 |
杭钢股份 | 浙江德清杭钢富春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63.04% | 0 | 10,000 | 0.52% | 12个月 | 否 | 否 |
杭钢电商 | 江苏杭钢联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1% | 65.35% | 0 | 10,000 | 0.52% | 12个月 | 否 | 否 |
在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审核后由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上述担保计划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2026年度担保计划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序号 | 被担保方名称 | 被担保方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经营范围 | 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重大或有事项 |
1 | 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71%;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9% | 陈晓东 | 35,000 | 实业投资;服务:电子商务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投资咨询、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自有房产出租;物业管理;网上批发、零售:金属材料。 | 否 |
2 | 德清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00% | 陈晓东 | 4,800 | 电子商务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投资管理(以上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以上除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前置许可经营项目外),企业管理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物业管理,网上批发、零售: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冶金炉料、煤炭(无仓储)、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一般物资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3 | 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00% | 范永强 | 75,898 | 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4 | 浙江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00% | 范永强 | 100,000 | 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5 | 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00% | 范永强 | 50,000 | 数据处理技术服务,数据库技术服务,计算机、通信设备、电子设备的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培训服务(不含办班培训),经营电信业务(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6 | 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97%;诸暨市联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1%;杭州元众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1%;杭州富阳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1% | 陈晓东 | 12,500 | 许可项目: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报废电动汽车回收拆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金属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7 | 浙江德清杭钢富春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00% | 陈晓东 | 30,000 | 一般项目: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金属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8 | 江苏杭钢联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1%;盐城市联鑫钢铁有限公司49% | 曹明 | 20,000 | 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二)被担保方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被担保方 名称 | 2024年末 资产总额 | 2024年末 负债总额 | 其中:2024年末银行贷款总额 | 其中:2024年末流动负债总额 | 2024年末净资产 | 2024年 营业收入 | 2024年净利润 |
1 | 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161,558.04 | 94,344.83 | - | 93,318.89 | 48,961.24 | 710,691.67 | 4,528.77 |
2 | 德清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83,718.90 | 72,175.71 | - | 72,149.77 | 11,543.19 | 591,747.19 | 3,876.09 |
3 | 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 95,176.12 | 12,506.45 | 4,272.33 | 8,234.12 | 82,669.67 | 19,483.46 | 3,185.64 |
4 | 浙江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 134,742.14 | 36,558.45 | - | 26,932.98 | 98,183.68 | 15,767.99 | 566.58 |
5 | 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 | 77,995.37 | 32,560.13 | - | 32,560.13 | 45,435.24 | 17,476.79 | -501.98 |
6 | 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253,105.59 | 223,678.19 | 10,000.00 | 222,244.60 | 29,427.39 | 2,359,030.54 | 4,052.07 |
7 | 浙江德清杭钢富春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 89,877.60 | 56,654.60 | - | 56,653.88 | 33,223.00 | 640,360.63 | 1,685.46 |
8 | 江苏杭钢联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8,673.39 | 5,668.16 | - | 5,668.16 | 3,005.23 | 24,606.15 | 5.23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策通过后,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相关事宜,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可使子公司获得一定额度和期限的银行融资,能够减轻公司的资金压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绝对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担保全部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担保余额为47,024.15万元,占本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42%。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
元,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谢谢!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4日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
关于2025年度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避市场形成的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汇率波动风险,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在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情况具体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规避市场形成的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拟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
货币类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为美元,为进出口业务的结算币种。
商品类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为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钢材、铁矿石、煤焦等。
2、交易工具
公司货币类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为远期结售汇业务等金融工具,商品类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为期货、期权等金融工具。
3、交易场所
货币类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场所为具有授信额度的商业银行。商品类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场外期权交易对手方为证监会批准备案过的可开展场外衍生品业务的金融机构。
(三)交易金额
货币类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时点总持有量折合不超过 2 亿美元,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商品类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实际占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800万元,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
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五)交易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六)人员资质
公司设立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岗位,且配备人员具备资质并接受过专业培训。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仍存在政策风险、基差风险、资金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汇率波动风险等。
(二)风险应对措施
1、制订并持续完善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行为,2023年9月,公司修订下发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交易审批流程、审批权限、交易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相关内容。
2、加强交易资金管控。对保证金等资金账户实行专门管理,规范资金划拨和使用程序,加强日常监控,动态开展资金风险评估和压力测试。
3、注重人才培养。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强化期货市场研究,把握市场变化规律,提高套期保值业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水平,以便针对市场剧烈波动及时制订、实施应对方案。
4、加强日常监控和内部监督检查。明确交易授权、操作方案及流程、资金管理和应急处理方案,职能部门做好风险管理实施过程管控,及时对相关情况做出有效反应。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严守套期保值原则,不开展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同时,已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综合考量业务规模、自身资金实力、风险敞口、人员专业能力等因素审慎开展。
(二)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制定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交易审批流程、审批权限、交易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相关内容,能够有效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
(三)公司设立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岗位,配备具备资质并接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有效规避商品价格波动风险,保持生产经营的稳健性。
公司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执行。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谢谢!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一
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信誉度较高,2024年开始为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优质的审计服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对公司的审计工作。公司本级拟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财务审计费用92万元,下属子公司另行支付72万,合计16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5万元,对公司审计发生往返费用和食宿费用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行承担。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客观公允的工作原则,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1月24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 ||||
首席合伙人 | 朱建弟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96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498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743人 | ||||
2024年(未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50.01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5.16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7.65亿元 | ||||
2024年上市公司(含A、B股) | 客户家数 | 693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8.54亿元 |
审计情况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7 |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 | 2014年报 | 尚余500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投资者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 | 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 1,096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
(三)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一) 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 | 吴美芬 | 2007年 | 2020年 | 2024年 | 2024年11月 | 见下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陈艳 | 2012年 | 2020年 | 2024年 | 2024年11月 | 见下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 俞伟英 | 2007年 | 2006年 | 2007年 | 2024年11月 | 见下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美芬
时间 |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3-2024年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会计师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艳
近三年未曾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俞伟英
时间 |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2-2024年 |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2024年 |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2024年 |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2024年 |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2024年 |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3-2024年 |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3-2024年 | 宁波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时间 |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2-2024年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3-2024年 |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4年 |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4年 |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说明:表格中时间为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即时间记录为2024年,实际对应2023年年报审计。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谢谢!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二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王红雯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红雯女士,1972年10月26日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浙江上市公司协会法定代表人、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普华天勤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财经大学客座教授。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通过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会议,2024年董事会共审议33项议案,以谨
慎的态度,会前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会议材料,会上认真听取管理层的相关汇报,积极参与各项会议议案的讨论研究,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2024年本人对所参加表决的公司董事会的所有议案都投了同意票,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2024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在会后,积极督促公司董事会履行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2024年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 情况 | |||||
2024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2024年出席 股东大会次数 | |
王红雯 | 8 | 8 | 7 | 0 | 0 | 否 | 1 |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兼任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2024年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积极出席了相应的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了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或主任委员职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编制进行了监督及审议,审议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任、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事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董监高薪酬事项。本人同意上述专门委员会会议所议事项。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4年,公
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主要是在董事会审议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之前,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形式集体决策,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审核,确保公司关联交易合法合规,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主要就有关财务、内部控制等问题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流。2024年,公司按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在编制2023年年报工作期间,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行业发展趋势、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并与内部审计机构沟通讨论了内部审计情况。积极关注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认真听取了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计范围、项目的人员和时间安排、总体审计策略、重要性水平、重点审计领域及拟执行的审计程序和关键审计事项,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与交流,确保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本人主要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关注股东大会表决事项中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及时了解公司中小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切实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五)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了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作用,除日常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 对于公司的战略规划、产业发展、重大交易等重大事项,从专业角度与公司经营层进行充分的讨论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在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现场会议期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情况等进行实地考察了解,监督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积极沟通,通过电话沟通、现场认真听取相关人员汇报等方式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议案审议时,积极发表意见。在日常本人还关注公共传媒对公司的各类报道,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权时,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有效的配合,及时提供会议决策所需的详备的相关材料,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对
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切实保障了本人有效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履职要求,对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
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召开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形式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先审核,认为公司于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是根据市场形势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作出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其他关联交易
2024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召开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形式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先审核,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实际,交易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发生变更或豁免承诺的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公司未发生需要董事会决策的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其他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定期报告均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后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都对上述各期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公司披露的上述定期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构建了完善的内控体系,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基本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关键环节,不存在重大内控设计漏洞,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均得到了有效执行,通过建立有效的内控体系,有效地防范了各种风险。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最新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因公司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已超过8年,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召开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的充分、恰当,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2024年,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公司未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作为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考核是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了薪酬与绩效挂钩的机制,薪酬发放水平合理。
2024年,公司未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红雯
2025年5月14日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俞乐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谨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俞乐平女士,1958年11月9日出生,本科学历,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班结业。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企业法律顾问。曾任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资产财务部经理,浙江浙商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咨询业务总监、注册会计师,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浙江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浙江嘉信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浙商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外部监事、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财经大学和浙江工商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实务导师。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通过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
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会议,2024年董事会共审议33项议案,以谨慎的态度,会前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会议材料,会上认真听取管理层的相关汇报,积极参与各项会议议案的讨论研究,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2024年本人对所参加表决的公司董事会的所有议案都投了同意票,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2024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在会后,积极督促公司董事会履行股东大会决议事项。2024年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 情况 | |||||
2024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2024年出席 股东大会次数 | |
俞乐平 | 8 | 8 | 7 | 0 | 0 | 否 | 2 |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兼任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2024年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积极出席了相应的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了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或主任委员职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编制进行了监督及审议,审议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任、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事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董监高薪酬事项。本人同意上述专门委员会会议所议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4年,公
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主要是在董事会审议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之前,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形式集体决策,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审核,确保公司关联交易合法合规,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主要就有关财务、内部控制等问题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流。2024年,公司按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在编制2023年年报工作期间,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行业发展趋势、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并与内部审计机构沟通讨论了内部审计情况。积极关注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认真听取了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计范围、项目的人员和时间安排、总体审计策略、重要性水平、重点审计领域及拟执行的审计程序和关键审计事项,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与交流,确保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本人主要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关注股东大会表决事项中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及时了解公司中小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切实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五)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运用财务专业特长,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财务状况等事项,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关注和监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为董事会决策提出科学合理建议。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在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现场会议期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情况等进行实地考察了解,监督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积极沟通,通过电话沟通、现场认真听取相关人员汇报等方式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议案审议时,积极发表意见。在日常本人还关注公共传媒对公司的各类报道,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权时,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有效的配合,及时提供会议决策所需的详备的相关材料,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动态,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切实保障了本人有效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履职要求,对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
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召开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形式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先审核,认为公司于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是根据市场形势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作出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其他关联交易
2024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召开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形式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先审核,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实际,交易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发生变更或豁免承诺的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公司未发生需要董事会决策的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其他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定期报告均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后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都对上述各期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认为公司披露的上述定期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构建了完善的内控体系,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基本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关键环节,不存在重大内控设计漏洞,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均得到了有效执行,通过建立有效的内控体系,有效地防范了各种风险。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最新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因公司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已超过8年,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召开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的充分、恰当,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2024年,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公司未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作为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考核是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了薪酬与绩效挂钩的机制,薪酬发放水平合理。
2024年,公司未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认真学习各项监管规则,充分利用自身会计领域的专业知识,发挥专业作用,继续促进公司重大事项科学决策,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和可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俞乐平
2025年5月14日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周俊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周俊明先生,1975年4月5日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义乌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浙江森泽律师事务所主任,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十届理事,道德与纪律委员会委员及五个专门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现任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全国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律师协会财富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律师协会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委员,第二届浙江省维护公安民警合法权益律师服务团成员,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通过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会议,2024年董事会共审议33项议案,以谨慎的态度,会前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会议材料,会上认真听取管理层的相
关汇报,积极参与各项会议议案的讨论研究,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2024年本人对所参加表决的公司董事会的所有议案都投了同意票,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2024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在会后,积极督促公司董事会履行股东大会决议事项。2024年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 情况 | |||||
2024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2024年出席 股东大会次数 | |
周俊明 | 8 | 8 | 7 | 0 | 0 | 否 | 2 |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兼任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公司2024年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积极出席了相应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了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或主任委员职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2024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董监高薪酬事项。本人同意上述专门委员会会议所议事项。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4年,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主要是在董事会审议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之前,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形式集体决策,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审核,确保公司关联交易合法合规,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主要就有关财务、内部控制等问题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流。2024年,公司按时披
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在编制2023年年报工作期间,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行业发展趋势、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并与内部审计机构沟通讨论了内部审计情况。积极关注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认真听取了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计范围、项目的人员和时间安排、总体审计策略、重要性水平、重点审计领域及拟执行的审计程序和关键审计事项,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与交流,确保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本人主要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关注股东大会表决事项中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及时了解公司中小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切实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五)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运用自身法律专业特长与公司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有效沟通,认真听取经营层及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等关于公司经营状况、重大事项进展、规范运作、风险管控、合规建设等方面的汇报,运用自身法律专业优势,对公司生产经营、重要交易的协议安排等事项进行了详细的了解与核查,重点关注公司的管理现状、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从法律角度向公司提出专业且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在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现场会议期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情况等进行实地考察了解,监督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积极沟通,通过电话沟通、现场认真听取相关人员汇报等方式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议案审议时,积极发表意见。在日常本人还关注公共传媒对公司的各类报道,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权时,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有效的配合,及时提供会议决策所需的详备的相关材料,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切实保障了本人有效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履职要求,对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
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召开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形式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先审核,认为公司于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是根据市场形势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作出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其他关联交易
2024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召开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形式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先审核,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实际,交易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发生变更或豁免承诺的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公司未发生需要董事会决策的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其他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定期报告均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后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都对上述各期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披露的上述定期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构建了完善的内控体系,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基本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关键环节,不存在重大内控设计漏洞,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均得到了有效执行,通过建立有效的内控体系,有效地防范了各种风险。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最新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因公司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已超过8年,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召开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的充分、恰当。本人同意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聘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公司未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作为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考核是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了薪酬与绩效挂钩的机制,薪酬发放水平合理。
2024年,公司未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认真学习各项监管规则,充分利用自身法律领域的专业知识,充分发挥专业作用,继续促进公司重大事项科学决策,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和可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俊明
2025年5月14日